HG/T 20681-2018 锅炉房、汽机房土建荷载设计条件技术规范

HG/T 20681-2018 锅炉房、汽机房土建荷载设计条件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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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G/T 20681-2018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36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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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20681-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HG/T 20681-2018 锅炉房、汽机房土建荷载设计条件技术规范简介:

"HG/T 20681-2018 锅炉房、汽机房土建荷载设计条件技术规范"是中国的一项行业标准,主要针对锅炉房和汽机房的土建结构设计,规定了荷载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条件、荷载取值和计算方法等技术要求。

1. 基本原则:规范强调设计应符合国家的建设法规,保证结构的安全、可靠和经济,同时考虑工程的使用功能和环境条件。

2. 设计条件:规范详细规定了各种情况下(如正常运行、检修、事故等)的荷载设计条件,包括静荷载、动荷载、冲击荷载、地震荷载等。

3. 荷载取值:规范提供了各种设备、管道、材料等的荷载取值标准,以及操作、检修、积灰、积雪等附加荷载的计算方法。

4. 计算方法:规范对荷载的分布、传递、组合等计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保证结构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 特殊要求:对于特殊环境(如高温、腐蚀、振动等)和特殊设备(如大型锅炉、汽轮机等)的荷载设计,规范也给出了具体指导。

此规范的实施,能确保锅炉房和汽机房的土建结构设计符合行业标准,保证了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也对工程的投资和运营成本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HG/T 20681-2018 锅炉房、汽机房土建荷载设计条件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业工程建设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和实)

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海工英派尔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华东设计分公司 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吉林设计院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玉书陈朋王志彤 王晓天严和钦许颖王宏海5 张得平 廖志强张兴春 于益民 熊小超邵国芬 赵景运王春峰 祝兆辉 叶养忠陈佳 主要审查人:陈晓雄 李文刚 於志平汪红 张建平王仁标 孙国成郭琦 陈灵超汪承志朱涛蔡国红

1.0.1为了统一锅炉房、汽机房工程设计中的土建荷载条件数据,制订了本标准。 1.0.2本标准仅限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锅炉房、汽机房的工程设计,其适用范围如下: 一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在670t/h及以下的蒸汽锅炉房; 一单台锅炉额定供热量在116MW及以下的热水锅炉房; 一单机额定功率在125MW及以下的汽机房 1.0.3本标准仅对锅炉房、汽机房的设备和管道荷载、楼面和地面活荷载、积灰荷载、吊车荷载 检修荷载的取值做出规定,仅限于热工专业向土建结构专业提供荷载条件使用。 1.0.4荷载条件中涉及的荷载罗海斌别墅建筑施工图, 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一般指施加在结构上的集中力或分布力(也称直接作用力)

永久荷载permanentload

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或其变化是单调 的并能趋于限值的荷载

可变荷载variableload

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以忽略不计的荷载。

然荷载accidentalload

标准值characteristicvalue/nominalvalu

结构或构件设计时采用的各种荷载的基本代表值。其值一般根据设计基准期内最大荷载概率分 布的某一分位值确定,如均值、众值、中值或某个分位值

3.0.1本标准所涉及的荷载数值,均指荷载

3.0.5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和结构设计的需要

程中可能出现的偶然荷载。 4.1.2所有设备、管道荷载均应提出荷载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 4.1.3当设备、管道上有外部作用力和(或)力矩时,应提出所有力和(或)力矩的大小、方向 以及作用点。 4.1.4露天布置及受到风、雪荷载影响的设备、管道应在荷载条件中标明

