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强条《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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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强条《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正式发布简介: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是中国建筑工业领域的一项重要标准,于2021年正式发布。该规范是针对建筑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环境因素的统一规定,旨在保障建筑环境的健康、舒适和可持续性,提高建筑的整体品质和使用性能。

该规范涵盖了建筑环境的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环境质量、建筑声环境、光环境、热环境、空气环境、水环境、绿色建筑和生态环境等。它强调了建筑应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提倡绿色建筑理念,要求在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能源效率、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以实现建筑的节能、减排和生态友好。

GB 55016-2021的发布对于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绿色发展,提升建筑品质,改善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是一项技术标准,也是推动我国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抓手。同时,规范的实施将对建筑行业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环节产生深远影响,促进建筑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全文强条《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正式发布部分内容预览:

境的室内噪声限值,或相邻房间通过风管传声导致隔声达不至 准时,应采取消声措施。

3.1当噪声与振动敏感建筑或设有对噪声、振动敏感房间的 筑物×附近有可觉察的固定振动源,或距建筑外轮廓线50m 围内有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线时,应对其建设场地进行环境振动 量。

JR/T 0191-2020 证券期货业软件测试指南 软件安全测试2.3.2当噪声与振动敏感建筑或设有对噪声、振动敏感房间

建筑物的建设场地振动测量结果超过2类声环境功能区室外玉 振动限值规定时,应对建筑整体或建筑内敏感房间采取隔折 施,并应符合本规范表2.1.3和表2.1.5的规定

运行对噪声、振动敏感房间产生干扰时,应对其基础及连接管线 采取隔振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表2.1.4和表2.1.5的规定

备或设施,当其正常运行时对噪声、振动敏感房间产生干扰时,

应对其基础及连接管线采取隔振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表 和表 2. 1. 5 的规定。

2.4.1建筑声学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峻工声学检测。

1建筑声学工程工验收前,应进行竣工声学检测。 .2竣工声学检测应包括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隔声 能及混响时间,

3.1.1对光环境有要求的场所应进行采光和照明设计计算,并 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3.1.2光环境设计时应综合协调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人员活 动场所的光环境应满足视觉要求,其光坏境水平应与使用功能相 适应。

当下列场所正席照明供 电电源关效时,应设置急照明: 1)工作或活动不可中断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2)人员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场所,应设置安全照明; 3)人员需有效辨认疏散路径的场所,应设置疏散照明。 2在夜间非工作时间值守或巡视的场所,应设置值班照明 3需警戒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在可能危及航行安全的建(构)筑物上,应根据国家相 关规定设置障碍照明。 3.1.4对人员可触及的光环境设施,当表面温度高于70℃时, 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表中所列采光系数标准值适用于我国Ⅲ类光气候区,其他光气候区的采光系 数标准值应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光气候系数进行修正。

3.2.3对天然采光需求较高的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卧室、起居室和一般病房的采光等级不应低于IV级的 要求; 普通教室的采光等级不应低于血级的要求; 3 普通教室侧面采光的采光均匀度不应低于0.5。 3.2.4长时间工作或学习的场所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应符合 表 3. 2. 4的规定。

表 3. 2. 4 反射比

3.2.5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应设置防止产生直接眩光、反

3.2.5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应设置防止产生直接眩光、反

射眩光、映像和光幕反射等现象的措施。 3.2.6博物馆展厅室内顶棚、地面、墙面应选择无光泽的饰面材 料;对光敏感展品或藏品的存放区域不应有直射阳光,采光口应 有减少紫外辐射、调节和限制天然光照度值及减少曝光时间的 措施。

3.2.8建筑物设置玻璃幕墙时应

1在居住建筑、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区域以及主 干道路口、交通流量大的区域设置玻璃幕墙时,应进行玻璃幕墙 反射光影响分析; 2长时间工作或停留的场所,玻璃幕墙反射光在其窗台面 3在驾驶员前进方向垂直角20°、水平角土30° 行车距离 100m内,玻璃幕墙对机动车驾驶员不应造成连续有害反射光 3.3 室内照明设计 3.3.1室内照明设计应根据建筑使用功能和视觉作业要求确定 3.3.2灯具选择应满足场所环境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Λ存在爆炸性危险的场所采用的灯具应有防爆保护措施; 2有洁净度要求的场所应采用洁净灯具,并应满足洁净场 所的有关规定; 3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采用的灯具应满足防腐蚀要求。 3.3.3光环境要求较高的场所,照度水平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续长时间视觉作业的场所,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 于0.6; 2教室书写板板面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1x,照度均匀度 不应低于0.8; 3手术室照度不应低于7501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4对光特别敏感的展品展厅的照度不应天于501x,年曝光

量不应大于50klx·h;对光敏感的展品展厅的照度不应大于 150lx,年曝光量不应大于360klx·h

3.3.4长时间视觉作业的场所,统一眩光值UGR不应高于19。

3.3.6儿童及青少年长时间学习或活动的场所应选用无

3.3.7各场所选用光源和

3.3.9对于对光敏感及特别敏感的展品或藏品的存放区域, 用光源的紫外线相对含量应小于20μW/lm。 3.3.10各场所设置的疏散照明、安全标识牌亮度和对比度应 足消防安全的要求。

