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竹园路下穿京广铁路(K1566 926)框架桥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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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竹园路下穿京广铁路(K1566 926)框架桥施工组织设计简介:

长沙市竹园路下穿京广铁路(K1566 926)框架桥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预览:

(1)纸张规格:采用A4规格,其中技术标中的附图可采用A3规格(如有)。

(2)投标预算书的电子文档采用PKPM造价软件制作,光盘应贴上标识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各卷的页数不作限制。但要求简明扼要关于印发《安徽省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2022.1.6).pdf,突出重点,避免连篇抄写规范或规程。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1投标文件商务标(包括预算电子文档)、技术标须密封后提交。

(1)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须分开包装,总共按2包递交。

(2)预算电子文档(光盘)的包装方式:用信封密封,与投标文件商务标一起包

(3)光盘应贴上标识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密封袋上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5)商务标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标”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

(6)技术标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技术标”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对已按上述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须派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仪式,否则,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 开标时需提交的证件及资料

5.2.1开标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下列证件(作为强制性资格后审条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任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拟任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拟任建造师的职称证书(原件)、拟任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企业及拟任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合同、交工验收资料、建设单位证明原件、经行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等原件中两项或多项(其中中标通知书及交工验收资料原件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证明该项目由本企业、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承担,满足招标公告中类似工程经验的要求,并在近3年内(2007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已完工,以交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前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需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全体人员证书原件(其中拟任建造师提供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拟任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岗位证原件,其余人员提供岗位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者,视为不合格投标人。以上原件列出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提交。

5.2.2 省外企业应如实提交企业及建造师的不良行为、工程质量情况等证明原件

以及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拟任建造师湖南省外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5.2.3上述所有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以便查验,核实;

5.2.5投标人未提供第5.2.1至5.2.2款中涉及到相关资料、证件的原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提交的上述相关资料、证件的原件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退还。

5.3.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监标人现场核验投标人身份,并在资格审查表上签名;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开标顺序由监标人启封投标书;

(7)按开标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承诺、建造师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3.2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4.1开标以后,直到公布授予合同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标工作,都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漏。

5.4.2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1.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长沙建设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确定中标人。为了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本项目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将连同中标候选人名单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长沙建设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

7.1.2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期满且投标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7.4.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及治安、防火责任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4.4 如果根据本章第3.5.6项、第7.4.1项或第7.4.2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上一个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JIS A1109-1999 细集料的比重及吸水率的试验方法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北京某高档办公楼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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