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143-2021 天津市地下铁道基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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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29-143-2021 天津市地下铁道基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pdf简介:

DBT29-143-2021《天津市地下铁道基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是一份技术标准或规程,它详细规定了在天津市进行地下铁道基坑工程施工时应遵循的规范和操作指南。这份规程可能涵盖了基坑的规划设计、开挖施工、支撑结构、地下水控制、边坡稳定、安全防护、监测与验收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地下铁道基坑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效率。

"DBT"可能代表"天津市建筑技术标准","29-143-2021"可能是一个标准编号,2021年则表示这是最新的版本。它可能是由天津市相关建设管理部门或地下铁道建设公司制定并发布的,适用于在天津进行地下铁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参考执行。

总的来说,这份规程对于天津市地下铁道工程的施工人员、设计者和监管机构来说,是一份重要的参考文件,旨在保障地铁建设过程中的基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DBT29-143-2021 天津市地下铁道基坑工程施工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1搅拌桩机导向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小于1/150,桩位偏差7

应大于50mm; 2单轴和双轴水泥土搅拌桩浆液水灰比宜为0.55~0.65,制 备好的浆液不得离析,泵送应连续,且应采用自动压力流量记录 仪; 3双轴水泥土搅拌桩成桩应采用两喷三搅工艺,处理粗砂 砂时宜增加搅拌次数,钻头喷浆搅拌提升速度不宜大于 0.5m/min,下沉速度不宜大于1.0m/min,钻头每转一圈的提升 (或下沉)量宜为10mm~15mm,单机24h内的搅拌量不应大 于100m3; 4施工时宜用流量泵控制输浆速度,注浆泵出口压力应保持 在0.4MPa~0.6MPa,输浆速度应保持常量; 5钻头搅拌下沉至预定标高后,应喷浆搅拌30s后再开始提 升钻杆。 6.4.3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深度大于32m的搅拌桩宜采用接杆工艺,大于32m 的机架应有稳定性措施,搅拌桩机导向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小于 1/250,桩位偏差不应大于50mm; 2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浆液水灰比宜为1.2~2.0,制备好的浆 夜不得离析,泵送应连续,且应采用自动压力流量记录仪; 3钻头喷浆搅拌下沉速度宜为0.5m/min~1.0m/min,提升 速度宜为1.0m/min~2.0m/min,并应保持匀速下沉或提升: 4搅拌桩可采用跳打方式、单侧挤压方式和先行钻孔套打方 式进行施工。对于硬质土层,当成桩有困难时,可采用预先松动 土层的先行钻孔套打方式; 5搅拌桩在加固区以上的土层扰动区宜采用低掺量加固: 6对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宜采用三轴搅拌桩,并应通 过试成桩及其监测结果调整施工参数。当邻近保护对象时,搅拌 下沉速度宜控制在0.8m/min内,提升速度宜控制在1.0m/min内:

喷浆压力不宜天于0.8MPa; 7施工时宜用流量泵控制输浆速度,注浆泵出口压力应保持 主0.4MPa~0.6MPa,并应使搅拌提升速度与输浆速度同步。 5.4.4水泥土搅拌桩基施工时,停浆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 300mm~500mm。开挖基坑时,应将搅拌桩顶端浮浆桩段用人工 挖除。 5.4.5施工中因故停浆时,应将钻头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处 特恢复供浆时再喷浆搅拌提升,或将钻头拾高至停浆点以上 0.5m处,待恢复供浆时再喷浆搅拌下沉。 5.4.6搅拌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计量记录: 2水泥土搅拌桩的施工质量检验可采用下列方法: 1)成桩3d内,采用轻型动力触探(N10)检查上部桩身 的均匀性,检验数量应为施工总桩数的1%,且不应 少于3根; 2)成桩7d后,采用浅部开挖桩头进行检查,开挖深度宜 超过停浆(灰)面下0.5m,检查搅拌的均匀性,量测 成桩直径,检查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5%。 3静载荷试验宜在成桩28d后进行。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 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和单桩静载荷试验,验收 验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数量不应 少于3台(多轴搅拌为3组); 4对变形有严格要求的工程,应在成桩28d后,采用双管单 动取样器钻取芯样作水泥土抗压强度检验,检验数量应为施工总 桩数的0.5%,且不应少于6 点

6.5.1全方位高压喷射注浆(MJS)施工前应对进人现场的水泥、 外加剂、掺合料等材料进行验收,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并应按照有 关规定抽样送检。 6.5.2全方位高压喷射注浆(MJS)施工时应通过配置的自动数据显 示记录仪,实时监控各项施工参数,如实和准确地记录喷射流压力 和流量、同轴高压空气压力和流量、地内压力数据、钻杆提升或回 抽步进参数、单次步进钻杆转数等参数,并对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分 析。 6.5.3施工前需提前探明管线位置,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相 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严格控制施工进度、施工顺序,减小对相邻建 筑物、地下管线的扰动。 6.5.4全方位高压喷射注浆(MJS)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前端总成应具有可控强制排泥、地内压力采集等功能: 2空气压缩机输出压力、流量应稳定; 3高压泵输出压力、流量应稳定,压力变动幅度不得天于 2MPa; 4主机应具备自动控制步进提升(回抽)、摆动等功能。 6.5.5施工超大直径桩体时,宜选择流量不小于180L/min的高压泥 浆泵。垂直深度在30m以上或砂质土层厚度大于10m的工况施工 时,宜配置外套管。 6.5.6水泥浆液的拌制宜采用自动拌浆系统,自动拌浆系统的计量 仪器应根据标准进行校核。 6.5.7钻杆分段提升或回抽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cm。若施工因故 停止,在恢复施工时,与停止前喷射过的区域搭接施工不应小于 50cm。当施工停止超过1h或高压喷射注浆完毕,应拨出钻杆并进 行清洗,防止钻杆、喷嘴堵塞。

