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8124.4-2016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SY 08124.4-2016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4部分:油田建设.pdf简介:
QSY 08124.4-2016《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4部分:油田建设》是为规范石油企业油田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标准。该标准具体规定了油田建设阶段的安全检查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建设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阶段的安全检查,如地质勘查、施工方案审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 2. 设备选型、采购、安装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健全。 3. 施工人员的培训和资质审查,强调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的考核。 4. 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的配备与使用,如应急预案、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等。 5. 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检查,如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治措施,以及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健康防护。 6. 施工过程中的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油田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石油企业稳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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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3混凝土机械的安全检查参见表A.14。
5.5.8钢筋加工机械
GB 50548-2010 33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勘测规范.5.8.1适用范围:钢筋加工机械应包括调直切断机、切断机、弯曲机、冷拉机、预应力钢丝拉伸设 备、冷镦机、冷拔机、冷挤压连接机
.5.8.2钢筋加工机械的使用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a)钢筋加工机械巾的电动机、液压装置、卷扬机的使用,应符合JGJ33的规定。 b)机械的安装应坚实稳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机械基础应可靠,移动式机械作业时应换紧 行走轮。 c)室外作业应设置机棚,机旁应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场地。 d)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指定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应任意推拉。 e)作业后,应堆放好成品,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做好润滑工作。 .5.8.3钢筋加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参见表A.15
5.5.9钣金及管工机械
5.9.1适用范围:钣金及管工机械应包括咬口机、法兰卷圆机、切割机、圆盘下料机、套丝切 、弯管机、坡口机。
a)钣金和管工机械上的电源电动机、手持电动工具及液压装置的使用,应符合JGJ33的规定。 b)机械上的刃具、胎、模具等强度和精度应满足要求,刃磨锋利,安装稳固,紧固可靠。 c)机械上的传动部分应安装防护罩,作业时,不应随意拆卸,机械均应安装在机棚内。 d)作业时,非操作和辅助人员不应在机械四周停留观看。 e)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5.9.3钣金及管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参见表A.16
5.10.1适用范围:铆焊设备应包括交流电焊机、直流焊机、氩弧焊机、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子切割机、埋弧焊机、对焊机、气焊设备及各类铆接工具
切割机、理弧焊机、对焊机、气焊设备及各类铆接工具。 10.2铆焊设备的使用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a)铆焊设备上的电器、内燃机、电机、空气压缩机的使用,应符合JG厂33的规定。 b)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c)当长期停用的电焊机恢复使用时,其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Q2,接线部分不应腐蚀和受潮。 d)导线应绝缘良好,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Q2,不应将电焊机导线放在高温物体附近。 e)导线和接地线不应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应接在管道、机械设备和 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Q。 f)电焊钳应绝缘和隔热良好,握柄与导线连接应牢靠,接触良好,连接处应采用绝缘布包好并 不应外露。 g)电焊导线长度不应大于30m,当需要加长导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 h)当导线通过道路时,应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过轨道时应从轨道下面通过,当导 线绝缘受损或断股时,应立即更换。 i)应按电焊机额定焊接电流和暂载率操作,在载荷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当温升 超过A级(60℃)、B级(80℃)时,应停止运转并采取降温措施,
5.5.10.2铆焊设备的使用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5.5.10.3焊接设备的现场安全检查参见表A.24
5.5.11.1适用范围:木工机械包括圆盘锯、带锯机、平刨机、压刨机、手电钻、台钻等。
5.11.2木工机械的使用应符合以下一般要求: a)木工机操作人员应穿紧身衣裤,束紧长发,不应系领带和戴手套。 b)木工机械设备电源的安装和拆除、机械电气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木工机械只准 使用单向开关,不准使用倒顺双向开关。 c)木工机械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各部件连接紧固。 d)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应存放易燃 易爆物品。 e)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f)机械应保持清洁,工作台上不应放置杂物。 g)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清理、润滑。 5.11.3木工机械的安全检查参见表A.12。
5.6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5.6.2外电线路防护
5.6.2.1在建工程不应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 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5.6.2.2起重机不应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5.6.2.3月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5.6.2.4 表2给出了在建工程周边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5.6.2.5 表3给山了现场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5.6.2.6 表4给出了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5.6.2.7 对达不到5.6.2.4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Q/SY 08124.42016
表2在建工程周边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现场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表4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5.6.2.8架设防护设施,应经批准后,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 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5.6.2.9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 科、悬倒。 5.6.2.10外电线路防护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JGJ46的规定。
5.6.3电气设备防护
5.6.3.1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以清除或做防护处置, 其防护等级应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5.6.3.2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防护处置。 5.6.3.3电气设备防护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JGJ46的规定
6.4.7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应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电气设备 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其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现场内机械设备及高架设施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
a)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且 应设在专用电杆上。 b)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应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一条导线只应有一个接头。 c)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应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应小于0.3m,靠近电杆两导线的间距不应小于 0.5m。 d)表6给山了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安全距离。 e)架空线路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JGJ46的规定。 5.6.5.2电缆线路: a)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 志。表6给出了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安全距离。 b)电缆直接理地敷设深度应不小于0.7m,开应在电缆上、下、左、石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 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c)电缆穿越建(构)筑物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应加设 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d)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应小于2m,交义间距不应小于1m。
a)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且 应设在专用电杆上。 b)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的接头数不应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一条导线只应有一个接头。 c)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应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应小于0.3m,靠近电杆两导线的间距不应小于 0.5m。 d)表6给山了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安全距离。 e)架究线路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JGl46的规定
5.6.5.2电缆线路
a)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 志。表6给出了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安全距离。 b)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深度应不小于0.7m,并应在电缆上、下、左、右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 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c)电缆穿越建(构)筑物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应加设 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d)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应小于2m,交义间距不应小于1m。
5.6.6.2电器装置选择:
a)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电器、总断路器和分路隔离电器、分路漏电断路器以及电源电压、电 流指示装置等。当总断路器采用漏电断路器时,分路断路器可不带漏电保护功能。 b)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电器、总断路器和分路隔离电器、分路漏电断路器。 c)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应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d)开关箱中的隔离开关只可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但不应频繁操 作;容量大于3.0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断路器控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讲义(安全生产管理),操作频繁时还应附设接触器或其他启动 控制装置。 e)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不应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f)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符合GB/Z6829的规定。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与使用应符合GB13955和 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6.6.3使用与维护
a)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和系统接线图。 b)配电箱、开关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c)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时,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 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d)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应放置任何杂物,且不应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e)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应承受外力,且不应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 爆物接触。
CJ∕T 300-2008 建筑给水水锤吸纳器5.6.7.1基本要求
a)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装设局部照明,停电后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施工现场,应装设自 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b)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 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c)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条件确定。 一正常湿度时,应选用开片式照明器。 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防爆型照明器。 在振动较大的场所,应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有酸碱等强腐蚀的场所,应采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5.6.7.2照明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