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厦门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厦规[2017]99号).pdf简介:
《厦门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厦规[2017]99号)是一份由厦门市规划局发布的文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建筑工程在报建阶段的规划设计工作,确保建筑项目的规划许可申请过程中的图纸编制具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该规定详细规定了建筑工程报建图纸应包含的内容和设计深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总体布局图:展示项目的位置、周边环境、用地范围、建筑布局等基本信息。 2. 建筑平面图:详细标明建筑的内部功能布局、尺寸、出入口、绿化、消防、疏散等。 3. 立面图:从不同角度展示建筑的外观形态、立面装饰、窗户、阳台等。 4. 剖面图:展示建筑的垂直结构,如楼层高度、楼梯、电梯、地下室等。 5. 基础平面图和基础详图:说明建筑物地基的类型、尺寸、结构等。 6. 绿化景观设计图:包括场地绿化、景观节点、排水系统等。 7. 地下管线综合图:展示地下给排水、电力、通信等管线的布局。
厦规[2017]99号规定了每种图纸的绘制精度、比例尺、图例符号等,确保了规划许可申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利于城市规划的科学管理和审批效率。同时,这也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规范的提前设定。
《厦门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厦规[2017]99号).pdf部分内容预览:
1.1为规范制图标准,提高审批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技术规范及我市简化行政审批的需要,制定本规 定,以明确我委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设计文件的编制深 度及审查内容。 1.2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设计和建筑设计管理活 动均按本规定执行。 1.3本规定解释权属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办件的“申请材料列表”栏目中”
GB/T 37621-2019标准下载2.5其他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的约定的内容及深度进行制图
基本安求 3.1.1总平图比例尺为1:500,图幅不限,出图成果为白图。 3.1.2 用地范围(包括市政绿地、市政道路下方协议出让 空间等)应依据建设项目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设计条 件宗地界址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蓝线图上的坐标正确标注,不得任意增加 或减少;幼儿园用地及其它专项用地应清晰标明用 地范围及其坐标值。 图例应标明坐标表达形式,用地红线索引说明等。 B.1.3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 相邻的现状或规划城市道路应标注道路总宽度、道 路竖向标高及道路名称。 建筑物(含现状、已批在建、已批未建)的角点坐 标、室外地坪标高、用地性质、建筑性质、层数、 建筑高度(女儿墙顶或坡屋面檐口顶)。 场地内需保留的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水体、 排洪渠等
3.2拟建建构筑物信息
建筑物的栋号、层数、建筑高度(平屋面标至女儿 墙顶、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小于等于45度的标至檐 口顶,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大于等于45度的标至屋 脊线)。
3.2.2建筑物的角点坐标应标注,标注方式为建筑外饰面 角点坐标。 3. 2. 3 附建式公建配套(如生鲜超市中心店、连锁便利店 邮政所、开闭所等)所在位置及层数。 3. 2. 4 市政道路上方跨街建(构)筑物包括跨越市政道路 的建筑物、建筑通廊及其附设的人行过街天桥等应 标注定位坐标、层数及标高。 3. 2. 5 市政绿地、市政道路下方建构筑物应标注定位坐标 层数及标高。
建筑退线分为地上建筑退线和地下室(或地下构筑 物)退线,应标注为建筑主体外饰面至用地红线的 最小垂直距离2.3.2若建筑主体外墙为斜墙体, 建筑退线应从建筑主体外墙突出部标识至用地红线 的垂直距离。
3.3.1建筑退线分为地上建筑退线和地下室(或地下构筑
3.4.1建筑间距分为用地范围内建筑间距和拟建建巩与用 地范围外建筑间的间距,应标注为两栋建筑物外墙 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相邻建筑间间距均应标注。 3.4.23 拟建建筑与架空电力边导线、排洪渠顶、挡墙、护 坡和地下光缆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机动车出入口应破人行道路缘石,消防应急出入口 或人行出入口应注明不得破人行道路缘石。
3. 5. 2绿地范围
3. 5. 3 停车位
机动车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标注,标注起 始点均为外侧缘石曲线末端
停车数量(包括标准车位、微型车位、机械车位个 数)和地上车位布置位置 3. 5. 4 室外地下车库坡道 室外地下车库坡道、起坡线的位置应明确标识表达 3. 6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3. 6. 1 非工业类(详附录1) 3. 6. 2 工业类(详附录1) 3.6.3 建构筑物一监表(
.3建构筑物一览表(详附录1
市设计中对外墙材质有明确要求的项目外,其余项 目不用标注外墙材质。 建筑物附设的户外广告设施、店铺招牌、标识LOGO、 防护栏杆等外防护设施、雨篷、空调外机位、大型 室外设备的遮蔽构件等设施的位置和形状均应在彩 色立面图中表示,且要求尺寸准确并用文字索引注 明,不得遗漏QGDW 10166.2-2017 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第2部分:110(66)kV智能变电站,
5.1.1总体鸟瞰图应能清晰反映建筑群体空间效果,如1 张图无法完全表现群体空问效果,应另增加多角度 鸟瞰图。 5.1.2沿街(海、水、山)项目应提供每个沿街(海、水、 山)面的建筑群体组合透视图。 5.1.3高层建筑透视图应确保能充分反映建筑的各个立 面,各单体透视图不少于2张,分别从不同方向、 不同视角表现;如建筑形体较复杂,应增加效果图 数量,确保不留死角。 5.1.4低、多层建筑应提供各沿街(海、水、山)面透视 图和主要形象面(如正对主入口的立面)透视图。 5.1.5 效果图应充分反映建筑立面的设计特征,每张透视 图的主面与焦点视线的夹角不应小于60°,鸟瞰图 屋面水平面与焦点视线的夹角宜为30°45°。
采用外饰面的材质和色彩效果,不应采用夕阳景、 黄昏景等技法表现;建筑玻璃效果应真实,色彩不 应过于鲜艳且不要有多余的反光、投影等效果。 5. 2. 2天空应采用晴天日景的效果,不应采用饱和度过高 的蓝天,也不应有多余的云彩效果; 5. 2. 3 配景应能真实的反应项目周边状况。相邻周边建筑 应采用准确的体块表示;周边道路(包括人行道、 绿化带等)的尺寸应真实准确;海岸、水岸边界线 应真实准确。任何配景比例应准确且均不应遮挡建 筑物。 5.2.4效果图建模应真实准确,色彩应真实准确,打印稿 应校色准确、确保实施效果与报批文本一致
5.2.4效果图建模应真实准确,色彩应真实准确,打印稿
设计单位应对建筑设计报建的平面图、立面图、部 面图及效果图相符的一致性负责。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厦门市城乡规划 管理技术规定》进行设计,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 数据的准确性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负责,如因虚 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矛盾、 纠纷以及法律责任,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负责, 并据此做出承诺,
设计单位应对建筑设计报建的平面图、立面图、部 面图及效果图相符的一致性负责。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厦门市城乡规划 管理技术规定》进行设计,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 数据的准确性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负责,如因虚 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矛盾、 纠纷以及法律责任,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负责, 并据此做出承诺
附录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图纸基本内容及要求
DB46/T 526-2021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pdf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图纸一览表
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电子文件图层归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