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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电厂四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简介:
安泰电厂四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一个详细的规划,用于指导在安泰电厂四期工程的建设和施工过程中如何高效、安全、有序地进行。这个设计可能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工程概述:对安泰电厂四期工程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包括工程的规模、位置、建设内容、目标等。
2. 施工目标:明确施工的总体目标,如工期、质量、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具体指标。
3. 施工组织:划分施工区域和工作内容,确定主要施工队伍和设备配置,以及施工流程和时间安排。
4. 施工方法和技术:选用适合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方法,如施工工艺、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等。
5. 安全与环保:强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如应急预案,环保措施,以及对周边环境和社区的影响控制。
6. 质量保证:制定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措施,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7. 进度控制:通过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8. 成本控制:通过有效的成本管理策略,控制工程的总投资。
9. 应急管理:设置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如施工中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天气影响等。
这只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会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项目管理的要求进行详细编写。
安泰电厂四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内容预览:
5.4.2.3烟囱、主厂房基坑土方开挖,空冷桩基施工
5.4.2.4烟囱、主厂房、空冷基础施工
5.4.2.5烟囱、主厂房、空冷基坑土方回填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5.4.2.6主厂房主体工程、烟囱滑模施工、空冷结构施工
5.4.2.7主厂房装修
5.4.2.8土建扫尾
5.4.2.9交工、验收阶段
5.4.2.10交工资料整理、工程交工,工程结算。
5.5执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
5.5.1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情况表
5.6项目部管理人员动员计划
5.7直接施工人员动员计划
5.8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为了做好优质、高效、均衡、安全和文明施工,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队伍和个人均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和要求:
6.1.1施工现场应设立“五牌一图”。
6.1.2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要印制公司统一徽标和本单位名称,办公室内应设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质量、消防等警示牌。
6.1.3在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时,若发现管道、爆炸物、电缆等不明物体时,应暂时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待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1.4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和各单位的任务划分情况,组织划分(按阶段)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并经常进行检查通报。
6.1.5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场地平整、道路畅通。土石方工程的挖、运、填应严格按方案执行,禁止乱挖乱弃影响现场程序。
6.1.6材料和施工机具的传递应稳妥、安全,严禁随意抛接或从高处扔落地面。
6.1.7施工过程中,确需破路、停电、停水或因工程吊装须临时断绝交通的,事先必须向业主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作业。
6.1.8各专业要对施工成果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6.1.9工程项目施工完毕,不再使用的临时设施及机具材料等,应统一组织各有关单位迅速拆除、清理、退场。
6.1.10施工现场应遵守当地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物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减轻施工扰民。
6.1.12不得在现场焚烧油毡、油漆等会产生有毒有害的废弃物,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洒建筑废弃物,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6.1.13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当遵守厂方有关规定,如允许路线、区域、限速等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和消防通道,禁止停放车辆和其它物品。
6.1.14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度,施工生产动火或办公地点用火,均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办理动火证。
6.2.1.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6.2.1.2施工准备工作。
(3)现场施工条件准备。
(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划安排临建设施。
(5)熟悉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及水文地质资料。
(6)调查了解施工区域内地上障碍和地下埋设情况(如电缆、水、汽管道等)。
(7)学习与掌握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
(8)组织特殊工种或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培训工作。
6.2.1.3进行施工图纸会审。
6.2.1.4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6.2.1.5编制施工图预算。
6.2.1.6编制、上报、审批开工报告,正式开工。
6.2.1.7施工管理
(1)签发施工任务单、质量单、限额领料单。
(2)准确及时填报各种技术文件(如设计变更单、技术问题联络单、材料代用单等),必要时开展“QC”小组活动,处理存在的技术问题。
(3)准确填写施工日志及各种施工记录,并与施工同步进行。
(4)及时对工程进行自检、专检,按要求进行工序交接、中间交接,并及时填写记录。
6.2.1.8中间交接和工程交接。
6.2.1.9交工技术资料存档。
6.2.2施工技术管理规定
