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45/T 021-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T45/T 021-2020 水运工程三维挖填设计指南.pdf简介:
DBJT45/T 021-2020《水运工程三维挖填设计指南》是一个关于水运工程设计的专业标准或指南。"DBJT"是中国地方标准的代号,"45/T 021-2020"是标准的编号,表明这是一个于2020年发布的标准。"三维挖填设计"是指在水利工程中,利用三维技术进行土方挖掘和回填工作的设计方法,它强调了数字化和精确化在现代水运工程设计中的应用。
这份指南详细规定了三维技术在水运工程中的应用流程、设计原则、方法和计算步骤,可能包括如何通过三维建模来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浪费,提高工程效率,以及如何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它针对的对象可能是从事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及管理的专业人员,旨在提升行业的设计标准和施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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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三维挖填设计指南
本文件规定了水运工程三维挖填设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规定、基础数据、三维建模、挖填 设计和成果交付。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境内航道工程、港口工程、渠化工程等水运工程三维挖填设计,其它工程三维挖 填设计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TD/T 1020-2009标准下载,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 CH/T9008.2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高程 CH/T9009.2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高程模 型 JTS131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 ITS133水运工程岩士勘察规范
于本文件。 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 CH/T9008.2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高程 CH/T9009.2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高程模 型 JTS131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 JTS133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三维挖填设计3Dexcavationandbackfilldesign 采用三维信息来表达的开挖与回填设计。 3.2 三维地形信息3Dterraininformationmodel 基于三维表达并具有地形测量成果、物理特性和地理信息儿何特征的信息。 3.3 三维地质信息3Dgeologicalinformationmodel 基于三维表达并具有地质勘探成果、物理特性和几何特征的信息。 3.4 三维挖填信息3DexcavationandbackfilIinformationmodel 基于三维地形信息,或者基于三维地形信息和三维地质信息相结合,完成开挖回填设 计,形成具有挖填设计信息和几何特征的三维设计信息,
4.1三维挖填设计适用于水运工程咨询、设计、实施各阶段。 4.2水运工程三维挖填设计除应执行本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
5.1.1三维挖填信息应在各专业间实现信息的传递、共享和应用;信息应满足专业间信息模 型应用数据交换的需求,数据格式应具备兼容性。 5.1.2三维挖填信息在不同设计阶段其数据信息应具有可延续性、可扩展性,以利于后续阶段模 型信息的建立和完善,可按设计需求增加、变更信息的元素及属性数据 5.1.3三维挖填信息应在地形测量、地质测绘、勘探、物探、试验、观测工作及成果分析的基础 上,按数据收集与处理、三维建立、编辑与修改、检查、挖填设计、成果输出及交付的程 序进行。 5.1.4三维挖填建模难度等级按附录A的要求划分
5.2.1三维挖填设计基础数据包括水文数据、地形测量数据、地质勘察数据,以及其他与工程相关的 资料。 5.2.2三维挖填设计所采用的地形测量方法及成果应符合JTS131的要求;信息所采用的地形测 量成果精度应符合工程实施各阶段的要求。 5.2.3三维挖填设计所采用的岩土勘察方法及成果应符合JTS133的要求;信息所采用的勘察成 果应符合工程实施各阶段的要求。
三维挖填设计宜收集地形、地质、勘探、物探、试验、观测、水文及工程设计等相关资料, 据、图表,文字、影像等,资料应保证真实、可靠。主要基础数据类别可参考表1。
6.1.2地形测量数据符合下列要求:
