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820-2012 水泥工业用空气输送斜槽

JC/T 820-2012 水泥工业用空气输送斜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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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C/T 8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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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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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820-201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C/T 820-2012 水泥工业用空气输送斜槽简介:

"JC/T 820-2012 水泥工业用空气输送斜槽"是中国的一项行业标准,主要规定了用于水泥工业中气力输送系统的斜槽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空气输送斜槽是一种利用气流作为输送介质,将粉状或颗粒状物料沿斜槽输送的设备,广泛应用于水泥生产过程中的物料输送,如生料、熟料、煤粉等的输送。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空气输送斜槽的结构形式、材料选择、制造工艺、尺寸公差、表面质量、力学性能、密封性、耐腐蚀性等技术要求。同时,还规定了斜槽的试验方法和验收标准,确保设备的性能稳定、安全可靠,能满足水泥工业的生产需求。

通过遵循这个标准,设备制造商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而用户则可以依据此标准选择和使用合适的空气输送斜槽,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同时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

JC/T 820-2012 水泥工业用空气输送斜槽部分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IIC/T 8202012

IC/T 8202012

JBJ 35-2004机械工业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水泥工业用空气输送斜槽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用空气输送斜槽(以下简称空气斜槽)的术语和定) 、型号和基本参数、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含水量不大于1%的粉状物料空气斜槽。

JC/T820—2012

JC/T820—2012

4.1.3机械加工零件的形状和位置公差的未注公差应符合GB/T1184一1996表1~表4中K级的规定。 4.1.4焊接件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985.1的有关规定,焊接接头表面质量应达 到JC/T532一2007表2中II级的有关规定。 4.1.5空气斜槽所用配套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4.1.6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

4.2.1产品表面应平整光洁,不应有凸凹和粗糙现象,各结合面边缘应整齐匀称,其错边量应不大 于1mm。 4.2.2外露紧固件的突出部分其螺栓尾端突出螺母之外2~4倍螺距。 4.2.3空气斜槽的涂漆防锈应符合JC/T402的有关规定。

4.3.1.5槽体直线度公差不大于其长度的1/1000。

4.3.1.5槽体直线度公差不大于其长度的1/1000。 4.3.1.6各法兰结合面的焊缝应磨平。 4.3.1.7槽体两端法兰面的平面度和法兰面对槽体

槽体直线度公差不大于其长度的1/1000。 各法兰结合面的焊缝应磨平。 槽体两端法兰面的平面度和法兰面对槽体轴线的平面度与垂直度公差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平面度与垂直度公差

JC/T 8202012

4.3.1.9槽体任一截面位置公差应符合图2要求。

4.3.1.9槽体任一截面位置公差应符合图2要求。

4.3.1.10槽体长度的极限偏差为土1mm,槽体宽度极限偏差为土0.5mm。 4.3.1.11槽体两端部法兰螺栓孔位置度偏差应不大于0.5mml。 4.3.1.12单节槽体在长度方向允许有一个对焊接头,接料长度应不小于300mm。 4.3.1.13下槽体两端型钢应突出槽体两端法兰面,突出长度(C)应不大于0.5mm,见图3。

4.3.2弯槽及多路槽

下槽体两端型钢突出槽体两端法兰面示意图

1弯槽及多路槽入料口的中心线与出料口的中心线夹角,角度误差不应大于0.25° .2进出料口的法兰斜度误差应不大于0.15°。法兰螺栓孔位置度偏差应不大于0.5

4.3.3截流阀上、.下槽体

4.3.3.1上、下槽体结合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平面度公差应不大于1.5mm。 4.3.3.2两端法兰面的平面度及其对轴线的垂直度同4.3.1.7。 4.3.3.3槽体任一截面位置公差要求同4.3.1.9。 4.3.3.4 两端部法兰螺栓孔位置度偏差应不大于0.5mm。 4.3.3.5 槽体宽度极限偏差为土0.5mm

4. 3. 4 密封垫

体端部法兰的密封垫应制成“日”字型的整

4.3.5.1根据输送物料的不同,可选择不同材质的透气层。透气层材料有:编织物(涤纶、帆布) 陶瓷。 4.3.5.2透气层在风压为8.8kPa时,透气量应不大于2m/ (m²·min)

4.3.5.3透气层使用温度要求

帆布涤纶:小于150℃; 棉帆布:小于70℃; 陶瓷:小于200℃。

4.3.5.4透气层安装要求

a)涤纶、帆布透气层裁切或开口时, b)陶瓷透气层边缘应整齐无缺陷, 每片之间采用密封胶密封。

IC/T8202012

4.4.1所有零件应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或经厂内检验合格后万可进行 装配

4.4.2槽体组装要求如下

a)涤纶、帆布透气层纵向应张紧,当槽宽小于或等于500mm时,张紧力应不小于500N;当槽觅 大于500mm时,张紧力应不小于800N; )透气层纵向边缘应凹入槽体端部型钢,凹入量(g)应不大于2mm,见图4

4.4.3组装时各接触面均应涂密封胶,不充允许漏气。 4.4.4整节槽体组装后,两端应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密封板密封。 4.4.5截气阀、截流阀、检查门装配位置应准确,关闭严密,操作灵活。 4.4.6现场安装要求如下:

图4透气层纵向边缘凹入槽体示意图

截气阀、截流阀、检查门装配位置应准确,关闭严密,操作灵活 现场安装要求如下: 安装的倾斜度,在上、下槽体结合法兰的上表面测量,纵向斜度误差应不大于1/1000;横向 水平误差应不大于2/1000。 端部法兰与密封垫间应涂密封胶。

a)安装的倾斜度,在上、下槽体结合法兰的上表面测量,纵向斜度误差应不大于1/ 水平误差应不大于2/1000。 b)端部法兰与密封垫间应涂密封胶。

采用目测法对各槽体焊缝及外表面进行检查。 槽体组装后,进行密封试验。至少连接两节槽体,在压力10kPa下时间保持15min 应小于2kPa。

产品检验按类型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 CJJ/T110-2017》C/T8202012

每台空气斜槽应按4.1、4.2规定进行出厂检验。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 证后,方可出厂。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检验; d)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f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4.1出厂检验项目按6.2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有一项不合格,判定该台产品不合格,检验不合格 充许进行返修,直到返修合格后方可出厂。 6.4.2·型式检验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1~2台,检验合格判定该台(批)产品合格。检验不合格 时允许在原抽样数量中加倍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判定该台(批)为合格品。复检仍不合格时,判定该台 (批)为不合格品。

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空气斜槽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至少应标注下列内容: a)产品型号、产品名称; b)标准代号; ) 出厂编号、出厂日期: d)制造厂名称及商标。

空气斜槽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或JC/T406的有关规定:随机文件应包括合格 和装箱单等。

7:4.1空气斜槽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库房或不致受潮的有遮盖场所。 .4.2空气斜槽在安装前JTS 167-6-2011 港口工程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大管桩设计与施工规程,应妥善保管,防止锈蚀、损坏、变形。

7:4.1空气斜槽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库房或不致受潮的有遮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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