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1427-2021 锡冶炼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pdf

YS/T 1427-2021 锡冶炼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7.9 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资源ID:78224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YS/T 1427-2021 锡冶炼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pdf简介:

YS/T 1427-2021《锡冶炼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是中国锡冶炼行业关于绿色工厂的标准,它是对锡冶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环保、节能、资源利用效率、管理水平、员工健康及社区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的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

1. 环保指标:强调企业应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

2. 能源效率:要求企业优化能源使用,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资源利用:倡导节约资源,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原材料利用效率。

4. 管理体系:强调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持续改进,实现绿色发展目标。

5. 员工健康: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6. 社区影响:考虑企业的社会责任,与周边社区和谐共处,减少对社区环境的影响。

7. 创新与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过程的环保性能。

通过YS/T 1427-2021的评价,企业可以明确自身在绿色生产方面的优势和不足,有利于推动锡冶炼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YS/T 1427-2021 锡冶炼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文件规定了锡冶炼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总则、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程序及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以锡精矿、锡中矿等为原料生产粗锡、精锡和焊锡的锡冶炼企业的绿色工厂评价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指 GB/T 7119 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613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6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577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761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762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20052 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20424 重金属精矿产品中有害元素的限量规范 GB/T20902 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GB21348 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1454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013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24500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30770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36000 社会责任指南 GB/T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评价总体结构与GB/T36132一2018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要求保持一致

评价要求在GB/T36132一2018的基础上突出锡冶炼行业的特征。

GB/T 24186-2009 工程机械用高强度耐磨钢板4.2.1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 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7个方面。在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设具体评价要求。 基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不参与评分;其他6个方面为具体评价要求,通过评分来判断工厂 满足要求的程度。 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必选要求不达标的 工厂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的实 标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

4.2.2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 基础设施(5.2):15%; 管理体系(5.3):10%; 能源与资源投人(5.4):15%; 产品(5.5):10%;

环境排放(5.6):20%; 绩效(5.7):30%。 最终权重系数总和为100%,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见附录E

环境排放(5.6):20%; 绩效(5.7):30%。 最终权重系数总和为100%,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见附录B

4.3.1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应由独 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实施,

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实施。 4.3.2实施评价的组织应查看受评工厂的报告、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声明文件、分析测试报告、相关第 三方认证证书等支持性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对相关人员的座谈、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收集 评价证据,并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确保受评工厂的评价结果对相关指标要求的符合性证据充分、完整、 准确。 4.3.3评价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总分为100分。锡冶炼行业绿色工 厂评价指标表见附录B。对照表B.1中具体条款,必选指标得分根据符合与否取零分或满分,可选指标 根据符合程度在零分和满分之间取值。 4.3.4评价应依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锡冶炼行业先进水平或相关方要求确定评分标准,当工厂的必选 指标均满分,且指标加权综合评分达到85分以上,即满足成为绿色工厂的条件。

5.1.1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5.1.2管理职责要求

基础管理职责(包括最高管理者要求和工厂要求)应满足GB/T36132一2018中4.3的要求。

基础管理职责(包括最高管理者要求和工厂要求)应满足GB/T36132一2018中

5.2.1.1工厂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宜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绿化及场 地、水资源及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材、节能、节地、节水及无害化。 5.2.1.2危险品暂存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置间等场所应独立设置并满足GB18597等标准规 范要求。

5.2.2.1工厂厂区及各房间的照明应利用自然光或节能灯,人工照明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2.2.1工厂厂区及各房间的照明应利用自然光或节能灯,人工照明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2.2.2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5.2.2.3大型厂房的照明系统宜采用分区控制方式,辅助生产和生活设施的照明系统宜适当增设照明 控制开关,短时有人的场所的照明宜采取节能自熄措施。

5. 2. 3. 1专用设备

用设备应符合行业相关准人和规范要求,应采用国内外技术先进、节能环保、清洁安全的生产 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5. 2. 3. 2 通用设备

通用设备符合以下要求: a 通用设备如压缩机、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离心泵、通风机、空调机、冷水机组等应达到GB 18613、GB19153、GB/T19576、GB19577、GB19761、GB19762、GB20052、GB21454、GB 24500等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 b 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C) 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d)宜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通用设备。

5. 2. 3. 3 计量设备

计量设备符合以下要求: a)工厂应依据GB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 装置。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计量器具配备率应满足GB/T 20902要求。 b)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如:电消耗(电表)、水消耗(水表)、热力消耗 (蒸汽或热水流量计)、压缩空气、天然气消耗(气体流量计)、原料消耗和辅料消耗(电子天平或 地磅)。

5. 2. 3.4 其他设施

工厂应配置余热回收、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污染物处理处置 等设施,开满定相天法律法规 要求。

在生产区应设置操作指示牌、说明牌、线路示意图牌等标牌;在道路交叉口、生产车间等需警示安全 的区域应设置安全标志

5.3.1质量管理体系

5.3.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45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宜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3.3环境管理体系

5.3.4能源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宜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

工厂宜按照GB/T36000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 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报告公开可获得

JT/T 1362-2020 侧扫声呐测量技术要求.pdf,4.1.1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或低碳清洁的能源 4.1.2工厂宜结合生产实际,对锡冶炼系统中有回收价值的余热余压进行充分的回收利用。 4.1.3工厂宜建立能源管理中心。

5.4.2.1工厂应按照GB/T7119的要求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单位产品新鲜水耗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 水平。 5.4.2.2原料全成分分析应包括汞、镉、铅、砷等有害元素的含量。其中锡精矿应符合YS/T339的要 求,锡精矿中有害元素限量应符合GB/T20424的规定

4.3.1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节能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4.3.2工厂应对采购的产品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4.3.3工厂宜向供方提供包括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要求的采购信息。 4.3.4工厂采购宜满足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工厂应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绿色设计的理念,产品宜按照对应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进行评

锡治炼产品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工厂宜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核算或核查的结果宜对外公 布,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

5. 6. 1 大气污染物

5.6.1.1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30770和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5.6.1.2工厂应满足HJ936关于排污许可和环境管理的要求,在主要废气排放口建设配套的污染源自 动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台账,在各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节点设置相应 的控制措施等。 5.6.1.3工厂应按HJ989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5.6.1.4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宜满足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5.6.2.1工厂水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30770和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5.6.2.2工厂废水应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达标回用或排放。 5.6.2.3工厂应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 5.6.2.4工厂应加强防渗措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 JT/T630-2005》,防止地下水污染。 5.6.2.5工厂应满足HJ936关于排污许可和环境管理的要求,在厂区污水排放口建设配套的污染源自 动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建立水污染物排放台账等环境管理。 5.6.2.6工厂应按HJ989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5.6.2.7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宜满足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