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27-2014 水闸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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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27-2014 水闸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SL 27-2014 水闸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是中国水利水电行业的一部技术标准,全称为《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规范:水闸》。这部规范主要针对水闸这种特殊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包括设计、施工、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

它涵盖了水闸的选址、设计原则、基础施工、闸室结构、启闭设备安装、闸门启闭操作、验收程序、维护管理等多个环节,旨在保证水闸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和经济合理性。附条文说明是对规范中各项条款的详细解释和解读,有助于施工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理解和执行规范。

这部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强制性标准,对于保障水闸工程质量、规范施工行为、提升工程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SL 27-2014 水闸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6.3.1振冲置换的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6.3.2振冲法的施工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振冲器的功率、振动频率应按土质情况和工程要求选用, 施工设备应配有电流、电压和留振时间三种仪表。 2升降振冲器的起重设备,其起重能力和提升高度,应满 足施工和安全要求。 3振冲器的出口水压宜为0.20.6MPa,供水量宜控制在 200~400L/min之间 6.3.3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试验,确定水压、振密电流值 留振时间及填料量等施工参数。 6.3.4造孔时,应保持振冲器处于悬垂状态,振冲器贯人速度 宜为 1~2m/min,且每贯入 0. 5~1. 0m 宜悬挂留振。 留振时间 应根据试验确定,宜为5~10s。

6.3.4造孔时,应保持振冲器处于态垂状态建筑工程模板施工工艺标准,振冲器贯人 宜为1~2m/min,且每贯入0.5~1.0m宜悬挂留振。留振 应根据试验确定,宜为5~10s。

器沉入填料中进行振密制桩。当电流达到确定的密实电流值 定的留振时间后,应将振冲器提升0.3~0.5m。

倍的桩孔直径。造孔深度应大于设计深度200mm以上。

6.3.8振冲时应检查填料量、振密电流值、电压和留振时间等 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并填写施工记录。 6.3.9制桩完毕应复查,防止漏桩。桩顶不密实部分应挖除或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6.3.10置换的砂、石桩体可采用动力触探方法进行施工质量检 验;对桩间土可采用标准贯入或静力触探等方法进行检验;地基 承载力检验可采取静荷载试验,检测点不少于3个。以上检验应 待地基中超静孔隙水压力消散后进行。

6.4.2护筒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5.4.2护筒埋设应符合下列规

6.4.3采用泥浆护壁和排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黏性土中成孔时,可注入清水,以原土造浆护壁。排 渣泥浆的密度应控制在1.1~1.2g/cm²。 2在不能自行造浆的土层中成孔时,应制备泥浆。可选用 高塑性黏土(I,17)或膨润土,并根据施工机械、工艺和穿越 土层情况进行配合比设计。在砂土和夹砂土层中成孔时,泥浆密 度应控制在1.1~1.3g/cm,在砂卵石或易孔的土层中成孔

时,泥浆密度应控制在1.3~1.5g/cm3。在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 层应采取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3制备泥浆的黏度为18~22s、含砂率为4%~8%、胶体 率不小于90%。 4施工中,应经常在孔内取样,测定泥浆的密度 5废弃的泥浆、泥渣应进行妥善处理,不应污染环境。 6.4.4 钻机安置应平稳,不应产生沉陷或位移。 6.4.5 钻进时,应注意土层变化情况并填写记录。 6.4.6 当桩孔深度达到要求后,应及时进行孔位、孔径、孔深、 垂直度的检测和清孔,并填写检查、清孔记录。清孔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孔壁土质较好且不易孔时,可采用空气吸泥机清孔。 2用原土造浆的桩孔,可采用清水换浆,清孔后泥浆密度 应控制在1.1g/cm3左右。 3孔壁土质较差时,宜循环置换泥浆清孔,清孔后的泥浆 密度控制在1.15~1.25g/cm。 4清孔过程中,必须保持泥浆面稳定 5清孔后孔底以上0.2~0.5m内的泥浆密度应小于 1.25g/cm,含砂率不大于8%,黏度不大于22s。 6清孔后孔底沉渣厚度:端承型桩应小于50mm;摩擦型 桩应小于100mm;对抗拨抗水平力桩应小于200mm。 6.4.7桩机试成孔施工,宜在与桩位相同的土层中进行。 6.4.8灌注桩钻孔的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4.8的规定

表 6. 4. 8灌注桩钻孔的施工允许偏差

6.4.9钢筋笼制作的允许偏差除按7.3.4条执行外,还应满足 主筋间距允许偏差为土10mm、螺旋筋螺距允许偏差为土20mm。 6.4.10钢筋骨架的焊接、固定以及保护层的控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分段制作钢筋骨架时,应对各段进行预拼接,做好标志; 其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焊接时两侧钢筋对称施焊,以保 持其垂直度。 2钢筋笼安放应对准孔位,避免碰撞孔壁,不应自由落下 钢筋骨架的顶端应固定,以保持其位置稳定,避免上浮。 3钢筋保护层的混凝土环形垫块宜设置在加劲箍筋上,加 劲箍筋宜设在主筋外侧。 6.4.11灌注混凝土前应安置导管或气泵管进行二次清孔、检验 沉渣厚度等,合格后立即灌注混凝土。 6.4.12灌注水下混凝土的导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管直径宜为200~250mm,导管接头处外径应比钢筋 笼内径小100mm以上,接头宜采用双螺纹方扣快速接头。 2导管使用前应预拼装和压水试验,试水压力为0.6~ 1.0MPa,预拼装后编号堆放。 3导管安装时应检查导管是否破损或有污垢,按编号拼接 安装严密。 4拆下的每节导管应及时清洗。 5使用的隔水栓应有良好的隔水性能,并能顺利排出,可 采用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的细石混凝土制作 6.4.13配制水下灌注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 2粗骨料最大粒径应不大于导管内径的1/6和钢筋最小间 距的1/3,并不大于40mm。 3砂率宜为40%~50%,宜选用中粗砂,宜掺用减水外加 剂,水灰比不宜大于0.6。 4 落度宜为180~220mm扩散度宜为 340~380mm

