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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245:2008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技术规程+条文说明.pdf简介:
"CECS245:2008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技术规程+条文说明.pdf" 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CECS)于2008年发布的一份技术规程,全称为《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技术规程》。这份规程是中国针对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维护和管理等方面制定的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工程应用。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要求、系统构成、设备选型、安装与调试方法、系统维护与管理等内容,对于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火灾扩大,提高灭火效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附带的条文说明是对规程中具体条文的解释和阐述,帮助理解和执行规程。
总的来说,这份文件是消防工程领域的专业指导文件,对消防设计者、施工人员、维护人员以及相关行业监管机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CECS245:2008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技术规程+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5.7.4管道沿程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5.7.4管道沿程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i一一管道单位长度的沿程水头损失(MPa/m),即管道沿程阻力系数: L一一计算管道长度(m)。 配水管的管道内流速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一管道内流速(m/s); Q一所计算配水管内的流量(L/s): 元一圆周率; d;一管道计算内径(m)JC∕T 2168-2013 自洁净镀膜玻璃,取值应按管道的内径减1mm确定 当采用镀锌钢管时,每米管道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V=0.004Q/(π:d²)
i=0.0000107:v/dl
注:当采用其他类型的管道时,每米管道的水头损失可按该管道相关的计算公式 计算。
计算。 5.7.5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宜采用当量长度法计算,各种管件和阀门的当量长 度见本规程附录A。附录A中没有的阀门或材料,可由生产厂家提供其当量长度 水流指示器的当量长度取0.02MPa. 减压孔板的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按下式计算
5.7.5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宜采用当量长度法计算,各种管件和阀门的当量长
度见本规程附录A。附录A中没有的阀门或材料,可由生产厂家提供其当量长度 水流指示器的当量长度取0.02MPa. 减压孔板的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按下式计算:
式中V。一减压孔板后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g一重力加速度; 一局部阻力系数,其取值见本规程附录B。 7.6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H应按下式
式中H一水泵扬程或系统入口的供水压力(MPa);
H=0.01XZ +Zh+F
水勿生双尔儿 P一消防炮的设计工作压力(MPa); Z一最不利处消防炮入口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或给水系统入口管水平中心 线之间的高程差(m),(1m=0.01MPa)。当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或给水系统入 口管水平中心线高于最不利处消防炮入口时,Z应取负值(m)。
6.0.1管道应选用内外壁热镀锌钢管、镀锌无缝钢管、不锈钢管或其他通过检 测的钢管。 6.0.2管道的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配水管道的布置应使配水管入口的压力 趋向均
测的钢管。 6.0.2管道的直径应经水力计算确定。配水管道的布置应使配水管入口的压力 趋向均衡。 6.0.3直径等于或大于100mm的管道,应采用法兰或卡箍连接。水平管道上法 兰间的管道长度不宜大于20m;立管上法兰间的距离不应跨越3个及以上楼层。 净空高度大于8m的场所,立管上应设置法兰。 6.0.4水平安装的管道宜有2%~5%的坡度,并应坡向泄水阀。 6.0.5使用泡沫液、泡沫混合液或海水的管道,应设冲洗接口。 6.0.6配水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60MPa,当管道压力超过需要的工作压 力时,应在检修阀前设置减压孔板。 6.0.7控制阀和检修阀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启、闭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 室
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
7.1.1用电设备供电电源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等规范的相关规定。 7.1.2在有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分区,电器设备和线路的设计、选用,管道防 静电等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 7.1.3电器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电器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和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
开立付口 国家标准《电器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和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1 程》DL409的规定。
7.1.4电缆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规
7.1.5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50343的规定。
7.1.6安装在腐蚀场所的电器设备、线路和管道的防腐性能应满足际
7.2.1火灾报警装置应有自动和手动两种火灾触发装置 7.2.2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能有效的探测保护区内的早期火灾; 2应能确认火灾发生的部位: 3具有火灾智能识别功能: 4宜采用能提供火灾现场实时图像信号的火焰探测器。 7.2.3现场手动控制盘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3m~1.5m 且应有明显标志。
7.2.1火灾报警装置应有自动和手动两种火灾触发装置。
