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203:2006 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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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203:2006 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pdf简介:

CECS 203:2006《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是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hina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ization Association, CECS)于2006年发布的一项技术规程。该规程主要针对自密实混凝土(Automatic Compaction Concrete, ACC)的应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自密实混凝土是一种特殊的高性能混凝土,其特点是无需振捣就能自行填充模板,具有极高的密实度、均匀性和强度,常用于各类高要求的结构工程中,如高层建筑、桥梁、隧道、海底工程等。CECS 203:2006涵盖了自密实混凝土的原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施工方法、耐久性评估以及施工环境要求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自密实混凝土的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该规程对于规范自密实混凝土的生产、施工过程,提高工程质量和耐久性,推动我国自密实混凝土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它也为混凝土行业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和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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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浇筑时,不加振捣施工也能依靠其自重均匀地填充到 模板各处的性能。

自密实混凝土原材料中的水泥、掺合料和骨料中粒径小于 0.075mm的颗粒

用坍落度筒测量混凝土落度之后,随即测量混凝土拌合物 坍落扩展终止后扩展面相互垂直的两个直径,其两直径的平均值 (mm)。

用落度筒测量混凝土落度时,自坍落度筒提起开始计时 至落扩展度达到500mm的时间(s)

采用V形漏斗,检验自密实混凝土抗离析性能的一种试验方 法。将混凝土拌合物装满V形漏斗,从开启出料口底盖开始计 时GBT 34023-2017 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规程(无水印版),记录拌合物全部流出出料口所经历的时间(s)。

采用规定的U型箱,检测自密实混凝土拌合物通过钢筋间

隙,并自行填充至箱内各个部位能力的一种试验方法。

采用规定的检测仪,在自密实混凝土浇筑前实时检测全部混 自密实性能的一种试验方法。

采用规定的检测仪,在自密实混凝土浇筑前实时检测全部混 凝土自密实性能的一种试验方法。

3.0.4细骨料宜选用第2级配区的中砂,砂的含泥量、泥块含量 宜符合表3.0.4的要求。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 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3.0.4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指标

3.0.5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或2个单粒径级配的石子,最大粒 径不宜大于20mm;石子的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宜 符合表3.0.5的要求;石子空隙率宜小于40%。试验应按现行行 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标测方法》JGJ53 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石子的含泥量、泥块含量和针片状颗粒

3.0.8根据工程需要,自密实混凝土中可加人钢纤维、合成纤维、

混杂纤维,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协会标准《纤维混凝土结构技术规 程》CECS38中的相关规定

4.1自密实混凝土自密实性能等级和性能 4.1.1自密实混凝土的性能应满足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和施 工要求。 4.1.2自密实混凝土的自密实性能包括流动性、抗离析性和填充 性。可采用落扩展度试验、V漏斗试验(或Tso试验)和U型箱 试验进行检测。自密实性能等级分为三级,其指标应符合表4.1.2 的要求,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法按本规程附录A进行。

密实混凝土自密实性能等级和性能

表4.1.2混凝土自密实性能等级指标

4.1.3应根据结构物的结构形状、尺寸、配筋状态等选用自密实 性能等级。对于一般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物及构件可采用自密实性 能等级二级。 一级:适用于钢筋的最小净间距为35~60mm、结构形状复 杂、构件断面尺寸小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物及构件的浇筑; 二级:适用于钢筋的最小净间距为60~200mm的钢筋混凝 土结构物及构件的浇筑; 三级:适用于钢筋的最小净间距200mm以上、断面尺寸大 配筋量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物及构件的浇筑,以及无筋结构物的

4.2硬化自密实混凝土的性能

4.2.1自密实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满足配合比设计强度等级的要 求。

4.2.2自密实混凝土的弹性模量、长期性能和耐久性

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5.1配合比设计基本规定

5.1.1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结构物的结构条件、施工条件 以及环境条件所要求的自密实性能进行设计,在综合强度、耐久性 和其他必要性能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实验配合比。 5.1.2自密实混凝土自密实性能的确认应按本规程第4.1.2、 4.1.3条自密实混凝土自密实性能等级及相对应的使用范围进行。 5.1.3在进行自密实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调整时,应考虑水胶比 对自密实混凝土设计强度的影响和水粉比对自密实性能的影响。 5.1.4配合比设计宜采用绝对体积法。 5.1.5对于某些低强度等级的自密实混凝土,仅靠增加粉体量不 能满足浆体粘性时,可通过试验确认后适当添加增粘剂。 5.1.6自密实混凝土宜采用增加粉体材料用量和选用优质高效 减水剂或高性能减水剂,改善浆体的粘性和流动性

5.2自密实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1粉体的选定 粉体应根据结构物的结构条件、施工条件以及环境条件所需 的新拌混凝土性能和硬化混凝土性能选定。 2骨料的选定 骨料应根据新拌混凝土性能和硬化混凝土所需的性能选定。 3外加剂的选定 所选用的外加剂应在其适宜掺量范围内,能够获得所需的新 拌混凝土性能,并对硬化混凝土性能无负面影响