4.2.1设备正常运行工况的竖向荷载应考虑下列各项: 1设备自重; 2支撑在设备上的附件、连接管道、平台扶梯的自重及平台活荷载; 3设备、附件及连接管道的防腐、防火材料和绝热结构自重; 4设备支(吊)架结构自重; 5设备内及支撑在设备上的连接管道内的介质自重; 6与设备相连的管道因位移、自重和持续外荷载产生的作用于设备上的竖向荷载; 7补偿器因不平衡轴向内压力及弹性力产生的作用于设备上的竖向荷载。 .2.2设备正常运行工况的水平荷载分为可平衡水平荷载和不可平衡水平荷载两种类型,应分工 兄和类型提出荷载条件。设备水平荷载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列水平荷载属于成对出现的可平衡水平荷载: 1)设备的活动支座和固定支座位于同一结构单元内的同一标高、同一轴线上时,由于设备 热胀、冷缩产生的作用于活动支座上的摩擦力与固定支座上的摩擦反力; 2)设备支座与设备上相连管道的固定支座位于同一结构单元内的同一标高、同一轴线上时 由于管道的位移、自重和持续外荷载产生的作用于设备支座上的水平作用力与管道固定支座 上的水平作用力; 3)采用钢索、皮带、链板等传动方式的输送设备位于同一结构单元内时,传动装置头部所 受的水平力与钢索、皮带、链板受到的总摩擦力的反力和尾部所受水平力之和相抵消。 2下列水平荷载属于不可平衡水平荷载:

擦反力; 2)设备支座与设备上相连管道的固定支座不在同一结构单元内或在同一结构单元内但不位 于同一标高或同一轴线上时,由于管道的位移、自重和持续外荷载产生的作用于设备支座上 的水平作用力与管道固定支座上的水平作用力; 3)采用钢索、皮带、链板等传动方式的输送设备不在同一结构单元内时,传动装置头部所 受的水平力与总摩擦力的反力抵消一部分,但与尾部所受的水平力无法抵消。 4.2.3设备非正常运行工况的荷载应考虑以下各项: 11 设备内事故积粉、积灰重,事故满水水重; 2设备水压试验时的充水重或设备气压试验时气压对结构的作用力; 3蒸汽排放时对设备产生的反作用力; 4一般电气设备的操作(动作)及短路电流等产生的荷载 4.2.4设备荷载取值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自重应直接取用设备制造厂家正式设计文件中的数据,不应另外考虑荷载修正系数; 2 作用于设备上的蒸汽排放时产生的反作用力应考虑动力特性的影响; 3 除氧水箱、卧式换热器等设有固定支座、滚(滑)动支座的设备,应按支座类型分别考虑 荷载值。

4.2.5主要辅助设备荷载

1除氧器及高(低)压加热器荷载条件应满足本标准4.2.1~4.2.4的规定GB∕T 17772-1999 土方机械保护结构的试验室鉴定挠曲极限量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除氧器正常运行工况的荷载应按除氧水箱充水至高位溢流口标高计算; 2)高(低)压加热器正常运行工况的荷载应包括蒸汽侧水重和水侧水重,蒸汽侧水重按加 热器允许的最高水位线以下的壳体内充满水计算,水侧水重按分、集水室及管束充满水计算 2原煤仓的荷载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供原煤仓及悬吊金属小煤斗内壁几何尺寸、几何容积,原煤堆积密度及原煤仓出口 吊重; 2)原煤仓出口吊重应包括悬吊金属小煤斗自重,内衬重、连接管道及附件重、煤闸门及 煤重; 3)原煤仓荷载应包括原煤仓自重、内部储煤重以及原煤仓出口吊重。 3煤粉仓的荷载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供煤粉仓内壁的几何尺寸、几何容积、煤粉温度及堆积密度、煤粉仓出口吊重及防爆 压力。煤粉仓防爆压力取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煤和制粉系统防爆设计技术规 程》DL/T5203的有关规定; 2)煤粉仓出口吊重。当给粉机采用全悬吊结构时,应包括给粉机自重、落粉管自重及内部 煤粉重;采用其他支撑结构时,煤粉仓出口吊重应根据结构形式确定; 3)煤粉仓荷载应包括煤粉仓自重、内部煤粉重和煤粉仓出口吊重; 4)当煤粉仓需要防腐、防火和保温时,还应考虑防腐、防火材料和保温结构自重

