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氏体钢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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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氏体钢轨技术条件.pdf简介:

贝氏体钢轨是一种特殊类型的钢轨,它采用了一种特殊的热处理工艺,即贝氏体转变,来改善钢轨的性能。贝氏体钢轨的主要技术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材质:贝氏体钢轨通常由高强、耐磨的合金钢制成,如贝氏体铁素体-马氏体钢,具有高强度、高韧性、良好的耐磨性和抗疲劳性能。

2. 硬度:贝氏体钢轨的硬度比传统的热处理钢轨更高,一般在HRC50-57之间,这使得其抵抗磨损的能力更强。

3. 强度:由于采用了贝氏体转变,贝氏体钢轨的屈服强度和极限强度都较高,可以承受更大的冲击和载荷。

4. 耐磨性:由于其表面硬度高,贝氏体钢轨具有优秀的耐磨性能,可以减少因磨损导致的钢轨失效时间。

5. 韧性:尽管硬度高,贝氏体钢轨仍保持了良好的韧性,能够在冲击下保持结构完整性,降低断裂的风险。

6. 抗疲劳性:贝氏体钢轨具有更好的抗疲劳特性,能减少因疲劳引发的钢轨断裂。

7. 热处理工艺:贝氏体钢轨需要经过特殊的热处理,包括淬火和回火等步骤,以确保其性能稳定。

总的来说,贝氏体钢轨技术条件的优化,旨在提高铁路的运营效率和安全性,延长钢轨的使用寿命。

贝氏体钢轨技术条件.pdf部分内容预览: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供方应做型式检验:

图16疲劳试样取样位置及尺寸

a) 新钢种首次生产; b) 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发生重大变化; C 正常生产每隔5年; d)停产6个月以上。

a)新钢种首次生产; b 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发生重大变化; 正常生产每隔5年; d)停产6个月以上。

小辛河东岸截污施工图8.1.2供方应提供给需方型式检验最终结果所依据的所有检验记录、标定和计算值。

8.1.3型式检验包括表11中的所有项目,序号12~序号20项检验的试样应从经过矫直的钢轨中切取, 并且不再对这些试样做任何机械或热的处理。断裂韧性、疲劳裂纹扩展速率和疲劳试样应从3个样轨上 切取,样轨应分别取自不同的炉号和不同的连铸流号。残余应力试验应选取6根样轨。钢轨全长硬度波 动试验应在同一支定尺钢轨中取样。各项检验的取样部位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

8.2.1组批规则: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轨型的若干炉钢水连续浇铸的钢轧制的钢轨组成。

2.1组批规则: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轨型的若干炉钢水连续浇铸的钢坏轧制的钢轨组成。 2.2钢轨的出厂检验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必要时需方有权进行抽检,具体项目由供需双 货时另行商定。

8.2.3出厂检验包括表11中序号1序号15的所有项目,其检验项目、检验频次、取样部位和检验 方法应符合表10。 8.2.4出厂的钢轨及AT轨需经第三方专业检验部门进行批次抽查抽检,抽检频次为钢轨每年每3万吨 抽检1次,若每年不足3万吨,则每年抽检1次。AT轨每年抽检1次。 8.2.5批次抽查检验项目包括表11中序号1~序号20的所有项目,其检验项目、检验频次、取样部 位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

8. 3. 1 化学成分

8.3.2 拉伸、冲击及硬度

当初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在同一炉另两支钢轨上各取一块复验试样进行复验。其中一块复验试样应 汉自与初验试样同一铸流轧制的钢轨,另一块复验试样在其他铸流轧制的钢轨上制取。两块复验试样的 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该炉钢轨应予验收。 如两块复验试样的检验结果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应取样再验。同一铸流钢轨两次检验结果均不 合格时,则该铸流钢轨不应验收。如果一块复验试样检验不合格时,则应对不合格钢轨所在铸流和其他 铸流钢轨继续取样检验,直至两个试样同时合格

8.3.3 非金属夹杂物

当初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在同一批另两支钢轨上各取一块复验试样进行复验。其中一块复验试样应 全同一铸流轧制的钢轨上制取,一块复验试样应在同一批的其他铸流轧制的钢轨上制取。两块复验试 羊的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该批钢轨应予验收, 如果其中一块复验试样的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应对不合格铸流和其他流轧制的钢轨继 续取样再验,直至两个试样同时合格。同一铸流钢轨两次检验结果均不合格时,则该铸流钢轨不应验收。

