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1074-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C/T 1074-2021 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pdf简介:
JC/T 1074-2021标准是中国建筑工业协会发布的一项关于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的推荐性行业标准。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应用于室内环境,具有空气净化功能的涂覆材料,例如墙面涂料、地板漆、装饰材料等。
该标准定义了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的性能指标,包括净化效率(如去除甲醛、VOC等有害气体的能力)、净化速度、持续性等,并对产品的生产和检测方法、标签和标识、使用限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这个标准,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和选择具有有效空气净化功能的室内涂覆材料,对于提升室内空气质量,保障人们的健康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总的来说,JC/T 1074-2021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室内涂覆材料市场,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以及提升消费者的生活质量都有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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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10742021
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
本文件规定了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结果计算、试验报告利 检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室内空气净化用涂覆材料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9271 色漆和清漆标准试板 GB/T16129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分光光度法 GB/T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下列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气净化airpurification 减少室内空气中影响人体健康的目标污染物,使空气洁净的行为。 3.2 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airpurificationcoating 可减少或去除室内空气中一种或几种目标污染物的涂覆材料。 3.3 净化效率purificatoryefficiency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涂覆材料对舱内甲醛(或甲苯)浓度降低的能力。 3.4 净化持久性purificationdurability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在规定周期(或时间)内经施加若干次规定浓度甲 醛(或甲苯)后,材料对且标污染物的持续净化能力
6.1.1试验室环境为:温度(23土2)℃,相对湿度(50土10)%,甲醛浓度小于等于0.02mg/m,甲苯浓 度小于等于0.02mg/m 6.1.2试验舱环境为:温度(25±1)℃,相对湿度(50土±5)%,甲醛浓度小于等于0.02mg/m,甲苯浓 度小于等于0.02mg/m。
6.2.1试验舱系统:见附录A。 6.2.2电子天平:精度0.01g。 6.2.3微量注射器:量程5μL,分度值为0.1μL。 6.2.4污染源试剂:37%~40%甲醛溶液(分析纯):甲苯(分析纯)。
6.2.1试验舱系统:见附录A。 6.2.2电子天平:精度0.01g。 6.2.3微量注射器:量程5μL,分度值为0.1μL。 6.2.4污染源试剂:37%~40%甲醛溶液(分析纯);甲苯(分析纯)。
6.2.1试验舱系统:见附录A。
6.3.1甲醛气体的采集与浓度分析按照GB/T16129规定的方法进
6.3.1甲醛气体的采集与浓度分析按照GB/T16129规定的方法进行 6.3.2甲苯气体的采集与浓度分析按照GB/T18883规定的方法进行
产品按照GB/T3186规定的方法进行取样,取样量根据测试需要确定
6.6.1对于IS类材料,将产品搅拌均匀后,按照厂家提供的涂覆量,将样品均匀满涂到四块玻璃板 的一侧,在6.1.1试验室环境中自然干燥7d后进行试验。如厂家未提供涂覆量,IS类材料的总涂覆 量宜为(250±2)g/m。 6.6.2对于IF类材料,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配制样品,若所检产品规定了粉料与水的配比范围时, 应取其中间值。按照厂家提供的涂覆量,将样品均匀满涂到四块玻璃板的一侧,在6.1.1试验室环境中 自然干燥7d后进行试验。如厂家未提供涂覆量,IF类材料的总涂覆量(干粉料)宜为(1.6土0.1)kg/m。 6.6.3对于IⅡI类材料,将产品搅拌均匀后,按照厂家提供的喷涂量,将样品均匀喷涂到四块玻璃板的 一侧,在6.1.1试验室环境中自然干燥24h后进行试验。如厂家未提供喷涂量,I类材料的喷涂量宜 为(60±2)g/m
.7.1非光催化空气 法见附录B 6.7.2光催化空气净化 方法见附录C。
6.8.1非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持久性的试验方法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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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效率及净化持久性的结果计算见附录C。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述内容: a) 样品的名称、种类、配比、涂覆量、生产厂家或送样单位、测试日期; b) 试验条件,包括试验室和试验舱温度、相对湿度及其他采样环境条件; C) 对于非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的样品,注明目标污染物种类、净化效率、净化持久性和 试验循环次数: d 对于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的样品,注明光源种类、目标污染物种类、净化效率、净化 持久性和试验循环次数; 可能影响结果的任何情况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述内容: a) 样品的名称、种类、配比、涂覆量、生产厂家或送样单位、测试日期; 试验条件,包括试验室和试验舱温度、相对湿度及其他采样环境条件; C) 对于非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的样品,注明目标污染物种类、净化效率、净化持久性和 试验循环次数: d 对于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的样品,注明光源种类、目标污染物种类、净化效率、净化 持久性和试验循环次数; e 可能影响结果的任何情况
