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1037.3-2021 建筑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应用技术规范 第3部分:工程渣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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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 1037.3-2021" 是一个中国的地方标准,全称为"建筑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应用技术规范 第3部分:工程渣土"。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在道路工程建设中,如何有效利用和处理建筑废弃物(工程渣土)的技术规定和规范。工程渣土通常包括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混凝土、砖瓦、砂浆等,这些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通过这个规范,可以指导如何将这些废弃物转化为可用于道路工程的再生材料,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同时提高工程经济性。标准可能包含了渣土的收集、储存、加工、质量和使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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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应用技术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要求以及在城市道路中应用的设计方法、施工工艺、施工 质量的检查与验收、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固化渣土路基、路面底基层的设计、施工与验收SY/T 7411-2018标准下载,公路 广场与停车场等工程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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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化渣土混合料按规定经摊铺、整形、压实后养生,具有一定厚度而成为道路路面底基层或路基的 某一层次。

4.1.1制备固化渣土混合料前,工程渣土应进行分选、筛分及破碎等环节的预处理。 4.1.2固化渣土混合料可用于道路路基与路面底基层,其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和表2中 定。

表1固化渣土混合料作为路基填料的性能要求

固化渣土混合料作为道路路面底基层材料的性

4.1.3固化渣土混合料应符合GB36600中第 类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

表3预处理后工程渣土的适用范围及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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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预处理后工程渣土的适用范围及指标要求

4.3.1固化渣土混合料应按表4中的规定对最大粒径及含水率进行每日出厂检验,对用作道路路基及 路面底基层的固化渣土混合料,应分别对CBR及7d无侧限抗压强度进行检验,检验批次以不少于10000m 为一批次为宜。

表4固化渣土混合料出厂检验项目

4.3.2固化渣土、混合料应以表5中的规定项目进行型式检验。当用于道路路基时,应以最大粒径及 CBR值满足表1中规定为合格判定标准;当用于道路路面底基层时,应以最大粒径及7d无侧限抗压强 度满足表2中规定为合格判定标准。

表5固化渣土混合料型式检验项目

4.3.3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固化渣土混合料的生产工艺或者原材料来源发生较大波动时; b) 正常生产,每3个月应进行一次;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d 停产3个月及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国家、省市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4.3.4[ 固化渣土混合料的出厂检验取样应随机进行,每个检查项目所取样品数量应不少于相应试验用 量的4倍,将所取样品均匀混合后方可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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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固化渣土混合料型式检验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按照ITG3430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5.1.1根据工程渣土性质不同,经室内配合比设计试验,应以固化渣土混合料强度值满足设计要求为 准则,确定土固化剂掺量。 5.1.2固化渣土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宜采用质量比。土壤固化剂掺量按其工程渣土干质量的百分 比表示,即土壤固化剂掺量=土壤固化剂质量/工程渣土干土质量。 5.1.3固化渣土混合料试验方法可按照JTG343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1.4设计前,应做好全面调查研究,充分收集沿线地质、水文、地貌以及气象地震等基础资料。 5.1.5设计应加强排水措施,采取拦截、分散的处理原则,设置防冲刷、防渗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 综合排水设施及防护工程。

a)含水率测定 b) 颗粒分析及液塑限测试 c 击实试验(重型击实) d) 承载比(CBR)试验 e) 对原服役环境可能存在有害物质的土样还需进行有机质含量,可溶性盐含量及pH值等测试。 5.2.2 应按CJJ/T286对土壤固化剂的性能进行检测。 5.2.3 对拌合及养护用水应测定pH值,pH值宜不小于6.0。

5.3.1应根据预处理后的工程渣土性质、工程要求、施工条件等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经室内配合比试 验确定合理的固化改良方案。 5.3.2固化渣土混合料试配宜采用三个配合比,其中一个配合比的土壤固化剂掺量为基准值,另外两 个配合比的土壤固化剂掺量宜比基准值增加和减少2%,最终确定的土壤固化剂掺量不宜低于6%。 5.3.3通过击实试验确定三个配合比固化渣土混合料的最佳含水率及最大干密度,再按照JTG3430 中的规定进行固化渣土混合料承载比(CBR)试验或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5.3.4固化渣土混合料的承载比(CBR)值或无侧限抗压强度值应满足表1、表2及设计、验收标准的 相关规定。

5.4.1固化渣土路基、路面底基 T194及CJJ169的相关规定。 5.4.2旧路补强、旧路基加宽或加高部分的路基顶面可设置150mm~200mm固化渣土路基结松 5.4.3固化渣土路基边坡设计、排水设计、防护与支挡设计等应符合CJJ194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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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固化渣土路基、路面底基层的施工 工艺流程应包括施工准备、生产、运输、摊铺、整形、碾压 和养生,固化渣土混合料生产应采用厂拌固化工艺。施工应满足国家及地区现行相关环境、消防及安全 生产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1.2施工前,应先铺筑试验路段,记录固化土混合料的松铺厚度、碾压机具和碾压遍数,确定松铺 系数和施工技术参数,编制施工技术方案。 6.1.3对固化渣土路基、路面底基层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采取遮挡、覆盖等防护措施,宜配备储 存设施。 6.1.4施工期间,当日平均气温大于等于20℃时,固化渣土混合料自生产至碾压成型应控制在6h内 完成;当日平均气温大于5℃,小于20℃时,固化渣土混合料自生产至碾压成型应控制在8h内完成; 当日平均气温小于等于5℃时,不应施工。 3.1.5固化渣土路基、路面底基层施工应采用流水作业法,使每道工序紧密衔接,尽量缩短从固化渣

