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251-2017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正版扫描件.pdf

GB51251-2017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正版扫描件.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GB51251-2017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9 M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
资源ID:62737
免费资源

GB51251-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1251-2017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正版扫描件.pdf简介:

《GB51251-2017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于2017年11月20日实施。该标准是关于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的技术规定,旨在保障建筑内部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火灾时烟雾扩散,提供良好的疏散环境。

GB51251-2017涵盖了防排烟系统的基本要求、分类和性能、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方面,具体规定了防排烟系统的选型、设计参数、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维护管理等内容。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防排烟系统。

获取正版扫描件,一般需要从官方渠道或具备授权的机构购买,如中国国家标准信息网、相关出版社或专业网站,以确保获取的是正版、权威和最新的标准内容。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GB51251-2017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正版扫描件.pdf部分内容预览:

用前室机械加压送风而楼梯间采用可开启外窗的自 然通风系统时,通向独立前室、共用前室或合用前室 疏散门的门洞风速不应小于0.6(A/A。十1)(m/s); A,为楼梯间疏散门的总面积(m²);A为前室疏散门 的总面积(m²)。 N,一设计疏散门开启的楼层数量;楼梯间:采用常开风 口,当地上楼梯间为24m以下时,设计2层内的疏散 门开启,取N,=2;当地上楼梯间为24m及以上时, 设计3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N,二3;当为地下楼梯 间时,设计1层内的疏散门开启,取N,=1。前室: 采用常闭风口,计算风量时取N,一3

L2 = 0. 827XAXAP X1. 25 X N

式中:A 每个疏散门的有效漏风面积(m²);疏散门的门缝宽度 取 0.002m~0.004m。 △P—一计算漏风量的平均压力差(Pa);当开启门洞处风速为 0.7m/s时,取AP二6.0Pa;当开启门洞处风速为 1.0m/s时,取△P=12.0Pa;当开启门洞处风速为 1.2m/s时,取△P=17.0Pa。 n —指数(一般取 n=2); 1.25一不严密处附加系数; N²一一漏风疏散门的数量,楼梯间采用常开风口,取N²=加 压楼梯间的总门数一N,楼层数上的总门数。

L3 = 0. 083 X A,N:

GY 5067-2017标准下载式中:0.083一阀门单位面积的漏风量[m/(s·m²)]; Ar一一单个送风阀门的面积(m²); N3一一漏风阀门的数量:前室采用常闭风口取N:三楼层 数一3。

3.4.9疏散门的最大允许压力差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3.4.9疏散门的最大允许压力差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因素,优先采用自然排烟系统。

因素,优先采用白然排烟系统。 4.1.2同一个防烟分区应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 4.1.3建筑的中庭、与中庭相连通的回廊及周围场所的排烟系统 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2周围场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E 50016中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3回廊排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周围场所各房间均设置排烟设施时,回廊可不设,但商 店建筑的回廊应设置排烟设施; 2)当周围场所任一房间未设置排烟设施时,回廊应设置排 烟设施。 4当中庭与周围场所未采用防火隔墙、防火玻璃隔墙、防火 卷帘时,中庭与周围场所之间应设置挡烟垂壁。 5中庭及其周围场所和回廊的排烟设计计算应符合本标准 第4.6.5条的规定。 6中庭及其周围场所和回廊应根据建筑构造及本标准第 4.6节规定,选择设置自然排烟系统或机械排烟系统。 4.1.4下列地上建筑或部位,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尚应按本 标准第4.4.14条~第4.4.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²的丙类厂房(仓库):

标准第4.4.14条~第4.4.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固定窗: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2500m²的丙类厂房(仓库);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

似功能的公共建筑; 3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 60m的走道; 5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 注:当符合本标准第4.4.17条规定的场所时,可采用可熔性采光带(窗)替代作固 定窗。

4.2.1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采用挡烟垂壁、结构梁及隔 墙等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4.2.2挡烟垂壁等挡烟分隔设施的深度不应小于本标准第4.6.2 条规定的储烟仓厚度。对于有吊顶的空间,当吊顶开孔不均匀或 开孔率小于或等于25%时,吊顶内空间高度不得计入储烟仓厚度。 4.2.3设置排烟设施的建筑内,散开楼梯和自动扶梯穿越楼板的 开口部应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 4.2.4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 大允许长度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 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问净高的8倍

大允许长度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 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问净高的8倍。

4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天 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

:1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 不应大于60m。 2 当空间净高大于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3 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排烟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 不应大于60m。 2当空间净高大于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3 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排烟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 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

