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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 1429-2021 镍冶炼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pdf简介:
YS/T 1429-2021 是中国冶金工业学会发布的关于“镍冶炼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标准。该标准主要对镍冶炼行业的绿色工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旨在推动镍冶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环境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环境目标、环境管理方案、环境监测与评价等,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2. 清洁生产:企业应实施清洁生产技术,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产生。
3. 资源利用:鼓励企业采用循环经济模式,提高镍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4. 绿色能源: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5. 安全与健康: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减少事故风险。
6. 环境信息公开:企业应定期公开环保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7. 持续改进:鼓励企业持续改进绿色工厂的运行,提升环保绩效。
通过YS/T 1429-2021的要求,镍冶炼行业绿色工厂的评价将有助于推动行业的绿色发展,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竞争力。
YS/T 1429-2021 镍冶炼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pdf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月 件。 GB/T 7119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0424 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 GB/T20902 :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21251 1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25467铜、镍、钻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36000社会责任指南 GB/T36132一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T51388镍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HJ93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一—镍冶炼 HJ98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有色金属工业
GB/T36132—201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作
YS/T 14292021
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来源:GB/T 36132—2018,定义3.1]
CJ∕T 486-2015 土壤固化外加剂实现了用地集药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 来源.GB/T 36132—2018.定义3.17
与GB/T36132一2018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务
车GB/T361322018的基础上突出镍冶炼行业
4.2.1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 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七个方面,在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设具体评价要求。基 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不参与评分;其他六个方面为具体评价要求,通过评分来判断工厂满 足要求的程度。 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必选要求不达标的 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的实际情 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
4. 2.2权重系数和指标分值
镍冶炼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 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 基础设施(5.2)20%; 管理体系(5.3)15%; 能源与资源投人(5.4)15%; 产品(5.5)5%; 环境排放(5.6)15%; 绩效(5.7)30%。 最终权重系数总和为100%,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见附录A。
镍冶炼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 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 基础设施(5.2)20%; 管理体系(5.3)15%; 能源与资源投人(5.4)15%; 产品(5.5)5%; 环境排放(5.6)15%; 绩效(5.7)30%。 最终权重系数总和为100%,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
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应包 工厂、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
4.3.1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应包招 独立于工厂、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
4.3.2实施评价的组织应查看受评工厂的报告、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声明文件、分析测试报告、相关第 三方认证证书等支持性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收集 评价证据,并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确保受评工厂的评价结果对相关指标要求的符合性证据充分、完整, 确。 4.3.3评价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总分为100分。镍冶炼行业绿色工 厂评价指标表见附录A。对照表A.1中具体条款,必选要求指标得分根据符合与否取0分或满分,可选 要求指标得分根据符合程度在0分和满分之间取值。 4.3.4评价应依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镍冶炼行业先进水平或相关方要求确定评分标准,当工厂的指标 加权综合评分达到85分以上,即满足成为绿色工厂的条件
5. 1.1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5. 1.2基础管理职责
准的要求,宜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绿化及 、节地及无害化
5.2.2.1厂区及各房间的照明应利用自然光或节能灯,人工照明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5.2.2.2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5.2.2.3大型厂房的照明系统宜采用分区控制方式,辅助生产和生活福利设施的照明系统宜适当增设 照明控制开关,短时有人的场所宜采取节能自熄措施
5.2.3.1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符合以下要求: a)工厂应采用国内外技术先进、节能环保、清洁安全的生产设备,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 物排放。 b)主要工艺、设备选择宜符合GB/T51388的规定。
5.2.3.2通用设备
通用设备符合以下要求: 通用设备如压缩机、电动机、变压器、离心泵、通风机、空调机、冷水机组等应达到相关标准中能 效限定值的要求。 b) 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c 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和高耗能、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d)工厂宜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设备。
5.2.3.3计量设备
计量设备符合以下要求: a)工厂应依据GB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 装置。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计量器具配备率应满足GB/T 20902的要求。 b)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如电消耗(电表)、水消耗(水表)、热力消耗(蒸 汽或热水流量计)、压缩空气、天然气消耗(气体流量计)、原料消耗和辅料消耗(电子天平或地 磅)等。
5.2.3.4污染物处理设施及工艺
在生产区应设置操作提示牌、说明牌、线路示意图牌等标牌;在道路交叉口、生产车间等需 的区域应设置安全标志
5.3. 1质量管理体系
5.3.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45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宜通过职业健月 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3.3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宜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
5.3.4能源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宜通过能源管理体系
工厂宜按照GB/T36000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 责任的履行情况,报告公开可获得,
5.4.1.1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宜使用可再生能源和低碳清洁的能源, 5.4.1.2工厂宜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的余热、余压。 5.4.1.3工厂宜建能源管理中心
5.4.2.1工厂应按照GB/T7119的要求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单位产品新鲜水耗应达到镍钻行业清洁生 产指标体系中的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5.4.2.2原料、辅料质量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原料全成分分析应包括铅、汞、镉、铬、砷等有害元素的 含量。其中镍精矿中有害元素限量应符合GB/T20424的有关规定。 5.4.2.3工厂宜使用回收料如含镍回收料、冶炼渣、冶炼烟尘等
5.4.3.1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节能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5.4.3.2工厂应对采购的产品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5.4.3.3工厂宜向供方提供包括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要求的采购信息。 5.4.3.4工厂采购宜满足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5. 5. 1 绿色设讯
5.5.1.2主营产品品种宜按照对应品种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工厂直米用适用的标准或知 范对生产的主营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核算或核查的结果 布,并利用核算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
6.1.1工厂天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25467和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主要大气污 宜满足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GB/T 37169-2018 金属编织网基聚四氟乙烯软带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5.6.1.2工厂应满足HI934国家排污许可要求
5.6.1.2工厂应满足HI934国家排污许可要求.并应在主要排放口建设配套的在线污染物监测设
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5.6.1.3工厂应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台账,按HJ989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应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台账,按HJ989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5. 6. 2 水污染物
5.6.2.1工厂水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25467和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宜 满足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5.6.2.2废水应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达标回用或排放。 5.6.2.3工厂应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 5.6.2.4工厂应加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5.6.2.5工厂应满足HJ934国家排污许可要求建筑占地面积100.4平方米二层独栋别墅,并应在主要排放口建设配套的在线污染物监测设施并 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5.6.2.6工厂应建立水污染物排放台账,按HI989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