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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 1110-2022 智慧灯杆建设规范.pdf简介:
DB3201T 1110-2022 是一个地方标准,具体来说,它应该是江苏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3201T 1110-2022,名称可能是“智慧城市照明设施技术规范”或者类似的名称,但您提供的“智慧灯杆建设规范”是概括性的描述。
智慧灯杆建设规范通常是指在城市照明设施中融入智能化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实现对路灯的远程控制、节能管理、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等功能。这样的规范可能包括智慧灯杆的选型、设计、安装、运行维护以及数据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旨在提升城市照明设施的智能化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效率,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2022年的版本可能更新了技术标准,考虑了最新的智能硬件、通信技术、云计算和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发展,旨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现代化进程。
具体的规范内容需要查阅该标准的全文才能了解详细,建议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查询获取详细信息。
DB3201T 1110-2022 智慧灯杆建设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6.5.4挂载设备安装
6.5.4.1安装前应对设备进行规格型号检查、通电测试。 6.5.4.2应满足杆体荷载设计要求,保证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6.5.4.3挂载设备总功耗应小于电源的载荷容量,符合安全用电要求。 3.5.4.4挂载设备及安装固定件应安装牢固、美观,应具有防止脱落或倾倒的安全防护措施。 6.5.4.5因挂载设备走线需要开孔时,应在非主路侧进行开孔,开孔不应影响杆体本身强度,开孔完 成后,应做好防水防锈处理。 6.5.4.6应避免被树木、桥墩、柱等物体遮挡,影响视认
6.5.5舱内设备安装
6.5.5.1舱内配置应符合设计和厂家配置清单要求。设备安装位置应与设计图纸一致。 6.5.5.2应正确、牢固、无损伤。 6.5.5.3供电应符合设计要求。 6.5.5.4接地、抗震加固及防雷应符合设计要求。 6.5.5.5 布放线缆不应损伤导线绝缘层,应便于相关线缆插头的安装和维护。 6.5.5.6 设备之间布线应路由合理、减少往返、距离最短。 6.5.5.7 舱内电源线、光纤连接线、通信线应尽可能分开布放、分别绑扎,光纤连接线的布放应有保 护措施。 6.5.5.8 线缆布放位置应合理,不应妨碍日常维护、测试工作的进行。 6.5.5.9 设备连接器的线缆与连接器在机械尺寸上应完全匹配。 6.5.5.10 光缆、各类接地线布放应尽量短直,多余线缆应截断,不应盘绕。 6.5.5.11电缆空余线应进行接地处理。
6.5.5.1舱内配置应符合设计和厂家配置清单要求。设备安装位置应与设计图纸一致。 6.5.5.2应正确、牢固、无损伤。 6.5.5.3供电应符合设计要求。 6.5.5.4接地、抗震加固及防雷应符合设计要求。 6.5.5.5 布放线缆不应损伤导线绝缘层DB37∕T 2366-2022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应便于相关线缆插头的安装和维护。 6.5.5.6 设备之间布线应路由合理、减少往返、距离最短。 6.5.5.7 舱内电源线、光纤连接线、通信线应尽可能分开布放、分别绑扎,光纤连接线的布放应有保 护措施。 6.5.5.8 线缆布放位置应合理,不应妨碍日常维护、测试工作的进行。 6.5.5.9 设备连接器的线缆与连接器在机械尺寸上应完全匹配。 6.5.5.10 光缆、各类接地线布放应尽量短直,多余线缆应截断,不应盘绕。 6.5.5.11电缆空余线应进行接地处理。
DB3201/T11102022
6.5. 6 综合机柜安装
6.5.6.1机柜底部应与基座加固,连接固定点不应裸露在外,应采用加固螺栓连接。 6.5.6.2机柜与基座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水材料封堵。 6.5.6.3地线应从机柜底部的地线引接孔引接。尽量短直,多余的线缆应截断,不应盘绕。 3.5.6.4引入机柜的线缆安装完毕后,应采用防水材料封堵已放线缆的管孔缝隙以及余管孔, 6.5.6.5如对室外机柜外观有要求,可采用室外耐候性纯聚醋粉末,经高压静电喷涂。喷塑层颜色应 与现场环境相协调。 6.5.6.6机柜内各类线缆走线和固定横平竖直;各类线缆平行走线,无交叉缠绕;不同类型的电气线 分类敷设;电源线与信号线分别绑扎固定,扎带最大间距200mm 6.5.6.7可根据需要对机柜和柜内设施进行门禁、温湿度、烟雾等环境性能监控,
DB 3201/T 11102022
7.1.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方案确认设备、器材、机械、辅材符合要求。 7. 1. 2 施工单位应进行安装材料报验和设备开箱检验,器材和设备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技术文件齐全; 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c) 检验记录形成验收文件并归档。 7.1.3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及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7.1. 4 智慧灯杆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 7. 1. 5 智慧灯杆系统检测应在系统调试完成、试运行合格后进行。 7.1.6 系统试运行应连续进行24小时以上。试运行中出现系统故障时,应重新开始计时,直到连 行满24小时
7.1.7系统检测符合以下规定
检测应根据工程技术文件和本文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制定系统检测方 案并经建设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检测机构应按系统检测方案所列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7.1.8智慧灯杆系统验收应在各子系统验收合格后实施。 7.1.9智慧灯杆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系统检测及试运行合格后组织。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工预 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 7.1.10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工程 验收。 7.1.11智慧灯杆工程质量应符合本文件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应符合设计和招标合同等文件的 要求,具备完整的施工 B 表 B. 1、表 B. 2、表 B. 3。