8.3.4.1钢轨白点不应复验。 8.3.4.2当低倍初验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铸流初验取样部位的前后两侧,各取一个试 样进行复验。这两个复验试样中,至少有一个取自与初验样同一铸坏的钢轨上,两个复验试样之间 的钢轨不应验收。如果两个复验试样的复验结果都符合要求,则该批其余的钢轨可以验收。如果有 一个复验试样不合格,可继续取样再验,直至两个试样同时合格。

B. 3. 5 显微组织

低倍缺陷难以辨认时,可在更高的放大倍率下价

当初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在同一批和邻的两支钢轨上取样复验。如果两个复验样的复验结果都符合 要求,则该批其余的钢轨可以验收。如果复验试样不合格,可继续在相邻侧钢轨上取样再验,直至两个 试样同时合格。两个复验试样之间的钢轨不应验收。

9. 1. 1 在每根钢轨一侧的轨腰上每 4m 间隔内应轧,制下列清晰、凸起的标

a)制造厂标志; b) 轨型; c) 钢牌号(简标为U20Mn); d)制造年(轧制年份末两位数)、月(用罗马数字表示)。 字符高20mm~28mm,凸起0.3mm1.5mm。

.1.2在每根钢轨另一侧轨腰上,距轨端不小于0.6m、间隔不大于15m,采用热压印机(不应冷压印)

1.2在每根钢轨另一侧轨腰上,距轨端不小于0.6m、间隔不天于15m,采用热压印机(不应冷 顺序压上下列清晰的标志,压印的字符应具有平直或圆弧形表面,字符高10mm~16mm,深0.3 5mm,宽1mm~1.5mm,侧面应倾斜,字母和数字应与竖直方向成10°角且具有圆弧拐角,热压 由以下13位数字和字母组成(50AT1除外):

第1位,钢厂特征符号(由1位英文大写字母组成); 第2~3位,表示炼钢年份(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09代表2009年;10代表2010年,依次类推) 第4~9位,表示转炉流水号(由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由钢厂自编): 第10位,表示连铸流号(由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5流连铸机为1~5,6流连铸机为1~6); 第11~12位,表示连铸坏号(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第13位,钢轨顺序号(由1位英文大写字母组成:A、B、C、D)。

.1.3若热压印标记漏打或有变动,则应在轨腰上喷标,小于或等于25m钢轨至少2处,

9.1.4钢轨精整后,在钢轨一个端面头部贴上标签,标签中所填写的内容应包括钢轨标准号、轨型、 钢牌号、炉号、长度等。标签条码应包含标签及钢轨热压印标志的完整信息。 2.1.5 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无法辨认时,不应出厂。

交货钢轨应附有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开具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 a)制造厂名称。 b 需方名称。 轨型(包括无孔或有孔钢轨)。 d 合同号。 e) 标准号。 f) 钢牌号。 数量和长度(定尺、短尺)。 S h 炉号。 i)本标准表11中规定的1~15项检验结果。 i)出厂日期。

10.1U20Mn贝氏体钢轨的研发都属于“低碳、中硅、高锰、中铬”的合金体系,钢轨合金含量明显高 于珠光体钢轨。由于贝氏体钢轨由于合金含量高,贝氏体钢轨与珠光体钢轨焊接性、接头力学性能及接 头组织存在较大的差异,钢轨焊接工艺也存在较大差异,本标准针对U20Mn贝氏体钢轨焊接工艺进行说 明及要求。 10.2U20Mn贝氏体钢轨闪光焊接头重要性能指标包括:落锤、静弯、接头拉伸、接头硬度、接头冲击 等。贝氏体钢轨焊接接头与母材比较,韧性下降幅度最大,需通过调整钢轨焊接工艺,以及增加接头热 处理工艺。U20Mn贝氏体钢轨焊接工艺及接头热处理工艺相对于《TB/T1632.1一2014钢轨焊接》中对 珠光体钢轨焊接的要求,有很大的不同。 10.3U20Mn贝氏体钢轨焊接接头的强度、硬度及韧性与母材相匹配,可保证无缝线路运行的平顺性和 安全性,且在线路服役过程中出现局部伤损时,可实现在线补焊等修复措施。 10.4U20Mn贝氏体钢轨可采用固定闪光焊接、移动闪光焊接或铝热焊接进行焊连,60kg/m(60、60N), 75kg/m(75、75N)贝氏体钢轨焊接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按照附录B执行

