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57-2019 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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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57-2019《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于2019年11月1日实施。它是一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通风、空气调节和供暖系统设计的专业标准。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隧道、车辆段和停车场等设施的通风和空调系统设计要求,包括空气品质、温湿度控制、气流组织、能效及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它旨在保障轨道交通系统的舒适性、安全性以及能源效率,同时考虑到轨道交通系统的特殊性,如列车产生的热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地下环境对通风系统性能的影响等。

标准详细规定了设计方法、设备选型、施工安装、运行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对于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环境质量、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涉及到专业知识,完整版本和清晰无水印的文档通常需要通过相关机构或购买专业书籍获取。

GB/T 51357-2019 城市轨道交通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6.1.1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应设置监测与控制设备或 系统。 6.1.2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监测与控制应实现现场级 车站级和中央级的集中监测与控制。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 仅采用现场级和车站级监测与控制方式: 1全地上线路; 2 地下车站不连续,且地下车站数量不大于3座的线路; 3车辆综合基地内的单体建筑; 4 独立设置的控制中心及主变电站。 6.1.3 控制系统应具备设备联动和连锁保护功能;集中控制应 设置就地和远控模式,且就地控制应具有最高优先级。 6.1.4参与防排烟运行的设备监测与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火灾目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的规定。

6.2.1 隧道通风监测系统应对下列参数进行监测: > 隧道内空气温度及C2浓度; 2 风机的启停、正反转状态、电机频率、轴承温度及故障 报警; 3 风阀开关状态及故障报警。 6.2.2 隧道通风监测系统宜对风机振动进行监测。 6.2.3 地下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对下列参数进行

1 新风的温度、湿度; 2 站厅和站台公共区的温度、湿度及(()浓度: 3 全空气系统送风和向风的温度、湿度; 4 空气过滤装置进出门静压差的超限报警: 5 空气调节机组和风机的后停状态、电机频率及故障报警: 6 风阀的开关状态及故障报警: 7 可开启式空气调节表冷器的开关状态及故障报警: 电子空气净化装置的启停状态及故障报警。 6.2.+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对下列参数 进行监测: 1 重要设备房间的温度、湿度; 2 全空气系统送风和回风的温度、湿度; 3 空气过滤装置进口静压差的超限报警: ? 空气调节机组和风机的启停状态及故障报警; 5 风阀的开关状态及故障报警。 6.2.5 车站空气调节水系统应对下列参数进行监测: 1 制冷机组冷水和冷却水的进出口温度、压力: 2 空气处理设备冷水的进出口温度、压差; 水泵进出口压力: + 分集水器的温度、压力或压差,集水器各支管的温度、 压力; 5制冷机组、水泵、冷却塔等设备的启停状态、电机频率 及故障报警; 6调节阀的阀位及故障报警; 7系统水流量及供冷量计量。

6.3.1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控制应能实现正常、阻塞及火灾运 行模式。紧急状态下,应能进行不同模式快速切换GB∕T 51250-2017 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与验收规范,模式切换不

6.3.1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控制应能实现正常、阻塞及火灾运

行模式。紧急状态下,应能进行不同模式快速切换,模

应受风机状态监测参数影响。

6.3.2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气调节控制系统应根据温度、湿度 及C,浓度等参数进行风量、水量及.1.况转换的自动控制。 6.3.3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用风机变频调速的 变风量控制;变风量控制应优先于变水量控制,并应符合本标准 第3.1.7条的最小新风量规定

6.3.+车站出人或换乘通道内的风机盘管应分区域设置温控

界和水路调节阀;设备用房内的风机盘管应设置电子式温控 机三速开关和常闭式电动通断阀。

器和水路调节阀;设备用房内的风机盘管应设置电子式温

6.3.5空气调节水系统应根据冷水回水温度、供回水温差或系

.3.6空气调节水系统相关设备及附件应与冷水机组进行电

6.4.1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监测与控制条件应包括多T况模 式控制、群组控制、设备联动连锁控制要求以及各传感器的位置 及性能要求,

6.+.2系统监测与控制条件的1.况模式控制要求应包含止常运

6.+.4系统监测与控制条件应明确同一系统多T.况运行模式之 间的转换条件。

6.+.5系统监测与控制管理应遵循分散控制、集中管理

文贝 共享的原则,且应按本标准第6.1.2条的规定设置相应监测与控 制管理系统。

内部空气环境的高温、高湿、温湿度变化大、多尘、电磁干扰、 振动和运行模式频繁转换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6.5.2当用于安全保护和设备状态监视时,监测与控制系统的 山

