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823-2022 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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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1823-2022 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范.pdf简介:

GB/T 41823-2022《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范》是一个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实施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核电厂中使用的重要焊接材料的质量管理,旨在确保这些焊接材料的品质,从而保障核电厂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核反应堆的稳定。

核电厂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因此焊接材料的质量控制显得尤为重要。该规范涵盖了焊接材料的采购、验收、存储、使用、检验和报废等全过程,规定了严格的检测方法、质量控制标准、检验频率和记录要求,以及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

具体来说,它可能包括对焊接材料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焊接性能、耐腐蚀性、疲劳强度、磁导率等性能的检测,以及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产品标识、包装和搬运等环节的规范。同时,该规范还强调了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质量管理文件的完善和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总的来说,GB/T 41823-2022为核电厂安全重要焊接材料的质量管理提供了一个科学、系统的指导框架,促进了核能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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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焊接材料质量 管理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用焊接材料的选用、评定、采购、制造、验收和使用等过程的质量 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机械类安全重要物项用焊接材料的质量管理,包括焊条、焊丝、焊带、焊剂。其 他安全重要物项用焊接材料的质量管理参照执行。

DB11/T 1672-2019标准下载核电厂反应堆冷却剂系统承压边界设备、蒸汽发生器二次侧、堆内构件和控制棒驱动机构 部件用焊接材料。

4.1营运单位对安全重要物项用焊接材料质量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a)确定或委托核电厂设计方确定部件的安全等级、规范等级和质保等级; b)有效管理工程总承包商及各级供货商,对焊接材料选用单位、采购方、制造商和使用方的质量 保证体系提出要求,或委托有关单位(如工程总承包商)提出要求; c)实施或监督其各级供货商对焊接材料选用、评定、采购、制造、验收和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或 委托有关单位(如工程总承包商)进行; d)采取其他措施确保焊接材料满足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件的要求。 4.2焊接材料选用单位(设计方或使用方)应按照被焊部件的安全等级、规范等级和质保等级选用焊接 材料,并明确与安全等级、规范等级和质保等级相适应的评定、采购、制造、验收和使用等要求。 4.3焊接材料制造商应对焊接材料制造和评定过程进行控制,保证制造的焊接材料满足标准规范和技 术条件的要求。同时,焊接材料制造商应当对焊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或合格证书的真实性以及与实 际焊接材料的一致性负责。 4.4焊接材料采购方应对焊接材料验收进行控制,确认采购的焊接材料满足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件的要 求。同时,焊接材料采购方应当对焊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或合格证书、复验报告(如有)与采购文件 的符合性负责。 4.5使用方应对焊接材料的评定和使用进行控制,确认使用的焊接材料满足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件的 要求。 4.6主设备用焊接材料和其他安全级部件承压边界用焊接材料的选用、评定、采购、制造、验收和使用 过程应经过焊接工程师确认,

5.1营运单位或其委托单位应按照法规、导则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物项的功能和安全重要性,确定 部件的安全等级、规范等级和质保等级,并根据上述要求明确焊接材料的质量保证要求。 5.2选用单位、采购方、制造商和使用方均应按照营运单位或其委托单位的质量保证要求,建立并实施 质量保证体系。营运单位或其委托单位应审查认可焊接材料选用、制造、采购和使用方的质量保证 体系。

6.1焊接材料的选用可以由设计方选用,也可以由使用方选用。当使用方选用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 由经授权的焊接工程师确认。 6.2设计方或使用方应分析焊缝的使用环境条件和使用期限内需经受的各类工况、焊接材料的焊接性 能以及与母材的匹配性,选择与部件规范等级和质保等级相适应的焊接材料,并选用相应标准或编制焊 接材料技术条件。若主设备用焊接材料和其他安全级部件承压边界用焊接材料技术条件由采购方编 制,则应经过设计方确认。

6.3焊接材料技术条件应规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焊接材料型号、规格、性能要求,以及制造、检验、包装、 运输等要求。对于后续进行焊后热处理的,还应规定模拟焊后热处理温度和时间要求以及模拟焊后热 处理状态的检验要求。

7.1.1 1 焊接材料的评定包括焊接材料制造商进行的焊接材料评定和使用方进行的焊接接头评定两 部分。

部分。 7.1.2焊接材料在以下情况之一时,焊接材料制造商应进行焊接材料评定: a)首次制造且用于安全级部件的焊接材料; b)超出原评定范围的焊接材料; c)生产焊接材料的主要制造工艺发生变化且对焊接材料性能产生影响时; d)技术条件中要求进行评定的焊接材料。 7.1.3在某牌号焊接材料首次使用前,使用方应进行标准试件上的焊接材料评定,当焊接工艺评定试 验包括焊接材料评定试验时,可免除标准试件的焊接材料评定

7.2.1焊接材料制造商开展的焊接材料评定应包含每一直径的药芯焊丝熔敷金属试验;每一直径的实 心焊丝和每一宽度的焊带与焊剂组合的熔敷金属试验;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的焊条熔敷金属试验。 7.2.2焊接材料制造商应提供焊接材料相应牌号熔敷金属的评定数据。 7.2.3焊接材料的评定内容应按照设计方和/或使用方提出的标准规定进行,评定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a)焊接材料的尺寸和化学成分保证范围; b)熔敷金属的力学性能保证范围;

