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441-2022 电子工程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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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441-2022 电子工程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标准.pdf简介:

GB 51441-2022《电子工程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标准》是中国针对电子工程行业废水处理提出的一项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规定了电子工程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原则、设计内容、设计方法、工程设施、设备选型、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规范。

电子工程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实验废水、清洗废水等,可能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有机物、酸碱等,如果不经过有效的处理直接排放,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GB 51441-2022标准旨在指导电子工程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确保其既能有效去除废水中的有害物质,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又能在经济、环保、安全等方面达到最优平衡。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电子工程行业废水处理行为,推动废水处理技术的创新,促进电子工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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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10月31日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工 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和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 开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完成。 在本标准*制过程中,*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国内 实践经验,吸收近年来的科研成果,借鉴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外先进 经验,广泛征求国内有关设计、生产、研究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 查定稿。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和缩略语,基本规定,废水处 里工艺,废水处理站,废水收集和输送,药剂贮存、计量与输送,仪 表与控制系统。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 本标准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 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 1号,****:100007)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栗田工业(苏州)水处理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苏州崇越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肖劲戈闫诗源韦静路健 龙明全李玉霞张海军刘宝钢

田宇鸣陈厚名冯晶胡天碧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郑秉孝薛长立王凌旭周可可 毛冬凯邹秀平厉晓华周学锋 显宇晴

7.1药剂的贮存 (37) 7.2药剂的计量与输送 8仪表与控制系统 ·(39) 8.1一般规定 ···(39) 8.2仪表 (39) 8.3控制系统 (41) 本标准用词说明 (43) 引用标准名录 (44 附:条文说明

GB/T 37400.10-2019标准下载7.1药剂的贮存 (37) 7.2药剂的计量与输送 ··(38) 8仪表与控制系统 ··(39) 8.1一般规定 ··(39) 8.2仪表 (39) 8.3控制系统 (41) 本标准用词说明 (43) 引用标准名录 (44) 附:条文说明

7.1 Chemicalstorage (37) 7.2Chemical metering and transfer Instrumentation and control systems ···(39) 8.1Generalrequirements 8.2Instrumentation (39) 8.3Controlsystems .(41) Explanation of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43) Listofquoted standards (44)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45)

7.1 Chemicalstorage (37) 7.2Chemical metering and transfer Instrumentation and control systems ···(39) 8.1Generalrequirements 8.2Instrumentation (39) 8.3Controlsystems (41) Explanationofwordingin thisstandard (43) Listofquotedstandards (44)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45)

1.0.1为规范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做到安全适用、技 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 的设计。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1 酸碱废水 acidic&alkalinewastewater

2.1.2研磨切割废水

研磨、切割等工艺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含有固体颗粒物或悬浮 物的废水。

(CMP)wastewater

化学机械抛光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含有固体颗粒物或悬浮物 发水

fluoridewastewater

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含磷酸、磷酸盐、偏磷酸盐、聚合磷配 有机磷酸盐的废水。

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只含无机盐等化合物,不含有机类化合物 的废水。

络合物及其化合物的废水。根据废水中所含重金属元素又分别称 为含镉废水、含铬废水、含铅废水、含镍废水、含银废水、含铜废水、 含锌废水等。

physical&chemical treatment

采用物理及化学的方式处理废水。电子废水物化处理工 包括化学反应、混凝沉淀、吸附、离子交换、过滤、蒸发浓缩等方

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污水中呈溶解和胶体状态的有机污 勿转化为无害物质,以实现净化的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

reclaim water

废水直接或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 用要求,可以使用的水

tor ammoniawastewater

将氨氮废水中的氨吹脱出来并用催化氧化法氧化分解为氮气 的废水处理方法。

latingsedimentationprocess

在同一反应器中,按时间顺序由进水、反应、沉淀、排水和待机 五个基本工序组成的混凝沉淀废水处理方法。

3.0.3废水处理应选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和运维便利的工

0.4废水处理要求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要求确定

3.0.8废水处理工程应根据工程规模、水质特性按照清污分流

3.0.9贮存、处理含有易挥发出有毒、有害、可燃和恶臭

0.10电子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管道应按不同介质设置明显 识。

3.0.10电子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管道应按不同介质

4.1.1工艺流程应综合考虑初期投资、运行成本、服务寿命、资源 占用和能源消耗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 4.1.2废水处理工程宜设置在线监控系统。 4.1.3废水处理工程工艺设计应妥善处理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 的废气、废渣以及其他污染物。 4.1.4废水处理站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宜小于最大一股废 水6h的平均排水总量。 4.1.5当采用混凝沉淀法处理废水且废水水量小于50m/d时,