6.2.2.1单项、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作好施工准备工作,不具备施工条件,不许开工。
6.2.2.2违反施工程序,应停止施工。如强行施工,造成事故或损失时,应追究有关施工人员的责任。
6.2.2.3施工管理工作应贯穿在施工过程的始终,特别应搞好综合安排、交叉作业,做好各分项工程和工序之间衔接的准备工作与雨季施工准备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6.2.2.4按总平面图布置,设置施工用水、用电、消防设施、道路和临建,保证合理使用场地以及现场交通和供排水的畅通及用电安全。建立良好的施工程序。
6.2.3施工技术管理控制点
6.2.4图纸会审与工程划分
6.2.4.2工程项目的划分与管理
(1)为统一合同预算,计划统计、定额管理、成本考核、质量评定、交工验收等的管理口径,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承包的所有工程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2)工程项目的划分由工程技术科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划分结果须经项目质安科、经营科,监理等单位会签并征求业主意见。业主同意后,编制成正式文件,分发有关单位,未经许可,不得更改。
(3)建筑工程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进行划分。
6.2.5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6.2.5.1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下达后,应认真组织交底和学习,并贯彻落实。
6.2.5.3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条件有较大变化必须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及时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核单位批准,按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6.2.6施工方案管理
6.2.6.2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完后,应进行报审。
6.2.6.3应符合业主、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及我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管理规定》等的要求。
6.2.6.4施工方案分为“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一般施工技术方案”两类。
6.2.6.5对特殊(难、新、重)的施工方案有必要时可报公司复审。
6.2.7.2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做好交底记录。
6.2.8开工报告及审批
6.2.8.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开工指令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开工指令旨在向有关部门报告该单位工程已具备正式开工的条件,申请批准开工,同时知会各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有力的配合。
(2)开工报告及开工指令申请条件:
a、施工图已发至施工单位并进行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b、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经审核批准并已交底;
c、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d、完好的施工机具已进入现场;
e、现场施工管理与劳动组织(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已经建立,有完整的施工指挥系统;
f、原材料已进行了复检;
g、必要的临建设施已搭设完毕,并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h、永久性、半永久性坐标和水准点已经设置,进行了测量放线,并已报监理复测;
i、单位工程已列入施工计划,并已明确了施工进度。
J、《动土报告》已审批
6.2.9设计变更与材料代用
6.2.9.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有差错需要修改时,必须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制度。
6.2.9.2由于设计不合理,根据合理化建议需要修改原设计时,须经原设计部门核定同意后,才能变更;若业主参与设计管理时,还需征得业主技术负责人的同意。
6.2.9.3由施工单位引起的设计变更,如施工条件变化等需要修改施工图时,由工号工程师提出技术问题联系单,经技术科责任工程师或负责人校核后,报原设计单位批准后才能变更。
6.2.9.4由于材料供应引起的变更,如材料的规格、品种、材质等原因需要修改施工图时,是哪个单位的原因,由哪个单位的材料供应部门提出材料代用联系单,报设计单位批准后,才能变更。
6.2.9.5由业主提出的非设计、施工原因的变更项目,应由提出单位签发变更联系单,经业主该项目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后才能执行。
6.2.9.6未经设计单位(或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技术变更)不得下发执行。
6.2.9.7施工图换版后,在发放新图的同时应收回旧图。
6.2.9.8设计修改单位的持单人要逐份登记(施工班组的由工号工程师负责),并在施工图样的相应部位作出醒目的修改标记,单线图要重新编制。修改项目已经施工完毕的修改单及时消号。
6.2.10施工技术问题处理
6.2.10.1处理施工技术问题应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
6.2.10.2施工技术问题处理分工,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一般技术问题由工号工程师处理;疑难性技术问题,由工号工程师和有关专业工程师共同处理。对于重大疑难性技术问题由项目部工程技术科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处理。
6.2.10.3对重大施工技术问题处理以后,要写出总结,上报公司工程部。
6.2.11隐蔽工程记录与自检
隐蔽工程记录是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的重要文件,也是交工的重要资料之一,必须认真准确填写、签字齐全,自检记录是工序交接的重要文件,也必须认真填写。
6.2.11.1隐蔽工程记录
(1)地下工程、钢筋、基础混凝土GB/T 38308-2019标准下载,设备基础等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填写隐蔽记录,隐蔽记录应注明钢筋规格、合格证编号、混凝土标号。
(2)隐蔽工程记录应在本工序完工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由工号工程师以施工作业组自检的数据为依据填写,同时通知甲方、监理单位实行共同检查,合格后各参检单位应签证确认。
(3)隐蔽工程记录中,除准确写明确施工部位和实物工程量外,还要写明隐蔽方法,施工造成的误差等情况,不得简写为“合格”或“按图施工”等。
6.2.11.2自检记录
(1)分项工程施工前,工号工程师应按分项下达“工程检验批”。
(2)工序施工过程中,施工班组必须填写“工程检验批”,然后由质检员进行检查合格后予以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返工,直至合格。
(3)“工程检验批”必须按要求如实及时填写,各检验项目应以自检的数字指标说明,不得简定为“合格”或“按图施工”等。
CJJ∕T 49-2020 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标准6.2.12施工工序配合与工序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