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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装配式建筑案例分册V1.0(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2021年3月).pdf简介:
"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装配式建筑案例分册V1.0"是由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于2021年3月出版的一本专业书籍。该手册主要针对装配式建筑这一特定领域进行深入的案例分析。
该手册的目的是通过对实际的建筑设计质量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建筑设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行业从业者提升对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的认识,理解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策略。它涵盖了装配式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多个环节,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安全、环境适应性、施工工艺、连接节点优化等方面案例。
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剖析,读者可以了解到装配式建筑在实际应用中的优缺点,以及如何避免和解决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从而提高建筑的整体质量和工程效率。这本手册对于从事装配式建筑领域研究、教学、实践的专业人员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建筑设计质量问题案例分析手册-装配式建筑案例分册V1.0(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2021年3月).pdf部分内容预览:
装配式建筑案例分册V1.0
1.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正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压应力,应满足下式 的要求: 0c≤0.8fck 2.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正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拉应力,宜满足下式 的要求: 0et≤0.8ftk 3.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端部正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拉应力,可适当放松,但不 应大于1.2 ftk 4.施工过程中允许出现裂缝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其正截面边缘混凝土法向拉应力 限制可适当放松,但开裂截面处受拉钢筋的应力,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0≤0.7f, 【分析与措施】 设计院针对施工阶段验算方法与手段熟悉程度不足,预制装配专用软件配置缺失 导致使用正常使用阶段计算手段用于施工阶段验算常常出现各种错误。应遵守规范按 规定计算方法验算施工状态应力与变形要求。
1.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正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压应力,应满足下式 的要求: 0 ce≤0. 8fck 2.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正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拉应力,宜满足下式 的要求: 0ct≤0.8ftk 3.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端部正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拉应力,可适当放松,但不 应大于 1. 2 f tk 4.施工过程中允许出现裂缝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其正截面边缘混凝土法向拉应力 限制可适当放松,但开裂截面处受拉钢筋的应力,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0≤0.7fy 【分析与措施】 设计院针对施工阶段验算方法与手段熟悉程度不足,预制装配专用软件配置缺失, 导致使用正常使用阶段计算手段用于施工阶段验算常常出现各种错误。应遵守规范按 规定计算方法验算施工状态应力与变形要求。
在梁、柱端部箍筋加密区及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GB 51378-2019 通信高压直流电源系统工程验收标准,尚应符合下式要
7.2.2叠合梁端竖向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持久设计状况 V,=0.07f.Al+0.10f.Ak+1.65AdVff,
7.2.2叠合梁端竖向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装配式建筑案例分册V1.0
V=0.04f.Aa+0.06f.Ak+1.65A/f.fy
7.2.3在地震设计状况下,预制柱底水平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
uE=0.8N+1.65AVf.f
VE = 0. 6f.A. +0. 8N (8. 3. 7)
=0.6fA+0.8
【分析与措施】 结构设计软件除按规定定义预制构件并计算柱墙、梁接缝受剪承载力验算,设计 实配钢筋时应注意接缝受剪验算输出结果,除应满足穿过结合面钢筋面积外,尚需重 视JGJ1第6.5.1条中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大于按实配钢筋面积计算的斜截面受剪承 载力设计值规定。尽量避免受拉构件采用预制装配,施工图中应按计算结果注明抗剪 附加钢筋的规格和数量。
装配式建筑案例分册V1.0
装配式建筑案例分册V1.0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沪建建材【2019】765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 装配率计算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合有天单位: 为适应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发展需要,切实做好本市装配式 建筑推进工作,进一步规范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的 计算口径,现将新修订的《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 配率计算细则》(以下简称《计算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未完成施工图审图的项目可 依据本《计算细则》进行计算。2020年7月1日前,《关于本 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 (沪建建材【2016)601号)中的附件内容可与本《计算细则》
