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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402-2021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pdf简介:
GBT 51402-2021《城市客运交通枢纽设计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场站设计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城市中公共交通枢纽的设计,包括地铁站、公交枢纽、长途汽车站、出租车站、轨道交通换乘站等设施的设计规范。
该标准旨在规范城市客运交通枢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以提高其功能效率、使用便利性和舒适性,同时考虑环境保护、节能、安全和无障碍设施等因素。它规定了交通枢纽的布局、规模、设施配置、服务设施、出入口设计、无障碍设施、消防安全、信息化系统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站的规模与容量、布局设计、乘客流线组织、换乘设计、停车设施、信息发布系统、环境设计、安全防护设施等。该标准对于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高效运行,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促进城市交通系统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标准在2021年发布,是对原有标准的更新和完善,反映了当前城市交通发展的新需求和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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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往非机动车停车库及小汽车停车库的换乘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1m。
6.2.3正常运营时换乘空间各种交通设施的最大通行能力应符 合表 6. 2. 3 的规定。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GB50202-2018》表6.2.3换乘空间各种交通设施的最大通行能力
注:1 交通设施客流量中对外交通方式占50%以上的,最大通行能力乘以0.85 的折减系数。 2自动人行道上使用行李推车时最大通行能力乘以0.8的折减系数, 3对于倾斜角大于6°的自动人行道,其额定速度限制在0.5m/s以内
交通设施客流量中对外交通方式占50%以上的,最大通行能力乘以0.85 的折减系数。
2自动人行道上使用行李推车时最大通行能力乘以0.8的折减系数 3对于倾斜角大于6的自动人行道,其额定速度限制在0.5m/s以内
6.2.4换乘广场或换乘厅内用于交通换乘的使用面积应按下列 公式计算:
Sh = Qh X Si 60
式中:Sh一 换乘广场或换乘厅内用于交通换乘的使用面积 (m²); Qh一 换乘广场或换乘厅的最高聚集人数(人); S;一人均使用面积(城市综合客运枢纽不应小于2.3,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不应小于1.9)(m²/人); 换乘广场或换乘厅的高峰小时换乘人数(人); α 超高峰系数; Th一 通过换乘广场或换乘厅的时间(Q2方人时,T
6.2.5大城市及以上规模城市的特级、一级城市客运交通枢 的主要换乘空间应进行客流动态仿真模拟,二级城市客运交通 纽的主要换乘空间宜进行客流动态仿真模拟。
6.2.6各交通方式间的最远换乘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T公交线路间的换乘距离不宜天于120m, 2公交与轨道交通间的换乘距离不宜大于200m。 3其他交通方式间的换乘距离不宜大于300m。 4当换乘距离超过300m时,宜设置自动人行道或采用立 体换乘形式。 6.2.7受节假日影响客流量变化大的交通枢纽,应设置乘客临 时滞留区域或缓冲区域。 6.2.8枢纽内安检、检疫等设施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并 应预留乘客排队空间;安检、检疫等设施规模应根据设施通行能 力计算。 拉 产
表6.2.9枢纽服务设施的分类配置标准
注:“V”表示应设的设施,“^”表示宜设的设施
6.2.10问询处应邻近乘客主要出入口或主要换乘节点设置。问
6.2.10问询处应邻近乘客主要出入口或主要换乘节点设置。问
1厕所设置位置应明显,标志应易于识别。 2厕所宜分散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80m。 3厕所卫生设施数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公共厕所 设计标准》CJJ14的规定。 4服务人数应按公共厕所对应的换乘空间内最高聚集人数 的50%计算。
6.3.1换乘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6.3水平及垂直交通设施
1室内楼梯踏步宽度宜为300mm,并不应小于280mm; 高度宜为150mm,并不应大于160mm。 2楼梯宜设置为直跑,每个梯段踏步不应小于3级,且不 应大于18级;分段设置时,中间休息平台深度不宜小于1.5m, 条件困难时不应小于1.2m。 3楼梯最小净宽应符合本标准第6.2.2条的有关规定。 4当楼梯净宽大于3.6m时,应设中间扶手。 5供换乘使用的自动扶梯附近应设置换乘楼梯,楼梯宽度 应满足自动扶梯紧急故障情况下的乘客换乘需求。
6.3.2供换乘使用的自动扶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4m时,应设上下行自动扶梯。 在设置双向自动扶梯困难且提升高度不大于6m时,可仅设上行 自动扶梯。 2当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小于或等于13m时,自动扶梯应一 次提升。当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大于13m时,宜分段连续设置: 各段自动扶梯工作点间距不得小于9m,且扶梯速度、宽度及水 平梯级踏板数均应相同。 3自动扶梯的维修空间应满足设备故障、维修等作业时的 运营要求。 6.3.3供换乘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采用公共交通型 自动扶梯、公共交通型自动人行道。 5.3.4自动扶梯倾角不应大于30°,扶梯额定速度可采用0.5m/s 或0.65m/s。自动人行道的倾斜角不应大于12°。 6.3.5两台相对布置的自动扶梯工作点间距不得小于16m;自 动扶梯工作点与前面影响通行的障碍物间距不得小于8m;当自 动扶梯与楼梯相对布置时,自动扶梯工作点与楼梯第一级踏步的 间距不得小于12m。 6.3.6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外缘与平行墙装饰面或楼 板开口边缘装饰面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80mm,相邻交叉或平行 设置的两梯(道)之间扶手带外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60mm。 当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小于400mm时,应设置 防碰撞安全装置。 6.3.7当自动扶梯额定速度为0.5m/s,且提升高度不大于6m 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2块;当额定速度为0.50m/s, 且提升高度大于6m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3块;当额 定速度为0.65m/s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3块;当额 定速度大于0.65m/s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4块。 6.3.8自动扶梯的梯级前缘,以及自动人行步道胶带上空与任 何陪但物的最小乖古距离不应小王24m
