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163-2019 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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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T15-16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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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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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5-163-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T15-163-2019 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简介:

DBJ/T 15-163-2019是广东省的一项地方标准,全称为《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该标准于2019年发布并实施,主要目的是为了指导和规范广东省的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评价和管理,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发展。

该标准从装配率、建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质量保障、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对装配式建筑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评价。其中,装配率是评价的主要指标,它是指建筑物各部分采用预制构件的比例,是衡量建筑装配化程度的重要指标。

标准详细规定了各类建筑的装配率要求,以及在设计、生产、施工等各阶段的具体实施要求,包括预制构件的种类、尺寸、精度,装配施工的工艺流程,质量控制和验收标准等。此外,标准还强调了绿色建筑和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要求装配式建筑在节能、环保、舒适、耐用等方面达到一定的要求。

通过这个标准,可以对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于提升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的技术水平,推动产业升级,实现建筑行业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DBJ/T15-163-2019 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交自upelau 建筑评价范围以内(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内隔 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及标准化设计、绿色与信息 化技术应用、施工与管理等的综合比例。 2.0.3全装修 decorated 建筑功能空间的固定面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全部完成,达到建筑 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 2.0.4集成厨房integratedkitchen 地面、吊顶、墙面、橱柜、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 一生产,在工地现场主要采用干式工法施工完成的厨房。 2.0.5集成卫生间 integrated bathroom 地面、吊顶、墙面、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通过设计集成、工厂生产 在工地主要采用王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建筑评价范围以内(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内隔 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及标准化设计、绿色与信息 化技术应用、施工与管理等的综合比例

2.0.3全装修decorated

DB34∕T 2918-2017 高速公路沥青路面养护工程施工技术规范采用王作业的施工方法。

3.0.1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宜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 评价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单体建筑由主楼、*楼组成时,主楼、*楼可按不同的单体建 筑进行计算和评价; 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² 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 4地下建筑(含地下室)可单独进行计算和评价。 3.0.2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阶段应进行预评价,并应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 2项目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进行,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计 算装配率确定评价等级。 /3.0.3单体建筑(评价单元)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时,认定为装配式建 筑: 1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20分; 2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10分: 3采用全装修: 4装配率不低于50%。 3.0.4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化装修

0.2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

3.0.4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化装

4.1.1装配率由主体结构评价得分、围护墙和内隔墙评价评价得分、装修 和设备管线评价得分、细化项评价得分、鼓励项评价得分计算得出。 4.1.2装配率应根据表4.1.2中评价项分值按下式计算:

表4.1.2装配式建筑评分表

注2:Q51合计得分如大于10分,按10分计算,Q51a不应与Q1a同时得分,Q1最低得分可包含Q51 得分,Q1与Q51合计得分不大于50分;Q52不应与Q2b、Q2d同时得分,Q2最低得分可包含Q52得分; Q53不应与Q3b、Q3c、Q3d、Q3e同时得分。 注3:单元式幕墙满足保温、隔热节能指标时,可参照Q2b进行评价

4.2.1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主要采用混凝土 材料时,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按下列公式计算:

Vla ×100% q1a

式中: q1a一一 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 品部件的应用比例; V1a一一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混 凝土体积之和,符合本标准第4.2.2条规定的预制构件间连 续部分的后浇混凝土也可以计入计算; V一一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混凝土总体 4.2.2当符合下列规定时,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可 计入预制混凝土体积计算: 1预制剪力墙板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和高度不大于 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预制剪力墙转角或端部达 缘构件长度不大于400mm(不含墙厚)的后浇混凝土体积。 2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积: 3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土体积。 4.2.3竖向构件(柱、墙)35%~80%的体积采用受力钢筋与免拆模板形成 体的中空预制构件(含叠合剪力墙),并在现场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 得14~21分,低于35%时得0分,高于80%时得21分,其他比例按线性插

体的中空预制构件(含叠合剪力墙),并在现场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 得14~21分,低于35%时得0分,高于80%时得21分,其他比例按线性插

式中:9b一一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 比例; A1b一一各楼层中预制装配梁(包括采用受力钢筋与免拆模板形成 体的中空梁预制件)、板(含屋面板)、楼梯、阳台、空调 板(悬挑板)等水平构件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A一一所有楼层的梁、楼板(含屋面板)、楼梯、阳台和空调板等构 件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4.2.6预制装配式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包括:

1预制装配式叠合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 2预制构件间宽度不大于400mm的后浇混凝土带水平投影面积:

3金属楼层板和屋面板、木楼盖和屋盖及其他在施工现场免支模的楼 盖和屋盖的水平投影面积

A2a ×100% 2a

式中: q2a 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 各楼层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外表面积之和,计算时 可不*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w1一一各楼层非承重围护墙外表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除门、窗 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装饰集成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 列式计算

Azb ×100% q2b A?

