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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61-2021 跨座式单轨交通工程测量标准.pdf简介:
GBT 51361-2021是中国国家标准中关于“跨座式单轨交通工程测量”的一项技术标准。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跨座式单轨交通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所需的测量方法、精度要求、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跨座式单轨交通,也称为悬挂式单轨,是一种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轨道通常悬挂在空中,不占用道路空间,适用于城市高架区域。这个标准对于确保这类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具有重要意义,包括对轨道的几何精度、线路的平顺性、结构的对齐度等关键参数的测量要求。
具体来说,该标准可能涵盖了测量设备的选择、测量方法的选择、测量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测量误差的控制等内容,目的是为了保证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的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同时也符合国家对基础设施工程的高精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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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下一测回测量开始前,应重新进行初始化; 4测回间的平面坐标分量较差应小于20mm,高程较差应 小于30mm; 5GNSSRTK测量应每天选择测区附近的原有控制点进行 检核测量,检核测量平面较差应小于50mm,高程较差应小 于100mm。 4.2.12地形图测量方法和各阶段地形图测量内容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T50308的规定。 4.2.13对影响跨座式单轨线路的重要地物、地貌点应进行细部 测量,并应将其坐标和高程标注于1:500地形图上。重要地物、 地貌点应包含下列内容: 1线路与经过的重要道路边线、中线和隔离带的交点以及 与其他轨道交通线路交叉位置: 2线路入地、出地区域道路标高; 3影响线路的房屋、古树名木、寺庙和文物; 4线路与上空的高压线、通信线、照明线、广告牌、人行 天桥等的交点; 5设计车站的出入口及周边地物点。
4.2.14细部点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坐标测量采用极坐标法时,测距中误差应为30mm或 往返测距较差不应大于30mm,水平角宜测半测回。 2当坐标测量采用GNSSRTK方法时,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T73的相关技术要求。 对重要细部点测量时,应进行4个测回重复初始化观测,每次初 始化观测值不应少于5个;重复初始化观测值的坐标分量、高程 较差应分别小于20mm、30mm时,最终成果应取平均值。 3当高程测量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时,应布设附合水准路线, 其水准线路长度不应超过5km;高程闭合差应小于士40/Lmm (L为路线长度,以km计);观测应使用不低于DS10型精度的 水准仪。
4当高程测量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时,路线附和长度 不应超过5km,观测仪器不应低于Ⅱ级全站仪,应附合在等级 水准点上,垂直角对向观测各一测回,边长对向观测一测回,仪 器高、棱镜(牌)高应量至毫米,闭合差应小于士40√2Lmm (L为路线长度,以km计)。 5对于受时间、温度等影响,位置容易发生变化的细部点, 应标注测量时间和测量时的温度。
1修测和补测的内容和方法、图根控制测量、重要地物和 地貌点的细部测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2节的有关规定; 2当利用周围原有细部点进行修测和补测时,量测中误差 不应超过图上0.4mm; 3修测和补测的地形图与原图应进行接边,接边地物要素 属性应一致GB/T 38003.5-2020标准下载,地貌应自然连接; 4修测和补测的地形图应与原图精度一致。
4.3.1专项调查内容应根据周边环境与线路的位置关系、建
1 调查对象的名称、类型和用途; 2 地理位置与本工程的空间关系; 3 修建年代或竣工日期; 4 产权人或管理单位; 5 原建(构)筑物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 6 使用或在建现状; 7 竣工图纸情况; 8 原建(构)筑物外观现状描述; 9 特殊保护要求等
4.3.4地上建(构)筑物宜调查建筑层数、高度、结构形式、 基础形式、基础埋深、地基变形允许值及沉隆观测资料等内容
(底)板埋深、原施工开挖范围、支护结构形式、抗浮措施、施 工方法等内容。
4.3.6地下管线宜调查管线的类型、用途、材质、规格、
位置、走向、埋设方式、埋深、埋设方法以及各类管道管节长 度、接口形式、拐折点、管径变化位置、节(阀)门或检查井位 置、载体特征(压力、流量、流向)、使用情况(正常、废弃、 渗漏)等内容
桥梁承载力、桥梁限载、限速、桥面破损情况、桩基参数(桩 长、桩径等)、试桩资料、地基变形允许值及沉降观测资料等 内容。
4.3.8隧道宜调查隧道的平面位置、顶(底)板埋深
、衬砌厚度、施工方法、原施工开挖范围、附属结构(通道 门、竖井、小室)、变形缝设置及渗漏情况等内容。
4.3.9道路应调查道路等级、路面材料、路面宽度、路基填料 及填筑厚度、支挡结构及沉降观测资料等内容。 4.3.10根据地下线、地面线和高架线特点,应分别调查各条 有轨道交通线路的敷设方式、线路结构形式、道床形式、行车间 隔、运行速度、车辆荷载、轨道变形控制值等内容。 4.3.11边坡、高切坡应调查边坡的支挡结构形式、地基基础形 式、设计参数、施工工艺、排水设施、边坡允许变形量及变形监 测资料、破损及渗漏情况等内容。