1除氧器及高(低)压加热器荷载条件应满足本标准4.2.1~4.2.4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除氧器正常运行工况的荷载应按除氧水箱充水至高位溢流口标高计算; 2)高(低)压加热器正常运行工况的荷载应包括蒸汽侧水重和水侧水重,蒸汽侧水重按加 热器允许的最高水位线以下的壳体内充满水计算,水侧水重按分、集水室及管束充满水计算 2原煤仓的荷载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供原煤仓及悬吊金属小煤斗内壁几何尺寸、几何容积,原煤堆积密度及原煤仓出口 吊重; 2)原煤仓出口吊重应包括悬吊金属小煤斗自重,内衬重、连接管道及附件重、煤闸门及 煤重; 3)原煤仓荷载应包括原煤仓自重、内部储煤重以及原煤仓出口吊重。 3煤粉仓的荷载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供煤粉仓内壁的几何尺寸、几何容积、煤粉温度及堆积密度、煤粉仓出口吊重及防爆 压力。煤粉仓防爆压力取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煤和制粉系统防爆设计技术规 程》DL/T5203的有关规定; 2)煤粉仓出口吊重。当给粉机采用全吊结构时,应包括给粉机自重、落粉管自重及内部 煤粉重;采用其他支撑结构时,煤粉仓出口吊重应根据结构形式确定; 3)煤粉仓荷载应包括煤粉仓自重、内部煤粉重和煤粉仓出口吊重; 4)当煤粉仓需要防腐、防火和保温时,还应考虑防腐、防火材料和保温结构自重

4粗(细)粉分离器的荷载包括分离器自重、内部煤粉重、支架重、平台扶梯重、平台活荷 载、设备保温结构自重、连接管道(制粉管)自重及管道保温结构自重, 5输送设备荷载应计人最大输送能力时的物料重量。

4.2.6动力设备荷载

1动力设备按运动状态可分为下列三类: 1)旋转运动式,如汽轮发电机组、电动机、离心泵、风机、中速磨煤机、风扇磨煤机、螺 杆式压缩机等; 2)往复运动式,如活塞泵、活塞式空气压缩机、曲柄连杆机器等; 3)复杂运动式,如起重机、抓斗机、带式运输机等。 2动力设备荷载条件应采用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正式设计图纸或资料中的数据,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型号、规格、功率、工作转速及外形轮廓尺寸; 2)真空吸力、膨胀力等作用于设备上的其他荷载; 3)安装荷载。 对于大功率动力设备荷载条件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质量分布及质心位置; 2)有条件时,宜提出设备运转部分的质量分布及其位置; 3)设备正常运行时的扰力、扰力矩以及扰力、扰力矩的作用点和方向。 3旋转运动式的动力设备当缺乏扰力数据时,应提出转子质量。

4.3.1管道正常运行工况竖向荷载应考虑下列各项: 1 管道自重,包括管道金属、内贴角钢、加固肋、内撑杆和防磨件等的自重; 2 管道零部件自重DB34∕T 5002-2014 钢管桁架结构技术规程,包括阀门、风门、法兰及连接件、弯头、三通、流量测量装置、补偿器 锁气器、人孔门和其他零部件的自重; 3 管道及零部件的保温结构自重; 风道顶部设置的通行平台自重及活荷载; 5 给煤机与锅炉之间的原煤管道中的煤重; 6正常运行时管道内介质自重; / 补偿器因不平衡轴向内压力及弹性力产生的竖向荷载; 8 支吊架约束管道位移所产生的竖向约束反力及弹簧支吊架转移荷载; 9 管道正常运行时,可能产生的竖向振动力 4.3.2 管道正常运行工况水平荷载应包括下列各项: 1 管道位移、管道自重和其他持续外荷载产生的水平力; 补偿器因不平衡轴向内压力和弹性力产生的水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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