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84-2021 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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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2384-2021 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范.pdf简介:

DB33T 2384-2021《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范》是由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制定的一份关于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的技术规定。泡沫温拌沥青是一种环保型的沥青施工工艺,它通过在拌和过程中添加泡沫,以降低沥青的温度,减少能源消耗,同时还能改善混合料的性能。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的生产、运输、储存、摊铺、碾压、接缝处理等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方法,包括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拌和温度控制、摊铺温度控制、施工环境条件、施工机具的选择与使用、质量检测等内容。此外,也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安全措施等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总的来说,DB33T 2384-2021是为了保证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的质量、安全和环保,提高施工效率,推动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DB33T 2384-2021 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表1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表2SBS改性沥青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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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SBS改性沥青技术要求(续)

应采用石质坚硬、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近正方体、有棱角的碎石,粒径大于2.36mm, 面层碎石应采用反击式破碎机[名企]建筑工程关键工序常见质量问题2013,以及规定的除尘、整形加工工艺进行轧制,严格限制集料的针片状颗粒 含量和含泥量。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上面层宜采用玄武岩或辉绿岩等符合要求的集料,中下面层宜采 用石灰岩等碱性集料。粗集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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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粗集料技术要求(续)

4. 3. 2 细集料

沥青面层细集料应采用坚硬、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合适颗粒级配的100%破碎机制砂 组成,粒径小于等于2.36mm。细集料优先选用石灰岩石质,当条件限制时可采用玄武岩、辉绿岩等其 他基性岩石,不应选用酸性岩质岩石,不应采用石屑,不应采用山下脚料。细集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4规定。

要求采用石灰岩或岩浆岩中的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磨制的矿粉,原石料中的泥土等杂质应 粉应于燥、洁净、无结块,不应使用回收粉尘,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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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泡沫沥青用水宜采用人或性畜饮用水。

5.1.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用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在借鉴以往同类材料的配合比设计经 验基础上进行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验证。二级及以下公路可按上述要求进行 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也可直接应用成功经验。 5.1.2对于选定的沥青,按照附录A中A.3规定的方法,评价沥青是否可以发泡,并确定泡沫沥青的 最佳发泡用水量。

5.2.1目标配合比设计

进行配合比设计。 5.2.1.2当沥青满足发泡效果标准时,对未发泡状态沥青按照JTGF40规定的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 没计方法进行矿料级配和最佳沥青用量的确定,其沥青用量即为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的最佳沥青用量, 5.2.1.3采用Superpave混合料设计方法设计时,设计成果应用马歇尔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和设计检验。 包沫温拌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结果应符合JTGF40一2004中5.3的相关要求。 5.2.1.4在最佳发泡用水量下,按照附录A中A.3规定的方法制备泡沫沥青,根据5.2.1.2确定的矿 料级配和最佳沥青用量,按附录A中A.4制备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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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5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应在配合比设计的基础上按JTGF40要求进行抗车辙性能、水稳定性能、 低温抗裂性能等路用性能的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应更换材料或重新进行配合比设

5. 2. 2生产配合比设讯

对间歇式拌和机,首先应按规定方法取样测试各热料仓的材料级配,确定各热料仓的配合比,供拌 和机控制室使用;然后选择适宜的筛孔尺寸和安装角度,宜使各热料仓的供料大体平衡;最后选取目标 配合比设计的最佳沥青用量0AC、0AC土0.3%等3个沥青用量进行马歇尔试验和试拌,通过室内试验及 从拌和机取样试验综合确定生产配合比的最佳沥青用量,由此确定的最佳沥青用量与目标配合比设计的 结果的差值不宜大于土0.2%

5.2.3生产配合比验证

5.2.3.1生产配合比验证阶段。拌和机按生产配合比结果进行试拌试验段铺设,长度宜不小于200m, 并取样进行马歇尔试验,同时从试验段上钻取芯样以测量空隙率,由此确定生产用的标准配合比。标准 配合比的矿料合成级配中避免在0.3mm~0.6mm处出现“驼峰”。对确定的标准配合比,应按5.2.1.5 规定进行路用性能检验, 5.2.3.2确定施工级配允许波动范围。根据JTGF40中规定的标准配合比及质量管理要求中各筛孔的 允许波动范围,制订施工用的级配控制范围,用以检查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的生产质量。 5.2.3.3经三阶段配合比设计确定的标准配合比在施工过程申不应随意变更。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跟踪 检测,严格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如遇材料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使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的 质量符合要求并保持相对稳定

6.1.1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料机的选择、调配和保障措施、施工流程,施工 工艺,进度和质量控制要求等全过程施工组织生产要求。 6.1.2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路面不应在气温低于5℃或在雨天、路面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6.1.3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路面面层施工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管理、质量管理与验收,应按照本文 件相关规定执行。本文件未规定的技术内容应符合JTGF40的相关要求。 5.1.4止式施工前应根据试验路段确定的沥青混合料拌和工艺要求试拌并进行试铺,试铺长度宜不小 于200m。试铺主要验证施工设备、施工流程、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措施等,形成试铺路段作业报告, 经监理单位核准后,指导正式施工

