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DBJ 46-062-2022)宣贯培训讲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2022年6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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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DBJ 46-062-2022)宣贯培训讲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2022年6月).pdf简介:

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DBJ 46-062-2022)是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联合发布的最新技术规范,于2022年6月推出。这份讲义的目的是为了对这一新的技术标准进行广泛的宣贯和培训,帮助建筑行业相关人员理解和掌握在海南省进行安居房建设时应遵循的最新技术要求和规范。

讲义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标准概述:对新标准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进行介绍,帮助理解标准出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 技术内容详解:详细解读安居房建设中的各项技术参数、设计规范、施工工艺、材料选择、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规性。

3. 实例分析:通过具体的项目案例,展示如何应用新标准进行安居房建设,加深理解。

4. 应用指导:提供实际操作中的应用技巧和注意事项,帮助施工人员避免误区,提高工作效率。

5. 法规与合规:讲解新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确保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6. 培训与考核:介绍培训课程的安排、考核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通过这次宣贯培训,海南省的安居房建设将更加科学、规范,提升整体建筑品质,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

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DBJ 46-062-2022)宣贯培训讲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2022年6月).pdf部分内容预览:

《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宣

《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宣贯

《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宣贯

《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宣贯

6.7.1应考虑日常安全防护、防坠落等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布局宜避免双面临空长外廊;当采用双面临空外廊时,外廊防护 栏杆宜采用实体栏板或半实体栏板,自可踏面起算高度不应低于1.30m; 2建筑的屋面女儿墙、阳台、外廊防护栏杆宜使用实体栏板,栏杆可踏 面以上高度不应低于1.20m; 3建筑四周宜设置不少于3.00m宽的防坠落绿化隔离带:出入口上方应设 置凸出外墙或阳台不小于1.00m的雨棚; 4地下室出入口宜设于较高地坪处GB∕T 33826-2017 玻璃衬底上纳米薄膜厚度测量 触针式轮廓仪法,出入口防水反坡高度不应低于 200mm; 5白蚁预防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JGJ/T245的 规定。 6雨、污井盖宜采用铸铁井盖。

6.7.1应考虑日常安全防护,防坠落等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布局宜避免双面临空长外廊;当采用双面临空外廊时,外廊防护 栏杆宜采用实体栏板或半实体栏板,自可踏面起算高度不应低于1.30m; 2建筑的屋面女儿墙、阳台、外廊防护栏杆宜使用实体栏板,栏杆可踏 面以上高度不应低于1.20m; 3建筑四周宜设置不少于3.00m宽的防坠落绿化隔离带:出入口上方应设 置凸出外墙或阳台不小于1.00m的雨棚; 4地下室出入口宜设于较高地坪处,出入口防水反坡高度不应低于 200mm; 5白蚁预防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JGJ/T245的 规定。 6雨、污井盖宜采用铸铁井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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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选用的门窗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验收标准,并检验合格,门窗的活动配件应选用优质、长寿命的产 品组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各项性能等级应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 《铝合金门窗》GB/T8478、《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及 《海南省建筑外门窗抗风压、水密性、气密性控制指标》DBJ02的要求; 2外平开窗必须设置防坠落装置、限位器等加强抗风性能,有条件时宜采用下悬内平开窗; 3门窗立面分格尺寸应适中,开启扇最大高、宽尺寸应与所用材料相符合,不宜使用全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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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应在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中,考虑自然通风效果,形成有效对流通风,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户宜至少有一个居住房间通风开口朝向主导风向,套内通风应设置两个方向的外窗,通风路径的设计应 满足自然通风要求; 2外窗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或外窗面积的45%; 3一梯多户围绕核心筒布置的住宅单元,套内通风无法满足两个方向的外窗时,应保证能利用敬开的房门、 户门、外窗、专用通风口对流通风,不应利用合用前室等设有常闭防火门的部位进行通风,宜对建筑室内风 环境进行计算机模拟,优化自然通风系统方案; 4套内应避免采光通风凹口过于狭小,建筑平面中外墙凹口的深度与宽度之比不宜大于3:1,开口宽度不应小 于1.20m; 5主要居室宜采取措施改善室内风环境和热环境。 6.8.1条文说明:房间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可显著降低房间自然室温,为居住者提供有更多时间生活在自然室 温环境的可能性;还能有效地缩短房间空调器开启时间,节能效果明显。将室外风引入室内,同时将室内空气 导至室外,需要合理的室内平面设计、室内空间合理的组织以及门窗位置与大小的精细化设计。