钢肋龙制作的儿许评确差陈按7.3.4茶执行外,还应满

6. 4.12灌注水下混凝土的导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 2粗骨料最大粒径应不大于导管内径的1/6和钢筋最小间 距的1/3,并不大于40mm。 3砂率宜为40%~50%,宜选用中粗砂,宜掺用减水外力 剂,水灰比不宜大于0.6。 4落度宜为180~220mm,扩散度宜为340~380mm

6.4.14灌注水下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初灌混凝王时,导管下部底口至孔底距离宜为0.3~0.5m。 2初灌混凝土时,储料斗的混凝土储料量应使导管初次埋 入混凝土内深度不小于1m;初灌的储备量应计算确定。 3灌注应连续进行,导管埋人深度应控制在2.0~5.0m; 混凝土进入钢筋骨架下端时,导管宜深埋,并放慢灌注速度 应及时测量导管埋深及管内外混凝土面的高差,并填写灌注 记录。 4灌注的桩顶高程应比设计高程加高0.5~0.8m;桩头宜 人工凿除。 5应随时测定混凝土的落度。 6桩径大于1.0m或桩体混凝土量超过25m3的单桩,灌注 混凝土时应留一组混凝土试块,反之,每个灌注台班留置混凝土 试块不应少于一组。

6.4.15桩基施工完成后,应根据GB50202进行桩身)

6.4.15桩基施工完成后,应根据GB50202进行桩身质量检验 和承载力检验

6.5.1施工前应处理作业面上空和地下障碍物。场地应平整 排水畅通,并满足桩机承载力的要求。 6.5.2预制桩应在桩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方可 起吊,吊索与桩身间应加衬垫,起吊应平稳,防止撞击和振动。 6.5.3依据工程地质条件、桩型、单桩承载力、桩的密集程度 及施工条件选择桩锤。 6.5.4桩基施工前应做打桩工艺性试验,以检验桩机设备和施 工工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数量不少于2根。 6.5.5预制桩施打宜重锤低击,桩帽或送桩帽与桩周围的间隙 为5~10mm,桩锤与桩帽、桩帽与桩顶之间应有弹性衬垫。 6.5.6设计桩尖置于坚硬层时,应以贯入度控制为主,桩尖

程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继续锤击3阵,并以每阵10击的贯入 度不大于设计规定的数值确认,必要时,施工控制的贯人度应通 过试验确定。

6.5.7设计桩尖置于软土层时,应以桩尖设计高程控制为主 贯入度值为辅。

6.5.10预制桩有多种规格时,沉

短;桩基高程不同时 宜先深后浅 6.5.11预制桩人士初始垂直度偏差应小于0.5%。桩锤重心应 与桩身中心重合 开始沉桩时落距宜小,桩身人土稳定后可加大 落距,但不宜大于1.0m。

6.5.12静力压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12静力压桩施工应符合下列

1静力压桩宜选择液压式压桩工艺,压桩机的每件配重应 用量具核实。 2最大压桩力不应小于设计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必要时现场试验确定 3宜将每根桩一次性连续压到位,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 0.5%,依据现场试桩试验确定终压力标准 6.5.13桩基完成开挖土方时,应制定合理的开挖顺序和控制措 施,防止桩的位移和倾斜。 6.5.14施工完成后,应根据GB50202进行桩身质量检验和承 载力检验。

6.5.14施工完成后,应根据GB50202进行桩身质量检验和承 载力检验。

6.6.1水泥土搅拌桩分为喷浆搅拌法(以下简称湿法)和喷 搅拌法(以下简称干法)。

搅拌法(以下简称干法)。

6.6.2施工前应处理地上和地下障碍物。场地应平整,遇有润

6.6.2施工前应处理地上和地下障碍物。场地应平事

地积水时应抽水清淤,回填黏性土并压实,不应回填杂填土。

通过工艺性试桩确定水泥浆的水灰比、泵送时间、搅拌头 提升速度、复搅深度等参数,以保证水泥用量能足额掺入。其 升速度宜控制在0.5~0.8m/min

JGJ 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6.6.4搅拌桩机应配置自动记录喷浆(粉)量及搅拌深度日

6.6.5施工中应保持搅拌桩机底盘水平和导向架竖直,桩机应

6.6.6施工时,停浆(灰)面应高

揽拌机价 2 预搅下沉至设计加固深度。 3边喷浆 (粉) 边搅拌提升直至预定的停浆(粉)面。 4重复搅拌下沉至设计深度 5根据设计要求,喷浆(粉)或仅搅拌提升直至预定的停 浆(粉)面。 6关闭搅拌机械。

6.6.8湿法施工应满足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校准灰浆泵的压力和输浆量,出浆口压力应在 0.4MPa以上。 2当水泥浆液到达出浆口,应喷浆搅拌30s,在水泥浆与 桩端土充分搅拌后,再开始提升搅拌头。 3施工时因故而停浆,应将搅拌头下沉至停浆面以下 0.5m,待恢复供浆,再喷浆搅拌提升。

DB37/T 3274.1-2020 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规范 第1部分:双向式.pdf6.6.9干法施工应满足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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