6.5.2当用于安全保护和设备状态监视时,监测与控制系统的

6.5.3除监测与控制T艺要求外,风阀和水阀电动执

击和振动强度、频率特性、传播方式及噪声与振动限值要求采取 消声与隔振措施。 7.1.2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的噪声与振动应符合本标准 第3.1.8条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 (GB50157、《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B50118和《T业企业 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3/T50087的规定。 7.1.3当进行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设计时,应采取下列 噪声源控制措施: 1风机、水泵、冷水机组及冷却塔等噪声源应选用噪声低的 产品,冷却塔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 塔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红维增强塑料冷却塔》(B/T7190.1 中有关超低噪声型设备的规定: 2风机设备选型的风量、风压应与系统设计计算的风量 阻力相匹配; 3风机进出处、阀门及消声器等局部阻力构件前后的风 道应气流顺畅: 4风管弯头和三通支管等处,宜采取装设导流叶片等减阳 降噪措施: 5当选择风亭百叶风口或格栅风口材料及形式时,应避 气流通过时产生再生噪声,

7.1.4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风管内的空气流速宜按表7.1.4

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风管内的空气流速宜按表7.1.4

表7.1.+风管内的空气流速

注:通风机与消声装置之间的风管风速可采用8ms~10m/s。若采用消声风管. 可根据其消声效果选择风速。

7.1.5有1.作人员值守的管理用房不宜贴邻通风空气调节机房 及制冷机房设置。

7.2.1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设备噪声源的声功率级应按 的实测数值确定。活塞风亭噪声源的声功率级应按通风设备 车运行的噪声确定。

7.2.2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产生的噪声,当自然衰减不能

充许噪声标准时,应设置消声器或采取其他消声措施。系统 的消声量应通过计算确定。

特性应满足双向通风要求。

7.2.+当土建风道内设置结构片式消声器时:消声器两侧

7.2.5当管道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制冷机房、水泵房

7.2.6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制冷机房及土建风道应采用有门

宜选用弹簧隔振器;当转速大于1500r/min时,可选用弹性材料 的隔振垫块或橡胶隔振器。

的隔振垫块或橡胶隔振器。 7.3.3风机、水泵、冷水机组以及空气调节机组等设备的进出 门与管道之间应采用软管连接。水泵出口止问阀宜选用缓闭静音 止川阀

8.1.1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 并宜采用能耗较低的系统方案。

8.1.2当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时,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 立利用可再生能源。 8.1.3宜对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整体用能效率进行分析

8.1.3宜对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整体用能效率进行 与评价。

8.1.3宜对通风、空气调节.写供暖系统整体用能效率送

8.2.1地下线路应利用列车活塞效应实现对隧道利车站公共区 的自然通风与换气。 8.2.2严寒地区地下线路应利用运行列车散热量维持冬季内部 空气温度要求。

8.2.1地下线路应利用列车活塞效应实现对隧道和车站公共区

8.2.3在空气调节季节较短的地区:当车站公共区非空

季节利用空气调节风系统进行通风时.宜采取气流旁通空气调节 表冷器的措施。

8.2.4地下车站公共区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应具备最小新

8.2.5区间隧道通风系统、车站公共区通风空气调节系统、设

备及管理用房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及空气调节系统冷源的耗电 独立计量。

6车站空气调节系统冷源宣按公共区、设备及管理用房独 置冷量计量装置

8.2.6车站空气调节系统冷源宣按公共区、设备及管理

8.2.7车辆综合基地和控制中心的冷热源、每栋建筑应设置冷 量和热量计量装置。

8.2.7车辆综合基地和控制中心的冷热源、每栋建筑应设置冷

8供暖地区车辆综合基地内的高大库房或厂房宜采用辐射 方式或辐射与对流相结合的供暖方式。

8.2.8供暖地区车辆综合基地内的高大库房或厂房宜采用辐射 供共暖方式或辐射与对流相结合的供暖方式。 8.2.9在名义制冷T况和规定条件下,多联式空气调节机组制 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不应低于表8.2.9的数值

DB37/T 3593.3-2019标准下载冷综合性能系数IPI.V()不应低于表8.2.9的数值

表8.2.9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多联式空气 调节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8.2.10除多联式空气调节机组外: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 主要设备的能效等级不应低于2级或节能评价值。 8.2.11通风、空气调节与供暖系统主要设备的电动机能源效率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18613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城市客车分等级技术要求与配置 CJ/T162-2002》附录A隧道及地下车站公共区

表A隧道及地下车站公共区通风室外空气计算温度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询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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