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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014.3-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给排水设计规范 第3部分:采出水处理.pdf简介:
Q/SY 06014.3-2016《油气田地面工程给排水设计规范 第3部分:采出水处理》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的一项标准,它详细规定了油气田开采过程中产生的采出水处理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采出水的分类和特性:根据采出水的来源、成分和污染物类型,对其进行分类,并介绍其特性和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
2. 采出水处理技术:包括物理处理(如沉降、过滤)、化学处理(如絮凝、沉淀、消毒)、生物处理(如厌氧消化、好氧处理)等多种方法的适用条件、技术参数和效果评估。
3. 设备选型和工艺流程设计:根据采出水的特性和处理要求,选择合适的处理设备,设计合理的工艺流程,以实现采出水的高效、经济和环保处理。
4. 安全与环保:强调采出水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以及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设计原则。
5. 运行管理与维护:提供采出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操作指南,以及预防和应对故障的维护策略。
6. 监测与评估:规定了采出水处理效果的监测方法和指标,以及评价体系。
这个规范对于规范和优化油气田采出水处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Q/SY 06014.3-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给排水设计规范 第3部分:采出水处理.pdf部分内容预览:
经处理后符合回用标准或达到其他用途及排放预处理水质要求的含油污水。 3.3 污油wasteoil 采出水处理过程中分离出的含有水及其他杂质的原油。 3.4 污泥sludge 油气田采出水处理过程中分离出的含有水的固体物质。 3.5 采出水处理 produced waterrecovery 对油田采出水(包括注水井洗井废水)进行回收和处理,使其符合注水水质标准、其他用途或排 放水质要求的过程,
经处理后符合回用标准或达到其他用途及排放预处理水质要求的含油污水。 3.3 污油wasteoil 采出水处理过程中分离出的含有水及其他杂质的原油。 3.4 污泥sludge 油气田采出水处理过程中分离出的含有水的固体物质。 3.5 采出水处理 produced water recovery 对油田采出水(包括注水井洗井废水)进行回收和处理,使其符合注水水质标准、其他用途或排 放水质要求的过程
利用涡轮增压原理,通过压缩机将高盐污水蒸发过程产生的蒸汽增压升温后,再作为热 污水蒸发使用,同时作为热源的蒸汽冷凝后转化为脱盐后的产品水,高盐污水中的盐分得以 为浓水进一步处置。本部分中简称“MVC工艺”
CJ∕T 117-2000建筑用铜管管件(承插式)4.1.1进入采出水处理站的原水含油量不应大于1000mg/L。聚合物驱采出水处理 不宜大于3000mg/L;特稠油、超稠油的采出水处理站的原水含油不宜大于4000mg/
当用于油气田注水时,水质应符合所回注油气田制定的注水水质标准。当该油气田未制定注 水水质标准时,应符合SY/T5329及SY/T6596的相关规定。 当用于稠油开发注汽锅炉给水时,应符合SY/T0027的相关规定。 C) 当处理后排放时,水质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当没有要求时,应符合GB8978的相关 规定。
式中: Q——采出水处理站设计规模,m/d;
式中: Q一一采出水处理站设计计算水量,m/h; k——时变化系数,k=1.00~1.15; Q1一一原油脱水系统排出的水量,m/h; Q2一一送往采出水处理站的洗井废水等水量,m°/h; Q: 一一回收的过滤器反冲洗排水量,m/h; Q4 一站内其他排水量,m"/h,主要指采出水处理站排泥水处理后回收的水量及其他零星排水 量,当无法计算时可取Q,的2%~5%