6.2.1施工人员准备

施工单位在正式施工前施工人员准备,应按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配置生产班组、岗 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等,并进行施工作业技术交底,以明确生产工艺、质量控制要点。

6.2.2施工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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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1施工前应检查各种材料的来源和质量。对经招标程序购进的沥青、集料等重要材料,供货单 位必须提交最新检测的正式试验报告。从国外进口的材料应提供该批次材料的船运单。对首次使用的集 料,应检查生产的生产条件、加工机械、覆盖层的清理情况。所有材料应按规定取样检测,经质量认可 后方可订货。材料试样的取样数量与频度按JTGE20的规定进行。 6.2.2.2各种材料都应在施工前以“批”为单位进行检查,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场。对各 种矿料是以同一料源、同一次购入并运至现场的相同规格材料为一“批”;对沥青是指从同一来源、同 一次购入且储入同一沥青罐的同一规格的沥青为一“批”。 6.2.2.3工程开始前,应对材料的存放场地、防雨和排水措施进行检查确认,不符本文件要求时材料 不准许进场。进场的各种材料的来源、品种、质量应与招标及提供的样品一致,不符要求的材料不准许 使用。 6.2.2.4使用成品改性沥青的工程,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所使用的改性剂型号、基质沥青的质量检测报 告。使用现场改性沥青的

6.2.3生产设备调试

6.2.3.1施工前应对沥青拌合楼、摊铺机、压路机等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调试,对机械设备的配 套情况、技术性能、传感器计量精度等进行认真检查、标定,并得到监理的认可。 6.2.3.2泡沫沥青现场生产时应采用与拌和设备配套的专用发泡设备。泡沫沥青生产设备应包括供水 系统、发泡系统、热沥青添加系统及控制系统。发泡设备应能高效、稳定的生产出满足要求的泡沫沥青, 能准确定量设定沥青、用水量的比例、流量、定时、压力等参数。水的供给量以沥青泵流量为参照,按 照附录A中A.3规定调试到最佳用水量,

6.2.4泡沫沥青现场试制

6.2.4.1根据试验路段批准的最佳沥青用量和最佳发泡用水量设定拌和设备和发泡设备的各项参数, 并试制泡沫沥青。 6.2.4.2现场拌和时的沥青发泡水温为常温,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发泡时的加热温度宜控制在150℃ 土5℃,SBS改性沥青发泡时的加热温度宜控制在165℃土5℃。 6.2.4.3应按附录B要求,对现场制备的发泡沥青效果进行检测,根据结果对发泡用水量和沥青加热 温度进行调整和优化,使泡沫沥青技术要求符合附录A中表A.1和A.2规定,

铺筑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前,应检查下卧层的质量,不符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修复。下卧 净、干燥。

3.3.1应根据试验路段确定拌和工艺和拌和时间进行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拌和,每盘泡沫温拌沥青混 合料的拌和时间不宜少于45s,其中干拌时间不少于5s~10s,SBS改性沥青和SMA(沥青马蹄脂)混合 料拌和时间应适当延长。拌和的沥青混合料以沥青均匀裹覆集料为度,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 成块或严重的粗细料分离现象。 6.3.2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的施工和易性试验应按附录C规定执行。70号道路石油沥青和SBS改性沥 青泡沫温拌沥吉湿合料拌和温度应符合表6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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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005-2021 公共建筑室内温度节能监测标准麦6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拌和温度

6.4.1运料车的运力应稍有富余。施工过程中摊铺机前方应有运料车等候。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宜等待的运料车多于5辆后开始摊铺。 6.4.2运料车每次使用前后应清扫干净,在车厢板上涂一薄层防止沥青粘结的隔离剂或防粘剂,但不 应有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从拌和机向运料车上装料时,应多次移动汽车位置,平衡装料,以减少混合 料离析。运料车应有保温、防雨、防污染措施。 6.4.3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在摊铺地点凭运料单接收,若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不符合施工温度要求 或已经结成团块、已遭雨淋的不得铺筑。 6.4.4摊铺过程中运料车应在摊铺机前100mm~300mm处停住,根据摊铺宽度,厚度,估算泡沫温拌沥 青混合料用量,间隔停放。由摊铺机推动前进开始缓缓卸料,避免撞击摊铺机。运料车每次卸料应倒净, 尤其是对改性沥青或SMA混合料,如有剩余,应及时清除,防止结硬。 6.4.5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在运输、等候过程中,如发现有沥青结合料沿车厢板滴漏时,应采取相应 措施。

5.1泡沫温拌沥青 20℃以上。A级70号道路 符合表7规定

表7泡沫温拌沥青混合料的最低施工温度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 28184-2011》注:正常施工是指在气温高于10℃条件下进行的泡沫温拌混合料的施工;低温施工是指气温低于10℃、高于 条件下进行的泡沫温拌混合料的施工。

机械配套情况及摊铺厚度、摊铺宽度确定,普通沥青混合料宜按 4m/min(改性沥青混合料及SMA混合料的摊铺速度宜放慢至1m/min~3m/min),具体摊铺速 试验路段批准的作业报告的确定速度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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