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2013-2022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pdf

MH/T 2013-2022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5 M
标准类别:综合标准
资源ID:75478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MH/T 2013-2022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pdf简介:

MH/T 2013-2022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它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UAV)系统中的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提供了详细的规定。该标准主要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在航空领域的运行管理,尤其是涉及到多无人机协同作业(分布式操作)的情况。

按照MH/T 2013-2022,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 一级(基本级):这是最低级别的分布式操作,主要适用于单个无人机进行独立操作,没有与其他无人机进行通信和协调的情况。

2. 二级(协作级):在这个级别,无人机之间可以进行有限的信息交换,如位置信息,但并不依赖于无人机之间的协同操作,主要还是独立运行。

3. 三级(集成级):无人机之间可以进行更高级别的协同操作,如任务分配、路径规划等,这种协同能够提高整体任务的效率和安全性。

4. 四级(自主级):这是最高级别的分布式操作,无人机系统具有完全的自主决策和协调能力,能够在复杂的环境中执行任务,无需人类实时干预。

这些等级的划分旨在确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安全运行,根据操作的复杂性和自动化程度,对无人机的控制和管理有明确的要求。

MH/T 2013-2022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pdf部分内容预览: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

MH/T20132022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分布式操作自动化程度划分 4. 1 自动化分级原则 4.2自动化等级划分要素 4.3自动化等级技术要求 4.4自动化程度划分 5分布式操作安全保证性等级划分 5.1分布式操作安全能力的范畴 5.2分布式操作安全保证性分级要求 5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 6.1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和兼容性 6.2运行场景关键风险要素与适用的运行等级 附录A(资料性) 自动化等级与人工介入程度的关系. 附录B(资料性) 自动化等级与划分要素的关系, 附录C(规范性) 分布式操作安全能力(符合性)清单

MH/T 20132022

山西地标12S2.pdfMH/T20132022

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运行等

本文件定义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并规定了与之相关的自动化程度 保证性的分级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的运行等级划分,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unmannedaircraftsystem UAS 以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主体,配有相关的遥控站、所需的指挥和控制链路以及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 件,能完成特定任务的一组设备。 [来源:GB/T 38152—2019,2.1.2] 3.2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UASdistributedoperation 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分解为多个子业务,部署在多个站点/终端进行协同操作的模式。 注:分布式操作的特点是不要求个人具备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完全操作能力。分布式操作应达到一定的自动化 程度,具备操作人员和自动飞行系统的协同能力, [来源:GB/T38152—2019,7.3.10,有修改 3.3 飞行任务flightmission 为完成特定目标而预先设定的可执行的飞行实施计划。通常包含对于从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飞到降落 的完整运行流程的描述和设定。 3.4 飞行过程flightprocess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从开始执行飞行任务到结束或终止飞行任务的运行过程。 3.5 运营人operator 组织实施分布式操作的责任主体。 3.6 操作人员operationstaff 分布式操作中被授权参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过程的操作人员,即人工介入角色。 3.7 飞行自动化flightautomation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在飞行过程中以自动的方式执行部分或全部飞行任务的行为。 3.8 自动飞行系统automatedflightsystem 实现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飞行自动化的硬件和软件组成的系统,简称系统。 注:其他文件中也有使用术语自主飞行( nousf1ight),来表示更高程度自动化的情况。本文件中二者不 做区分,统一使用术语自动飞行,并通过自动化等级的定义来具体描述不同的自动化水平。

未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 unmannedaircraftsystem UAS 以无人驾驶航空器为主体,配有相关的遥控站、所需的指挥和控制链路以及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 件,能完成特定任务的一组设备。 [来源:GB/T 38152—2019,2.1.2] 3.2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UASdistributedoperation 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分解为多个子业务,部署在多个站点/终端进行协同操作的模式。 注:分布式操作的特点是不要求个人具备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完全操作能力。分布式操作应达到一定的自动化 程度,具备操作人员和自动飞行系统的协同能力, [来源:GB/T38152—2019,7.3.10,有修改 3.3 飞行任务flightmission 为完成特定目标而预先设定的可执行的飞行实施计划。通常包含对于从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飞到降落 的完整运行流程的描述和设定。 3.4 飞行过程flightprocess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从开始执行飞行任务到结束或终止飞行任务的运行过程。 3.5 运营人operator 组织实施分布式操作的责任主体。 3.6 操作人员operationstaff 分布式操作中被授权参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过程的操作人员,即人工介入角色。 3.7 飞行自动化flightautomation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在飞行过程中以自动的方式执行部分或全部飞行任务的行为。 3.8 自动飞行系统automatedflightsystem 实现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飞行自动化的硬件和软件组成的系统,简称系统。 注:其他文件中也有使用术语自主飞行(autonomousflight),来表示更高程度自动化的情况。本文件中二者不 做区分,统一使用术语自动飞行,并通过自动化等级的定义来具体描述不同的自动化水平