7.3.1火灾报警控制器的选型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7.3.2火灾报警控制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的相关规定
7.4.1计算机控制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有防火软件包、控制软件包、监控软件包、 软件包等; 2 报警区域现场平面布点电子地图: 3报警火灾探测器的位置、型号、状态等信息; 4报警发生时间及显示记录报警现场图像; 故障检测; 6 自动拨号; 查询记录; 8 网络通讯; 9 消防炮联动控制。
7.5.1消防炮控制装置应具有以下控制
7.5.1 消防炮控制装置应具有以下控制功能: 自动控制; 2 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 3 现场手动控制; 4应能控制消防炮的俯仰、水平回转和相关阀门的动作: 5 应能控制多台消防炮进行组网工作。 7.5.2消防炮控制装置的控制功能除应控制消防炮外,还应控制消防泵的启、 停、控制喷水状态和电动阀启、闭。
7.5.4消防炮显示装置应具有以下显示
消防炮显示装置应具有以下显示功能:
显示消防泵、阀门和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 2显示消防炮和其他控制设备地址。
7.6.1消防控制室的设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控制室应设架空地板,且架空高度
7.7.1供电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备用电
7.7.2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备用电源可采用UPS电源。当备用电源采用消 防系统集中设置的蓄电池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应保证 在消防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下,不影响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正常工作。
7.7.3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7.7.4消防炮和阀组的电源应为消防电
1.1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
1有完整的工程设计施工图、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设计说明书、设备表 材料表等技术文件: 2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系统组件、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应满足施工需要: 4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施工要求,并能保证连续施工 8.1.2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 工,不得随意变更。当需要变更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变更,并应经原审核的 公安消防机构核准,
8.2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的安装
8.2.1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规定,并应检查导线的种 类、电压等级。
应为蓝色。传输线,消防控制线,通信线和报警线等在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 线的颜色应一致,且导线的接线端应有标号。 8.2.3导线敷设后,每个回路的导线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弱电系统 导线对地、导线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2;强电系统导线对地、导线之 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Q。 8.2.4信息处理主机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 收规范》GB50166的相关规定。 8.2.5消防炮控制装置、现场手动控制盘、消防泵控制盘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中关于火灾报警控制器 安装的相关规定。 8.2.6消防炮解码器应安装在通风干燥处,安装位置距离消防炮位置不应大于 10m,并应固定牢固、可靠,且便于维护。 8.2.7双波段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的安装角度应避免产生探测盲区。双波段探 测器、火焰探测器宜采用壁装,也可采用吸顶安装, 8.2.8双波段探测器的接线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双波段探测器当选择壁 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当净空高度h≤8m时,距顶棚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0.3m; 2当净空高度h>8m时,距顶棚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0.5m。 8.2.9光截面探测器、红外光束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家用和类似用途制冷器具 GB/T8059-2016》8.2.9光截面探测器、红外光束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
1探测器的型号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发射器和接收器应相对安装在被保护空间的两侧,收发光路上不应有任何阻 当物体,发射器应保证完全位于接收器有效视场中, 3发射器、接收器可壁装或吸顶安装; 4每只发射器应接入电源线,每只接收器应接入一根视频同轴电缆和电源线 5当安装在平顶棚下面时,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距离不宜小于0.3m
8.3.1当管道采用热镀锌钢管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 管》GB/T816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的要求。当使用铜管 不锈钢管等其他管材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 8.3.2管道连接方式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相关规定的要求。 8.3.3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相关规定的要求外,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 距离还应符合表8.3.3的规定。
表8.3.3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
JGJ∕T 341-2014 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阀「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火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相关阀门安装要求的规定
8.4给水系统试压和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