7.2.1验收资料应全面、准确DB23/T 2538-2019标准下载,竣工文档应标记确切、文字清楚、数据准确、图文表一致。 7.2.2验收资料应完整,提供的资料内容应完整,成套资料应符合要求。 7.2.3图纸资料应规范,图样的绘制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7.2.4竣工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的程序编制成套。
7.3.1材料、规格、防腐、焊接等应符合CJ/T527的相关规定,还应符合设计要求。 7.3.2零部件应包括主杆、横臂、副杆、滑槽、灯臂等,应按照相应要求检验检测,副杆和灯臂如采 用铝合金材质,还应符合GB/T14846的规定。 7.3.3原材料应进行厚度检验,厚度公差不宜超过土0.25mm 7.3.4其它技术条件与验收要求应符合CJ/T527和CJJ89的规定。 7.3.5进场宜检查检测检验及加载试验报告、合格证。 7.3.6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和CII89的规定
7.4 管道、基础、线缆验收
DB3201/T11102022
7.4.2供配电系统接地制式、重复接地的设置应与设计要求保持一致。系统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 和CJJ89的相关规定。 7.4.3供配电系统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CJJ89的规定。 7.4.4系统配备有备用电源时,应对供电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切换试验,且主、备电源之 等合以下规定: a)可采用双回路供电、UPS、EPS等作为备用电源供电,或同时设置双回路供电和UPS作为备 电源供电。设置备用电源的供电系统,当主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应当自动投入供电;当 电源恢复时,系统应能自动切换为主电源供电;在主、备电源切换过程中,系统应能正常 作; b)3 主、备电源不应同时为用电设备供电: 备用电源的容量应满足系统连续运行的负荷要求。 7.4.5 配电柜、综合机柜的固定及接地应可靠,漆层完好,清洁整齐。 7.4.6 配电柜、综合机柜内所装电器元件应齐全完好,绝缘合格,安装位置正确、牢固。 7.4.7 所有二次回路接线应准确,连接可靠,标志清晰、齐全。 7.4.8 操作及联动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7.4. 9 线缆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 7.4.10 线缆固定间距、弯曲半径应符合本文件5.3.3、6.3.5条申的相关规定, 7.4.11 线缆接头、绕包绝缘应符合本文件5.3.3、6.3.5条中的相关规定。 7.4.12 线缆沟槽内应无杂物。 7.4.13 保护管的连接防腐应符合本文件5.3.3、6.3.2条中的相关规定。 7.4.14 检修井设置应符合本文件5.3.1、6.3.3条中的相关规定。 7.4.15 基础尺寸、标高与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应无视觉可辨识的沉降。 7.4.16 基础所用的钢筋质量应符合JGJ18的要求,混凝土基座质量应符合GB50204的要求, 7.4. 17 基础的位置、标高、尺寸、表面平整度和垂直度等应符合GB50204要求
7.5.1检查系统设备的数量、型号、功能、性能、生产厂家、安装位置,并应与工程合同、设计文件、 设备清单相符合。设备清单及安装位置变更后应有更改审核单。 7.5.2各类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技术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并应按相应的验收要求进行子分部验收和试运 行后的系统验收。 7.5.3挂载设备和舱内设备的安装位置,设备连接缆线走线路由和终端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7.5.4挂载设备和舱内设备应端正牢固。各类螺栓应紧固,同类螺丝露出螺母的长度应一致, 7.5.5挂载设备和舱内设备的连接端子应标识清晰、准确。 7.5.6舱内设备在应排列整齐,设备面板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插接件应接触良好。 7.5.7挂载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金属部件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CJJ89的相关规定。 若挂载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金属部件是通过与灯杆杆体的连接实现接地,两者之间应实现可靠的电气连接 且电气连接导通电阻不应大于0.22。 7.5.8杆体设备舱、综合机柜的各种零件不应脱落或碰坏,漆面不应有脱落及划痕,各种标志应完整、 清晰。 7.5.9杆体设备舱、综合机柜、光电缆桥架及线槽等设备的安装应牢固,如有抗震要求,应按抗震设 计进行加固。
7.5.1检查系统设备的数量、型号、功能、性能、生产厂家、安装位置,并应与工程合同、设计文件、 设备清单相符合。设备清单及安装位置变更后应有更改审核单。 7.5.2各类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技术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并应按相应的验收要求进行子分部验收和试运 行后的系统验收。 7.5.3挂载设备和舱内设备的安装位置,设备连接缆线走线路由和终端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7.5.4挂载设备和舱内设备应端正牢固。各类螺栓应紧固,同类螺丝露出螺母的长度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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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各类插座、配线模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11杆体设备舱、综合机柜、配线模块、各类设备及金属管、线槽、桥架使用的接地体应符合 求,应就近接地JC∕T 550-2019 聚氯乙烯塑料地板胶粘剂,并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