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A-GB-50001-2017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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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13A-GB-500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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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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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A-GB-50001-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13A-GB-50001-2017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pdf简介:

"13A-GB-50001-2017"是中国国家标准《建筑制图标准》的一部分,全称为《建筑工程制图标准:建筑施工图》。该标准是针对房屋建筑行业制定的,主要用于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中的制图行为和图样要求,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清晰和一致性。

GB-50001系列标准是中国建筑设计和施工的主要规范,13A-GB-50001-2017是其中的第13部分,具体涉及的是房屋建筑施工图的绘制。它规定了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详图等的尺寸、比例、符号、标注方法等,涵盖了建筑结构、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多个方面。

该标准的重要性在于它为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图纸制作提供了一套统一的标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误解,保证建筑质量和安全。同时,也便于不同参与方(如设计者、施工者、监理、业主等)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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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下列情况可不绘制图例,但应增加文字说明: 一张图纸内的图样只采用一种图例时: 2 图形较小无法绘制表达建筑材料图例时。 9.1.3需画出的建筑材料图例面积过大时,可在断面轮廓线内

轮廓线作局部表示(图9.1.3)

9.1.4当选用本标准中未包括的建筑材料 时,可自编图例。但不得与本标准所列的图 例重复。绘制时,应在适当位置画出该材料 图例,并加以说明。

9.2常用建筑材料图例

福建省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标准化指南9.2常用建筑材料图例

表9.2.1常用建筑材料图例

续表9.2.1序号名称图例备注耐火砖包括耐酸砖等砌体空心砖、包括空心砖、普通或轻骨料混凝土小空心砌块型空心砌块等砌体包括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加气混凝10加气混凝土Q0土墙板及加气混凝土材料制品等包括铺地砖、玻璃马赛克、陶瓷锦11饰面砖12焦渣、矿渣■包括与水泥、石灰等混合而成的材料包括各种强度等级、骨料、添加13混凝土剂的混凝土2在剖面图上绘制表达钢筋时,则不需绘制图例线》3断面图形较小,不易绘制表达图14钢筋混例线时,可填黑或深灰(灰度宜70%)包括水泥珍珠岩、沥青珍珠岩、泡沫15多孔材料混凝土、软木、蛭石制品等包括矿棉、岩棉、玻璃棉、麻丝、木16纤维材料丝板、纤维板等泡沫塑料包括聚苯乙烯、聚乙烯、聚氨酯等多17材料聚合物类材料上图为横断面,左上图为垫木、18木材木砖或木龙骨2下图为纵断面19胶合板应注明为×层胶合板30

续表 9. 2. 1

注:1本表中所列图例通常在1:50及以上比例的详图中绘制表达。 2如需表达砖、砌块等砌体墙的承重情况时,可通过在原有建筑材料图例上 增加填灰等方式进行区分,灰度宜为25%左右。 3序号1、2、5、7、8、14、15、21图例中的斜线、短斜线、交叉线等均 为45°

主:1本表中所列图例通常在1:50及以上比例的详图中绘制表达。 2如需表达砖、砌块等砌体墙的承重情况时,可通过在原有建筑材料图例上 增加填灰等方式进行区分,灰度宜为25%左右。 3序号1、2、5、7、8、14、15、21图例中的斜线、短斜线、交叉线等均 为45°

10.1.1房屋建筑的视图应按正投影法并 前方A投影应为正立面图,自上方B投 影应为平面图,自左方C投影应为左侧 立面图,自右方D投影应为右侧立面图, 自下方E投影应为底面图,自后方F投 10.1.2当视图用第一角画法绘制不易表 达时,可用镜像投影法绘制(图 10.1.2a)。但应在图名后注写“镜像”二 字(图10.1.2b)或按图10.1.2(c)画 出镜像投影识别符号

