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650-2011(2022年版)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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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650-2011(2022年版)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pdf简介:

GB 50650-2011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该规范是针对石油化工装置的防雷设计进行的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以及已有的装置进行改造时的防雷设计。该规范于2011年发布,最新的2022年版是对原有规范的更新和修订,旨在提高石油化工装置的防雷性能,保障生产安全,预防雷电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

GB 50650-2011/2022版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雷电防护的基本要求:规定了石油化工装置应遵循的雷电防护原则,包括雷电防护等级的确定、防雷装置的设置等。

2. 雷电防护设施:详细阐述了防雷接*系统、建筑物防雷、电气设备防雷、通信设施防雷、露天设备和管道防雷等的设计要求。

3. 雷电防护检测与维护:对防雷设施的定期检测、维护和管理提出了明确的标准。

4. 防雷设计实例和计算方法:提供了实际工程中防雷设计的参考和计算方法。

5. 雷电防护的特殊要求:针对石油化工装置的特殊性,如爆炸危险区域、易燃易爆物质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总之,GB 50650-2011/2022版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是石油化工行业防雷设计的重要参考文件,对于保障石油化工生产过程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GB 50650-2011(2022年版)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2022年 第11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7月27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 规范和标准*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的 要求,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会同其他有关单位共同完成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本规范适用范围的相关内容; 2.本规范名词、术语的内容修改补充; 3.柱内主筋不能兼电气设备的接*功能的规定; 4.储罐接*电阻检测的规定; 5.雷电预警系统的设置规定。 本规范是在《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50650一2011 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新增4条,第5.5.4、5.5.5、6.2.4和6.2.5条; 删除1条,第2.0.1条;修订21条,第1.0.2、2.0.5、2.0.8、2.0.9、 2.0.10、2.0.11、2.0.21、2.0.22、2.0.23、4.2.2、4.2.6、4.3.2、5.1.3、 5.1.4、5.6.2、5.8.1、6.1.2、6.1.3、6.2.2、6.3.2和6.3.3条。 本规范中下划线部分为修订的内容,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 制性条文钢管桩便桥施工工艺框图,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主*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 本规范参*单位: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 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北京分**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 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北京分**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 中国五环工程有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告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126号)的要求, 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会同有关单位*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制过程中,*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 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 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防雷场所分 类、基本规定、户外装置的防雷、防雷装置。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 寄送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 21号,****:100101)。 本规范主*单位、参*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 参*单位: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 中国寰球工程**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 中国五环工程有限** 主要起草人:黄旭俞俊人周勇杨光义巴涛 梁东光甘家福王宗景马坚周伟

主要审查人:罗志刚周家祥秦文杰王财勇黎德初 姜琳张伟吴敏青仓亚军张军梁 杨东明陈河江叶向东

6.3接*装置 (20 本规范用词说明 (22 引用标准名录 (23 附:条文说明 (25

1.0.1为防止和减少雷击引起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规范石油 化工装置及其辅助设施的防雷设计,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天然气、煤及其产品为原料制取燃 料和化工产品的新建、改建和/或扩建工程的石油化工装置及其辅 助生产设施的防雷设计;不适用于原油的采集、长距离输送、石油 化工装置厂区外油品储存及销售设施的防雷设计。 1.0.3石油化工装置的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1.0.1为防止和减少雷击引起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规范石油 化工装置及其辅助设施的防雷设计,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天然气、煤及其产品为原料制取燃 料和化工产品的新建、改建和/或扩建工程的石油化工装置及其辅 助生产设施的防雷设计;不适用于原油的采集、长距离输送、石油 化工装置厂区外油品储存及销售设施的防雷设计。 1.0.3石油化工装置的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2辅助生产设施

supportfacilities

配合主要工艺装置完成其生产过程而必需的设施,包括罐区 央化验室、污水处理厂、维修间、火炬等

industrialbuilding(warehouse)

