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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剪力墙结构定向安置楼工程绿色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简介:
北京某剪力墙结构定向安置楼的绿色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 绿色设计:方案首先考虑的是建筑的环保性能,包括选用绿色建筑材料,优化建筑设计以提高能源效率,如采用保温隔热材料,提高建筑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性能,减少能耗。
2. 施工过程管理:强调低碳施工,如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艺,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和噪音污染,实施废弃物分类和回收,减少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3. 节水节能:在施工中实施节水措施,如雨水收集利用,施工废水处理再利用,同时优化用电设备和施工流程,降低能耗。
4. 绿色施工方法:采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施工技术,减少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同时,施工过程中注重生态保护,如保护树木和绿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5. 绿色建材选用:优先选择环保、耐用、低碳的建筑材料,减少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6. 环保监测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保监测体系,定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总结来说,这个绿色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目标是通过优化施工过程,实现建筑的绿色建造,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提高施工的可持续性。
北京某剪力墙结构定向安置楼工程绿色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部分内容预览:
即: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①工地沙土100%覆盖
CJ∕T 98-1999 城市生活垃圾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②工地路面100%硬化
③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
④拆除房屋100%洒水降尘
⑤暂时不开发的地方100%绿化
(一)绿色施工人员管理组织结构
1、施工现场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2、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责任制度,定期开展自检、考核和评比工作。
3、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确保绿色施工费用的有效使用。
4、项目部组织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绿色施工意识。
5、项目部定期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6、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明显的有节水、节能、节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警示标志,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项目部统筹规划,合理组织一体化施工。
(三)绿色施工现场布置情况:
本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合理布置,减少土地占用,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图,对施工主要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对施工现场进行分区管理。本工程设置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大模板存放区、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水泥库,设置明显标志,明确负责人对办公区、生活区、大门口进行绿化、美化。
本工程,办公区设置在建筑物的北侧,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生活区设置在建筑物的南侧,采用保温隔热阻燃的彩钢板和塑钢门窗搭建。办公区和生活区照明采用细管荧光灯,施工机械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水主管道采用DN100的塑料管,生活用水器具必须采用节水型器具并有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实行用水计量管理,限制进行施工降水。设置废水回收设施,回收再利用。
四、绿色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优先使用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做好电机节能,绿色照明、办公节能及节能监督测工作,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空内不高于20℃,空调运行时,禁止长时间打开门窗,生活区、办公区照明功率密度值为8W/m2,宿舍、库房为5W/m2。
生活区和施工区分别计量设置节约用电标识;建立、维护和管理制度,施工机械设备建立保养、保修检验制度。220V/2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电量。
生活区和施工区分别计量,洗碗池,卫生间,采用节水型水龙头,和缓闭冲洗阀,对施工现场的污水废水努力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减少污、废水排放量。
(四)节约材料与资源利用措施
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周转材料周转使用频率,降低非实体材料的投入和消耗,尽可能的减少废气物的产生,做好材料的预算工作,优先采用可回收再利用的材料。
五、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网控制图
1、废弃物分类管理措施
(2)项目部对废弃物的处置要进行检查,确保废弃物按相关要求得到处理。
(3)有毒有害废弃物委托单位处理,要求接纳处理单位出示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场内废弃物的临时存放点指定专人管理,并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场内废弃物指定堆放点并分类放置;废弃物外运必须由有准运证、合法的单位进行,在运输出卖前必须覆盖,严防遗洒;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利用密闭容器装存。
七、防治水污染的管理措施
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沉淀池上设钢筋箅子,一次沉淀池与二次沉淀池采用φ50钢管连接、入水口高于出水口。
2、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露,污染土壤水体。
八、防治施工噪声污染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2、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3、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4、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5、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隔音布、低噪声震捣棒等方法。
6、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
7、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如下表所示。
等效声级(Laeq/Db)
注:表中噪声值是指与敏感区域相应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限值。在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进行。
九、防治大气污染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5、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6、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施采暖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7、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8、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0、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定期维护保养,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有效减少尾气中的有害物质。
十、施工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2、施工现场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及废水回收利用设施。如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顶应设置盖板。严禁污水直接排放市政管道或江河。
3、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GB2894的要求。夜间或者光线不好的部位应增设警示灯。
4、施工现场物料实行定置管理。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按现场平面图定置堆放,并悬挂标签。
5、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长度不少于30m的混凝土路面冲车设备。施工现场内道路坚实畅通,且两侧有排水设施。在场内的迎门口适当位置设立旗杆,悬挂企业旗帜和彩旗。
6、施工作业面应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和清扫。严禁随意丢弃。
十一、生活区、办公区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必须隔离设置,实行区划管理。生活、办公设施应统一规划、 整齐划一、高好绿化,符合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2、设置的食堂距离有毒有害等污染源不得少于30m,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应持有健康合格证和卫生培训上岗证,并每年进行体验,穿白色工作服操作,在外购买食品应选择具有卫生条件定点单位,确保饮食安全。
4、宿舍内应具备良好的照明。如果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或者采用上下铺人员易接触电气线路和灯具的,照明电源必须采用36V电压,按规范要求架设。严禁私拉乱接用电器、利用电线晾挂衣物。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和电褥子取暖。
5、宿舍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宿舍内每人占地面积不得小于2m2,每间住宿不得超过15人。可采用定型的上下床,留有行走通道。严禁睡通铺、或利用地下室、在建筑工程做宿舍。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洗手、消毒设施,有建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有适当的就餐场所,严禁利用现场围挡搭设临建设施。
7、在施现场外设置生活区的,应实行封闭管理,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条件实行物业化管理。
8、凡坐落在居民区内的施工现场厕所,必须采用水冲式,设专人清扫。严禁旱厕和随地大小便。
苏J/T15-2005(二) 轻质墙板构造图集(二) GSC纤维增强隔墙条板9、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
10、现场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十二、公共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采取防止因施工可能造成毗邻建筑物、地下管线、社会交通、居民出入等造成危害的专项防护措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禁在未探明对地下管线准确位置前盲目施工。
2、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现场界排放标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3、施工超过环境噪声场界排放标准,确因经济技术条件所限不能消除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减少到最低程度,并与受污染的居民组织和有关单位协商达成协议,报经放工现场所在地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5、在规定区域内应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成品灰。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露天堆放散装水泥。
7、拆除工程应当采取围挡、喷淋、遮蔽等防尘措施GB 14892-1994 地下铁道电动车组司机室、客室噪声限值,工程废土应及时清运。
9、施工现场应采取控制施工扬尘的措施。施工现场内的地坪应当平整、硬化、裸露地面应用绿色防尘网遮盖,做到黄土不见天,并经常保持洒水,清扫降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