MH/I20132022

3.9 自动化等级 automationlevel AL 对自动飞行系统可以不依赖人工介入而实施飞行的能力的定级。 3.10 设计运行范围operationaldesigndomain 自动飞行系统设计时确定的适用于其功能运行的外部环境条件。 3.11 运行风险因素探测与响应operationalriskdetectionandresponse 对可能降低运行安全水平的可变因素进行探测,并做出适当响应。 注:运行风险因素包括内部因素(如结构失效、硬件故障、软件崩溃、人员操作错误等)和外部因素(如不利天气 障碍物、电磁干扰、通信导航监视的外部支持系统性能恶化等)。 3.12 最小风险状态minimalriskcondition 当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无法继续执行飞行任务时,由操作人员或自动飞行系统执行并有效缓减运行 风险至可接受水平的状态 注:进入最小风险状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悬停/盘旋等待、返航、备降、迫降、失效保护(如触发应急降落伞) 等。 3.13 分布式操作自动化程度automationdegreeofdistributedoperation 分布式操作自动化水平的度量指标,由运营人所采用的自动飞行系统的自动化等级决定。 3.14 分布式操作安全保证性safetyassuranceofdistributedoperation 运营人在分布式操作申为了确保安全飞行和运行,向审定机构声明、证明或通过其他方法证实其在 安全操作上可以达到的保证程度。 3.15 运行等级operationlevel OL 对分布式操作运营人特定场景飞行运行能力的综合定级。该定级由运营人分布式操作的自动化程度 和安全保证性所决定。

4分布式操作自动化程度划分

4.2自动化等级划分要素

可按照以下要素对自动飞行系统的自动化等级进行划分: 自动飞行系统能否完成飞行任务执行; 自动飞行系统能否完成运行风险因素探测与响应; 自动飞行系统能否完成飞行任务接管:

一自动飞行系统是否存在设计运行范围限制 自动化等级与划分要素的关系见附录B。

MH/T20132022

AL一4级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自动飞行系统控制飞行过程; b 自动飞行系统承担运行风险探测与响应: C 当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无法继续执行飞行任务时,系统可在不额外增加运行风险的前提下重 新规划飞行任务或自动进入最小风险状态: d) 操作人员在飞行过程中可申请接管控制,系统在确保不增加安全风险的情况下移交控制权 在设计运行范围内运行。

MH/T 20132022

b 自动飞行系统承担运行风险因素探测与响应; C 当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无法继续执行飞行任务时,系统可在不额外增加运行风险的前提下重 新规划飞行任务或自动进入最小风险状态; d 操作人员在飞行过程中可申请接管控制,系统在确保不增加安全风险的情况下移交控制权; e) 无设计运行范围限制(即自动飞行系统的设计运行范围不小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设计运行范 围),能在任何可飞行条件下运行(排除商业和法规因素限制)。

5分布式操作安全保证性等级划分

5.1分布式操作安全能力的范畴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安全能力应包括以下方面: a) 分布式操作标准流程执行能力; b) 分布式操作培训执行能力; 分布式操作风险识别能力; d 分布式操作安全控制能力; e 分布式操作应急处置能力; f) 分布式操作持续改进能力。 a)~f)各项安全能力(符合性)清单内容应符合附录C中的相关规定。

5.2分布式操作安全保证性分级要求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布式操作安全保证性可划分为低(L)、中(M)、高(H)三个级别。 安全保证性越高,表明运营人开展分布式操作的安全能力的可信度越高。 根据运营人按附录C要求提供的符合性文件的保证程度,可确定运营人分布式操作的安全保证性级 别,对应关系见表1。 a)运营人自行出具符合安全能力要求的声明书,安全保证性为L; b)运营人能提供附录C中的各项内容或等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包括各类手册、运行记录、培训 记录等),安全保证性为M; c)运营人能提供附录C中的各项内容或等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并且其分布式操作的运行已由符 合规定的第三方验证通过(提供验证报告或评定结论相关文件),安全保证性为H。

表1分布式操作安全保证性分级要求

6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

6.1分布式操作运行等级划分和兼容性

GB 38452-2019 手部防护 电离辐射及放射性污染物防护手套MH/T20132022

表2运行等级(OL)的划分

6.1.2运行等级的兼容性

6.2运行场景关键风险要素与适用的运行等级

运行等级由低到高可分为5级。在风险较高的场景开展运行,分布式操作运营人应具备较高的运行 等级,有能力达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评估运行场景风险的关键要素应包括:运行密度(单机/多机) 运行模式(视距内/超视距)、人口密度(非稠密/稠密)、航空器型别(轻小型/中大型)、空域条件 (隔离/融合)。不同的运行场景关键风险要素与运行等级的对应关系见表3

表3运行场景关键风险要素与运行等级(OL)的关系

GB∕T 3608-2008 高处作业分级MH/T 20132022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