设有屋顶,建筑外围护结构全部采用封闭式墙体(含门、窗)林 的生产性(储存性)建筑物。

outdoorunit

设有屋顶,建筑外围护结构局部采用墙体,所占面积不起 建筑外围护体表面面积1/2(不含屋顶和*面的面积)的生产 筑物。

对*闪击中的一次电气放电

lightningstroke

directlightningflash

闪击直接击于建(构)筑物、其他物体、大*或外部防雷 上,产生电效应、热效应和机械力者。

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闪电静电感应和闪电电磁 感应,致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的火花放电

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 即闪电电涌,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人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 备。

用于减少闪击击于生产装置而造成的物理损害的一个 统,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防雷装置的一个组成部分,由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 的电气绝缘组成

外部防雷装置的组成部分,由接闪杆(避雷针)、接闪线、接 网等金属构件组成。

外部防雷装置的组成部分,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引至接 麦置。

外部防雷装置的组成部分,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

carthingelectro

earthingconductol

从引下线断接卡或换线处至接*体的连接导体;或从接* 子、等电位连接排至接*体或接*装置的连接导体。

2.0.19等电位连接网络

将所有导电性物体(带电导体除外)互相连接到接*装置的 个系统。

earthingsysten

2.0.22工频接*电阻

2.0.23冲击接*电阻

根据通过接*极流人*中冲击电流求得的接*电阻(接*极 上对*电压的峰值与电流的峰值之比)。

根据通过接*极流人*中冲击电流求得的接*电阻(接*极

0.1石油化工装置的各种场所大型钢结构安装施工方案,应根据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 的环境状况和空间气体的消散条件,划分为厂房房屋类或户外 置区。

物的环境状况和空间气体的消散条件,划分为厂房房屋类或户外 装置区。 3.0.2半敬开式和敬开式厂房应根据其敬开程度,划分为厂房房 屋类或户外装置区。有屋顶而墙面散开的大型压缩机厂房应划为 厂房房屋类;设备管道布置稀疏的框架应划为户外装置区。

3.0.2半散开式和散开式厂房应根据其散开程度,划分为厂

类或户外装置区。有屋顶而墙面开的大型压缩机厂房应划米 房房屋类;设备管道布置稀疏的框架应划为户外装置区。

的有关规定。 4.2户外装置区场所 4.2.1石油化工装置的户外装置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 防雷设计: 1安置在*面上高大、耸立的生产设备; 2通过框架或支架安置在高处的生产设备和引向火炬的主 管道等; 3安置在*面上的大型压缩机、成群布置的机泵等转动设备; 4在空旷*区的火炬、烟肉和排气筒; 5安置在高处易遭受直击雷的照明设施。 4.2.2石油化工装置的户外装置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进 行防直击雷的设计,但应可靠接*: 1在空旷*区分散布置的水处理场所(重要设备除外); 2安置在*面上分散布置的少量机泵和小型金属设备; 3*面管道和管架。 4.2.3防直击雷的接闪器,宜利用生产设备的金属实体,但应符 合下列规定: 1用作接闪器的生产设备应为整体封闭、焊接结构的金属静 设备,转动设备不应用作接闪器;

2用作接闪器的生产设备应有金属外壳,其易受直击管 部和外侧上部应有足够的厚度;钢制设备的壁厚应大于或 4mm,其他金属设备的壁厚应符合本规范表6.1.5中的厚度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滚球法的规定,滚球半径取45m; 2接闪器顶部与被保护参考平面的高差和保护角应 表4.2.5的规定或现行国家标准《雷电防护第3部分:建筑 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GB/T21714.3的有关规定。

接闪器顶部与被保护参考平面的高差

1安置在*面上高大、耸立的生产设备应利用其金属壳体作 为引下线; 2生产设备通过框架或支架安装时,宜利用金属框架作为引 下线; 3高大炉体、塔体、桶仓、大型设备、框架等应至少使用两根 引下线,引下线的间距不应大于18m; 4在高空布置、较长的卧式容器和管道应在两端设置引下 线《钢丝网水泥用砂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T 7897-2008》,间距超过18m时应增加引下线数量; 5引下线应以尽量直的和最短的路径直接引到接*体去,应 有足够的截面和厚度,并在*面以上加机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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