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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184-2009《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pdf简介:
《JGJ 184-2009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全称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这份标准主要针对建筑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规定了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备和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鞋、防坠落器、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该标准旨在保障建筑工人的安全健康,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性能要求、使用方法以及维护管理,以防止因操作不当或防护不足引发的事故。它为建筑企业、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指南,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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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作业
现批准《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为行 业标准,*号为JGI184-2009,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其 中,第2.0.4、3.0.1、3.0.2、3.0.3、3.0.4、3.0.5、3.0.6、 3.0.10、3.0.14、3.0.17、3.0.1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T∕CMEA 14-2020 综合管廊矩形顶管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11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11月16日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2~2003年度工程建设城建、 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L2003)104号) 文件的要求,标准*制组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 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基本规定;劳 动防护用品使用及管理。 本标准中以黑体学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奇送至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可 安全监管部(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厂广莲路1号2009室,*** *:100055)。 本标准主*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六建集团公司 本标准参*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大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 山东省建筑安全监督站 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立元了传波陈卫东阮景云 秦春芳陈晓峰王维瑞唐伟 孙宗辅戴贞洁牛福增马志远 李印魏鹏胡鹏杨楠
金雅静 冯世基‧李岱‧张广宇 李宗亮 孙京燕 魏铁山 李云祥 王颖群赵京生孟樊军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魏吉祥 胡军姜华 解金箭 朱恒武 张佳 张志成 翟家常 高秋利 潘国钿 张晓飞
总则 基本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及管理 ·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GeneralProvisions 2 Basic Requirements 3Outfit of Labour Protection Articles 4 Used and Management of Labour Protection Articles ......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 Explanationof Provisions
1.0.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规范建筑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 理,保障从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 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的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及管理。 1.0.3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建筑活动的施工企 业,应依据本标准为从业入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使其免 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 1.0.4进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应依据本标准正 确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1.0.5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 管理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标准与国家法律、行*法规的规定相 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法规的规定执行。 1.0.6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管理,除应符
办 川店 确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1.0.5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 管理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标准与国家法律、行*法规的规定相 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法规的规定执行。 1.0.6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及管理,除应符 全本标准外尚市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宝
合本标准以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本标准所列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人员和 进人施工现场的其他人员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 2.0.2从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劳 动防护用品,并应按规定正确使用。 2.0.3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 则,由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按作业工种配备。 2.0.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戴安 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应按作业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在2m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 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 2.0.5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工及长发者应配备工作帽等个人防护 用品。 2.0.6从事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 正滑落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为从事自然强光环境下作业的施工人 员配备防止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2.0.7从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 触电的劳动防护用品。 2.0.8从事焊接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灼伤、强光 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2.0.9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 防止触电、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2.0.10从事防水、防腐和油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 电、中毒、伤的劳动防护用品。 2.0.11从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屋面施工、装饰装修作业人 员应配备防止身体、手足、眼部等受到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则,由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按作业工种配备。 2.0.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必须戴安 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应按作业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在2m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 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 2.0.5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工及长发者应配备工作帽等个人防护 用品。
品。在2m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
.0.5从事机械作业的女工及长发者应配备工作帽等个人
2.0.6从事登高架设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 上滑落的劳动防护用品,应为从事自然强光环境下作业的施工人 员配备防止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2.0.7从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 触电的劳动防护用品。 2.0.8从事焊接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电、购伤、强光 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2.0.9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装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 防止触电、强光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2.0.10从事防水、防腐和油漆作业的施工人员应配备防止触 电、中毒、伤的劳动防护用品。 2.0.11从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屋面施工、装饰装修作业人 员应配备防止身体、手足、眼部等受到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2.0.12冬期施工期间或作业环境温度较低的,应为作业人员配 备防寒类防护用品。 2.0.13雨期施工期间应为室外作业人员配备雨衣、雨鞋等个人 防护用品。对环境潮湿及水中作业的人员应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 用品
3.0.1架子工、起重吊装工、信号指挥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吊装工应配备灵便 紧口的工作服、系带防滑鞋和工作手套。 2信号指挥工应配备专用标志服装。在自然强光环境条件 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3.0.2电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维修电工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灵便紧口的工作服。 2 安装电工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 3高压电气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绝缘手套 和有色防护眼镜。 3.0.3电焊工、气割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焊工、气割工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鞋盖、电 焊手套和焊接防护面罩。在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 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 2从事清除焊渣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 3从事磨削钨极作业时,应配备手套、防尘口罩和防护 眼镜。 4从事酸碱等腐蚀性作业时,应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而耐 酸碱胶鞋,戴耐酸碱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5在密闭环境或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应配备送风式防护 面罩。 3.0.4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符 合下列规定: 1锅炉及压力容器安装工、管道安装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
和保护足趾安全鞋。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 眼镜。 2 在地下或潮湿场所GB∕T 39673.1-2020 住宅和楼宇电子系统(HBES)及楼宇自动化和控制系统(BACS) 第1部分:通用要求,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鞋和绝缘 手套。 3.0.5油漆工在从事涂刷、喷漆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 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从事砂纸打磨作 业时应配务防少口置和密闭式防护眼镜
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从事砂纸打 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和密闭式防护眼镜。
盖、手套和防尘口罩,应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抬、扛物料 时,应配备垫肩;从事人工挖扩桩孔孔井下作业时,应配 靴、手套和安全绳;从事拆除工程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 鞋、手套。
GB 12211-1990 城市燃气中硫化氢含量测定3.0.7混凝土工应配备工作服、系带高腰防滑鞋、鞋盖、防
口罩和手套,宜配备防护眼镜;从事混凝士浇筑作业时,应配备 胶鞋和手套;从事混凝土振捣作业时,应配备绝缘胶靴、绝缘 手套。 3.0.8瓦工、砌筑工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胶面手套和普通 工作服。 3.0.9抹灰工应配备高腰布面胶底防滑鞋和手套,宜配备防护 眼镜。 3.0.10磨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胶靴、绝缘手套和防尘 口罩。 3.0.11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尘 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3.0.12木工从事机械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防噪声耳罩 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3.0.13钢筋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从 事钢筋除锈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从事涂刷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