4.2.1废水处理工程设计前期应对废水的水量、水质进行详细调 查和分析论证

1有条件实测时应根据实测值确定水量、水质,并应按工艺 要求留有一定余量; 2当无实测值时,污染物与污染负荷宜根据同类型企业确 定,或按单位产品的废水量、水质进行估算,并与国家现行的工业 用水量有关规定协调。

处理系统前无调节设施时,设计流量宜按最大小时废水流 量设计; 2 处理系统前有调节设施时,设计流量宜按平均小时废水流

4.2.4水量、水质变化大的废水处理系统,宜设置调节水量和水 质的设施。调节池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调节池容积宜根据废水水量、水质变化范围以及要求的调 节程度确定,宜满足水量、水质变化一个周期以上全部废水的调节 要求; 2调节池宜设搅拌系统,并根据废水特点考虑加盖、通风、除 臭、防爆及排泥等措施。

4.2.5废水处理工程的排水量应满足总体工程排水量的限制 要求。

4.2.5废水处理工程的排水量应满足总体工程排水量的

1酸碱废水处理系统的反应池不宜少于二段; 2最终进入酸碱废水处理系统的各股废水宜均匀进入系统; 3各股废水在进人酸碱废水处理系统时,宜利用废酸碱中和 进行预处理。

? 低浓度含磷废水宜采用化学混凝沉淀法处理; 2 1 高浓度含磷废水宜采用两级化学混凝沉淀法处理; 3 高浓度含磷废水宜逐步适量投入低浓度含磷废水中处理: 4 1 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可行时,磷酸废液宜委外综合处理; 5 含磷废水处理系统宜设置污泥回流调理设施;

6含磷废水处理系统宜设置总磷在线监测仪,并与药剂投加 联锁。

1CMP废水宜采用化学混凝沉淀法处理; 2CMP废水所含的H2O宜在混凝沉淀处理前单独预处理 去除; 3各股化学性质不同的CMP废水宜分别收集、合并处置

1个 含砷废水宜采用化学混凝沉淀法处理; 2砷化晶圆的研磨切割废水宜先进行固液分离回收,再 后续处理系统; 3含砷废水污泥脱水装置宜单独设置

1当有机废水CODc浓度大于或等于2000mg/L时,宜采用 化学混凝沉淀法、气浮法或厌氧生物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再进人后 续处理系统; 2当有机废水CODc.浓度小于2000mg/L时,宜采用生物处 理工艺; 3当排水总氮浓度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时,宜选择硝化反硝

CECS 295:2011 建(构)筑物托换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3.9含氨络合废水的处理宜符合下列规定:

1含氨络合废水宜采用硫化物沉淀法、折点氯化法进行预 处理; 2采用硫化物沉淀法处理含氨络合废水时,宜先行处理重金 属污染物且不宜与其他重金属废水混合,处理后的含氨络合废水 宜对氨氮污染物进行处理; 3采用硫化物沉淀法处理含氨络合废水时,废水宜在碱性条 件下处理,并设计防止过量投加硫化物药剂的技术措施; 4采用折点氯化法处理含氨络合废水时,宜先行处理氨氮污 染物,再汇人重金属废水进行后续处理; 5当含氨络合废水中重金属浓度大于10g/L时,反应完成后宜 直接进入压滤机进行全量过滤,过滤出水后再进入后续处理系统。

2当采用钙盐法处理化学铜废水时,不宜采用碳酸钙作为反 应药剂。

1显像、去膜废液宜采用酸化及固液分离法预处理后再进行 后续处理; 2酸化及固液分离法处理显像、去膜废液时,宜采用机械搅 拌方式并投加适量消泡剂; 3显像废液宜单独收集酸化处理后再与去膜废液合并处置; 4显像废液采用酸化及固液分离法预处理后,宜采用生化处 理工艺进行后续处理。

4.4.1发水ph1值不能满定后续处理系统或排放的安求时Q/GDW 11844-2018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接口转换器技术规范.pdf,应进 行pH调节处理。 4.4.2pH调节药剂应优先利用废酸废碱。 4.4.3pH调节设施应具有搅拌功能,可考虑分级调节。废水单 级停留时间宜为5min~20min。 4.4.4pH调节系统机械搅拌功率宜为2W/m3~4W/m²。 4.4.5pH调节的药剂投加量应根据废水水质、投加药剂种类 通过试验或按等量反应计算确定。 4.4.6pH调节的药剂投加应采用pH自动调节控制。

4.4.7化学混凝沉淀法处理电子工业废水时,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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