10.2.1当在同一张图纸上绘制若干个视图时,各视图的位置宜

按图10.2.1的顺序进行布置

10.2.2每个视图均应标注图名。各视图的命名,主要应包括 平面图、立面图、面图或断面图、详图。同一种视图多个图 的图名前应加编号以示区分。平面图应以楼层编号,包括地下 二层平面图、地下一层平面图、首层平面图、二层平面图等。 立面图应以该图两端头的轴线号编号,剖面图或断面图应以剖 切号编号,详图应以索引号编号。图名宜标注在视图的下方或 侧,并在图名下用粗实线绘一条横线,其长度应以图名所占 长度为准(图10.2.1)。使用详图符号作图名时,符号下不宜 再画线。 10.2.3分区绘制的建筑平面图,应绘制组合示意图,指出该区 在建筑平面图中的位置,并注明关键部位的轴号。各分区视图的 分区部位及编号均应一致,并应与组合示意图一致(图10.2.3)。 10.2.4总平面图应反映建筑物在室外地坪上的墙基外包线,宜 以0.76线宽的实线表示,室外地坪上的墙基外包线以外的可见 轮廓线宜以0.56线宽的实线表示。同一工程不同专业的总平面 图,在图纸上的布图方向均应一致;单体建(构)筑物平面图在

图10.2.3分区绘制建筑平面图

图纸上的布图方向,必要时可与其在总平面图上的布图方向不 致,但必须标明方位;不同专业的单体建(构)筑物平面图,在 图纸上的布图方向均应一致。一) 10.2.5建(构)筑物的某些部分,如与投影面不平行,在画立 面图时,可将该部分展至与投影面平行,再以正投影法绘制,并 应在图名后注写“展开”字样。 10.2.6建筑吊顶(顶棚)灯具、风口等设计绘制布置图,应是 反映在地面上的镜面图,不宜采用仰视图

10.3剖面图和断面图

10.3.1剖面图除应画出剖切面切到部分的图形外,还应画出沿 投射方向看到的部分,被剖切面切到部分的轮廓线用0.76线宽 的实线绘制,剖切面没有切到但沿投射方向可以看到的部分,用 0.56线宽的实线绘制;断面图则只需(用0.76线宽的实线)迪 出剖切面切到部分的图形(图10.3.1)。

10.3.2剖面图和断面图应按下列方法剖切后绘制

10.3.3分层剖切的剖面图,应按层次以波浪线将各层隔开,波 浪线不应与任何图线重合(图10.3.3)。

图10.3.3 分层部剖切的部面图

10.3.4杆件的断面图可绘制在靠近杆件的一侧或端部处并按顺序

10.4.2构配件内多个完全相同且连续排列的构造要素,可仅在 两端或适当位置画出其完整形状,其余部分可以中心线或中心线 交点表示(图10.4.2a)。当相同构造要素少于中心线交点时, 其余部分应在相同构造要素位置的中心线交点处用小圆点表示

图 10. 4. 2 相同要素简化画法

10.4.3较长的构件,当沿长度方向的形状相同或按一定规律变 化,可断开省略绘制,断开处应以折断线表示(图10.4.3)。

图10.4.3折断简化画法

10.4.4二个构配件如绘制位置不够,可分成几个部分绘制,并 应以连接符号表示相连(本标准图7.4.2)。 10.4.5一个构配件如与另一构配件仅部分不相同,该构配件可 只画不同部分,但应在两个构配件的相同部分与不同部分的分界 线处,分别绘制连接符号(图10.4.5)。

日10.4.5构件局部不同的简化画法

10.5.1轴测图中,、q、r可分别表示OX轴、OY轴、OZ轴 的轴向伸缩系数,用轴向伸缩系数控制轴向投影的大小变化。房 屋建筑的轴测图宜采用正等测投影并用简化轴向伸缩系数绘制 即 力=g=r=1, 如图 10. 5. 1 所示。

