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pdf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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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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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pdf简介: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与工作年限:一般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初级职称通常需要具备大专学历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中级职称需要具备本科学历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高级职称则需要硕士或博士学历,并且有相应的中级职称工作年限。

2. 专业能力:包括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术技能、项目管理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高级职称评审通常会更看重专业深度和复杂问题的处理能力。

3. 工作业绩:包括完成的项目数量、质量、技术创新、成果奖励等。对于高级职称,通常要求有显著的工作业绩和突出的贡献。

4. 继续教育:要求技术人员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更新专业知识,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

5. 专业道德:注重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规范,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素养。

6. 评审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专业成果、论文著作、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资格评审表等。

具体评审标准可能根据不同级别和单位有所差异,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的水利水电行业协会或人事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pdf部分内容预览:

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 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三)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 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 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 申报职称。 第七条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必备条件,须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内完成每年度规 定的学时要求。 第三章资格及能力业绩条件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须具备各层级专业 技术资格要求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学历、任职年限及业绩成果, 且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须为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 内取得。 第九条技术员条件 (一)具备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具有完成一般辅助性技术工作的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在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 满。 (四)独立撰写所从事专业技术总结1篇。 第十条助理工程师条件 (一)具备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 经验。

(四)独立撰写所从事专业技术总结1篇。 第十条助理工程师条件 (一)具备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 经验。

(二)能够独立完成和指导一般性技术工作,参与处理所从事 专业范围一般性技术难题。 (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 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有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或相应职业 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四)独立撰写所从事专业技术总结2篇。 第十一条工程师条件 (一)掌握所从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所 从事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熟悉所从事专业技术标准、规程、 规范,了解所从事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 发展趋势。 (二)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项目或参与较大项目的能力,能够 解决所从事专业技术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难题。 (三)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实践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 力。 (四)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或相 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有大学本科或专科 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 年;或具有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从事专 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五)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业绩成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所从事专业的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以上1项 (须取得个人奖励证书,下同)。

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2项,或作为第一参编者参与编制省级施 工工法4项,且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并颁布实施。 6.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共同完成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市.(厅 级或中型以上工程科学研究、工程建设、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1 项,且经第三方评价处于国内较高水平GB 16895.14-2010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03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装有桑拿浴加热器的房间和小间,或经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7.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共同完成所从事专业相关的1项中型 以上或3项小型以上水利工程管理等技术工作,在保障水利工程安 全运行中起重要作用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作为创建省一 级以上水管单位的主要完成人。 (六)在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上发表与所从事专业工作相关的 学术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0.25万字);或公开出版与所从事 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 分不少于5万字。 第十三条长期在野外或条件艰苦地区从事水利勘测、水文测 报、工程建设、工程运行管理等工作连续10年以上,或派出参加援 疆、援藏、援青、援外、扶贫工作3年以上,及在县级以下(不含 县城)基层一线连续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 师专业技术资格,可适当放宽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要求。申报人除 应具备第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条件外,一般应具备 以下条件: (一)担任工程师职务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业绩成果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 上1项或三等奖2项。

2.作为项自主要贡献人,获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市(厅)级 工程技术奖1项。 3.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或 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且已 开发实施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编制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 术规程1项,或作为第一参编者编制省级施工工法2项,且通过省 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并颁布实施。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共同完成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市(厅 级或中型以上工程科学研究、工程建设、技术创新、工程技术改造 项目1项,且经第三方评价处于省内较高水平,或经主管部门鉴定、 验收。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1项中型以上或 完成2项小型以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技术工作,在保障水利工程 安全运行中起重要作用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作为创建省 二级以上水管单位的主要完成人。 (二)在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上发表与所从事专业工作相关的 学术论文1篇(字数不少于0.25万字);或公开出版与所从事专业 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 少于3万字。 第十四条正高级工程师条件 (一)具有全面系统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所从事专 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熟练应用所从事专业及相关专 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

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学术造谐和科学实践能力,并在理论研究、关 键技术等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经验丰富、绩效突出。 (二)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 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取得显著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具有主持完成所从事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力,能解决科 学研究、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中重大技 术难题。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 师或相应职业资格满5年;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满25年,且取得高级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满8年。 (五)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业绩成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 上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 学技术奖励三等奖1项和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 2.作为项目主要贡献人,获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国家级工程 技术奖1项。 3.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4项,且 已开发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作为第一参编者编制完成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1项国家(行 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或作为第一参编者完成与所 人事专业相关的2项省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且已通 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并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1项以上省(部)级或大型以 上重大科研、重大规划、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攻关项目、重大 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经第三方评价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经省级以 上主管部门鉴定、评定、审定、验收。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1项国家级或2项 省(部)级重大科研、重大规划、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攻关项 目、重大工程技术改造项目,且经第三方评价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或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评定、审定、验收;或创建通过水利 部验收的水管单位。 (六)在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上发表与所从事专业工作相关的 学术论文3篇;或公开出版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的学术、技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 第十五条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一)破格申报必须从严掌握,不得越级破格申报。 (二)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内,连续3个年度考核获优 秀等次,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突破学历、 任职年限要求申报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破格申报人员除应具备第二章所列基本条件和第三章所 列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资格及能力业绩成果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破格申报工程师的,在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或取得相应职业 资格后,须另外获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 二等奖以上1项;或作为项目主要贡献人获得省(部)级工程技术 奖1项;或市(厅)级工程技术奖2项。 2.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在担任工程师职务或取得相应职业

资格后,须另外获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 三等奖以上1项;或作为项目主要贡献人获得省(部)级工程技术 奖2项。 3.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在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或取得相 应职业资格后,须另外获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省(部)级科学技 术奖励二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以上2 项。 4.破格申报工程师人员,须经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 省水利厅审核同意并通过组织的面试答辩;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工程师人员,须经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 并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面试答辩。 第十六条高技能人才申报资格与条件 长期在水利水电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特别优秀的高技能人 才,可以突破学历要求,申报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技 能人才申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 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 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层级专业 技术资格。 (三)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 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 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 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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