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284-2022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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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2T 428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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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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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4284-202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2T 4284-2022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pdf简介:

"DB32T 4284-2022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是一部地方标准,全称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它是针对居民住宅中的二次供水系统制定的技术规范。二次供水通常指的是将城市集中供水系统提供的水通过储存、加压等处理方式,再供应到居民楼内的饮用水设施。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安装、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障居民饮用水的安全与卫生,提高供水效率,同时考虑到节能环保和使用寿命等因素。具体内容可能包括水质检测标准、供水压力控制、设施布局、管道材料选择、设施维护周期等。

2022年版本的规程可能对原有标准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工程技术和行业标准,确保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系统的现代化、安全性和可持续性。遵循这一规程,可以有效避免供水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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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2842022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扩建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

DB13/T 2813-2018标准下载DB32/T42842022

4.1当用户对水压、水量的要求超过 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时,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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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二次供水泵房宜采用BIM设计。二次供 水工程竣工后,应经当地供水企业参与验收认定合格后,方可正式与公共供水管网连接并投入使用。 4.4二次供水工程应遵循安全、卫生、反恐、节能、环保的原则。 4.5二次供水工程建设与运行不得影响城镇供水管网止常供水。 4.6二次供水工程中的涉水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 标准》GB/T17219的规定。 4.7二次供水设施应独立设置,并应有建筑围护结构。严禁二次供水管道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消防水 池(箱)、集中空调系统补水等非生活饮用水不应接自二次供水系统。 4.8二次供水工程应采用防污染及运行安全保障措施。 4.9二次供水工程应设置远程监控系统,宜与城市智慧水务监控平台相连接。 4.10有条件的二次供水工程可在住宅小区设置智慧查询终端设备。终端设备应能显示水压、水质和停 水通知等内容,具备查询和缴纳水费等功能,宜与城市智慧水务监控平台相连接。 4.11二次供水工程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的有关 规定

5.1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5.2二次供水水量应根据小区及建筑物使用性质、规模、用水范围、用水器具及设备用水量进行计算确 定。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室外给水设计标 准》GB50013及江苏省相关规定。 5.3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压力应根据最不利用水点的工作压力经计算确定。 5.4叠压供水系统的进水压力应按城镇供水管网可利用的最低水压设计。 5.5住宅入户管供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住宅内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0Mpa的配水支管应采取减压措 施,并应满足卫生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

6.1.1泵房位置应根据设计规模、维护范围、使用要求、场地条件等因素确定,新建泵房宜设置在住宅 建筑主体之外。 6.1.2泵房的选址应结合小区建筑总体规划,宜设于用水负荷中心,且尽量使室外给水管线布置经济合 理;泵房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且不宜穿越城镇道路。 6.1.3设置水池(箱)的泵房净高不应小于3.3m,无水池(箱)的泵房净高不宜小于2.8m。 6.1.4泵房平面形状应方正规整,平面尺寸应根据建筑高度、服务户数、泵房高度、工艺选择、机组台 数、布置形式、工作通道、电气设备等因素确定,面积不宜小于本规程附录A中的规定,且应符合当地 供水企业要求。 6.1.5地下室外墙不宜直接作为泵房边墙。 6.1.6设置在住宅建筑主体之外的泵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的规定,且应 注意建筑造型,做到布置合理,实用美观,与附近建筑风格协调统一。 6.1.7泵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新建泵房不应设置在居住用房的上层、下层和毗邻的房间内,不得影响居住环境;对于设置在

6.1.7泵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新建泵房不应设置在居住用房的上层、下层和毗邻的房间内,不得影响居住环境;对于设置在 超高层住宅中间层的泵房,应采取措施避免对住户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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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当单台水泵电 机额定功率小于22kW或水泵吸水口直径小于125mm时,多台水泵可设在同一基础上。 6.2.2泵房宜有设备维修场地及设备备件储存空间。泵房维修场地的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 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相关规定。 6.2.3对于单台水泵电机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1kW的泵房,宜设置检修起吊设施。 6.2.4泵房主门外宜预留空间,供抢维修车辆、应急供水设备临时停放或进入。