1正常照明关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需继续正常工作的医 疗场所,备用照明应维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2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地备用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该场所 般照度标准值的50%; 3除另有规定外,其他场所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该 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

正常照明失效可能使惠者处于潜在生命危险中的专用医

疗场所,安全照明的照度应为正常照明的照度值; 2大型活动场地及观众席安全照明的平均水平照度值不应 小于201x; 3除另有规定外,其他场所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该 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且不应低于151x。 7

4.1室外公共区域照度值和一般显色指数应符合表3.4.1的 定。

表3.4.1室外公共区域照度值和一般显色指数

注:水平照度的参考平面为地面,垂直照度和半柱面照度的计算点或测量点高度 N为1.5m。

3.4.2园区道路、人行及非机动车道照明灯具上射光通比的最 大值不应大于表3.4.2的规定值

3.4.2灯具上射光通比的最大允许

当设置室外夜景照明时,对居室的影响应符合下列规定: 居住空间窗户外表面上产生的垂直面照度不应大于

居住空间窗户外表面上产生的垂直面照度不应大于

3.5.3照明测量应符合下列规负

1室内各主要功能房间或场所的测量项目应包括照度、照 度均匀度、统一眩光值、色温、显色指数、闪变指数和频闪效应 可视度; 小 2室外公共区域照明的测量项日应包括照度、色温、显色 指数和亮度;X 3应急照明条件下,测量项目应包括各场所的照度和灯具 表面亮度

表4.2.2非透光围护结构丙表面温度与室内 空气温度的允许温差

△为非透光围扩结构的内表面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的温差,t为室内空气温 度,t为室内空气的露点温度

4.3.1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及寒冷B区的建筑应进行防热

4.3.1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及寒冷B区的建筑应进行防热

4.3.2在给定两侧空气温度及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外墙

在给定两侧空气温度及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外墙和屋面 最高温度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4.3.2在给定两侧空气温度及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外墙和屋

内表面最高温度应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外墙和屋面内表面最高温度

注:te,max表示室外逐时空气温度最高值;表示室内空气温度

结构内表面温度的计算应符合

1应采用一维非稳态方法进行计算,并应按房间的运行工 况确定相应的边界条件, 2计算模型应选取外墙、屋面的平壁部分; 3当外墙、屋面采用2种以上不同构造,且各部分面积相 当时,应对每种构造分别进行计算,内表面温度的计算结果应取 最高值。

4.4.1供暖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中的热桥部位应进行表面结露 验算,并应采取保温措施确保热桥内表面温度高于房间空气露点 温度。 4.4.2非透光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表面结露验算应符合以下 规定: 1 当冬李室外计算温度低于0.9℃时,应对热桥部位进行 内表面结露验算。 2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空气相对湿度应取60%:

2)应根据热桥部位确定采用二维或三维传热计算: 3)距离较小的热桥应合并计算。 3当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低于空气露点温度时,应采取保 温措施,并应重新进行验算。 4.4.3供暖期间,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因内部冷凝受潮而增加 的重量湿度充许增量,应符合表4.4.3的规定:相应冷凝计算界 面内侧最小蒸汽渗透阻应大于按式(4.4.3计算的蒸汽渗透阻

式中: Ho,i 冷凝计算界面内侧所需的蒸汽渗透阻(m?·h· Pa/ g) ; Ho. 冷凝计算界面至围护结构外表面之间的蒸汽渗透 阻 (m² · h · Pa/g) ;

: Ho,i 冷凝计算界面内侧所 Pa/g) ; 冷凝计算界面至围护约 阻(m²·h·Pa/g);

GB∕T 50466-2008 煤炭工业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阻 (m": h· Pa/g);

Po 保温材料的十密度(kgm); 8; 保温材料厚度(m); L△ 保温材料因内部冷凝受潮而增加的重量湿度的允 许增量(%),应按本规范表4.4.3的规定取值 供暖期天数; Ps.c一 冷凝计算界面处与界面温度0。对应的饱和水蒸气 分压(Pa)。 .4.4屋面、地面、外墙、外窗应能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侵 人室内。

防热、防潮性能进行复核。

4.5.2冬李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的检验应在供暖系统正 常运行后进行,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72h,监测数据应逐时记 录。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的规定。 4.5.3夏季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最高温度的检验应在围护结

常运行后进行,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72h,监测数据应逐时记 录。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的规定。 4.5.3夏季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最高温度的检验应在围护结 构施工完成12个月后进行,检测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内表 面温度应取内表面所有测点相应时刻检测结果的平均值。检测结 果应符合本规范第4.3.2条的规定。 4.5.4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重量湿度检测时,受检样品应经过 个供暖期;检测方法应与保温材料吸放湿特性相适应。检测结

4.5.4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重量湿度检测时,受检样品

DB13/T 2802-2018标准下载一个供暖期;检测方法应与保温材料吸放湿特性相适应。检 果应符合本规范表4.4.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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