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4584-2017 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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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4584-2017 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pdf简介:

GB/T 34584-2017《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这个标准主要规范了加氢站的设计、建设、运行和安全管理,旨在确保加氢站的运行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该标准涵盖了加氢站的选址、工艺设计、设备选型、安全设施配置、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培训、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要求,内容主要包括:

1. 加氢站的基本要求,包括站址选择、站内设施布局、环境与安全防护; 2. 设备安全,如高压设备、储氢设备的安全管理、控制系统的安全设计等; 3. 运行安全管理,包括操作规程、应急响应、安全检查与维护等; 4. 安全培训与教育,强调了加氢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 5. 安全评价与监控,规定了定期的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措施。

遵循这个标准,可以有效提升加氢站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加氢站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促进氢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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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GB/T34584—2017

1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要求 站址选择 6 平面布置 氢气输送 液氢 加氢站内制氢 10 氢气储存系统 11 加氢机 12 氢气压缩机 13 安全与消防

TB10088-2015 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设计规范GB/T345842017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同济大学、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标准化 研究院、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亚联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苏州竞立 制氢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海德利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亿华通科技有限 公司、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相敏、张存满、高顶云、邹昌、安志星、王、徐平、马凡华、孙永康、沈玲、 豫川、王业勤、薛贺来、张祥春、许卫、韩武林、张禾、杨黎峰。

本标准规定了氢能车辆加氢站的氢气输送、站内制氢、氢气存储、压缩、加注以及安全与消防等方面 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各种供氢方法的氢能车辆加氢站,也适用于加氢加油、加氢加气、加氢充电合建 站等两站合建或多站合建的加氢站,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962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GB12358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GB16808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GB/T18442.1 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 第1部分:总则 GB/T18442.2 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 第2部分:材料 GB/T18442.3 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 第3部分:设计 GB/T18442.4 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 第4部分:制造 GB/T18442.5 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 第5部分:检验与试验 GB/T18442.6 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 第6部分:安全防护 GB/T19773 变压吸附提纯氢系统技术要求 GB/T19774 水电解制氢系统技术要求 GB/T24499 氢气、氢能与氢能系统术语 GB/T29729 氢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 GB/T29781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GB/T31138 汽车用压缩氢气加气机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77 氢气站设计规范 GB50516 加氢站技术规范 GB50966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TSG2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T24499和GB50516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34584—2017

加氢站hydrogenrefuelingstation 为氢能车辆,包括氢燃料电池车辆或氢气内燃机车辆或氢气混合燃料车辆等的车用储纟 燃料的固定的专门场所。

4.1加氢站可采用氢气长管拖车运输、液氢运输、管道运输或自备制氢系统等方式供氢。 4.2加氢站可与汽车加油、加气和电动汽车充电站等设施联合建站。 4.3加氢站及各类加氢合建站的火灾危险类别应为甲类。加氢站及各类加氢合建站内有爆炸危险房 间或区域的爆炸危险等级应为1区或2区。 4.4加氢站及各类合建站内的建筑物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5加氢站、加氢加气合建站、加氢加油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GB50516的有关规定。 4.6加氢站与充电站合建时,其等级划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与充电站合建的加氢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注1:“×”表示不得合建, 注2:充电站等级划分参照北京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DB11/Z728执行。

5.1加氢站及客类合建站应符合城镇规划,并应设置在交通方便的位置,不应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 体及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5.2与充电站合建的加氢合建站与站外市政道路之间宜设置缓冲距离或缓冲地带,便于电动汽车的进 出和充电等候。 5.3加氢站、加氢加气合建站与加氢加油合建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 GB50516规定。 5.4与充电站合建的加氢合建站的氢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GB50516

GB/T345842017

规定。 5.5与充电站合建的加氢合建站的充电工艺设施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GB50016 和GB50966的规定。

6.1加氢站、加氢加气合建站与加氢加油合建站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应符合GB50516和 GB50156规定。 6.2与充电站合建的加氢合建站的充电工艺设施安装位置应距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3m以外,爆炸危 险区域的划分按GB50516的有关规定。 6.3加氢站及各类加氢合建站站内的加氢、加气、加油、充电等不同介质的工艺设施,不宜交叉布置。

7.1.1氢气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或明沟敷设,并应符合GB4962、GB/T29729和GB50516的有关规 定。直接埋地敷设时应符合GB50177的有关规定。 7.1.2氢气管道、阀门、管件的选材应符合GB/T29729的有关规定。 7.1.3应该用编码或标识清晰永久地标记氢气管道。 7.1.4加氢站内的所有氢气管道、阀门、管件的设计压力应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10倍,且不得低于安全 阀的泄放压力。 7.1.5氢气管道系统应设置放空管、分析取样口和吹扫置换口,其位置及技术性能应能满足管道内气 体排放、取样、吹扫和置换要求。氢气放空管的设置,应符合GB50516的有关规定

