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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地方标准·答疑汇编1000问 (2).pdf简介:
给水排水-地方标准·答疑汇编1000问 (2).pdf部分内容预览:
可题三:非独立建造的地下室,除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以及任宅配套的自行车库, 储藏室外,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是否按《消水规》3.5.2中地下建筑计算 体积计算是否包括相通的地上建筑的体积? 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浙江》5.1.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表3.3.2、3.5.2和第7.3.4条涉 及的地下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工程是指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人防工程、地下 工程;非独立建造的地下室,除地下车库、设备用房以及住宅配套的自行车库,
及非住宅部份外,规范中的建筑高度、层数、体积等建筑基础参数均是按整座计 算,不能随意拆分。如果地下室与地上建筑无任何连通可分开计算体积,两个地 下室仅通过通道连接且通道口设防火分隔措施也可分开计算体积。 四、《指南》: 1)当建筑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联通(包括仅电梯与楼梯联通)时,表3.5.2 中的建筑体积应为所有建筑围合表面内的容积,包括地下部分的体积,该地下部 分可看作为建筑的地下层;当建筑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完全不连通(包括电梯 与楼梯均不连通)时,建筑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分开计算体积,地下部分(汽 车库除外)按地下建筑考虑。 《消防资源网》解析: 问题302:如下图所示,一栋展览建筑,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地下一层与 地上一层通过楼梯间与电梯相通,每层建筑面积6000m²,一层层高7.8m,地下 层层高5.9m,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地下选取为40L/s,按地上建筑选取为20 /s应该如何选取?
问题五:《消水规》3.5.3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 规范中仅明确要求采用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有些房间不适宜采用水 灭火系统,可否采用其他自动灭火设施? 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广州》2.6: 《水消规》3.5.3条:“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
可题六:厂房内有多种火灾危险性的分区,室内消火栓如何确定?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 《消水规》表3.5.2注3:当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 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最大值。各地执行情况如何? 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湖南》问题38: 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火灾危险性为丁、戊类的单、多层厂房,局部有火灾
这种情况下设置的室内消火栓系统,可视为额外的安全保障措施(本可不设), 可适当从宽,比如计算建筑体积可以不考虑车库部分,无需严格复核地上建筑的 室内消火栓压力等等。 2、如地上建筑属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情况,则需严格按规范要求 处置。 注:本建议的第1个处置方式,仅供参考。 问题140:问题139中,中间仓库部分体积大于5000m3,厂房部分体积也大 于5000m3,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如何考虑? 回答: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厂房与仓库的功能分别依整体体积查《消水规》 表3.5.2,取其最大值作为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本示例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 25L/S。 解析:原则上,设置中间仓库的厂房,整体按厂房定性。但考虑《消水规》 表3.5.2注3要求:当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 分别按本表中的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最大值。因此建议按厂房与仓库的功能分 别依整体体积确定。 可题八:地下车库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是选用《车火规》中的数据,还是《消水 规》表3.5.2中地下建筑的数据? 《消防资源网》解析: 问题233:地下车库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是选用《车火规》中的数据,还是 《消水规》表3.5.2中地下建筑的数据? 回答:按《车火规》7.1.5、7.1.8执行。 解析:参考专题:依“消防规范体系原则”,处置“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一、《广州》2.4: 《水消规》3.6.2条规定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按3小时计,但该规范及《建 规》中均无“综合楼”的定义,如何界定综合楼? 答:综合楼:由二种及二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根据《建规》 第1.0.4条条文解析,建筑内有几种用途判定标准为:看不同使用性质的房间是 否属于为同一用途服务的配套用房,若是就可以认定为同一用途,否则为另一用 途。按《水消规》第3.6.2条,多层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为2小时,高层综合楼 火灾延续时间为3小时。 二、《山东》1.0.19: 《水消规》第3.6.2条规定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按3h计,但该规范及《建 规》中均无“综合楼”的定义,如何界定综合楼? 综合楼: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根据《建规》第 1.0.4条条文解析,建筑内有几种用途判定标准为:看不同使用性质的房间是否 属于为同一用途服务的配套用房DB34∕T 5008-2020 工程建设场地抗震性能评价标准,若是就可以认定为同一用途,否则为另一用途。 按《水消规》第3.6.2条,多层综合楼火灾延续时间为2h,高层综合楼火灾延 续时间为3h。 三、《浙江》5.3.6: 建筑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商店、图书馆、档案馆与其他功能合建的单、多 层公共建筑,当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4 条规定的防火分隔,划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独立设置时,室内消火栓 设计流量可分别按不同类别的高度、体积和座位数对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技术规范》表3.5.2,选取最大值作为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其他多种功能合建 的单、多层公共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按总高度、总体积和总座位数,对照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表3.5.2,选取最大值作为室内消火栓设计 流量。 《消防资源网》解析: 问题290:一个建筑高度26米的养老建筑项目,由一部分护理楼和一部分公 寓楼,中间由连廊连接组成,建筑定性为一栋建筑,在计算消防用水量时,按单 功能的公共建筑还是多种功能组合的(综合楼)建筑考虑?怎样计算消防用水 量?
