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72-2008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N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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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5047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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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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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472-200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0472-2008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NA.pdf简介:

GB50472-2008《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是一部专门为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提供规范的技术文件。该规范适用于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半导体等电子工业的洁净厂房设计。

NA(National Annex)是欧盟标准的附件,全称为"EN National Annex",中文译为"欧洲标准附件"或"国家标准附件"。如果提到GB50472-2008的NA,通常是指该规范与某个欧盟标准的对应关系,即中国对该欧盟标准的转化和应用。在国际交流中,为了确保技术的互认和一致性,中国可能将某些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进行接轨,形成NA。

GB50472-2008的NA会详细说明如何将欧盟的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应用到中国的实际工程中,包括技术要求、设计方法、材料选用、施工过程控制等方面,旨在保证电子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和施工质量,满足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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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洁净厂房内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6.2.6在综合性厂房的一个防火分区内,洁净生产区域与一般生

1每一生产层、每个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室的安全出口数 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有关规 定; 2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并应设有明显的疏散标志;安全疏 散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 关规定。安全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设观察玻璃窗; 3丙类生产的电子工业洁净厂房,在关键生产设备自带火灾 报警和灭火装置以及回风气流中设有灵敏度严于0.01%obs/m

6.3.1洁净厂房的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良 好GB/T 50374-2018标准下载,且在温度和湿度变化时变形小的材料。洁净室装饰材料及其 密封材料不得采用释放对电子产品品质有影响物质的材料。装修 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 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装修材料的烟密度等级不应大于50, 材料的烟密度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 烟密度试验方法》GB/T8627的有关规定。

1应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且表面应平整、光滑、不起 免眩光、便于清洁,并应减少凹凸面, 2当采用踢脚时,踢脚不宜突出墙面。

6.3.3洁净室楼地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子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安装

2应平整、耐磨、易清洁、不易积聚静电、避免眩光、不开裂、 耐撞击等; 3地面宜配筋,并应做防潮构造。 6.3.4洁净厂房技术夹层的墙壁和顶棚应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且 表面应平整、光滑。位于地下的技术层或技术夹层应采取防水或 防潮、防霉措施。

6.3.5当洁净厂房设置外窗时,应采用双层固定窗,并应有良好

6.3.6洁净室(区)门窗、墙壁、顶棚、地面、楼面的设计应

1应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构造和施工缝隙应采取密闭措 施; 2顶棚以上的技术层或技术夹层宜设检修通道, 3 洁净室(区)不宜设窗台; 4当地面采用活动地板时,活动地板材质和支撑方式应根据 电子产品生产工艺要求选择。 6.3.7用于电子产品生产的洁净室(区)的墙板和顶棚,宜采用轻 质辟板构造

7.1.6洁净室(区)与周围的空间应保持一定的静压差,静压

法或换气次数法确定。 7.1.8送风、回风和排风系统的后闭联锁、控制要求,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有关规定。 7.1.9非连续运行的洁净室,可根据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值班送 风,并应进行净化处理。 7.1.10洁净室(区)的清扫方式应根据洁净)房的规模、空气洁 净度等级等因素确定。洁净室(区)宜采用移动式高效真空吸尘 器。对于空气洁净度等级为1~5级的洁净室宜设置集中式真空 吸尘系统,洁净室内的吸尘系统管道应暗敷

7.2气流流型和送风量

7.2. 1 气流流型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2,1气流流型的设计,应衬合下刻安求: 1气流流型应满足产品生产工艺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 空气洁净度等级为1~5级时,应采用单向流或混合流;空气洁净 度等级为6~9级时,宜采用非单向流; 2洁净室工作区的气流流速应满足生产工艺和工作人员健 康的要求。 7.2.2洁净室的送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广房设计规 范》GB50073的有关规定。 7.2.3洁净室(区)所需的满足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洁净送风量和 气流流型,宜按表 7. 2. 3 计算。

范》GB50073的有关规定。

.2.3洁净送风量(静态)和气流流

注1换气次数适用于层高小于40m的洁净室 2室内人员少、热源少时,宜采用下限值。

3.2洁净厂房的洁净室(区)送风方式可分为集中送风、隧道 风、风机过滤器机组送风等。应根据洁净室(区)使用功能和 能量消耗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采用运行经济、节约能源的 风方式。

7.3.3净化空调系统新风的室外吸入口位置,应远离本建筑

他建筑物排放有害物质或可燃物的排气口。

1在生产过程中向车间内散发的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时; 2采用局部处理不能满足卫生要求时: 3对其他工序有危害或不能避免交叉污染时,

7.3.6净化空调系统需设置电加热时,应选用不产尘的电

7.3,8根据气象条,存在冷冻可能的地区:新风系统应采取防 冻保护措施

7.4.1空气过滤器的选用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1空气过滤器的选用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气过滤器应根据空气洁净度等级选用:

