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机具展厅A、B、C、D 区工程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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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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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机具展厅A、B、C、D 区工程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简介:

对于宝坻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机具展厅A、B、C、D区的工程临时用电施工方案,我需要提供以下基本信息,但请注意,这只是一个通用的概述,具体细节可能会因实际情况、法规和项目需求而有所不同:

1. 工程概况:首先,该施工方案会对展厅的临时用电需求进行评估,包括电力负荷、用电设备类型(如照明、电动工具、空调、电器设备等)和电力供应的稳定性要求。

2. 用电设备清单:列出所有在展厅施工期间可能使用的各类设备,确保每个设备都有相应的电源插座和开关,并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3. 临时供电线路设计:根据展厅布局和设备位置,设计合理的临时供电线路布局,避免电线交错和交叉,减少安全隐患。可能包括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

4. 电源接入:临时用电可能需要从外部电网接入,因此需要申请临时用电许可证,并确保电源质量满足工程需求。

5. 安全措施:施工方案中会包括电气安全规定,如接地、绝缘、防触电措施以及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等。

6. 审批与监管:所有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需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专业电工的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安全。

7. 施工管理:施工期间应定期检查电气设备,防止过载使用,及时发现并修复隐患。

具体施工方案应由专业电气工程师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制定。

宝坻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机具展厅A、B、C、D 区工程临时用电施工方案部分内容预览:

保护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或熔断器。

保护零线作为接零保护的专用线,必须独用,不能他用,电缆要用五芯电缆。

保护零线除了从工作接地线(变压器)或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引出外,在任何地方不得与工作零线有电连接,特别注意电箱中防止经过铁质箱体形成电气连接。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 GB/T 5836.2-2006》,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保护零线的载面积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将其作负荷线用。

重复接地必须在保护零线上。工作零线不能加重复接地(因工作零线加了 重复接地,漏电保护器就无法使用)。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及末端做重复接地,配电线路越长,重复接地的作用越明显,为了接地电阻更小,可适当多打接地桩重复接地。

2、配电箱的材质和安置要求

①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②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宜大于0.6M,小于1.5M。

③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④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地点;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⑤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严禁堆放任何妨碍操作及维修工作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⑥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设施,必须有门锁。

3、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的电器要求

①常规箱内安装是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开关和熔断器装设在左面,小容量的开关电器安装在右面。

②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安装板上。

③配电箱、开关箱及内部开关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必须采用标准的黄/绿双色线及专用接线板连接,与工作零线应有明显一区别。

④配电箱、开关箱电源导线的进出为下进下出,不能设在上面、后面或侧面,更不应当从门缝隙中引进和引出导线。

⑤导线的进、出口处,应加强绝缘,并将导线卡固。

⑥配电箱、开关箱内优先选用铜线。为了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铜线。

⑦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⑧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②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处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③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5、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①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②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路(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6、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①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作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第一级,也是最主要的防漏电措施,所以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②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③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①当人员触电时,在尚未达到受伤害的电流和时间内即跳闸断电。

②若设备线路发生漏电故障,应在人尚未触及时即先跳闸断电,避免设备长期存在隐患,以便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如未排除故障,则无法合闸送电)。

③可以防止因漏电而引起的火灾或损坏设备等事故。

2 漏电保护器的选用

2.1 漏电保护器的技术条件应符合GB6829的有关规定,并具有国家认证标志,其

技术额定值应与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技术参数相配合(参见附录B)。

2.2 根据电气设备的供电方式选用漏电保护器

a. 单相22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二极二线式或单极二线式漏电保护器;

b. 三相三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三级式漏电保护器;

c. 三相四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或单相设备与三相设备共用的电路,

应选用三极四线式,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器。

2.3 根据电气线路的正常泄漏电流,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

2.3.1 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值时,应充分考虑到被保护线路和设备可能发生的正常泄漏电流值,必要时可通过实际测量取得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泄漏电流值。

2.3.2 选用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应不小于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的最大值的2倍。

2.4 根据电气设备的环境要求选用漏电保护器。

a. 漏电保护器的防护等级应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

b. 对电源电压偏差较大的电气设备应优先选用电磁式漏电保护器;

c. 在高温或特低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应优先选用电磁式漏电保护器;

d. 雷电活动频繁地区的电气设备选用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器;

e. 安装在易燃、易爆、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等恶劣环境中的漏电保护器,应根据 有关标准选用特殊防护条件的漏电保护器,否则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5 对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的选择

2.5.1 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器的设备应优先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2.5.2 单台电机设备可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及以上,100mA以下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2.5.3 有多台设备的总保护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00mA及以上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2.6 对特殊负荷和场所应按其特点选用漏电保护器

2.6.1 安装在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5—30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2.6.2 在金属物体上工作,操作手持式电动工具或行灯时,应选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0mA、快速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3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

3.1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要求

3.1.1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生产厂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6.1.2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充分考虑供电线路、供电方式、供电电压及系统接地型 式。

3.1.3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分断能力、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分断时间应满足被保护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要求。

3.1.4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接线应正确,在不同的系统接地形式的单相、三相三线、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漏电保护器的接线方式应正确。

3.2 漏电保护器对低压电网的要求

3.2.1 漏电保护器负载侧的中性线,不得与其它回路共用。

3.2.2 当电气设备装有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器时,则电气设备单独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最大可放宽到500Ω,但预期接触电压必须限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3.2.3 装有漏电保护器保护的线路及电气设备,其泄漏电流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同时应满足本标准第2.3.2的规定。当其泄漏电流大于允许值时,必须更换绝缘良好的供电线路。

3.2.4 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电动机及其它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Ω。

3.3 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施工要求

3.3.1 漏电保护器标有负载侧和电源侧时,应按规定安装按线,不得反接。

3.3.2 安装带有短路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必须保证在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飞弧距离。飞弧距离大小按漏电保护器生产厂的规定。

3.3.3 组合式漏电保护器外部连接的控制回路,应使用铜导线,其截面积不应小于1.5mm^2。

3.3.4 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不能撤掉低压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措施,但应按3.1.4条及3.2.1中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调整。

3.3.5 漏电保护器安装后,应操作试验按钮,检验漏电保护器的工作特性,确认正常动作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3.3.6 漏电保护器安装后的检验项目

a. 用试验按钮试验3次,应正确动作;

b. 带负荷分合开关3次,均不应有误动作。

3.3.7 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中性线和保护线,三极四线式或四极式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应接入漏电保护器。经过漏电保护器的中性线不得作为保护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保护线不得接入漏电保护装置。

3.3.8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必须由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电工负责进行。

4 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和管理

4.1 漏电保护器在设入运行后,应建立运行记录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4.2 漏电保护器投入运行后,每月需在通电状态下,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

4.3 雷击或其它不明原因使漏电保护器动作后DB51/T 2680-2020 热塑性聚酰亚胺树脂技术规范.pdf,应作检查。

4.4 为检验漏电保护器在运行中的动作特性及其变化,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 特性试验项目:

a. 测试漏电动作电流值;

国家标准 b. 测试漏电不动作电流值;

c. 测试分断时间。

4.5 退出运行的漏电保护器再次使用前,应按7.4条规定的项目进行动作特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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