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1/T 2194-2021 生态环境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pdf简介:
DB41/T 2194-2021《生态环境工程水文地质勘察规程》是针对生态环境工程中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的专门技术规范。该规程由中国湖北省地方标准委员会发布,适用于生态环境工程(如生态修复、湿地保护、污染场地修复等)中的水文地质调查、分析和评价工作。它规定了勘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方法、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和报告编制等内容,旨在保障生态环境工程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防止或减少水文地质问题对生态环境工程的影响。
规程内容可能包括水文地质条件的调查、地下水的性质和运动规律分析、土壤与地下水的相互作用、地质灾害评估、环境介质的迁移规律等。通过遵循该规程,可以确保生态环境工程的建设在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上得到科学、合理和安全的处理,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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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2194—2021为查明一个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而进行的野外和室内水文地质工作,主要包括地质测绘、勘探、物探、试验、观测等。[来源:SL373—2007,2.1.1]3. 2地下水资源评价在一定的天然及人工条件下,对地下水水量及水质在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上进行综合分析、定量计算和论证。3.3地下水污染羽污染物随地下水移动从污染源向周边移动和扩散时所形成的污染区域。3.4环境水文地质场地水文地质要素与环境要素的综合,包括场地一定深度范围的地层分布及其渗透性,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及补径排条件,污染源分布及其类型,岩土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范围、污染途径等。3.5水文地质单元具有统一边界和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的地下水系统。3.6地下水动态在各种因素综合影响下,地下水水位、水量及化学成分等要素随时间的变化。3.7土壤环境背景值指基于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统计值,通常以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某一分位值表示。其中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是指在一定时间条件下,仅受地球化学过程和非点源输入影响的土壤中元素或化合物的含量。3.8弥散系数表征在多孔介质中水分子扩散和机械弥散作用的综合参数,在宏观上反映了多孔介质中地下水流动过程中和孔隙结构特征对溶质运移过程的影响。3. 9生态环境水文地质图根据生态环境水文地质勘察资料编制的能够综合反映工作区生态环境要素与水文地质要素的图件。4基本规定4.1勘察任务4.1.1查明地层结构、含水层分布、含水层边界条件、地下水赋存分布及数量、质量特征。4.1.2查明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动态特征、水化学特征及其影响因素。4.1.3查明地下水开采历史、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地下水资源评价,为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提供所需的水资源资料。4.1.4查明污染源特征与分布,岩土及地下水中污染物种类、浓度,监测识别地下水污染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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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提供满足场地环境评价、污染治理修复设计所需的水文地质参数及污染物运移参数、污染 性质参数,建立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概念模型 1.6分析与水文地质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并提出防治建议。
4.2.1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气象、植被分布等及其与水文地质条件的关系 4.2.2地下水的赋存条件与分布规律,地下水的水质、水量及其补给条件与运动规律,地表水与周围 地下水的变化特征,分析两者的转化关系和形式。 4.2.3地下水环境现状值,潜在污染物在土壤及地下水中的运移规律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电器附件环境设计导则 第3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缆卷盘 GB/T24976.3-2010》F.3.1 a) 降雨量、蒸发量、气温等气象资料、地形地貌特征资料、河流的流量、流速等水文资料; b 土壤环境背景值、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壤类型分布图; C) 区域水文地质图、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动态监测等水文地质资料; d 区域地质环境背景、污染源及污染物、植被分布情况等资料。 4.3.2 开展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物探、勘探(建井)与采样、现场测试和室内试验检测等工作
F.3.1 a) 降雨量、蒸发量、气温等气象资料、地形地貌特征资料、河流的流量、流速等水文资料; b 土壤环境背景值、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壤类型分布图; C) 区域水文地质图、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动态监测等水文地质资料; d 区域地质环境背景、污染源及污染物、植被分布情况等资料。 4.3.2 开展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物探、勘探(建井)与采样、现场测试和室内试验检测等工作
5.1.1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复杂的场地应进行水文地质测绘;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场地,可采用 调查代替测绘。水文地质条件的分类方法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1.2水文地质调查与测绘的范围包括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及其受影响 范围沿场地外扩。 5.1.3利用不同时期的遥感影像追溯污染场地的演变过程,应进行现场检验