式中: q2b 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2b一一各楼层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墙体外表 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可 *除承重竖向构件的面积 Aw2一一各楼层外围护墙外表总面积,计算时可不*除门、窗、预留 洞口等的面积,可*除承重竖向构件的面积。

4.3.3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列式计算:

A2c ×100% q2c

式中:q2c一一 内隔墙采用非砌筑做法的应用比例: A2c一一各楼层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墙体表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 *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w3一一各楼层内隔墙墙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除门、窗、预留洞 口等的面积。

4.3.4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装修集成一体化技术的应用比例应

4.4,1全装修宜满足以下要求: 1居住建筑全装修范围包括建筑的公共区域、户内各功能空间: 2公共建筑全装修范围包括公共区域和已确定使用功能的室内区域 3装配式建筑主体设计应与内、外装修设计同步协同设计。 4.4.2王式工法施工的楼面、地面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Asb ×100% q3b A

A3b一一各楼层采用干式工法的楼面、地面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AL一一各楼层建筑平面总面积*除墙、柱、洞口的水平投影面积; 当设备房、阳台未采用干式工法时,可不计此部分面积, 4.4.3集成厨房的橱柜和厨房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墙面、顶面和地面 中干式工法施工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3c 集成厨房中干式工法施工的应用比例; A3c一一各楼层厨房墙面、1 顶面和地面采用于式工法的面积之和; Ak一一各楼层厨房墙面、顶面和地面的总面积。 竿应全部免装到位墙面 面和面中

式工法施工的应用比例应按 q3d A

A3d一一各楼层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的面积之和; Ab一一各楼层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的总面积。

4.4.5管线分离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二3e ×100% 93e

式中: q3e 一一 管线分离比例; L3e一一各楼层管线分离的长度,包括裸露于室内空间以及敷设在地 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腔内预置预理和吊顶内的电气、给 水排水和采暖管线长度之和;

各楼层电气、给水排水和采暖管线的总长度

各楼层电气、给水排水和采暖管线白

4.5.1细化项Q51a评价要求的竖向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按本标准第 4.2.1条中公式计算。 4.5.2预制外墙板(含预制飘窗)主要采用混凝土材料时《1000MW级水轮发电机 第3部分:安装质量检测导则 GB/Z 32519.3-2016》,预制部品部件

4.5.2预制外墙板(含预制飘窗)主要采用混凝土材料时,预制部品部件 的应用比例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q51b一一预制外墙板的应用比例; V一一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主体结构竖向构件混凝土总体 积。 Vw一一预制外墙板(含预制飘窗)混凝土体积之和。 4.5.3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集成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As2a ×100% q52a Aw2

式中: qs2a 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52a一一各楼层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一体化墙体外表面积之 和,计算时可不*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可*除承 重竖向构件的面积: Aw2一一各楼层外围护墙外表总面积,计算时可不*除门、窗及预留 洞口等的面积,可*除承重竖向构件的面积。 ta ir w mut ae i ir t tht

《道路交通管理数据字典 交通网络 GB/T 29097-2012》4.5.4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集成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

A52b ×100% 952b Aw

式中:q52b—— 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52b一一省 各楼层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一体化墙体表面积之和,计算 时可不*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Aw3一一各楼层内隔墙墙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除门、窗及预留洞 口等的面积,可*除承重竖向构件的面积。 4.5.5细化项Q53中评价要求的干式工法楼面、地面的应用比例按本标准第 4.4.2条中公式计算。 4.5.6细化项Q53中评价要求的集成厨房的墙面、顶面和地面中干式工法的 应用比例按本标准第4.4.3条中公式计算。 4.5.7细化项Q53中评价要求的集成卫生间的墙面、顶面和地面中干式工法 的应用比例按本标准第4.4.4条中公式计算。 4.5.8 细化项Q53中评价要求的管线分离比例按本标准第4.4.5条中公式计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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