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798-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A 1798-2021 营业性射击场设置与安全防范要求.pdf简介:
GA 1798-2021是中国枪支管理法的配套标准,全称是《营业性射击场设置与安全防范技术要求》。这是一个专门针对营业性射击场设计和运营安全的国家标准,它于2021年发布,旨在规范和提升营业性射击场的运营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
根据GA 1798-2021,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置需要满足以下主要要求:
1. 场地选址:射击场应选择在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的地方,且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消防和应急疏散设施。
2. 设施设备:射击场内应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墙、安全门、防弹玻璃等。射击用枪支应由专业人员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枪柜、锁具等。
3. 安全培训:所有工作人员和射击者都必须接受枪支使用、安全规则和应急处理等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操作规程。
4. 安全管理:射击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应配备监控设备,对场内活动进行实时监控。
5. 人员限制:射击场应有明确的年龄限制,一般规定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进入。同时,饮酒和精神状态异常的人也不宜射击。
6. 事故应急:射击场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对意外伤害、枪支丢失等事件有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总的来说,GA 1798-2021通过一系列严格的规范,旨在确保营业性射击场在提供娱乐和运动的同时,能有效防止意外伤害,保障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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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射击场设置与安全防范要
GA 17982021
GA17982021
4.1.1室外和半封闭射击场不应设置在人员聚居区
JGJ∕T 177-2009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GA 17982021
4.1.2营业性射击场 的区域 4.1.3室外和半封闭射击场射击方向 4.1.4营业性射击场与其他 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4.3.1接待区应具备咨询、登记、行包寄存、休息等接待服务功能。 4.3.2接待区应使用电子设备对射击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4.3.3应在接待区显著位置设置告知射击活动流程、注意事项、安全要求等内容的设施。 4.3.4接待区应设医疗紧急处置点,并配备医疗救助药品和器械
4.3.1接待区应具备咨询、登记、行包寄存、休息等接待服务功能。 4.3.2接待区应使用电子设备对射击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4.3.3 应在接待区显著位置设置告知射击活动流程、注意事项、安全要求等内容的设施。 4.3.4接待区应设医疗紧急处置点,并配备医疗救助药品和器械
4.4.1等候区应设置人员进出专用通道,且不应有影响通道畅通的障碍物。 4.4.2等候区应配备等候座椅,
4.5.2固定位射击区
4.5.2.1射击位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4.5.4.1对抗射击区内地面应平缓稳固,禁止设置攀爬或易坠落的部位和路线。利用自然地形的室外 场地,禁止将陡峭复杂区域划人射击区。 4.5.4.2对抗射击区内设置的建(构)筑物应牢固可靠,不易松动、掉落,无锐利部位,可攀爬的建(构)筑 物高度不应超过3m。 4.5.4.3对抗射击区应设置防止弹丸飞出射击区的防护设施。 4.5.4.4应在对抗射击区的关键部位、路线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指示标志。 4.5.4.5对抗射击区面积不应小于500m²,同场射击人员人均面积不应低于20m
4.5.5.1靶道宽度应等于射击位宽度。
4.5.6.2禁止使用动物、易燃易爆物体、真实人像或违背公序良俗的物体作为靶标。
4.5.6.2禁止使用动物、易燃易爆物体、真实人像或违背公序良俗的物体作为靶标。
5.6.1靶标及其支撑或悬挂等固定构件,其结构和材料应能防止弹丸飞向射击位 5.6.2禁止使用动物、易燃易爆物体、真实人像或违背公序良俗的物体作为靶标。
GA17982021
5.1.7营业性射击场应建立安全防范系统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应由专业人员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 保养,保障系统正常的运行状态,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在24h内修复,在系统恢复前应采取有效的应急 防范措施。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应符合GA/T1081的相关规定。 5.1.8营业性射击场人力防范措施和实体防范、电子防范设施配置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3.1射击场周界、周界出入口
5.3.1.1室内射击场、半封闭射击场和室外射击场的周界均应封闭管理,周界实体防护设施应符合以下 要求: a) 室内射击场为独立建筑物的,其周界墙体应结实牢固;室内射击场设在建筑物某些楼层的,其 周界利用的建筑物墙体应结实牢固; b) 室外和半封闭射击场的周界应设置围墙,外侧整体高度应不小于3m(含防攀爬设施),周界有 山体等天然屏障不能设置围墙的,应设置高度不小于3m的金属栅栏等防护设施,并安装 牢固。 5.3.1.2营业性射击场周界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周界区域人员的 活动情况。 5.3.1.3营业性射击场周界出入口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 的体貌特征
5.3.3.1进入等候区前,射击人员应将随身行包寄存在规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
5.3.3.1进入等候区前,射击人员应将随身行包寄存在规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
GA17982021
5.3.3.2等候区与接待区之间应设置实体隔离
3.3等候区出人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 3.4等候区出入口和内部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的 寺征和室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5.3.4.1射击活动期间,射击区应配备安全员维护射击场地秩序。每个射击位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负 责对每名射击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管理。 5.3.4.2射击区出人口应配备安检人员,设置符合GB15210要求的通过式金属探测门或符合 GB12899要求的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安全检查设备,对离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5.3.4.3射击区出人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 出人员的体貌特征。 5.3.4.4通向射击位的通道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通道内人员通行 情况。 5.3.4.5固定位射击区的每个射击位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射击人 员的面部特征和活动情况。 5.3.4.6固定位射击区的靶道、靶标区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Q/GDW 1537-2015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绝缘在线监测装置技术规范.pdf,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 现场情况。 5.3.4.7飞碟射击区的射击位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射击人员的活 动情况。 5.3.4.8对抗射击区制高点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的活 动情况。 5.3.4.9对抗射击区应设置便于工作人员裁判和控制射击现场活动的电子显示屏和广播设备。
5.3.7监控中心(保卫值班室)
5.3.7.1监控中心(保卫值班室)应24h有人值守
GA 1798—2021
5.3.7.2监控中心(保 应能清晰显示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 5.3.7.3监控中心(保卫值班室)内部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视频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 情晰显示室内人员的活动情况。 5.3.7.4监控中心(保卫值班室)应配备防卫防护器具及通信器材
1.1安全防范系统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并检验合格。 1.2应对安全防范系统内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进行校时,设备的时钟与北京时间误差应不大于5 1.3系统应配置备用电源,保证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应急供电时间应不小于8h,视频监控系 设备的应急供电时间应不小于1h,出人口控制系统执行装置正常运行的应急供电时间应不, h。 1.4监控中心(保卫值班室)应与属地公安机关和报警运营服务机构远程联网或预留接口。
6.1.1安全防范系统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并检验合格。 6.1.2应对安全防范系统内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进行校时,设备的时钟与北京时间误差应不大于5s。 6.1.3系统应配置备用电源,保证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的应急供电时间应不小于8h,视频监控系统关 键设备的应急供电时间应不小于1h,出人口控制系统执行装置正常运行的应急供电时间应不小于 48h。 6.1.4监控中心(保卫值班室)应与属地公安机关和报警运营服务机构远程联网或预留接口。 6.1.5安全防范系统的各子系统应符合GB50348的相关规定
GB/T 26949.1-2020 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部分:总则.pdf6.2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