5.2.1场地气象、水文、植被覆盖、地貌形态、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等。 5.2.2地下水与土壤基本情况。 5.2.3地下水天然露头(泉)及井、矿坑等的基本情况。 5.2.4场地供水基础设施、供水量、供水水质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5.2.5污染源分布情况。
5.2.1场地气象、水文、植被覆盖、地貌形态、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等
5.2.1场地气象、水文、植被覆盖、地貌形态、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等。 5.2.2地下水与土壤基本情况。 5.2.3地下水天然露头(泉)及井、矿坑等的基本情况。 5.2.4场地供水基础设施、供水量、供水水质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5.2.5污染源分布情况。
5.3.1测绘比例尺为1:50001:1000,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应选用更大比例尺。 5.3.2测绘的主要内容包括场区地形地貌、水系、植被、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物理 地质现象等。
5.3.3水文地质条件的测绘内容包括:
地下水类型、补给来源、排泄条件、水位、变化幅度及水流场特征;含水层主要岩性、透水 性、富水性及其变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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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场地及周边地表水的类型和分布、规模、来源、水质现状及其历史变化和趋势;地下水污染 情况及其与地表水体的关系; c)井、泉位置,井的类型、深度、井身结构、井周地层剖面、出水量、水位、水质及其动态变 化以及地下水的开采方式、开采量、用途和开采后出现的问题;泉的出露条件、成因类型和 补给来源,泉的流量、水质、动态变化及利用情况; d)场地内及周边可能受污染影响的环境敏感点、可疑污染源及污染痕迹、土壤理化性质及可能 存在的污染物的空间分布情况,初步判断污染状况。 3.4测绘点的密度应根据场地的地貌、地质条件、成图比例尺结合场地污染情况确定,并应具代表 。测绘点的测绘精度,在图上不应低于3mm。 3.5地质测绘点宜利用天然和已有的人工露头,当露头少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布置一定数量的探坑 探槽;水文地质测绘点应利用已有的井点、泉点。 3.6测绘点的定位应根据精度要求选择测绘方法;水文地质点、地下水露头、土壤污染监测点、地 构造线、地层接触线、岩性分界线和物理地质现象等典型测绘点,应用仪器定位,
6.1.1地下水的水位、流向和渗透速度。 6.1.2地下水的可溶性固形物和咸水、淡水的分布范围。 6.1.3地下水污染范围、路径的动态监测。 6.1.4古河道、断层、裂隙带、岩脉等的产状和位置,含水层的宽度和厚度。 6.1.5覆盖层厚度、土壤污染范围、深度及污染物在土壤中运移路径的动态监测。
6.2.2对勘探孔应进行水文测井工作,配合钻探取样划分地层,为取得有关参数提供依据。 6.2.3对物探的实测资料,应结合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具有相应水文地 物探成果,
物探方法的选择应根据探测目的,结合勘探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被探物体的地球物理特征及其适用 条件等综合确定,并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中等及以上地区,宜选用两种或以上 物探方法进行综合探测。
7.1.1在水文地质调查、测绘和物探已取得一定资料的基础上,规划布置勘探点。 7.1.2勘探点的布置,应能查明勘察区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GB 50166-2007标准下载,取得有关水文地质参数和评 资源所需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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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根据勘察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及污染特征结合地形地貌单元布置勘探点,在有明显污染迹象的位 置应设置勘探点,实现对土壤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全方位覆盖。 7.1.4在选取的勘察点中,宜设置若干个监测井,监测井的布置应符合HJ164的规定。 7.1.5基岩地区勘探点的布置,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7. 2. 2 槽探与并探
7.2.2.1目标污染物埋藏较浅且位于地下水位以上时,可采用槽探、井探识别观察、快速检测污染物 特征与浓度。 7.2.2.2槽探与井探应记录探槽或探井位置、采样信息、开挖土样与槽壁(井壁)土层的颜色、气味 等理化信息。 7.2.2.3探槽和探井回填应根据不同的要求选择无污染并与原地层性质相似的材料及时回填,并应按 每层0.3m分层夯实,回填土的密度不宜小于天然土。
7.3.1并管口径、材质及连接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井管的口径应满足洗井、采样等要求,当该井同时作为抽水试验或修复用井时,钻探孔直径 应符合SL320的规定; b 井管材质应满足强度要求,并保证采集水样不受污染; c)井管连接不应使用有机粘接剂。 7.3.2滤水管应置于目标含水层中,滤水管长度应根据地下水中污染物特征和水位动态确定,滤水管 的孔隙大小应能防止90%的滤料进入井内。 7.3.3填充材料自下而上分别为主要滤料层、次要滤料层、止水层、回填层,各层设计与填充应符合 下列规定: a)主要滤料层位于滤水管周围,应填充至超过滤水管上部60cm。滤料宜选用石英砂,滤料的粒 径宜根据目标含水层的粒径确定; b 次要滤料层应填充大于20cm厚的直径为0.1mm~0.2mm的石英砂; c)止水层应填充大于60cm厚的直径为0.6cm1.2cm的球状或扁平状膨润土颗粒;
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pdfDB41/T 2194202
d)回填层可用水泥砂浆、含5%膨润土的水泥浆或膨润土浆回填至地表,固定井管并防止地表渗 漏影响监测; e)材料填充应符合SL256的规定。 7.3.4下管结束后应及时洗井,洗井质量应符合CJJ/T13的规定
3.1.1样品采集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以保证对所取样品的测定能代 表样本总体的特征,采样量应满足检测精度要求,能满足分析、复查或确证、留样用。 8.1.2采集样品应进行详细记录与标识,包括样品编号、采样日期、采样点坐标、采样点周边基本环 境、采样时刻气象气候、采样深度、水位等信息,并采集现场采样图片。 3.1.3样品采集、运输、制备过程中应防止待测组分发生化学变化。现场装有含挥发性、半挥发性有 机污染物的土壤、地下水等样品的容器应密封低温、避光保存。 3.1.4用于污染物浓度分析的样品采样方案实施前,应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计划,应符合 以下要求: a)采样过程中应防止交叉污染,每采集完一个位置的样品,应将采样工具清洗干净,非扰动采 样器应为一次性采样器; b)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应按10%的比例采集现场平行样,每批次送检样品设置不少于1个现场空白 样和1个旅行空白样; 勘察现场存在遗留废弃物时,应按HJ/T20及HJ/T91的规定进行采样、分析、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