图10.5.1正等测的画法

10.5.2轴测图的可见轮廓线宜用0.5b线宽的实线绘制, 轮廓线宜用0.76线宽的实线绘制。不可见轮廓线可不绘出 要时,可用0.256线宽的虚线绘出所需部分。 10.5.3轴测图的断面上应画出其材料图例线,图例线应按 面所在坐标面的轴测方向绘制。如以45°斜线为材料图例 应按图10.5.3的规定绘制。 10.5.4<轴测图线性尺寸应标注在各自所在 的坐标面内,尺寸线应与被注长度平行,尺 寸界线应平行于相应的轴测轴,尺寸数字的 方向应平行于尺寸线,如出现字头向下倾斜 时,应将尺寸线断开,在尺寸线断开处水平 方向注写尺寸数字。轴测图的尺寸起止符号 宜用小圆点(图10.5.4)。 10.5.5轴测图中的圆直径尺寸,应标注在圆 所在的坐标面内;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应分别平 正等测 行于各自的轴测轴。圆弧半径和小圆直径尺寸 图10.5.3车 轴测 也可引出标注,但尺寸数字应注写在平行于轴 面图例线画法 测轴的引出线上(图10.5.5)

10.5.2轴测图的可见轮廓线宜用0.5b线宽的实线绘制,断面 轮廓线宜用0.76线宽的实线绘制。不可见轮廓线可不绘出,必 要时,可用0.25b线宽的虚线绘出所需部分。 10.5.3轴测图的断面上应画出其材料图例线,图例线应按其断 面所在坐标面的轴测方向绘制。如以45°斜线为材料图例线时

10.5.4<轴测图线性尺寸应标注在各自所在 的坐标面内,尺寸线应与被注长度平行,尺 寸界线应平行于相应的轴测轴,尺寸数字的 方向应平行于尺寸线,如出现字头向下倾斜 时,应将尺寸线断开,在尺寸线断开处水平 方向注写尺寸数字。轴测图的尺寸起止符号 宜用小圆点(图10.5.4)。 10.5.5轴测图中的圆直径尺寸,应标注在圆 所在的坐标面内;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应分别平 行于各自的轴测轴。圆弧半径和小圆直径尺寸 也可引出标注,但尺寸数字应注写在平行于轴 测轴的弓1出线上(图10.5.5)。

图10.5.3轴测图断 面图例线画法

10.5.6轴测图的角度尺寸,应标注在该角所在的坐标

6轴测图的角度尺寸,应标注在该角所在的坐标面内,尺

图10.5.5 轴测图圆直径标注方法

11.1.1图样上的尺寸,应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 号和尺寸数字(图11.1.1)

图 11. 1. 2尺寸界线

11.1.3尺寸线应用细实线绘制,应与被注长度平行,两端宜以 尺寸界线为边界,也可超出尺寸界线2mm~3mm。图样本身的 王何图线均不得用作尺寸线。 11.1.4尺寸起止符号用中粗斜短线绘制,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 界线成顺时针45°角,长度宜为2mm~3mm。轴测图中用小圆点 表示尺寸起止符号,小圆点直径1mm(图11.1.4a)。半径、直

径、角度与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箭头表示,箭头宽度6不 宜小于1mm (图 11. 1.4b)

图11.2.3尺寸数字的注写方向

11.2.4尺寸数字应依据其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上方中部。 如没有足够的注写位置,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注写在尺寸界线的

外侧,中间相的尺寸数字可上下错开注写,可用引出线表示标 注尺寸的位置(图11.2.4)

GB/T 38628-2020标准下载11.3尺寸的排列与布置

11.3.1尺寸宜标注在图样轮廓以外,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 等相交 (图 11. 3. 1)。

11.3.1尺寸宜标注在图样轮廓以外,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

图11.3.1 尺寸数字的注写

11.3.2互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注写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 整齐排列辽2004J801 住宅厨房屋卫生间,较小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近,较大尺寸应离轮廓线较远 (图 11. 3. 2)。

图11.3.2尺寸的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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