1当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4m时,应设上下行自动扶梯。 在设置双向自动扶梯困难且提升高度不大于6m时,可仅设上行 自动扶梯。 2当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小于或等于13m时,自动扶梯应 次提升。当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大于13m时,宜分段连续设置 各段自动扶梯工作点间距不得小于9m,且扶梯速度、宽度及水 平梯级踏板数均应相同。 3自动扶梯的维修空间应满足设备故障、维修等作业时的 运营要求。
自动扶梯、公共交通型自动人行道 6.3.4自动扶梯倾角不应大于30,扶梯额定速度可采用0 或0.65m/s。自动人行道的倾斜角不应大于12°
6.3.5两台相对布置的自动扶梯工作点间距不得小于16r
扶梯工作点与前面影响通行的障碍物间距不得小于8m;当 扶梯与楼梯相对布置时,自动扶梯工作点与楼梯第一级踏步的 j距不得小于12m。
3.6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外缘与平行墙装饰面或 开口边缘装饰面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80mm,相邻交叉或平个 没置的两梯(道)之间扶手带外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60mm 自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小于400mm时,应设量 碰撞安全装置。
寸,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2块;当额定速度为0.50m/s 且提升高度大于6m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3块;当客 速度为0.65m/s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3块;当客 速度大于0.65m/s时,上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得少于4块。
何障碍物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4m
6.3.9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宜避开建筑物变形缝设置。当自 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跨越结构诱导缝设置时,应采取相应的构造 措施
6.3.10供换乘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6.3.11供换乘使用的电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
1电梯额定载重量不应小于1000kg。 2电梯额定速度不应小于0.63m/s,宜采用1m/s。 3电梯开门宽度不应小于1m(1000kg梯)或1.1m(1600kg 梯),且宜采用双扇中分门。 6.3.12换乘空间内当采用坡道换乘时,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20, 且水平连续长度不宜超过24m
.4.1枢纽建筑应设置防火灾、水淹、风灾、冰雪、地震、 击等灾害的防灾设施。
6.4.2枢纽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现范》GB50016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首关规定
不应低于一级。 .4.4当枢纽包含综合开发时,综合开发部分和枢纽部分应 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
6.4.5换乘空间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换乘厅 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敲 地带。
3.4.6建(构)筑物中对风荷载敏感的室外结构和构件应进行
6.5.1建筑采光、通风、保温、隔热、隔声和污染物控制等室 内环境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5.1建筑采光、通风、保温、隔热、隔声和污染物控制等室 内环境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5.2装修应采用防火、防潮、防腐、耐久、易清洁的环保材 料,并应便于施工与维修。顶棚及墙面材料宜兼顾吸声;地面材 料应防滑、耐磨。
6.5.3枢纽内应设置综合信息、换乘导向、事故疏散等月
7.1.1交通枢纽建筑的用水定额、水压、水质、水温等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 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和《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50336的有关规定。
7.1.3汇水面积较大的屋面宜采用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
设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 星技术规范》GB50400的有关规定。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 充技术规范》GB50974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 0084的有关规定。
7.1.6当交通枢纽建筑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对
净空高度大于12m的换乘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自动喷水灭火 系统宜采用带雾化功能的自动水炮等灭火系统。
7.1.7自动水炮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
.2.1交通极纽建全 气调节系统以根据当地气 候条件、室内温湿度要求以及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SY/T 6894-2012标准下载,并应符合现
候条件、室内温湿度要求以及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
7.2.2交通枢纽建筑地下换乘区域夏季室内空气设计温度和相
1当采用通风方式时,夏李室内空气设计温度不应高于! 通风室外计算温度5℃,且不应超过30℃。 2当采用空调方式时,夏李室内空气设计温度应比夏季生 周室外计算干球温度低2℃~3℃,且不应超过30℃,相对湿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应为 40%~65%。
2.3交通枢纽建筑地下换乘区域冬季室内最低空气温度不小 低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