3.12水系应调查水系范围、防洪水位、通航要求、流速、水 建筑的地基等内容。
4.3.12水系应调查水系范围、防洪水位、通航要求、流速、水
4.3.13水并应调查井深、井径、井壁材质、出水量、使用
4.3.14 文物调查除应按地上建(构)筑物或地下构筑物的调查
内容外,还应调查文物等级、保护控制范围及要求等内容
4.3.15房屋拆迁调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测量规范》GB/T50308和《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 量规定》GB/T17986.1的规定
规范》GB/T50308、《城市测量规范》CJ/T8和《地籍调查规 程》TD/T1001的规定。
.3.17当专项调查采用实地测量时,应符合本标准第4.2节 有关规定,
5.1.1高架结构施工测量应包括高架桥墩柱基础、墩柱、墩柱 上的盖梁及盖梁上的锚箱、预留锚栓孔或临时支撑施工测量。 5.1.2高架结构施工测量时,应以二等或三等平面控制点及二 等高程控制点作为起算点。测量前应对起算点进行检核。 5.1.3当二等和三等平面控制点与二等高程控制点密度不能满 足放样需要时,应加密控制点,加密控制点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 三等平面控制测量和二等水准测量的有关规定 5.1.4高架结构施工测量方案应根据高架结构特点和施工方案进 行整体设计,施工中分区、分段实施。相邻区段应埋设共用测量 控制点。进行施工放样时,应对相邻结构放样点进行联测或检测。 5.1.5相邻施工区、段高架结构贯通后,应进行高架结构线路 中线的检核测量。
5.2墩柱基础与墩柱施工测量
5.2.1.墩柱基础与墩柱施工测量应利用二等、三等或加密 控制点,宜采用极坐标方法进行放样,放样定桩后应利用不 控制点进行检核。
后应对柱或桩间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核
5.2.3墩柱基础纵、横向放样中误差均应为5mm,基础高
5.2.3墩柱基础纵、横向放样中误差均应为5mm,基础高程放 样中误差应为10mm。
清晰、便于保存并作好记录,施工控制桩的连线宜垂直或平行于 线路中线。
5.2.5墩柱基础施工时,基坑边沿线、基础结构混凝土模板
置线应以施工控制桩为依据测设,位置测量中误差应为10mm; 基底高程、基础结构混凝土面或灌注桩桩顶的高程测量中误差应 为10mm。
面高程放样测量和控制应根据几何形状和施工工艺确定。基础 台中心或轴线位置测量中误差应为5mm、模板支立位置测量 误差应为7.5mm、顶面高程测量中误差应为5mm、墩柱预留 筋定位测量中误差应为5mm
5.2.7基础承台施工浇筑过程前,应复核墩柱预留钢筋位置。
尺寸、垂直度以及顶部高程等。墩柱中心位置测量中误差应为 5mm、模板支立位置及尺寸测量中误差应为5mm、垂直度测量 中误差应为0.5%且不应大于5mm、顶部高程测量中误差应 为5mm。
.2.9墩柱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
1:中心或轴线位置应利用施工控制桩或三等平面控制点或 加密控制点测设,并应以墨线标记; 2模板支立铅垂度测量可使用全站仪免棱镜法、吊锤或铅 垂仪进行; 3高程测量可采用三角高程、水准测量或钢尺丈量方法, 并应在设计高度标记高程线。
5.2.10墩柱施工完成后,应复核墩柱尺寸、中心坐标、
10墩柱施工完成后,应复核墩柱尺寸、中心坐标、高程及 度,
5.3.1盖梁施工测量设计应根据盖梁结构形式特点确定。
5.3.1盖梁施工测量设计应根据盖梁结构形式特点确定。 5.3.2当现浇混凝土盖梁采用满堂支架或抱箍方法时,测量放 样应预留沉降量。
钢筋绑扎完成后应支立侧模,并应在侧模上放出锚箱、预留锚栓 孔或临时支撑轴线。高程测量中误差应为1.5mm、轴线测量中 误差应为5mm。
误差应为5mm。 5.3.4钢横梁安装前应检查桥墩顶面中心和预留螺栓孔或预埋 件的相对位置及项面高程,放样距离充许偏差不应大于3mm, 轴线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mm,高程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
5.3.4钢横梁安装前应检查桥墩顶面中心和预留螺栓孔或预埋
5.4锚箱、预留锚栓孔或临时支撑施工测量
门诊医技楼项目钢筋工程施工方案5.4.1锚箱、预留锚栓孔或临时支撑施工时应根据设计要求计 算放样数据。
1锚箱基座板应安装在支架上,支架应具有竖向、横向和 纵向调整功能,并应固定在盖梁钢筋笼上; 2定位测量应使用不低于1级的全站仪,抗剪样中心和基 座板中心放样宜采用极坐标法或任意设站后方交会法,放样测 量中误差应为1.5mm;基座板平面角度放样中误差应为 1/1000rad;基座板四角高程控制应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测量中 误差应为1mm; 3放样前,全站仪设站完成后,应检查测站与后视已知点 的相对精度并满足要求后,采用极坐标法放样,实测水平距离与 已知距离较差不应大于3mm; 4采用任意设站后方边角交会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后方交会点均宜理设强制对中标志; 2)任意设站点观测的控制点个数不应少于3个; 3)测站应安置于线路中线附近,且位于控制点的中间; 4)任意设站观测点精度应符合表5.4.2的要求。
表5.4.2任意设站观测点精度要求
5.4.3锚箱基座板上平面测量的置镜点宜采用精密测量标志, 标志高度宜小于200mm。
5.4.4锚箱高程粗调时可采用全站仪三角高程测量方法,精
时应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桥梁地段高程传递可采用悬挂钢尺或不 量仪器高和棱镜高的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5.4.5锚箱定位测量完成后,在混凝土盖梁浇筑前,应利用不 同控制点对锚箱平面和高程进行检核,检核较差应小于3mm。 5.4.6混凝土盖梁在浇筑过程中锚箱基座板测量放样应符合下 列规定,
5.4.5锚箱定位测量完成后,在混凝土盖梁浇筑前DB32/T 3692-2019标准下载,应
同控制点对锚箱平面和高程进行检核,检核较差应小于3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