.2.1焊接材料制造商开展的焊接材料评定应包含每一直径的药芯焊丝熔敷金属试验;每一直径的实 心焊丝和每一宽度的焊带与焊剂组合的熔敷金属试验;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的焊条熔敷金属试验。 7.2.2焊接材料制造商应提供焊接材料相应牌号熔敷金属的评定数据。 7.2.3焊接材料的评定内容应按照设计方和/或使用方提出的标准规定进行,评定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a)焊接材料的尺寸和化学成分保证范围; b)熔敷金属的力学性能保证范围; c)使用限制条件,如焊接方法和电流类型、焊接参数、最低预热温度和最高道间温度、必要时的焊 后热处理、焊缝类型、焊接位置、烘干要求(温度、保温时间和允许重复次数等)、贮存要求(最长 贮存期限、粉状焊剂循环使用条件等)。 7.2.4焊接材料评定批次的数量应足以验证焊接材料制造商所保证的焊接材料性能(至少5批,首次 使用的焊接材料要专门确定数量)。 7.2.5承载焊缝、隔离层用焊接材料的评定试验应按照设计方和/或使用方提出的标准进行,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试验。

a)产品检验:尺寸检查等。

GB/T41823—2022

7.2.6 堆焊用焊接材料的评定试验应按照设计方和/或使用方提出的标准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a)产品检验:尺寸检查等。 b)熔敷金属试验: 1)化学分析; 2)铁素体含量测定(如需要); 3)晶间腐蚀(如需要); 4)拉伸试验(如需要); 5)硬度试验(如需要)。 7.2.7焊接材料制造商应通过评定固化焊接材料的制造工艺

焊丝直径和焊带宽度。 7.3.2使用方对承载焊缝用焊接接头评定试验应按照设计规定的要求和提出的标准进行,具体可以参 照焊接工艺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试验: a)无损检验; b)宏观金相、怀疑区域的微观金相; c)熔敷金属化学分析; d)面弯; e)背弯; f) 2 侧弯; g)熔敷金属室温纵向拉伸; h)焊接接头室温横向拉伸; i) 2 熔敷金属高温纵向拉伸(如需要); j) 熔敷金属冲击试验(如需要); k)熔敷金属落锤试验和基准无塑性转变温度测定(如需要); 1)扩散氢含量(如需要)。 7.3.3使用方对隔离层和堆焊焊接接头评定试验应按照设计规定的要求和提出的标准进行,具体可以 参照焊接工艺评定要求

8.1 安全重要物项用焊接材料的采购方可以是营运单位或其委托单位和使用方(设备制造商、现场安 装单位或维修单位)。 8.2 采购方应依据设计方文件或提出的标准规范编制技术条件。

8.4采购方在采购控制中DB44/T 1338-2014 汽车隧道LED照明设计标准.pdf,应满足但不限于如下要求

a 授权焊接工程师进行相关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焊接材料评定(如有)和焊接材料采购过程中技 术方面的审核。必要时焊接工程师应参加供方评价。 b) 对焊接材料制造商进行供方评价。当具备条件时,对主设备用焊接材料制造商以及工程项目 中首次采购的安全级部件用焊接材料制造商进行源地评价或质保监查。

C 对于按照7.1要求进行评定的焊接材料,在首次采购焊接材料前核实焊接材料制造商已按照 所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了焊接材料评定;采购方对焊接材料制造商的焊接材料评定大纲和评 定记录进行审核,确认是否满足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件的要求。 d) 当采购文件要求时,组织审核和批准安全级部件用焊接材料制造商的质量控制文件,如制造大 纲、质量计划等文件,并选点见证。 e)明确安全级部件用焊接材料制造不符合项的上报和批准要求。

9.1.1应配备与焊接材料制造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如质量保证人员、配方控制人员、原材料质量控制人 员、焊接工程师、焊接材料制造工艺人员、理化检验人员、无损检验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等。 9.1.2应具备与焊接材料制造活动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包括厂房、设备等,保证所制造的焊接材料质量 稳定。 9.1.3应具备与焊接材料制造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手段,具有相应的检测设备,能够满足焊接材料制造 过程和最终检验的需求。如需分包,应对分包活动进行控制。

9.2.1焊接材料制造商应根据采购方提出的标准规范以及技术条件,按照7.1和7.2的要求进行焊接 材料评定。 9.2.2焊接材料制造商的焊接工程师应对焊接材料评定大纲、评定报告负责,并确认评定结果满足评 定大纲和采购方提出的标准规范要求。 9.2.3焊接材料制造商应建立焊接材料评定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9.2.4当采购方要求发生变更时,焊接工程师应核实是否对相应产品重新实施评定。如果焊接材料制 造工艺等变化涉及性能和使用条件的改变,应修改牌号重新进行评定

9.2.1焊接材料制造商应根据采购方提出的标准规范以及技术条件,按照7.1和7.2的要求进行焊接

9.3.1.1焊接材料制造商应建立焊接材料产品生产配方管理、原材料控制、工艺控制、检验与试验控制、 设备和检验试验装置控制、不符合项控制、纠正措施控制、人员培训和考核控制以及焊接材料生产过程 的其他控制程序,明确各阶段应有的质量保证内容并执行。 9.3.1.2焊接材料制造商应设立独立于生产的质量保证部门,经授权的质量保证人员应每年对其焊接 材料制造过程至少进行一次质保监查。 9.3.1.3焊接工艺规程应经过焊接工程师审核。 9.3.1.4焊接材料制造商应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将制造大纲、焊接工艺规程、质量计划等文件报采购方 批准,并在采购方选取的见证点实施前按约定通知采购方。 9.3.1.5为保证焊接材料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焊接材料实际产品生产用原材料宜与评定所用 原材料保持一致。 9.3.1.6已采购的原材料应经专职检验人员验收合格,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应投入 使用。

9.3.1.8焊接材料制造商按照标准规范或技术条件的

合干配料、湿搅拌料,每一炉号或控制化学成分的盘条、钢带或管材,应具有标识。该标识应能 成分组成。每一批次焊接材料应有唯一的标识DB21/T 3298-2020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规范.pdf,该标识可以查明生产日期和时间(班次)、组成 以及产品制造时的工艺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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