GB∕T 23711.6-2019标准下载表6.5.9MJS高压喷射注浆施工允许偏差

6.5.10质量检验点的数量应为施工孔数的1%~2%,并不应少于3 点,对不合格的应进行补喷

点,对不合格的应进行补喷。

6.6 RJP 工法

6.6.1双高压旋喷工法(RJP)施工前应对进入现场的水泥、外加剂、 掺合料等材料进行验收,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应按照有关规定抽样

送检。 6.6.2双高压旋喷工法(RJP)施工时应通过配置的自动数据显示记 录仪,实时监控各项施工参数,如实和准确地记录喷射流压力和流 量、同轴高压空气压力和流量、地内压力数据、钻杆提升或回抽步 进参数、单次步进钻杆转数等参数,并对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分析 6.6.3施工前应提前探明管线位置,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相令 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严格控制施工进度、施工顺序,减小对建筑物 管线的扰动。 6.6.4施工深度在30m以上时GBT51310-2018标准下载,弓1孔垂直度误差应严格控制在1/150 内,30m以下应控制在1/100以内。 6.6.5成桩过程中钻杆的旋转和提升时喷浆必须连续不中断,如果 因特殊原因导致喷浆中断的,在恢复喷浆时应将钻杆下放50cm以 避免出现断桩。 6.6.6双高压旋喷工法(RJP工法)高压喷射注浆施工充许偏差口 按照表6.5.9执行。

7.0.1本章适用于单边、部分或多边直接临水的基坑支护工程以及 围堰与挡水堤坝内受渗流影响的放坡升挖工程。 7.0.2临水基坑施工方案编制应考虑波浪、水流、水文等对施工的 影响。 7.0.3围堰与挡水堤坝内的放坡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排水设施,应根据坑内的积水量、地下水的渗流量、降 雨量等计算确定。采用坑内抽水时,抽水速率应满足边坡稳定要求: 2基坑的外围应设置截水沟与挡水墙,防止地表水流入: 3降低坑内地下水位可根据工程情况和水文条件选用集水坑 或井点降水,必要时可配合采用截渗措施: 4基坑开挖宜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逐层设置排水沟,并控制 开挖速度; 5基坑开挖宜避开汛期,不能避开时,应编制雨季施工方案并 采取防汛措施。 7.0.4钢板桩施打前应设置定位桩和导向架。水深较浅时,宜先回 填再进行钢板桩打入施工;水深较深时,应采用打桩船施工。 7.0.5钢板桩施打宜采用屏风式打桩法。沉桩前钢板桩企口处应采 取内嵌黄油、沥青或其它密封止水材料的防渗措施,沉桩后应设立 警示标志,严禁碰撞。 7.0.6临水基坑围护墙采取灌注桩或连续墙时,应先筑岛。筑岛高 度应根据施工期高水位、波浪超高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灌注桩外侧及地下连续墙接头处应根据临水条件设置加强防渗措 施。 7.0.7灌注桩成孔施工宜采用人工泥浆护壁,并根据现场试验确定 合适的泥浆配比等指标。孔口应采用深护筒等稳定孔壁的措施

7.0.8地下连续墙施工应考虑临水条件水位变化及风浪环境对成槽 安全及钢筋笼吊装安全的影响。 7.0.9地下连续墙、灌注桩、钢板桩围护墙施工与检测应分别符合 本规程第4章的相关规定。

8.1.4基坑降水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编制专项降水施工方案。 深度超过14m的基坑,降水设计方案和专项降水施工方案应 技术论证,并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8.2.1截水惟幕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条件按照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JGJ111进行专项 设计。 8.2.2截水幕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的有关规定。 8.2.3截水惟幕的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和《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相关规定。 8.2.4对于周边环境复杂、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变形控制要求较为 严格的基坑工程,截水惟幕施工工艺宜选用铣削式水泥土地下连续 墙(CSM工法)、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TRD工法)等新工法 8.2.5截水惟幕采用铣削式水泥土地下连续墙(CSM工法)、渠式 切割水泥续墙(TRD工法)等方法时,应保证施工过程的连 续性,如存在中断所产生的冷缝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8.2.6封闭式截水幕,宜通过坑内抽水试验观测抽水量变化、坑 内外水位变化等检验其可靠性。 8.2.7设置在支护结构外侧的独立式截水唯幕,可通过开挖后的隔 水效果判定其可靠性。 8.2.8嵌人式截水惟幕应在开挖过程中检查固结体的尺寸、搭接觉 度,检查点应随机选取,对施工中出现异常点和漏水部位应及时采 取封堵、加固措施。

8.2.9截水惟幕的运行维护应符合

1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和日常巡视: 2发现异常应及时反馈GB∕T 37267-2018 建筑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并应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3基坑开挖过程中不得损伤截水惟幕,当土钉、锚杆穿过截水

唯幕时应采用快硬水泥砂浆封堵锚扎,修复截水唯幕。 8.2.10截水惟幕验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文件、技术要求,经审批的施工方案以及执行中的变更 单; 2测量放线成果和复核签证单: 3.原材料质量合格和质量鉴定书; 4半成品产品的质量合格证书; 5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的验收文件,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 件; 6监测、巡视检查记录; 7截水惟幕的运行维护记录; 8对周边工程环境的影响记录,包括基坑支护结构、周边地面 邻近工程和地下设施的变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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