式中: Q一一采出水处理站设计计算水量,m/h; k——时变化系数,k=1.00~1.15; Q1一一原油脱水系统排出的水量,m/h; Q2一一送往采出水处理站的洗井废水等水量,m°/h; Q: 一一回收的过滤器反冲洗排水量,m/h; Q4 一站内其他排水量,m"/h,主要指采出水处理站排泥水处理后回收的水量及其他零星排水 量,当无法计算时可取Q的2%~5%。
3.1采出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原水的特性、净化水质的要求,通过相似工程经验,经技术经济比 确定。处理工艺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操作方便、节省占地。 3.2常规采出水处理工艺宜按表1进行选择。
表1采出水处理工艺选择
4.3.3特殊水型的采出水处理工艺选择。
3.1强腐蚀性采出水处理工艺应符合以下规定
a)强腐蚀性采出水处理工艺应根据采出水性质、处理后水质要求,通过试验或相似工程经验, 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b 溶解氧为主要腐蚀因素的强腐蚀采出水宜采用密闭处理工艺。 C 酸性气体为主要腐蚀因素的强腐蚀采出水宜采用预氧化和水质改性工艺。 d)细菌为主要腐蚀因素的强腐蚀采出水宜采用杀菌工艺
.3.3.2含聚采出水处理工艺应符合以下规定
含聚采出水处理工艺应根据含聚采出水性质、处理后水质的要求,通过试验或根据相似工程 经验,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b 其净化工艺宜分为除油、混凝分离及过滤三部分。 4.3.3.3高含盐采水处理出应符合以下规定: a) 高含盐采出水处理可采用蒸发或膜法脱盐工艺, ) 处理工艺流程及主要处理设备的选择,应以原水的水质和注汽锅炉给水水质的要求为依据, 结合生产规模、当地条件及未来原水水质变化的可能性,并参照相似水处理站的运行经验,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3.3.4高含硫采出水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a)高含硫采出水进采出水处理系统时,应对水进行脱硫化氢处理,处理后水中硫化氢含量不宜 大于10mg/L b)水处理后用于回注时,其工艺可选择沉降、气浮、过滤等处理流程。 4.3.4偏远、沙漠油气田采出水处理装置宜采用组装化、撬装化设计
5.1.1调储罐应符合以下要
b) 调储罐缓冲时间可按2h设计。 调储罐应设置收油设施,必要时也可设置排泥设施。 2除油罐(沉降罐)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除油罐(沉降罐)沉降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缺乏试验数据时,可按下列参数执行: 水驱油田沉降时间宜为3h~4h。 2) 聚驱油田沉降时间宜为6h~8h。 稠油油田、三元复合驱油田沉降时间可适当延长。 b) 除油罐(沉降罐)不宜少于2座。 c) 除油罐(沉降罐)应设收油设施,可连续收油或间歇收油,油层厚度不应超过0.8m。 d) 罐内温度低于污油凝固点时,油层内应设加热设施。 e) 除油罐(沉降罐)应设排泥设施,可采用下列方式排泥: 清扫口人工清泥。 2) 排泥泵抽吸。 3) 负压排泥器排泥。 4) 静压穿孔管排泥。 f)除油罐(沉降罐)结构设计应执行SY/T0083及GB50428
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pdf5.1.2除油罐(沉降罐)应符合以下要求
5.1.3混凝除油罐(混凝沉降罐)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混凝除油罐(混凝沉降罐)沉降时间、药剂品种、加药量、混合反应时间应根据试验确定。 ) 混凝除油罐(混凝沉降罐)沉降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缺乏试验数据时,可按下列参数 执行: 1)水驱油田沉降时间宜为2h~3h。 2 聚驱油田沉降时间宜为3h5h。 3) 稠油油由、三元复合驱油由沉降时间可适当延长。 4)当罐内设置斜板(管)等措施时,沉降时间可适当减少。 药剂与水的混合应快速、均匀,可采用机械混合或水力混合。药剂应在水流造成剧烈紊动的 条件下投人,一般混合时间为10s~30s(对高分子混凝剂只要求达到均匀混合,并不要求快 速)。 d 混凝设备应靠近絮凝、沉降等构筑物,采用管道连接时,管内流速宜为0.8m/s~1.0m/s。 e) 混凝除油罐(混凝沉降罐)不宜少于2座。 