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卡茅路施工组织设计

白河县卡茅路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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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卡茅路施工组织设计简介:

白河县卡茅路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预览:

7.5.1 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度

工程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对工程施工实施全过程管理,实现企业内部管理与施工的优化配置,项目经理持证上岗,各项工程施工前组织编制详细的施工措施,施工中加强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的工期和质量。

7.5.2 完善自检体系,加强质量管理

施工中必须落实各项施工技术规范,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门主持的工程施工企业质量自检体系。

自检体系由项目部质检部、施工队、班级三级组成T/CCMA0092-2020标准下载,由项目经理部为质量自检核心。项目经理部内设独立的质量检查部和工地试验室,并配置足够的工程质检人员和检测设备,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的交接质检工作。

自检体系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要求,细化分解质量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部位、重要工序、关键环节指定专人,进行施工质量控制。自检人员负责监控个施工环节的施工质量,随时进行放线测量、材质试验、工序与工艺检查、质量检测等工作,保证质量检查控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自检体系以建设单位质量奖罚管理机制为基础,制定和完善内部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促使和激励职工强化质量意识,内部实行经济效益与质量挂钩。

7.5.3 技术保证措施

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分部、分项编写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要点。常规分部、分项编写标准施工组织措施和要点,特殊分部、分项要特殊编写施工组织措施和施工工艺及要点。施工组织措施和施工要点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加强施工技术管理,以施工组织设计为纲领,以施工工艺设计和施工要点为指导,以三级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和工序交接检查为保证,严格各施工工序的控制和管理,对易产生问题或出现通病的部位要加大技术投入和管理力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施工工艺流程。

水泥混凝土工程必须采用机械集中拌合方式,砌筑砂浆一律用砂浆搅拌机拌和,严格计量。

7.5.4 编制《质量计划》规范质量管理

根据施工特点及管理要求编制本项目的《质量计划》,进一步分解、落实质量目标,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项目部各类人员的质量权限和质量责任、分清所属各单位的质量管理界限,确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

7.5.5 建立内部“三检制”和验收把关制度

建立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项目经理部终检的内部“三检制”。施工过程中的检查、检测和验收严格按有关程序进行,实行层层管理、分级验收、总工把关制度。

从管理层到作业层建立一支覆盖所有工作面和作业工序、责任心强、专业素质高、经验丰富的质检队伍。施工过程中,质检员必须坚持在施工现场主持工序交接、完备检测手续,并沟通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和终检上报之间的关系。各工序开工前,必须具备相应试验资料和测量资料,并在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工序完工后,经过内部“三检”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报告和有关资料,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7.5.6 搞好质量预防,加强过程控制

针对项目特点建立工序质量管理点,对施工重点和难点编制《作业指导书》,逐级落实,层层把关。自上而下建立TQC小组,组织主要管理人员和质检人员经常性地进行工序分析、提高工艺水平和工序能力,把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7.5.7 配足仪器设备、及时校验

配备足够的符合计量要求、满足质量检查与检测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器具,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校验;精度不能满足计量要求时,及时更换。

7.5.8 建立例会制度、开展技术培训

定期召开质量专题会总结质量管理效果,对质量控制中存在的管理问题和技术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检查、检测人员和特殊工序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针对我员素质构成和工程特点及时对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进行施工管理和相差技术培训,灾工程质量提供技术保障。

7.5.9 严格控制质量、自觉接受监督

项目经理部质量检查、检测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严格按标书文件、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控制质量。

7.5.10 材料质量控制

进场原材料(包括成品或半成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前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安全目标:生产安全无伤亡。

8.2 安全保证体系

8.3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8.4 安全保证检查程序

8.5 安全保证措施

8.5.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建立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员、质量员、试验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操作工人佩带胸牌并持证上岗。胸牌贴有本人照片并标明单位、岗位职务、姓名、编号。

(3) 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在开工前,明确安全生产总目标,并根据总目标制定分阶段、分项安全目标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4) 建立安全奖惩制度

根据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违章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并追查责任。

(5) 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检查组,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有计划、有目的、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地进行检查。

安全管理部每旬组织一次质量检查,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分析会。

施工队每天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并落实实行。

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施工队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加以落实。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监察部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总结会。不定期检查:按照施工生产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定期检查,具体为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专职安全人员日常检查进行。

(6) 坚持教育培训制度

① 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

② 加大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

③ 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④ 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7) 坚持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管理活动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组建安全管理TQC 小组,严格按照PDCA 循环的四个阶段(即: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四个阶段) 八个步骤(调查分析现状,找出问题,分析各种影响因素,找出主要影响因素,针对主要影响因素制定措施;执行措施,检查工作效果,巩固措施、制定标准,将遗留问题转入下一个循环等八个步骤),制定出每旬、每月的活动计划,规定每次活动的时间、内容、目标等,并组织实施,直至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8.5.2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以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编制,并经过审批后实施。

②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③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实行验收制度。

④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问题。

⑤各级安全部门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⑥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

8.5.3 施工现场及临时工程安全措施

① 施工现场以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为原则,符合防洪防汛、防火、防雷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②施工现场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防火、防洪、防风及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且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③ 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围栏,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封闭施工。

④ 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⑤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他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⑥ 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区的较为空旷的地点,必要时配有防污染设施。

(2) 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

① 施工便道与其他机动车道的平交道,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设置路标及防护措施,另外派专人负责指挥。

② 施工便道在穿越现场区域的高压线等电力通讯地段设置交通标志,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车辆通过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

③ 施工便道平整无坑洼;路面高过自然地面20cm,低洼地段适当加高;面层用碎石铺垫,并派专人维护。

④ 工地施工用水和饮用水在施工前对水质进行化验鉴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和防护措施。饮用水要经过净化,达到现行卫生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之规定。

⑤ 工地内合理布置排水沟。排水沟不得妨碍工地内的交通。

T/CECS 561-2018标准下载(3) 临时电力及照明线路

②工地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

③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树木、脚手架上;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配电箱里,不得用钢丝或其他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④ 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

⑤ 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⑥ 使用高温灯具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⑦ 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

⑧ 电器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DB33/T 1146-2018 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规范(附条文说明).pdf9.1 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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