9.1.1第5章中的检验项目全部为型式检验项
第5章中的检验项目全部为型式检验项目 2.1.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时; b) 产品异地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按本文件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料较大改变时: 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以同一原料、配方生产的10t产品为一批,如果生产7d仍不足10t,则以7d产量为 交付可由一批或多批组成。
样品应从产品中随机抽样,产品按GB/T3186取样,样品分为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用, 检验用。
检验结果达到本文件全部技术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 产品净化效率测试结果合格后,才能进行净化持久性测试。净化效率测试结果不合格,可 复测,若复测合格则可继续进行净化持久性测试,若净化持久性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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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附录规定了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试验使用的标准试验系统的组成、结构和配置 要求。
附录规定了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材料净化性能试验使用的标准试验系统的组成、结构和配置
试验系统结构参数见表A.1
表A.1试验系统结构者
A.3.1试验系统示意图见图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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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样板架示意图见图A.2。
A.3.3样板架摆放示意图见图A.3
3.3样板架摆放示意图见图A.3。
图A.1试验系统示意图
图A.2样板架示意图
A.4试验系统有效性验证
A.4.1常规参数标定:根据表A.1所列各参数进行标定 A.4.2单个试验舱的目标污染物浓度衰减要求:在6.1规定的试验环境条件下,密闭试验舱。以甲醛(或 审苯)气体作为目标污染物,用5的微量注射器,移取(3土0.1)u污染物,注入气体发生器内,开 启气体发生器和搅拌风扇,开始计时。2h关闭气体发生器及搅拌风扇,同时采集分析目标污染物浓度。 采集完毕,继续开启搅拌风扇至24h,采集舱内气体并测试目标污染物浓度,采集气体时关闭风扇。若 甲醛衰减率Rc≤25%(或甲苯衰减率Rc6≤20%),则被标定试验舱为合格。衰减率R按公式(A.1)计算:
n2h一一2h试验舱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n24h一一24h试验舱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4.3两个及以上试验舱平衡性测定:在6.1规定的试验环境条件下,密闭试验舱,以甲醛(或甲苯) 体作为目标污染物,用5u的微量注射器,移取(3土0.1)污染物,注入气体发生器内,开启气体 发生器和搅拌风扇,开始计时至24h,采集舱内气体并测试目标污染物浓度DB37/T 4189-2020标准下载,采集气体时关闭风扇。计 算任意两个试验舱内目标污染物浓度的标准差,若标准差最大值max≤0.1mg/m,即为全部试验舱合 格。两个试验舱内目标污染物浓度的标准差按公式(A.2)计算:
一标准差,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n一一参与标定的一个样品舱内空气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n"一一参与标定的另一个样品舱内空气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μ一一n和n"的算数平均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A.4.4有效性验证宜每个月进行一次,对比舱衰减率应每次进行检测。 A.4.5每次试验完成后应把舱内残留物清洁干净。每次测试样品前应按6.3检测舱内本底浓度,若 浓度不符合要求,应重新清洗,直至浓度满足6.1.2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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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试验方法
本附录规定了评价非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去除气态目标污染物(甲醛或甲苯)性能的试验 方法,包括净化效率和净化持久性。
处于6.1规定的试验环境条件下的两个试验舱,密闭试验舱。分别测试试验舱内空气中目标 甲醛或甲苯)浓度,如果各舱内目标污染物(甲醛或甲苯)浓度均小于等于0.02mg/m则可继续 1果目标污染物(甲醛或甲苯)浓度大于0.02mg/m,应采取有效的清洁措施直至符合要求才可继
B.3.1将准备好的两个试验舱一个定为样品舱,另一个定为对比舱,把制备好的4块试验样板和4块 空白玻璃板分别放入样品舱和对比舱中的样品架上,样板涂覆样品的一面朝向舱中心放置。 B.3.2将气体发生器与试验舱连接并确认后《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GB 31241-2014》,密闭试验舱,开启搅拌风扇,转速设定为(15土1)r/s。 B.3.3用5μ的微量注射器,移取(3土0.1)μ污染物,注入气体发生器内,开启气体发生器并开始 计时,2h关闭气体发生器及搅拌风扇,同时采集分析对比舱目标污染物浓度(n2h)。采集完毕,继续开 启搅拌风扇至24h,采集各舱内气体并测试目标污染物浓度,采集气体时关闭风扇,得到对比舱目标污 染物终止浓度(n24h)和样品舱目标污染物终止浓度(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