问题二:地下室为一个大底盘,上面设有数栋建筑,此类工程消防用水量如何计 算?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 有关单座建筑的面积或体积的计算,在《消水规》正文与条文解释中并没有 论述,出现在《消水规》图示或《指南》中,图示可否有法律效力? 可供参考的地方标准 一、《广州》2.2: 《水消规》3.3.2条:单座建筑总建筑面积如何计算?某项目地下室上有多 栋建筑,请问总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答: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地上各栋的建筑面积之和+地下室总建筑面积; 规范对单座和单栋有不同定义,其中地下室投影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含地下室) 统称为单座建筑;地下室上方的独立建筑称为单栋建筑。此外,两个地下室间以 通道相连,且该通道仅考虑通行,不考虑停车,且两个地下室之间有防火门分隔, 则算两个地下室。 二、《广州》2.3.4: 建筑室内外消防水量均依据建筑性质、建筑体积大小确定。地下室与地下室 盘上方的多栋建筑是否可以拆分计算建筑体积?请明确建筑体积计算规则。 答:除《建规》第5.4.10条第3款允许室内消防设施配置可以分住宅部份 及非住宅部份外,规范中的建筑高度、层数、体积等建筑基础参数均是按整座计 算,不能随意拆分。如果地下室与地上建筑无任何连通可分开计算体积,两个地 下室仅通过通道连接且通道口设防火分隔措施也可分开计算体积。 三、《广州》2.7: 《水消规》3.6.1条,大型住宅小区项目,地块内整体设地下室、地上有多 座住宅塔楼、商业公建等,该项目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如何计算? 答:一次消防用水量的计算,当一个系统防护多个建筑或构筑物时,需要以 各建筑或构筑物为单位分别计算消防用水量,取其中的最大者为消防系统的用水 量。注意这不等同于室内最大用水量和室外最大用水量的叠加。本项目属于单座 建筑,应计算整座建筑的面积及体积,按《水消规》3.3.2条建筑物用途、体积、 耐火等级确定室外消防用水量。当这些建筑的面积之和大于500000m时,室外 消防设计流量应按表3.3.2增加一倍。 本项目属于单座建筑内有多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需要以各防护对象或防护
区为单位分别计算室内消防用水量,取其中的最大者为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 主意这不等同于室内消火栓最大用水量、自动灭火最大用水量、防火分隔或冷却 最大用水量的叠加,详见《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第3.6.1条解 析。 四、《江苏》(一)消防水源及消防设计流量3: 地上建筑的底部与大地库连接,地上建筑与地库的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均分 开设置,仅电梯能通到地下室,确定消防设计水量时,建筑物的体积应该怎么确 定?可否地上建筑与地库分开计算? 答:地上建筑除住宅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水量、消防水箱容积等室内消防设施 可以分开计算外,其他与地库不可以分开计算,按总体积计算。 五、《山东》1.0.1: 按《水消规》第3.6.1条,大型住宅小区项目,地块内整体设地下室、地上 有多座住宅塔楼、商业公建等,该项目的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如何计算? 本项目属于单座建筑,应计算整座建筑的面积及体积,按《水消规》3.3.2 条建筑物用途、体积、耐火等级确定室外消防用水量。当这些建筑的面积之和大 于500000m时,室外消防设计流量应按表3.3.2增加一倍。 本项目属于单座建筑内有多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需要以各防护对象或防护 区为单位分别计算室内消防用水量,取其中的最大者为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 六、《中筑城》二、消火栓系统29: 地上建筑,底部与大地库连接,地上建筑与地库的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均分 开设置,仅电梯能通到地下室,确定消防设计水量时,建筑物的体积应该怎么确 定?可否地上建筑与地库分开计算? 答:按一座建筑计算。 《消防资源网》解析: 问题146:坐落于一个地下室底盘上的数栋建筑,地下室功能为汽车库与设 备用房,设备用房分区的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按何种建筑取值?当设自动喷水灭 火系统时,火灾危险等级如何确定? 回答:为地上建筑服务的设备用房,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依地上建筑的功能 确定。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火灾危险等级可按中危险级1级考虑。 当设备用房同时为汽车库服务时,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依地上建筑的功能确 定,且不得低于《车火规》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