4.3.1采用自然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自然排烟窗(口)。 4.3.2防烟分区内自然排烟窗(口)的面积、数量、位置应按本标 准第4.6.3条规定经计算确定,且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自 然排烟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工业建筑采用自 然排烟方式时,其水平距离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2.8倍: 当公共建筑空间净高大于或等于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 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37. 5m

4.3.3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并应符

1当设置在外墙上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在储烟仓以内,但 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的自然排烟窗(口)可设置 在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 2自然排烟窗(口)的开启形式应有利于火灾烟气的排出; 3当房间面积不大于200m²时,自然排烟窗(口)的开启方向 可不限; 4自然排烟窗(口)宜分散均匀布置,且每组的长度不宜大于 3.0m; 5设置在防火墙两侧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 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4.3.4厂房、仓库的自然排烟窗(口)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设置在外墙时,自然排烟窗(口)应沿建筑物的两条对边 均匀设置; 2当设置在屋顶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在屋面均匀设置且宜 采用自动控制方式开启;当屋面斜度小于或等于12°时,每200m 的建筑面积应设置相应的自然排烟窗(口);当屋面斜度大于12° 时,每400m²的建筑面积应设置相应的自然排烟窗(口)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开窗角大于70°的悬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面积计 算;当开窗角小于或等于70°时.其面积应按窗最大开启时的水平 投影面积计算。 2当采用开窗角大于70°的平开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面积 计算;当开窗角小于或等于70°时,其面积应按窗最大开启时的竖 向投影面积计算。 3当采用推拉窗时,其面积应按开启的最大窗口面积计算。 4当采用百叶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有效开口面积计算。 5当平推窗设置在顶部时,其面积可按窗的1/2周长与平推 距离乘积计算,且不应大于窗面积。 6当平推窗设置在外墙时,其面积可按窗的1/4周长与平推 距离乘积计算,且不应大于窗面积。

位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开窗角大于70°的悬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面积计 算;当开窗角小于或等于70°时.其面积应按窗最大开启时的水平 设影面积计算。 2当采用开窗角大于70°的平开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面积 计算;当开窗角小于或等于70°时,其面积应按窗最大开启时的竖 句投影面积计算。 3当采用推拉窗时,其面积应按开启的最大窗口面积计算。 4当采用白叶窗时,其面积应按窗的有效口面积计算。 5当平推窗设置在顶部时,其面积可按窗的1/2周长与平推 距离乘积计算,且不应大于窗面积。 6当平推窗设置在外墙时,其面积可按窗的1/4周长与平推 距离乘积计算,且不应大于窗面积。 4.3.6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设置在高位不便于 直接开启的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距地面高度1.3m~1.5m的 手动开启装置。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2000m 的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尚应设置集中手动开启装置 和自动开启设施。 4.3.7除洁净厂房外,设置自然排烟系统的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2500m的制鞋、制衣、玩具、塑料、木器加工储存等内类工业建筑 除自然排烟所需排烟窗(口)外,尚宜在屋面上增设可熔性采光带 (窗),其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未设置自动喷水火火系统的,或采用钢结构屋顶,或采用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筑,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10%; 2其他建筑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5%。 注:可熔性采光带(窗)的有效面积应按其实际面积计算

直接开启的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距地面高度1.3m~1.5m的 手动开启装置。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2000m 的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GBT 27424-2020 合格评定 非可溯源生物质控品质量控制规范.pdf,尚应设置集中手动开启装置 和自动开启设施。

4.3.7除洁净厂房外,设置自然排烟系统的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2500m的制鞋、制衣、玩具、塑料、木器加工储存等内类工业建筑: 除自然排烟所需排烟窗(口)外,尚宜在屋面上增设可熔性采光带 (窗),其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未设置自动喷水火火系统的,或采用钢结构屋顶,或采用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筑,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10%; 2其他建筑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5%。 注:可熔性采光带(窗)的有效面积应按其实际面积计算

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

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

时可以合用,但应符合排烟系统的要求,且当排烟口打开时,每个 排烟合用系统的管道上需联动关闭的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控制 阀门不应超过10个,

4.4.5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并应符合本标准第3.3.5 条第5款的规定,且风机两侧应有600mm以上的空间。对于排烟 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共用的系统,其排烟风机与排风风机的 合用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内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机房内不得设置用于机械加压送风的风机与管道; 3排烟风机与排烟管道的连接部件应能在280C时连续 30min保证其结构完整性。 4.4.6排烟风机应满足280C时连续工作30min的要求.排烟风 机应与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连锁DB42∕T 222-2006 混凝土多孔砖,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

4.4.6排烟风机应满足280C时连续工作30min的要求.排烟风 机应与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连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 能停止运转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