4.1空气过滤器的选用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空气过滤器的处理风量应小于或等于额定风量; 3中效高中效)空气过滤器宜集中设置在空调箱的正压段; 4高效(亚高效)空气过滤器宜设置在净化空调系统的末端; 超高效空气过滤器应设置在净化空调系统的末端; 5同一净化空调系统内末端安装的高效(亚高效、超高效)空 气过滤器的阻力、效率应相近; 6同一净化空调系统内末端安装的高效(亚高效、超高效)空 气过滤器的使用风量与额定风量之比值宜相近; 7对化学污染物有控制要求的洁净室(区),在净化空调系 统中应根据环境条件设置化学过滤器或其他去除装置; 8高效(亚高效、超高效)空气过滤器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制作。 7.4.2 风机过滤器机组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空气洁净度等级和送风量选用; ? 2 应按洁净室(区)内生产工艺对气流流型的要求布置, 3 终阻力时的叠加噪声及振动应满足生产工艺和本规范的 规定; 4 送风量应能调节; 5 应便于安装、维修及过滤器更换。满布或布置率较高时, 外壳强度应满足检修要求。 7.4.3层流罩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洁净室(区)内等于或严于5级的局部净化区域宜采用层 流罩; 2层流罩的形式和进风方式应根据生产工艺或设备需要选 用; 3 终阻力时的叠加噪声及振动应满足生产工艺和本规范的 规定; 4安装方式不应影响生产操作。

1当生产工艺或设备对空气洁净度等级、外扰或温度、相对 湿度有较高要求,且所控区域不大时,宜采用微环境装置; 2微环境装置宜与生产工艺设备配套; 3在不影响工艺操作的前提下,应具有可靠的密闭性,内外 表面应平整、光滑; 4围挡构造、材料的选用应方便生产操作。 7.4.5干表冷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位置、外形尺寸应根据洁净厂房的平面和空间布置确 定; 2迎面风速、结构形式应根据洁净室(区)冷负荷、风机过滤 器机组所提供的机外余压确定; 3冷冻水进水温度,宜高于洁净室(区)内空气的露点温度; 4应设置排水设施。 7.4.6净化空调系统空气处理机组的选用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要 求: 1应有良好的气密性,漏风率不得大于1%; 2整体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外 表面不应结露; 3布置应整齐,并应便于运行和维修;当多套空气处理机组 为同一洁净室(区)服务时,宜选用相同规格的空气处理机组; 4送风机宜采取变频调速措施。送风机可按净化空调系统 的总风量和总阻力值进行选择。计算系统总阻力时,中效(高中 效)、高效(亚高效、超高效)空气过滤器的阻力宜按其初阻力的 1.5~2.0倍取值; 5应设置排水装置。

7.5.1空气洁净度等级严于8级的洁净室(区)不应采

7.5.2洁净厂房内产生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艺设备和辅助设备:

7.5.2洁净厂房内产生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 义田, 应设置局部排风装置,排风罩宜为密闭式。局部排风系统单独设 置的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 的有关规定。

1应防止室外气流倒灌; 2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应按其物理化学性质 采取相应防火防爆措施; 3局部排风系统排出的有害气体,当其有害物质浓度超过排 放标准时,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排气管高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 国家现行有关排放标准的规定; 4对含有水蒸气或凝结物质的排风系统,应设置坡度及排放 口; 5排风介质中含有剧毒物质时,应设置备用排风机和处理设 备,并应设置应急电源; 6排风介质中含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或工艺可靠性要求较 高时,应设置备用排风机,并应设置应急电源; 7排除有爆炸危险的气体和粉尘的局部排风系统,其风量应 按在正常运行和事故情况下,风管内爆炸危险气体和粉尘的浓度 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0%计; 8排除有爆炸危险气体和粉尘的局部排风系统,应设置消除 静电的接地装置。 7.5.4对排风系统中含有毒性、爆炸危险性物质的排气管路,应 保持相对于路由区域一定的负压值。 7.5.5净鞋室、更外衣室、盟洗室和厕所等生产辅助房间,应采取 通风措施

7.5.6洁净室(区)事故排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

洁净室(区)和洁净室(区)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3应设置应急电源。

.6.2洁净厂房排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方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当同一防火分区的丙类洁净 区)人员密度小于002人/m²,且安全疏散距离小于80m时GB/T 37345-2019标准下载, 争室(区)可不设机械排烟设施

.6.4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量、排烟口位置、风机的设置,应符合

7.1净化空调系统的新风吸入管应设置防倒灌装置;送、回 管宜设置调节阀。

7.2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据输送空气的洁净度要求确定,并不得采用释放对电子产品有影 响物质的材料。

7.7.4洁净室(区)内排风系统的风管、阀门、附件的制作

7.7.4洁净室(区)内排风系统的风管、阀门、附件的制作材料和 涂料,应根据排除气体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其所处的空气环境条件 确定NB/T 10298-2019 光伏电站 适应性移动检测装置技术规范,并不得与所输送介质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

足洁净室(区)内噪声控制的要求。洁净室(区)排风系统,应采 取消声措施,并应满足室内外噪声标准的要求。 7.7.6在集中设置的空气过滤器的前后,应设置测压孔或指针式 压差计。在新风管、送风、回风总管段上,应设置风量测定孔。 7.7.7风管附件及辅助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净化空调系统、排风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但 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防腐材料制作; 2排烟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3附件、保温材料和消声材料等均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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