5.2.2初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和单位体积

2)单位体积粗骨料量可参照表5.2.2选用。

表5.2.2单位体积租骨料

2单位体积用水量、水粉比和单位体积粉体量 1)单位体积用水量、水粉比和单位体积粉体量的选择,应根 据粉体的种类和性质以及骨料的品质进行选定,并保证 自密实混凝土所需的性能。 2)单位体积用水量宜为155~180kg。 3)水粉比根据粉体的种类和掺量有所不同。按体积比宜取 0.80~1.15。 4)根据单位体积用水量和水粉比计算得到单位体积粉体 量。单位体积粉体量宜为0.16~0.23m。 5)自密实混凝土单位体积浆体量宜为0.32~0.40m”。 3含气量 自密实混凝土的含气量应根据粗骨料最大粒径、强度、混凝土 结构的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宜为1.5%~4.0%。有抗冻要求时 应根据抗冻性确定新拌混凝土的含气量。 4单位体积细骨料量 单位体积细骨料量应由单位体积粉体量、骨料中粉体含量、单 位体积粗骨料量、单位体积用水量和含气量确定。 5单位体积胶凝材料体积用量 单位体积胶凝材料体积用量可由单位体积粉体量减法情性粉 体掺合料体积量以及骨料中小于0.075mm的粉体颗粒体积量确 定。 6水灰比与理论单位体积水泥用量

应根据工程设计的强度计算出水灰比,并得到相应的理论单 位体积水泥用量。 7实际单位体积活性矿物掺合料量和实际单位体积水泥用 量。 应根据活性矿物掺合料的种类和工程设计强度确定活性矿物 掺合料的取代系数,然后通过胶凝材料体积用量、理论水泥用量和 取代系数计算出实际单位体积活性矿物掺合料量和实际单位体积 水泥用量。 8水胶比 应根据本条第2、6、7款计算得到的单位体积用水量、实际单 位体积水泥用量以及单位体积活性矿物掺合料量计算出自密实混 凝土的水胶比。 9外加剂掺量 高效减水剂和高性能减水剂等外加剂掺量应根据所需的自密 实混凝土性能经过试配确定。 5.2.3配合比的调整与确定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验证新拌混凝土的质量 采用本规程第5.2.2条设计的初期配合比进行试拌,按本规 程表4.1.2验证是否满足新拌混凝土的性能要求。 2根据新拌混凝土性能进行配合比调整 1)当试拌混凝土不能达到所需的新拌混凝土性能时,应对 外加剂、单位体积用水量、单位体积粉体量(水粉比)和单 位体积粗骨料量进行适当调整。如要求性能中包括含气 量,也应加以适当调整。 2)当上述调整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使用材料进行变更。 如变更较难时,应对配合比重新进行综合分析,调整新拌 混凝土性能目标值,重新设计配合比。 3 验证硬化混凝土质量 新挫混凝土性能满足要求后,应验证硬化混凝土性能县否符

5.2.3配合比的调整与确定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合设计要求。当不符合要求时,应对材料和配合比进行适当调整 后,重新进行试拌和试验再次确认。 4配合比的表示方法 配合比的表示方法按表5.2.3的规定

表5.2.3配合比的表示方法

主:1 当掺合科为多种材科时,分别以不向栏日表示 2液体外加剂中的含水计人单位体积用水量,

液体外加剂中的含水计人单位体积用水量

6.1.1搅拌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 的规定,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当采用其他类型的搅拌设备时,应 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搅拌时间

6.1.2计量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计量设备的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站(楼) 技术条件》GB10172的有关规定; 2计量设备应按有关规定由法定计量单位进行检定,使用期 间应定期进行校准; 3计量设备应能连续计量不同配比混凝土的各种材料,并应 具有实际计量结果逐盘记录和储存功能。

6.1.3混凝土运输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3混凝土运输设备应符合下列

1混凝土运输设备在运送混凝土时,应能保持混凝土拌合物 的均匀性,不应产生离析、分层和前后不均匀现象; 2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搅拌运输 车》G/T5094的规定。当在施工现场需用外加剂进行扩展度调 整时,应使混凝土得到充分搅拌,使其均匀一致。

6.2原材料贮存与管理

6.2.1各种材料必须分仓贮存,并应有明显的标识。 6.2.2水泥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及等级分别贮存,并应防止受潮 和污染。

6.2.3掺合料应按品种、级别分别贮存,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 混杂。

..+有种时页存且末用包储或加屋顶题益。 6.2.5骨料的贮存应保证骨料的均匀性模板分项施工方案,不应使大小颗粒分离, 并应将不同品种、规格的骨料分别贮存,避免混杂和污染。骨料的 贮存地面应为能排水的硬质地面。 6.2.6外加剂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分别贮存,并应具有防止其发 生变化的措施

6.2.5骨料的贮存应保证骨料的均匀性,不应使大小颗粒分

6.3.1各种固体原材料的计量均应按质(重)量计,水和液体外加 剂的计量可按体积计。

表6.3.2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

注: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该 指标只适用于采用微机控制的搅拌站

GB∕T 3362-2005 碳纤维复丝拉伸性能试验方法6.4.1混凝土应采用符合本规程第6.1.1条规定的搅拌机进行 生产。 6.4.2与生产普通混凝土相比应适当延长搅挫时间

6.4.1混凝土应采用符合本规程第6.1.1条规定的搅择机进行 生产。 6.4.2与生产普通混凝土相比应适当延长搅摔时间。 6.4.3投料顺序宜先投入细骨料、水泥及掺合料搅拌20s后,再 投入2/3的用水量和粗骨料搅拌30s以上,然后加入剩余水量和 外加剂搅拌30s以上。当在冬期施工时,应先投入骨料和全部净 用水量后搅拌30s以上,然后再投入胶凝材料搅拌30s以上,最后 加外加剂搅拌45s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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