7.1.1氢气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或明沟敷设,并应符合GB4962、GB/T29729和GB50516的有关规 定。直接埋地敷设时应符合GB50177的有关规定。 7.1.2氢气管道、阀门、管件的选材应符合GB/T29729的有关规定。 7.1.3应该用编码或标识清晰永久地标记氢气管道。 7.1.4加氢站内的所有氢气管道、阀门、管件的设计压力应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10倍,且不得低于安全 阀的泄放压力。 7.1.5氢气管道系统应设置放空管、分析取样口和吹扫置换口,其位置及技术性能应能满足管道内气 体排放、取样、吹扫和置换要求。氢气放空管的设置,应符合GB50516的有关规定

7.2.1氢气长管拖车的储气瓶卸气端应设钢筋混凝土实墙,其高度不得低于长管拖车的高度,长度不 应小于长管拖车车宽的2倍。 7.2.2氢气长管拖车区域应设置防静电接地等安全设施。氢气长管拖车卸气时,在软管连接之前,应 确认氢气长管拖车已经接地。 7.2.3氢气长管拖车区域应保持自然通风,应设有氢气长管拖车的停车挡块

7.2.1氢气长管拖车的储气瓶卸气端应设钢筋混凝土实墙,其高度不得低于长管拖车的高度,长度不 应小于长管拖车车宽的2倍。 7.2.2氢气长管拖车区域应设置防静电接地等安全设施。氢气长管拖车卸气时,在软管连接之前,应 确认氢气长管拖车已经接地。 7.2.3氢气长管拖车区域应保持自然通风,应设有氢气长管拖车的停车挡块

8.1.1固定式液氢储的选材、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安全防护应符合TSG21、GB/T18442.1、 GB/T18442.2、GB/T18442.3、GB/T18442.4、GB/T18442.5、GB/T18442.6的有关规定。 8.1.2液氢储罐应安装泄压装置防止压力过高。泄压装置及其排气管的设计应不让水分在其上面积 聚及冷冻,防止干扰泄压装置的正常工作。真空夹层的安全泄放装置及安装应符合GB/T18442.6的 规定。 8.1.3液氢排气管道应该只与液氢储罐有关,不应该与其他排空管道连接,避免氢气回流到其他排空 管道中。

8.1.4液氢储罐应设置防撞设施

GB/T 345842017

8.2.1液氢汽化器及其管路应设有超压泄压保护装置。 8.2.2应该安装保护装置来确保从汽化器出来的低温气体不会对下游的管路及设备造成损坏并影响 加注过程。 8.2.3汽化器使用的热量应该来自间接的介质如空气、蒸汽、水等。 8.2.4汽化器应该固定,其连接管路应该有充分的弹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019第9期(总第211期),尽量避免由于温度变化所引起的膨胀或收缩 对其的影响。 8.2.5在汽化器排气处应该采取措施避免液氢流人其他设备中。汽化器应设有防止氢气回流装置。

8.2.1液氢汽化器及其管路应设有超压泄压保护装置。

9.1.1水电解制氢装置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符合GB/T19774和GB50177的有关规定。 9.1.2水电解制氢装置应设有氧中氢和氢中氧的在线分析检测装置。 9.1.3水电制氢装置的直流供电线路,应采用铜导体,并宜敷设在较低处或地沟内;当必须采用裸母线 时,应设有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 9.1.4水电解制氢装置开车前,应检查所有防护、安全设施,均应处于完好状态,如压力调节装置、放空 次扫及分析设施、安全阀以及各种指示、调节用仪表等。系统开车前,应检查吹扫置换至系统内氮气中 氧含量小于0.5%

9.2天然气、甲醇重整制氢

9.2.1天然气、甲醇重整制氢装置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符合GB/T19773、GB50177等的相关规定。 9.2.2天然气、甲醇重整制氢装置GB/T 50483-2019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宜设有原料气、产品氢气、解吸气和制氢过程分级的气体组分分析 或纯度分析,应设有必要的压力、程序控制系统显示仪表。 9.2.3天然气、甲醇重整制氢提纯氢装置宜露天布置。 9.2.4天然气、甲醇重整制氢提纯氢系统应设置吹扫置换接口。系统开车前,应检查吹扫置换至系统 内氮气中氧含量小于0.5%。

9.2.1天然气、甲醇重整制氢装置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符合GB/T19773、GB50177等的相关规定。 9.2.2天然气、甲醇重整制氢装置,宜设有原料气、产品氢气、解吸气和制氢过程分级的气体组分分析 或纯度分析,应设有必要的压力、程序控制系统显示仪表。 9.2.3天然气、甲醇重整制氢提纯氢装置宜露天布置。 9.2.4天然气、甲醇重整制氢提纯氢系统应设置吹扫置换接口。系统开车前,应检查吹扫置换至系统 内氮气中氧含量小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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