6.8.3厨房应直接对外采光,厨房的外门窗应具备自然通风条 件,直接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 且不得小于0.60㎡;厨房外设置阳台时,阳台的自然通风开 口面积不应小于厨房和阳台地板面积总和的1/10,且不得小 于0.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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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应采取下列减少噪声干扰的措施: 1应合理安排建筑平面和空间功能,规避噪声与振动的影响; 2电梯井道及电梯机房、水泵机房、变配电房、发电机房等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房间不应紧邻卧室布置,起居 室(厅)不宜紧邻电梯道等产生噪声和振动的房间布置,受条件限制起居室(厅)紧邻电梯井道等产生噪声和振 动的房间布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6.8.8条文说明:住宅的内部各种设备机房动力设备的振动会传递到住宅房间,动力设备振动所产生的低频噪声 也会传递到住宅房间,这都会严重影响居住质量。特别是动力设备的振动产生的低频噪声往往难以完全消除, 因此,住宅设计时,不仅针对室外环境噪声要采取有效的隔声和防噪声措施,而且卧室、起居室(厅)也要布 置在远离可能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如水泵房、变配电房、发电机机房等)的位置,且做到结构相互独立也是 十分必要的措施。对于防止排水管道噪声的措施宜采用同层排水,有效控制噪声影响;排水管布置在室内时, 应采用降噪管材或降噪构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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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装配整体式结构的适用高度参照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中的 现定并适当调整。根据国内外多年的研究成果,在地震区的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当采取了可靠的 节点连接方式和合理的构造措施后,装配整体式框架的结构性能可以等同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因 此,对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当节点及接缝采用适当的构造并满足现行行业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 技术规程》JG」1中有关条文的要求时,可认为其性能与现浇结构基本一致,其最大适用高度与 现浇结构相同。如果装配式框架结构中节点及接缝构造措施的性能达不到现浇结构的要求,其最大 适用高度应适当降低。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中,墙体之间的接缝数量多且构造复杂,接缝的构造措施及施工质量对 结构整体的抗震性能影响较大,使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抗震性能很难完全等同于现浇结构。当预 制剪力墙数量较多时,即预制剪力墙承担的底部剪力较大时,对其最大适用高度限制更加严格。在 计算预制剪力墙构件底部承担的总剪力占该层总剪力比例时,一般取主要采用预制剪力墙构件的最 下一层;如全部采用预制剪力墙结构,则计算底层的剪力比例:如底部2层现浇其他层预制,则计 算第3层的剪力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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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环境类别进行封闭或防腐、防锈、防火处理,满足耐久性要求。 .2.3目前叠合板的连接节点已很成熟完善,但竖向构件的连接节点种类较多,在满足承载力、延性和耐久性要求的情况 ,应优先选用构造简单且标准化的连接方式,降低后期施工难度。 .2.4在装配式结构构件及节点的设计中。除对使用阶段进行验算外。还应重视施工阶段的验算,即短暂设计状况的验算。 .2.5当建筑物层数较低时,预制构件通过钢筋锚固板、预埋件等进行连接的方式,也是可行的连接方式。其中,钢筋锚 固板、预埋件和连接件,和钢结构连接用焊接材料,螺栓、锚栓和铆钉等紧固件,应分别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 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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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结构构件应与建筑设计相协调,结构布置合理,满足建筑可变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竖向构件布置应与建筑可变性设计相协调,影响居室功能改变的位置不应布置竖向构件; 2梁布置应与建筑可变性设计相协调,居室功能改变后屋顶出现梁影响使用感受的位置不宜布置梁, 7.3.4结构板布置应与建筑设计可变性相协调,可变空间宜尽可能布置大板并结合暗梁为后续改造 提供条件,采用叠合楼板时,可采用预应力叠合楼板。 7.3.3建筑设计的可变性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结构设计的配合,因此本标准在建筑设计时考虑了在使用年限内的可变性, 均在设计时应与之相协调。而在居室改变时影响最大的就是竖向构件剪力墙的布置,因此剪力墙布置时不应在影响居室 力能改变的关键位置布置竖向构件。水平构件梁的布置影响居室功能改变后的居住体验,并非关键所在,因此设计时宜手 以考虑兼顾使用体验。 7.3.4大板与暗梁的结合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建筑布置的灵活性,因此可在设计时考虑采用此形式。采用叠合楼板时, 的跨度受裂缝、变形、运输等因素影响一般较小,因此建议可变空间采用叠合楼板时增加预应力。

7.3.3结构构件应与建筑设计相协调,结构布置合理,满足建筑可变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竖向构件布置应与建筑可变性设计相协调,影响居室功能改变的位置不应布置竖向构件; 2梁布置应与建筑可变性设计相协调,居室功能改变后屋顶出现梁影响使用感受的位置不宜布置梁。 7.3.4结构板布置应与建筑设计可变性相协调,可变空间宜尽可能布置大板并结合暗梁为后续改造 提供条件,采用叠合楼板时,可采用预应力叠合楼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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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1/T 0241-2018 房产档案利用服务规范.pdf《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宣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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