固化渣土混合料的凝结时间及最大凝结延迟时间; b) 运输车辆、路基、路面底基层施工机械的数量及工作效率 c) 操作熟练程度及管理水平; d) 施工季节及气候; e) 作业段宽度及作业环境条件。 6.1.7固化渣土路基、路面底基层施工应符合CJI1的相关规定。

6.2.1场地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a)清除下承层表面的树皮、草皮、乱石等杂物,做好场地排水措施;在过分潮湿路段上施 应采取措施,降低潮湿程度、消除积水; b)下承层表面应平整、坚实,且符合设计要求,

6.2.2施工放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在施工段上放线并设置标桩,直线段应每15m20m设一桩,平曲线段应每10m~15m 桩,并应在两侧路肩外缘外设指示桩; b)在两侧指示桩上应采用明显标记标出固化土结构层边缘的设计高度

6.3.1固化渣土混合料用于路基、路面基层正式施工前应进行试验路段施工,对于线型复杂、地质条 件不良、特殊部位的路段,可通过试验段来明确是否使用固化渣土混合料以及获得最佳施工工艺参数。 6.3.2正式施工前的试验路段应选择在地质条件、断面型式等工程特点具有代表性的地段JC∕T 2476-2018 机械喷涂砂浆,路段长度 不宜小于100m,宽度宜与道路设计宽度一致。

6.3.3试验路段施工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固化渣土混合料的试验、检测报告等; b) 压实工艺主要参数:机械组合,压实机械规格、松铺厚度、碾压遍数、碾压速度,最佳含水 量及碾压时含水量允许偏差等; c) 过程质量控制方法、指标; d 质量评价指标、标准; e)优化后的施工组织方案及工艺:

6.4.1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抑制扬尘,固化渣土混合料应采用封闭式集中厂拌生产,应采用专 料拌和设备,混合料拌和能力应与摊铺能力相匹配。 6.4.2厂拌法制备固化渣土混合料时,土壤固化剂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满足规范和相关设

6.5.1经拌和均匀的固化渣土混合料应立即运输到摊铺现场进行施工, 6.5.2应根据工程量的大小和运距的长短,配备足够的运输车辆。 6.5.3宜采用自卸式运输车,与摊铺、碾压机械相配套,做到随拌、随运、随铺、随压。 6.5.4 运输距离与时间应能使固化渣土混合料在规定时间内碾压完毕。 5.5.5 装料前,应清理车厢,不得存有杂物;装料后,宜采用篷布将厢体覆盖严密,以防水分过早蒸 发。

6.6.2固化渣土混合料运至现场后,应根据运输车装载量及松铺厚度合理确定卸距,使混合料均匀分 散地卸于下承层表面,避免集中堆料过高,造成松实不一致。 6.6.3摊铺宜采用推土机配合人工的方式进行。 5.6.4摊铺完成后应采用振动压路机(≥18t)静压一遍,随即采用平地机进行初平;在直线段,应由 两侧向路中心进行刮平:在平曲线段,应由内侧向外侧进行刮平。 5.6.5利用平地机进行整形,应将高处料直接刮出路外,严禁形成薄层贴补现象;对局部低洼处先用 齿耙将其表面50mm以上粑松,再用固化渣土混合料进行找平,经多次整形后使路基的坡度、路拱等满 足规范要求。 6.6.6在整形过程中,严禁任何车辆通行,并应保持无明显的粗细物料离析现象

6.7.1应根据路宽、压路机的轮宽和轮距的不同,制定碾压方案,使各个部位碾压到的次数尽量相同, 碾压应遵循“先轻后重、先静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的原则。 6.7.2整形后,固化渣主混合料应达到最佳含水率附近(主2%)时进行碾压,压实机械宜选用振动压 路机。直线段应由两侧边缘向路中心进行碾压,平曲线段应由内侧路肩向外侧边缘进行碾压,碾压时重 叠部分应为1/3~1/2轮宽,后轮应超过两段的接缝处。碾压次数应根据现场实测结果而定,保证碾压 成型的路基、路面底基层压实度符合本文件及设计要求。 6.7.3压路机在进行第1、2遍碾压时,其速度不应大于1.5km/h~1.7km/h,此后碾压速度不宜大于 2.0km/h~2.5km/h。对于第一层路基碾压宜采用静压方式进行,通过增加碾压遍数满足路基压实要求, 此后根据现场碾压情况可采用振动压实提高压实效果。 6.7.4碾压过程中,当出现“弹簧”、松散、起皮等现象,应及时采取翻挖重拌或换填等措施处理。 6.7.5在碾压结束之前,应采用平地机最后一次整形,路拱和超高应符合设计要求。整平应仔细进行, 并将局部高处部分刮除并扫除路外,对局部低洼之处,不再进行找补。

【怀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送审稿)(2016年)DB3201/T1037.32021

6.7.6对终平之后的路基可采用三钢轮压路机(≥18t)/胶轮压路机(≥22t)进行碾压,以提高路基 表面压实效果 6.7.7当固化渣土路基、路面底基层分成不同作业段填筑时,接头部位如能交替填筑,则应分层相互 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2m;如接头部位不能交替填筑,则先填筑路基,应按1:1坡度分层预留台 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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