5.3.1墙面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易清洁的材料铺砌或涂覆,内墙宜采用瓷砖贴面,高度自室内地坪起 不宜小于0.5m,如采用隔音板应自瓷砖贴面以上安装。 6.3.2泵房地面应符合《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及《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的规定。 6.3.3水泵基础高度不应小于0.1m,基础宽度不宜小于0.8m,且大于机组整体钢结构宽度不宜小于0.1m; 电控柜基础高度不应小于0.2m,宽度不宜小于0.7m,且大于电控柜宽度不宜小于0.1m。 6.3.4泵房地面宜铺设防滑地砖

GB∕T 38319-2019 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 智能硬件技术要求6.4泵房门窗、通风、照明

6.5.1泵房应设置独立的排水设施,不得与其他排水设施(如消防等)合用,排水泵不应少于2台(含 备用泵),排水量应经计算确定,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泵房地面应有不小于0.01的坡度坡向排水设施; b)集水坑及排水沟应设盖板,宜采用玻璃钢、不锈钢等材质; c)集水坑内应设置超高水位报警装置。 6.5.2泵房的防火等级和消防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有关规定。

6.6泵房噪声、温湿度

6.1泵房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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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当泵房运行对居住用房有影响时,应进行吸音降噪设计,其材质应满足防火、防水要求 6.6.3管道支架、吊架和管道穿墙、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固体传声的措施。 6.6.4泵房宜采取温度调节措施,室内温度不宜低于5℃。 6.6.5泵房内宜设自动除湿装置。

7.1.1选择二次供水系统时,应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压力,并依据城镇供水管网条件,综合考虑小区 或建筑物类别、高度、使用标准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选择。 7.1.2二次供水系统可采用下列供水方式: a)变频调速设备和水池(箱)联合供水; b)叠压供水; c)增压设备和高位水池(箱)联合供水。 7.1.3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 7.1.4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竖向分区,各分区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45MPa。 7.1.5建筑高度小于100m的高层建筑,宜采用变频调速设备和水池(箱)联合供水或叠压供水方式。 7.1.6超高层建筑宜采用上行下给供水方式,并设中间或楼顶水池(箱)间。顶部不满足供水压力的区 域,应采取局部增压措施。 7.1.7超高层建筑采用上行下给供水方式时,宜采用中间层水池(箱)减压,若采用减压阀减压,宜集 中设置,且仅允许减压一次。 7.1.8超高层供水系统的每级竖向提升压力不宜超过1.6Mpa,采用减压阀供水方式的系统,阀后配水件 处的最大压力应按减压阀失效情况下进行校核,其压力不应大于配水件产品标准规定的公称压力的1.5 倍;当减压阀串联使用时,应按其中一个失效情况下计算阀后最高压力。减压阀设置的具体要求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 7.1.9叠压供水方式应有条件使用。采用叠压供水方式时,不得造成该地区城镇供水管网的水压低于本 地规定的最低供水服务压力,且不得对供水管网造成污染。 7.1.10变频调速系统应设置气压罐,气压罐的有效容积应与水泵允许后停次数相匹配。 7.1.11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宜分别独立设置供水系统,并应独立计量。同一用户不同性质的用水,应 分别独立计量。住宅水表必须出 安装并计量到户,宜采用远传水表。

7.2.1小区二次供水泵房服务人口规模天于3500人时,二次供水十管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与二次供水管 网连接的加压泵出水管不应少于两条,环状管网应设置阀门分段。 7.2.2二次供水泵房引入管宜从居住小区给水干管或城镇供水干管单独引入,引入管防回流污染措施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 7.2.3室外二次供水管道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和《城市工程管线综 合规划规范》GB50289的规定。 7.2.4二次供水管道的布置、伸缩补偿装置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0015的规定。 7.2.5条件许可的小区宜在应急供水机组(车)可进入区域设置应急供水点、市政应急取水点及应急配 套电源,应急供水点应通过阀门与各分区主管相连二期塔吊基础施工方案,连接管段应设置冲洗排放口,应急状况下,应急供 水机组(车)可直接从市政应急取水点取水供应各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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