a)地形测量数据应符合GB50026、JTS131的有关要求; b 收集数字高程(DEM)数据,并应符合CH/T9008.2和CH/T9009.2的有关规定。当缺乏 数字高程(DEM)时,可收集地形点、等高线、遥感影像等数据。 6.1.3地质数据应主要收集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原位试验、物探数据、风化、卸荷、水文地质、特 殊性岩土、不良物理地质作用等资料,并符合下列规定: a)宜优先收集工程地质勘察原始记录和地质分析成果的数据; b)当建模前有地质图成果时,宜从地质图中采集地质界线和描述数据。 6.1.4勘探数据宜主要收集勘探类型、位置、规格及其揭露的地质信息数据, 6.1.5物探数据宜主要收集物探方法、测试位置及主要原始测试数据和解译成果。 6.1.6试验与观测数据宜主要收集试验与观测方法、类型、位置、组数和地质条件,以及主要的原始 数据和成果,
6.2.1开展三维挖填设计前,应对收集的地形、地质、勘探、物探、试验、观测、水文等数据在保证 数据完整性的基础上进行截取、筛选、格式转换等处理,并保留处理的相关过程。数据处理可根据工程 项目不同阶段的建模精度要求,对数据信息进行简化。
6.2.2地形数据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三维地形信息数据格式应与三维挖填数据格式相匹配; b) 当地形数据量大且存在亢余时,应在满足精度要求的条件下进行允余数据的消除处理。 6.2.3 地质数据处理符合下列要求: a. 三维地质信息数据格式应与三维挖填数据格式相匹配: 6 地质原始记录和分析成果的数据应进行数字化处理,形成数据电子表格或文本文件; C 纸质图件中的地质界线数据应进行量化处理,并应保持原图精度;电子图件数据应提取有效 的地质界线数据; d 地质界线可通过调整图形单位、比例及变换坐标导入三维地质系统,并为地质线条图元赋予工 程地质属性。 6.2.4 勘探、物探、试验与观测数据处理符合下列要求: a 作业描述信息可通过数字化处理形成数据的电子表格或文本文件: 作业成果数据可通过仪器设备导出或按要求整理形成数据的电子表格或文本文件; 形成数据的由子表格或文本文件
设计应用过程中的数据资料传递遵循协同、共享的原则,每个设计阶段的数据资料应按照对 型的拆分标准和建模标准进行分类和整理,数据资料文件的命名应符合标准、规范。 2设计人员在接收上一阶段数据资料的过程中JTS∕T 103-2-2021 航道工程基本术语标准,应对数据的格式、数量和规范性进行复核
6.4.1三维挖填设计信息存储应保存本身的完整信息,并保证与其它信息、相关数据的 关联信息完整性。 6.4.2三维挖填设计信息应按不同设计阶段分别存储,并保留的版本信息,
用数据交换需求,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7.1.2三维建模应按照统一的规则和要求创建,当按工程部位、专业等分别创建时,各应协调 致,并能够集成应用。 7.1.3三维建模应采用统一的坐标系统、高程基准和度量单位。 7.1.4三维地形信息、三维地质信息以及三维挖填设计等的颜色定义,符合整体展示美 见和直观区分要求: a)地质的颜色体现地质分层和岩土特征; b)三维挖填各专业的颜色应满足展示美观和区分各专业与系统的需求。 7.1.5不 元素信息应统一分类、命名和设定编码规则。 7.1.6 在进行增加、细化、拆分、合并、集成等创建操作后,应对新创建进行正确性和完整 性检查。 7.1.7创建完成后应删除中穴余的参照文件、元素和信息等。 7.1.8 阶段宜根据项目各设计阶段的应用需求进行划分,设计信息包含的最小单元应满 足精度几何应用要求。 7.1.9 三维地质建模工作应按建模流程进行,并在建模过程中进行编辑与修改。建模流程如下: 收集地质数据:包括地质调绘、地质勘探、原位测试及物探数据: b 建立标准地层:三维属性基于标准地层进行定义,地层属性修改和发布同样基于标准地层: C 数据录入:地质调绘、地层岩性数据及原位测试数据。录入地层岩性时依据不同地层划分层位: 数据录入后应进行检查,确保录入数据准确无误; d 建立三维:可通过录入钻孔数据、钻孔建模、地形建模、地质建模等流程建立三维地质信 息,地质信息可依据不同地层划分层位;三维地质信息的建立可由自动建模、半 自动建模或手动建模方式生成; e 调整:通过对进行动态切,根据工程地质经验,对地层岩性和层位序进行分析后重 新调整部分层序,对局部特殊地质手动建模; 分析出图:对进行动态切,多角度分析立体与平面关系,并实现剖面图二维出 图; 名 染及发布:对三维赋予材质、色彩、光照、附属设施等必要因素,达到下游专业直 接应用程度及展示效果。
7.2三维地形信息建立
7.2.1地形应包括地形点、地形等高线、地形面等。 7.2.2当地形数据为数字高程(DEM)时,可直接作为建模的地形面,宜采用不规则三角网(TIN) 表示。当地形起伏变化小时,亦可采用规则格网(GRID)表示。 7.2.3当地形数据为地形点、等高线时,可采用地形点、等高线生成地形面。 7.2.4地形面剪裁和拼接符合下列要求: a 地形平面范围宜截取为矩形,不规则场地可截取为多边形; b 当分为多个区块时,各区块地形面边界应无缝连接; C 当剪裁范围内的地形面不完整时,应对空缺部位拼接完整, 7.2.5 地形面完成后应根据新增勘探点实测坐标、高程及时修正。 乙.2.6地形经校验并固化发布后方可用于下一阶段
a)地形平面范围宜截取为矩形,不规则场地可截取为多边形; b 当分为多个区块时,各区块地形面边界应无缝连接; C 当剪裁范围内的地形面不完整时,应对空缺部位拼接完整, 2.5 地形面完成后应根据新增勘探点实测坐标、高程及时修正。 2.6 地形经校验并固化发布后方可用于下一阶段,
7.3三维地质信息建立
7.3.1地质应以地形为基础,采用点、线、面、体图元表示,并符合下列要求: a)地质宜包含地质信息、地层、地质构造、水文地质; 地层岩性按照儿何建立;风化、卸荷、不良地质作用,按属性建立; C 地质建立后,应对各个原始地勘数据进行检查确保数据无误并真实反映实际地质条件; 边界不应小于工程挖填方边界及对工程造成影响的地质条件边界。 7.3.2 三维地质信息的完整度应依据钻孔数据,优先采用建模精度损失较小的建模方法,且与地 质勘察成果匹配。
7.4.1水运工程三维挖填设计应采用协同 非方式,并应按层级开展协同设计工作。 7.4.2协同设计宜通过协同设计环境实现《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0487-2008》,并应满足设计各相关方的协同工作需求 7.4.3项目级协同设计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