f 混凝除油罐(混凝沉降罐)应设收油设施,可连续收油或间歇收油 g) 罐内温度低于污油凝固点时,油层内应设加热设施。 h) 混凝除油罐(混凝沉降罐)应设排泥设施,可采用下列方式排泥: 1 清扫口人工清泥。 2) 排泥抽吸 3) 负压排泥器排泥。 静压穿孔管排泥。 1) 混凝除油罐(混凝沉降罐)结构设计应执行SY/T0083及GB50428。 5.1.4 压力除油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压力除油器的选择应根据采出水性质、处理后水质要求、设计水量,通过实验或相似工程经 验,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b) 压力除油器不宜少于2座。 ) 压力除油器应设收油设施,可连续收油或间款收油。 d 来水压力和流量应保持稳定,升压泵宜采用螺杆泵或低转速离心泵。 e 压力除油器顶部应设排气口,底部应设排污口。 5.1.5 浮选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气浮机宜在下列情况采用: 1)水中原油粒径较小、乳化较严重;
a)气浮机宜在下列情况采用
1)水中原油粒径较小、乳化较严重; 2)油水密度差小的稠油、特稠油和超稠油污水。 气浮机的类型及气源应根据污水的性质,通过试验或按相似工程经验,经技术经济比较确 定,宜选择成熟可靠的气浮设备。 C) 气浮单元不宜少于2座。 d) 采用气浮机时,应配套使用适宜的水处理药剂。 e) 采出水处理系统中,气浮机前,宜设置除油罐。 f) 气浮机应设收油及排泥设施。
索,结合站场地形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过滤器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应符合SY/T05 有关规定。
5.2.2过滤器的台数应根据过滤器型式、设计水量、操作运行和维护检修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 确定,但不宜少于2台。 5.2.3过滤器滤速选择,应根据进出水水质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没有试验条件的情况下,可按 相似条件下已有过滤器的运行经验确定。在缺乏资料的情况下,常用过滤器滤速可参照GB50428的 有关规定确定。 5.2.4过滤器冲洗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滤料层组成、配水配气系统形式,通过试验确定,没有试验 条件的情况下,可按相似条件下已有过滤器的经验确定。冲洗水应为净化水,水温不应低于污水中原 油凝固点。反冲洗时可加入适量的清洗剂。 5.2.5粒状滤料过滤器宜采用自动控制变强度反冲洗。反冲洗强度应通过试验确定,没有试验条件 的情况下,可按相似条件下已有过滤器的经验确定。在缺少资料的情况下,过滤器反冲洗强度可参照 GB50428的有关规定确定。 5.2.6滤料应具有良好的机械强度和抗腐蚀性,可采用石英砂、磁铁矿、核桃壳、改性纤维球等, 并应进行检验。滤料选择应符合CJ/T43的有关规定。 5.2.7滤料及垫料的组成及填装厚度,应根据进出水水质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没有试验条件的情 况下,可按相似条件下已有过滤器的运行经验确定。 5.2.8重力过滤器宜采用小阻力配水系统,压力过滤器宜采用大阻力配水系统
DB34/T 5025-2015 城镇供水服务标准5.3.1生物膜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3.1生物膜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生物接触法的设计数据宜通过试验或相似工程经验,经技术经济对比后确定。 b) 生物接触氧化池前后应设预处理设施,进水石油类含量不宜大于20mg/L。 ) 当进水水质或水量波动大时,生物接触池前应设均质池。 d 生物接触氧化池后应设沉淀区或沉淀池。 e) 生物接触池内填料应采用对微生物无毒害、易挂膜、质轻、高强度、抗老化、比表面积大和 空隙率高的填料,填充率不宜小于70%。 生物接触池及沉淀池均不宜少于两格,并联运行。生物接触池进出水应设整流设施。 g 生物接触池后宜设监护池,监护池有效容积易按2h的设计水量确定。 h) 生物膜水解酸化池、生物膜接触氧化池、供氧设备及污泥设施设计应符合SY/T6852的有 关规定
5.3.2稳定塘法应符合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