11.1钢轨养护维修,依据TG/GW102一2019的有关规定执行。 11.2采用普通接头,既有线更换的U20Mn贝氏体钢轨与既有线连接钢轨接头处应延顺打磨钢轨踏面及 工作边,确保接头踏面及工作边的平顺性过渡;采用1来平尺测量,轨顶面垂直方尚最天偏差不应超过 0.3mm,轨头侧面水平方向最大偏差不超过土0.3mm(该偏差参考的是TB/T2975一2010铁路钢轨胶接绝 缘接头技术条件)。当接头处因磨耗速率不同,出现高低台时时,应及时进行预防性平顺修磨。 11.3采用50kg/mU20Mn贝氏体钢轨线路,应对钢轨进行适应性打磨

附录A (资料性) BT76钢轨的型式尺寸

附录A (资料性) BT76 钢轨的型式尺寸

BT76钢轨的型式尺寸应符合图A.1的规定,钢轨计算数据应符合表A.1,钢轨的理论质量和金属分配 应符合表A.2。

图A.1BT76钢轨型式尺

表A.1钢轨计算数据

表A.2钢轨的理论质量及金属分配

B2. 设备、材料要求

附录 B (资料性)

U20Mn贝氏体钢轨件焊接技术要求

头热处理加热、保温以及回火、接头矫直、接头精整及平直度检验、超声波探伤等设备或装置。其中, 固定式闪光焊机应能自动记录焊接过程中的焊接电流、钢轨位移和顶锻油缸压力随时间变化的曲线;移 式闪光焊机应能自动记录和存储焊接过程中的焊接电压、焊接电流、钢轨位移和顶锻油缸压力随时间 变化的曲线。中频热处理机应能自动记录和存储加热过程中接头温度随时间变化曲线。 U20Mn贝氏体钢轨的铝热焊接材料应符合TB/T1632.3一2019的规定(除成分范围外,贝氏体焊剂 成分范围不作规定)。

钢轨焊接作业人员应持有铁路主管部门认可的技术机构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U20Mn贝氏体 热焊接需经培训合格。

焊接接头成品检验和超声波探

B4. 1. 1 焊前钢轨除锈

焊前除锈部位包括钢轨接触电极部位和钢轨待焊接端面。固定式闪光焊接轨顶及轨底除锈 保大于电极接触钢轨部位,如图B1所示;移动式闪光焊接轨腰除锈面应当确保大于电极接触 如图B2所示。

《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 第3部分:设备及附件的一般要求 GB/T9089.3-2008》钢轨固定式闪光焊接轨顶、轨底及端面除锈面示

B4.1.2焊接及推凸

图B2钢轨移动式闪光焊接轨腰及端面除锈面示意图

a)焊接工艺参数要注意控制焊接热输入量,顶锻力应偏上限。焊接工艺参数由型检试验确认: 钢轨焊接生产时不可随意改动。 b)焊接时轨温不宜低于10℃。 c)固定式闪光焊接可采用保压推凸或非保压推凸,顶锻到推凸时间应适当减小。 d)移动式闪光焊接在焊接锁定焊接头时应采用保压推凸方式进行,并且接头冷却至300℃以下 方可松开钳口。 e)焊接顶锻完成到推凸的时间应尽量减少,宜在20s以内。轨顶推凸余量在确保不伤及母材 的情况下轨头和轨底应尽量减小。固定闪光焊轨头允许的最大推凸余量为1.5mm,轨头下颚及轨腰允 午的最大推凸余量为2.0mm,轨脚两端允许的最大推凸余量为1mm,轨底其余部位允许的最大推凸余 量为1.5mm;移动焊轨腰可适当放宽至2.5mm,如图B3所示。

GB∕T 39188-2020 电动门窗通用技术要求B4.1.3焊接接头错边量检查

图B3钢轨移动闪光焊接头推凸余量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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