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11-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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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20*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pdf

GB50***-20*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pdf简介:

GB50***-20*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部工程技术规范,它是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如地铁、轻轨等)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监测的技术标准和规定。该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运行,通过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进行实时监测,获取工程的动态信息,及时发现和预防可能的风险和问题。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测对象的选择(如隧道、桥梁、轨道、车站等)、监测方法的选择(如应变监测、振动监测、沉降监测、位移监测等)、监测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以及监测数据的应用指导等。该规范对于设计、施工、监理和运营等各环节都有明确的要求,对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和使用寿命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GB50***-20*3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技术依据,它对于提升工程的施工质量、保障人员安全以及维护城市基础设施的稳定运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GB50***-20*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5.2.2明挖法和盖挖法的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点布设 应符合下列规定: *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的桩(墙)体布设,且监测等级为 级、二级时,布设间距宜为20m~*0m,监测等级为三级时, 布设间距宜为*0m50m; 2基坑各边中间部位、阳角部位及其他代表性部位的桩 (墙)体应布设监测点; 3监测点的布设位置宜与支护桩(墙)顶部水平位移和竖 向位移收测占处王同一 面

5.2.*明挖法和盖挖法的立柱结构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和

*竖向位移和水平位移的监测数量不应少于立柱总数量的 5%,且不应少于3根;当基底受承压水影响较大或采用逆作法 施工时,应增加监测数量; 2竖向位移和水平位移监测宜选择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 汇处、地质条件复杂处的立柱; 3竖向位移和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设在便于观测和保护的 立柱侧面上; *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在立柱结构顶部、底部上下对应布设, 并可在中部增加监测点:

5结构应力蓝测应选择受力较大的立柱,监测点宜布设在 各层支撑立柱的中间部位或立柱下部的*/3部位,并宜沿立柱周 边均匀布设*个监测点。 5.2.5明挖法和盖挖法的支撑轴力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 合下列规定: *支撑轴力监测宜选择基坑中部、阳角部位、深度变化部 位、支护结构受力条件复杂部位及在支撑系统中起控制作用的 支撑; 2支撑轴力监测应沿竖向布设监测断面,每层支撑均应布 设监测点; 3每层支撑的监测数量不宜少于每层支撑数量的*0%,且 不应少于3根; *监测断面的布设位置与相近的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 监测点宜共同组成监测断面; 5采用轴力计监测时,监测点应布设在支撑的端部;采用 钢筋计或应变计监测时,可布设在支撑中部或两支点间*/3部 应GB/T 36*22-20**标准下载,当支撑长度较大时也可布设在*/*点处,并应避开节点 位置

5.2.6盖挖法顶板应力监测点布设应

*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断面进行顶板应力监测; 2监测点宜布设在立柱或边桩与顶板的刚性连接部位和两 根立柱或边桩与立柱的跨中部位,每个监测点的纵横两个方向均 应进行监测。 5.2.7明挖法和盖挖法的锚杆拉力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 合下列规定: *锚杆拉力监测宜选择基坑各边中间部位、阳角部位、深 度变化部位、地质条件复杂部位及周边存在高大建(构)筑物部 位的锚杆; 2锚杆拉力监测应沿竖向布设监测断面,每层锚杆均应布 设监测点;

3每层锚杆的监测数量不应少于3根; *每根锚杆上的监测点宜设置在锚头附近或受力有代表性 的位置; 5监测点的布设位置与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点宜 共同组成监测断面。 5.2.*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土钉拉力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土钉拉力监测宜选择基坑各边中间部位、阳角部位、深 度变化部位、地质条件复杂部位及周边存在高大建(构)筑物部 位的土钉; 2土钉拉力监测应沿竖向布设监测断面,每层土钉均应布 设监测点; 3每根土钉杆体上的监测点应设置在受力有代表性的位置; *监测点的布设位置与土钉墙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共同组 成测断面。 5.2.*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周边地表沉降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 应符合下列规定: *沿平行基坑周边边线布设的地表沉降监测点不应少于2 排,且排距宜为3m~*m,第一排监测点距基坑边缘不宜大于 2m,每排监测点间距宜为*0m~20m; 2应根据基坑规模和周边环境条件,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 布设垂直于基坑边线的横向监测断面,每个横向监测断面监测点 的数量和布设位置应满足对基坑工程主要影响区和次要影响区的 控制,每侧监测点数量不宜少于5个; 3监测点及监测断面的布设位置宜与周边环境监测点布设 相结合。 5.2.*0明挖法和盖挖法的竖井井壁支护结构净空收敛监测断面 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沿竖向每3m~5m应布设一一个监测断面: 2每个监测断面在竖井结构的长、短边中部应布设监测点: 每个监测断面不应少王2冬渊线

3每层锚杆的监测数量不应少于3根; *每根锚杆上的监测点宜设置在锚头附近或受力有代表性 的位置; 5监测点的布设位置与支护桩(墙)体水平位移监测点宜 共同组成监测断面。

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沿竖向每3m~5m应布设一个监测断面: 2每个监测断面在竖井结构的长、短边中部应布设监测点 每个监测断面不应少于2条测线。

