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与验收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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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与验收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pdf简介:

"济南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与验收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是指济南市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针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操作和验收标准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海绵城市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发展理念,旨在通过优化城市排水系统,增强城市对雨水的吸收、渗透和利用能力,减少城市洪涝灾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这个导则(征求意见稿)可能包括的内容有:海绵城市的基本理念和原则,施工技术规范,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与控制,雨水收集和利用设施的建设与验收标准,地下水保护与管理措施,以及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的建设要求等。征求意见稿阶段意味着它还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以便对内容进行完善和调整。

它对于指导海绵城市项目的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环保效果,以及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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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阻水型路缘石设计图如下:

3阻水型路缘石设计图如下:

4.2.2阻水型路缘石应以干硬性砂浆铺砌,砂浆应饱满、厚度均匀JGJ/T 423-2018 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水 泥砂浆应随拌随用。 4.2.3阻水型路缘石砌筑应稳固、直线段顺直、曲线段圆顺、缝隙均匀 4 24阳水型版组检诊标准

4.2.4阻水型路缘石检验标准:

许偏差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路缘石安砌允许偏差

4.2.5阻水型路缘石背后宜浇筑水泥混凝土支撑,并还土夯实,还主 实宽度不宜小于50cm,高度不宜小于15cm,压实度不宜小于90%。 4.2.6阻水型路缘石检验合格的段落,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后背的施工 4.2.7阻水型路缘石阻水孔封堵宜符合下列规定: 1阻水型路缘石阻水孔宜采用灰土封堵并实,顶部5cm用砂浆封

4.2.6阻水型路缘石检验合格的段落,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后背的施工。 4.2.7阻水型路缘石阻水孔封堵宜符合下列规定: 1阻水型路缘石阻水孔宜采用灰土封堵并捣实,顶部5cm用砂浆封 堵并宜低于顶面5mm。 2封堵时应对路缘石采取保护措施,

4.3.1绿色屋质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种植屋面种植技术规 程》JGJ15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的规定。 4.3.2灌溉设施管道的套箍接口应安装牢固紧密、对口严密。 4.3.3当屋面坡度大于20%时,施工人员应采取保护和防滑措施 4.3.4伸出屋面的管道和预理件等应在防水工程施工前安装完成。后装 的设备基座下应增加一道防水增强层,施工时应避免破坏防水层和保护 层。 4.3.5为雨水集蓄设计的路沿石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标准要求,保证路 只石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1.4.1济南市坡地与平原复合型城市现代雨水控制利用系统的园林绿 化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满足《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GB/T5056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的有关要求。 4.4.2绿化栽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 相应的土壤改良、施肥和置换客土等措施。 1.4.3种植回填土应分层适度夯实,或自然沉降达到基本稳定,严禁用 机械反复碾压。

4.4.4绿色屋顶绿化种植材料的选择和栽培方式应符合下列

1植物材料应首选容器苗、带土球苗和苗卷、生长势、植生带等全 根苗木。 2草坪建植、地被植物栽植宜采用播种工艺。

3苗木修剪应适应抗风要求,栽植乔未的固定可采用地下牵引装 置,裁植乔木的固定应与裁植同时完成。 4植物材料的种类、品种和植物配置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4.4.5下凹式绿地种植苗木选择适应济南市及周边地区的耐旱耐淹植 物。 4.4.6水湿生植物栽植地的土壤质量不良时,应更换合格的裁植土,使 用的栽植土和肥料不得污染水源。 4.4.7水湿生植物栽植槽的材料、结构应符合渗透系数设计要求。槽内 不宜采用轻质土或栽培基质,栽植槽土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 要求的应大于50cm。

1水池土方开挖及垫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边环境编制基坑土方开挖 支护、降水专项施工方案。 2)水池基坑开挖工作面宽度不应小于0.5m。 3)基坑内不得有过多的大石块和尖锐物质。 4)水池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水池基础表面应平整光滑,高程误差值控制在土10mm。 2水池防渗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渗膜宜选用为HDPE材质,其厚度不得小于1.Omm,土工布为纤 丝针织品,重量不得低于300g/m²。可采用手提式缝纫机缝纫连接, 工布采用双层,模块的转角处要采用多层土工布叠加,防止防渗膜被