并行备选使用。并行期间,两个计算细则中的条文说明相互之 间不可混用。 二、2020年7月1日起,《关于本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 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沪建建材(2016)601 号)废止,未完成施工图审图的项目依据本《计算细则》进行 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 三、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应在建筑工程设计 文件中详细列明。装配式建筑中选用的可计入预制率、装配率 指标计算的预制构件、内装部品(技术)类别,应在设计文件、 指标计算书中明确(具体“技术工艺类别”的分类名称,详见附 件《计算细则》表2),并在项目后期严格落实。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本《计算细则》核对装配式建 筑指标,并将指标填写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上。对于 达不到规定装配式建筑指标要求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 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附件: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
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
(五)计算时,屋面、墙面擦条不计入预制构件,相应也不计入构件总量。 (六)本文中构件修正系数、内装部品(技术)修正系数统一按表2取用。 (七)本细则所涉及的部品部件应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现行地方标准的规定。 二、建筑单体预制率计算 建筑单体预制率,是指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竹木结构、混合结构等结构类 型的装配式建筑单体0.000以上主体结构、外围护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材料用量占 对应结构材料总用量的比率。 建筑单体预制率可按“体积占比法”和“权重系数法”两种方法进行计算。 (一)方法一(体积占比法):
(五)计算时,屋面、墙面標条不计入预制构件,相应也不计入构件总量。 (六)本文中构件修正系数、内装部品(技术)修正系数统一按表2取用。 (七)本细则所涉及的部品部件应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现行地方标准的规定。
T∕CECS 615-2019标准下载二、建筑单体预制率计算
①本公式中“构件”包括:外围护(承重和非承重)、内承重墙、梁、柱/斜撑、楼板、楼梯、 阳台、空调板等,不包括非承重内隔墙; ②公式中竖向构件、梁、板重合部位体积不可重复计算; ③当外围护中含有砌筑墙体时,砌筑墙体体积需计入本公式分母“构件总体积”; ④本公式中的“体积”(预制构件体积、构件总体积)指构件的外轮廓体积,包括在工厂与预
图2钢结构构件外包轮廊示意图
③在计算本公式中的构件总体积”时,可将砌筑外围护墙体中面积大于等于1㎡的门窗洞口 扣除(表2中的“通高窗"除外);本公式中其他墙体在进行“体积"计算时,分子分母同时不 扣除门窗洞口; ②本公式中,板类构件进行体积计算时,面积大于等于1m的洞口在分子分母中均应扣除; ③本公式的体积计算中,双T板预制部分的体积取为双T板宽×预制部分肋高×0.6×板长; ③本公式的体积计算中,通高窗、围护性幕墙按200mm厚墙体计算;本公式的预制构件体 积计算中,“通高窗”的长度计算至窗边,高度取为下一层的梁顶至上一层的梁底。 (二)方法二(权重系数法): 建筑单体预制率=Z[权重系数×(构件修正系数×预制构件比例) 公式中相应构件的权重系数见表1。
表1预制率权重系数表
①五类“构件类型的预制构件在进行“预制构件比例”计算时,分子包含±0.000以上该类别全 部预制构件,分母包含±0.000以上该类别全部构件; ②表中第1项“墙”指除非承重内隔墙外的其他建筑墙体,包含外围护(承重和非承重)、内 承重墙,其按墙体中心线长度统计时不扣除门窗洞口长度;在计算“墙”的“预制构件比例”时, 分母包含砌筑外围护墙体中心线长度; ③表中第4项“板”包含除楼梯梯段板外的阳台板、空调板、楼梯休息平台板等所有平面构件, 安投影面积统计预制构件比例时,面积大于等于1㎡的洞口在分子分母中均应扣除: ④若剪力墙结构中含有少量框架柱,该部分“框架柱”的权重系数参照剪力墙结构中的“墙”取 用;比例计算时,按柱长边方向长度与“墙”一同统计; ③方法二中凸窗计入构件类型“墙”进行计算Q/GDW15 001-2014-10501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设计规范(鄂电司企管[2014]15号),在计算凸窗的“预制构件比例”时,按凸窗对应 部位主体结构墙面中心线长度统计,不计入凸窗挑出部分长度(如图1中凸窗部分所示); 若凸窗采取墙体连同上下板整体预制的形式,该构件的“构件修正系数”乘以1.3倍放大系数; ③对于预制大跨网架/网壳/膜结构等,按“板”考虑(网架/网壳上方楼板不再重复计入预制 率),“预制构件比例按水平面投影面积筒化统计,其构件修正系数在采用方法二计算时乘 以1.8倍放大系数; ②在计算“预制构件比例”时,预制单榻架梁柱、预制格构柱按一根梁、柱构件简化统计; 预制单榻桁架梁柱的构件修正系数在采用方法二计算时乘以1.5倍放大系数; ;一 ③在计算“通高窗”的“预制构件比例”时,“通高窗”长度计算至窗边,权重系数参照“墙”取用
组装式预制墙体:由小尺寸部件在工厂组装形成高度和宽度均不小于1800mm(独立的窗下墙高度不受此限制),除构件间连接节点区域外,整体在组装式80.40工厂预先制作完成的工业预制墙体化部品(若因非承重外围护墙长限制造成部品长度小于1800mm,仍可按此项取修正系数)。产品性能须满足外围护墙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指高度不小于1800mm且宽度不小于600mm的整标准化体在工厂预先制作完成的90.30成品板材工业化部品。产品性能须满足外围护墙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特指窗顶至梁底(或楼板底)且窗台高度不大于300mm10通高窗0.40的建筑成品外窗。拼装0.301、“围护性幕墙”要求其可独立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式2、“单元式幕墙”指:由各种墙面板与支撑框架在工厂制11围护性幕墙单成完整的幕墙结构基本单元,并直接安装在主体结构上0.40的建筑幕墙。式全预制121.00梁、柱1、斜撑等杆件的修正系数参考梁、柱取值;13叠合梁、柱0.752、现浇型钢混凝土构件不计入预制构件,钢管混凝土柱集成钢筋柱的修正系数按叠合柱取值。14免模梁、柱0.55免撑151.00全预制板如全预制空调板、全预制阳台板等;全预制梯段板的修非免撑正系数参照“全预制板”取用。160.90全预制板本项适用于:现浇层厚度占楼板总厚度比例小于1/3的板免撑叠合板,如满足要求的带现浇层的预制空心楼板、170.65带现浇层的预制双T板(本文中双T板的预制部分厚度免撑叠合板取为预制部分肋高的0.6倍)。本项适用于:现浇层厚度占楼板总厚度比例不小于1/3180.55的免撑叠合板。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