5. 2. **月 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坑底隆起(回弹)监测点布设应符合 下列规定: *坑底隆起(回弹)监测应根据基坑的平面形状和尺寸布 设纵向、横向监测断面; 2监测点宜布设在基坑的中央、距坑底边缘的*/*坑底宽 度处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当基底土质软弱、基底以 下存在承压水时,宜适当增加监测点; 3回弹监测标志埋人基坑底面以下宜为20cm~30cm。 5.2.*2明挖法和盖挖法的地下水位观测孔布设应符合下列 规定: *地下水位观测孔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降水 深度、降水的影响范围和周边环境保护要求,在降水区域及影响 范围内分别布设地下水位观测孔,观测孔数量应满足掌握降水区 域和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位动态变化的要求; 2当降水深度内存在2个及以上含水层时,应分层布设地 下水位观测孔; 3降水区靠近地表水体时,应在地表水体附近增设地下水 位观测孔。

*地下水位观测孔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降水 度、降水的影响范围和周边环境保护要求,在降水区域及影响 围内分别布设地下水位观测孔,观测孔数量应满足掌握降水区 和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位动态变化的要求; 2当降水深度内存在2个及以上含水层时,应分层布设地 水位观测孔; 3降水区靠近地表水体时,应在地表水体附近增设地下水 观测孔。

5.2.*3明挖法和盖挖法的支护桩(墙)侧向土压力、土亿

水平位移、土体分层竖向位移和孔隙水压力监测点布设,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7的有关 规定。

5.3.*盾构管片结构竖向、水平位移和净空收敛监测断面及监

5.3.*盾构管片结构竖向、水平位移和净空收敛监测断面及监 则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盾构始发与接收段、联络通道附近、左右线交叠或邻 近段、小半径曲线段等区段应布设监测断面; 2存在地层偏压、围岩软硬不均、地下水位较高等地质条 件复杂区段应布设监测断面:

3下穿或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河流湖泊等 司边环境条件复杂区段应布设监测断面; *每个监测断面宜在拱顶、拱底、两侧拱腰处布设管片结 构净空收敛监测点,拱项、拱底的净空收敛监测点可兼作竖向位 移监测点,两侧拱腰处的净空收敛监测点可兼作水平位移监 测点。

5.3.2盾构管片结构应力、管片围岩压力、管片连接螺栓应

*地层疏松、土洞、溶洞、破碎带等地质条件复杂地段, 软土、膨胀性岩土、湿陷性土等特殊性岩土地段,工程施工对岩 土体扰动较大或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地段,应布 设监测孔及监测点; 2监测孔的位置和深度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并应避免管 片背后注浆对监测孔的影响; 3土体分层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设在各层土的中部或界面 上,也可等间距布设。 5.3.5孔隙水压力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孔隙水压力监测宜选择在隧道管片结构受力和变形较天

*孔隙水压力监测宜选择在隧道管片结构受力和变形较大、 存在饱和软土和易产生液化的粉细砂土层等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 布设; 2竖向监测点宜在水压力变化影响深度范围内按土层分布 情况布设,竖向监测点间距宜为2m~5m,且数量不宜少于 3个。

5.*.*矿山法的初期支护结构拱顶沉降、净空收敛监测断面及 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初期支护结构拱沉降、净空收敛监测应布设垂直于隧 道轴线的横向监测断面,车站监测断面间距宜为5m~*0m,区 间监测断面间距宜为*0m~*5m; 2监测点宜在隧道拱顶、两侧拱脚处(全断面开挖时)或 拱腰处(半断面开挖时)布设,拱的沉降监测点可兼作净空收 敛监测点,净空收敛测线宜为*条~3条; 3分部开挖施工的每个导洞均应布设横向监测断面; *监测点应在初期支护结构完成后及时布设。 5.*.2矿山法的初期支护结构底板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应符合 下列规定: *监测点宜布设在初期支护结构底板的中部或两侧;

5.*.3矿山法的隧道拱脚竖向位移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地质条件复杂或应力变化较关的部位布设监测断面时: 应力监测断面与净空收敛监测断面宜处于同一位置; 2监测点宜布设在拱顶、拱脚、墙中、墙脚、仰拱中部等 部位,监测断面上每个监测项目不宜少于5个监测点; 3需拆除竖向初期支护结构的部位应根据需要布设监测点。 5.*.6矿山法的周边地表沉降监测断面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下 列规定: *监测点应沿每个隧道或分部开挖导洞的轴线上方地表布 设,且监测等级为一级、二级时,监测点间距宜为5m~*0m; 监测等级为三级时,监测点间距宜为*0m~*5m; 2应根据周边环境和地质条件,沿地表布设垂直于隧道轴 线的横向监测断面,且监测等级为一级时,监测断面间距宜为 *0m~50m;监测等级为二级、三级时,监测断面间距宜为 50m~*00m 3在车站与区间、车站与附属结构、明暗挖等的分界部位, 同口、隧道断面变化、联络通道、施工通道等部位及地质条件不

良易产生开挖面塌和地表过大变形的部位,应有横向监测断面 控制; *横向监测断面的监测点数量宜为7个~**个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 集(20**年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年*月).pdf,且主要影 响区的监测点间距宜为3m~5m,次要影响区的监测点间距宜为 5m~*0m。

5.*.7矿山法的周围土体深层水平位移和分层竖向位移监 及监测点布设应符合本规范第5.3.*条的规定

5.*.*矿山法的地下水位观测孔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观测孔位置选择、孔深等应符合本规范第5.2.*2条的第 *款、第2款的规定; 2观测孔数量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

GB **26-**** 石棉水泥输盐卤管6.*.*周边环境监测点的布设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环境

6.*.*周边环境监测点的布设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环境对象的类 型和特征、环境风险等级、所处工程影响分区、监测项目及监测 方法的要求等综合确定,并应满足反映环境对象变化规律和分析 环境对象安全状态的要求。 6.*.2周边环境监测点应布设在反映环境对象变形特征的关键 部位和受施工影响敏感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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