回填材料中不得含有尖锐物质和石块

4.6.1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应按照工艺要求进行。在线仪表安装位置和方 向句应正确,不得少装、漏装。 1.6.2设备中的阀门、取样口等应排列整齐,间隔均匀,不得渗漏。 1.6.3蓄水池按设计要求预理各种预理件,穿过池壁和池底的管道应采 取防渗漏措施,池体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灌水试验。灌水试验方法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4.7.1城市水系的生态驳岸施工应满足设计要求。 4.7.2干砌石、浆砌石和抛石护坡材料,应采用坚硬未风化的石料。 4.7.3水体生态砌筑驳岸基础垫层应按设计要求施工,设计未提出明确 要求时,基础垫层应为10cm厚C15混凝土,其宽度应大于基础底宽度 10cm 4.7.4池塘驳岸基础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提出明确要求的 基础宽度应是驳岸主体高度的3/54/5,压顶宽度最低不得小于36cm, 砌筑砂浆应采用1:3水泥砂浆。 4.7.5驳岸后侧回填土不得采用黏性土,排水盲沟应与雨水排水系统相 连,园林驳岸顶部标高出现较大高程差时。应设置变形缝。 4.7.6以石材为主体材料的自然园林驳岸,其砌筑应曲折婉蜓、错落有 致、纹理统一,景观艺术效果符合设计规定,驳岸溢水口的艺术处理 应与驳岸主体风格一致

4.8渗管(渠)及渗井

3.1渗管/渠施工及验收应符合下列

4.9.1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相关的国家 现行标准有关规定。 4.9.2雨水收集和排放管道在回填土前应进行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 的规定。

4.9.3雨水蓄水池(罐)应做满水试验

4.9.3雨水蓄水池(罐)应做满水试验

1 工程布置; 2雨水入渗工程; 3雨水收集传输工程; 4雨水储存与处理工程: 5 雨水回用工程; 6雨水调蓄工程: 7下沉绿地种植工程:

8相关附属设施。 4.9.5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 理单位和相关单位进行隐蔽验收,确认合格后,应形成隐蔽验收文件。 4.9.6种植工程乔灌木应全数检验。 4.9.8当施工中对材料的质量有怀疑或争议时,应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 位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实体检验。实体检验应委托具有相应 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进行。

4.9.9当对施工质量检验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返工重做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 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 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适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部分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适 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4.9.10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低影响开发雨 水工程,严禁验收。 4.9.11验收时应逐段检查雨水供水系统上的水池(箱)、水表、阀门、 给水栓、取水口等,落实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4.9.12施工验收时,应具有下列文件: 1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试验记录; 3土壤和水质化验报告: 4管道、容器的压力试验记录: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记录; 7设备调试运行记录。 4.9.13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宜在整个工程经过一个雨李运行后 进行评价,以确定低影响开发工程措施是否达到规划与设计指标。 4.9.14验收合格后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文件立卷归档

5.1.1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施的效果进行检 测和评估,并及时维护。 5.1.2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部门应做好雨李来临前和雨季期 间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管理。 5.1.3宜建立低影响开发设施养护技术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 5.1.4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2.1设有进水口和溢流口的设施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5.2.2湿塘、雨水湿地、蓄水池和雨水罐等设施的防误接、误用、误饮 等警示标识损坏或缺失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和完善。 5.2.3当透水铺装面层出现破损、不均匀沉降及渗透能力大幅下降时应 及时进行维护。

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范》GB50400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落口的卵石缓冲带堵塞或淤积导致过水不畅时,应及时清理 2排水层排水不畅时,应及时排查原因并修复。 3屋顶出现漏水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防渗层

5.2.5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植被缓冲带、生物滞留带)

理沉积物。 2当渗透井/管/渠调蓄空间雨水的排空时间超过36h,应及时置换 填料。

.7湿塘、雨水湿地维护应符合下列

1前置塘/预处理池内沉积物淤积超过50%时,应及时进行清淤 2防误接、误用、误饮等警示标识、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及预警系 统损坏或缺失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和完善。 3护坡出现塌时应及时进行加固。 4应定期检查泵、阀门等相关设备,保证其能正常工作。 5应及时收割、补种修剪植物、清除杂草。

5.2.8蓄水池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1蓄水池的沉淀池沉积物淤积超过设计清淤高度时,应及时进行清 淤。 2蓄水池的维护应定期检查泵、阀门等相关设备,保证其能正常工 作。

5.2.9雨水罐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及时清除雨水罐内沉积物。 2在冬季来临前应将雨水罐及其连接管路中的水放空。 5.2.10调节塘应定期检查调节塘的进口及出口是否通畅,确保排空时 间达到要求,且每场雨之前应放空

5.2.11调节池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1监测排空时间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2预处理设施及调节池内有沉积物淤积时,应及时进行清淤

5.2.12初期雨水弃流设施沉积物淤积导致弃流容积不足时应及时进行 清淤等。

GB50477-2017 纺织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5.2.13人工壤渗滤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及时补种修剪植物、清除杂草。 2土壤渗滤能力不足时,应及时更换配水层。 3配水管出现出现堵塞时,应及时疏通或更换等

6.1.1园林树木的修剪应满足下列规

1)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最低标准 为2.8m。 2)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满足 下表的安全距离。

GB/T 5100-2020 钢质焊接气瓶.pdf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

4)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满足下表中的安全距离要求

绿化植物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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