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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01/T 117-2021 医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pdf简介:
DB5101/T 117-2021《医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是由中国的地方标准(DB5101/T)发布的,该标准适用于医药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它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结合医药化工行业的特点和风险特性制定的。该规范的主要内容涵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应急管理和安全培训等多个方面。
该标准旨在强化医药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经济效益。通过执行该规范,企业可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医药化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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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申的内容通过文申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21109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 GB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T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30077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 GB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T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信息服务平 GB50140 GB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444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50457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T50770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 GB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1283 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AQ3009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AQ/T3034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 AQ/T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DB5101/T 1172021
GA1002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GA151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HG/T20546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
去使用非水溶剂(包括超临界二氧化碳)从中药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纳入企业总体经营 目标: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实施情况应定期评估考核JGJ∕T 72-2017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结合实际及时调整,
4.2.1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含职业卫生)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4.2.2使用或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治安保卫 人员,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符合GA1002和GA1511的要求,
4. 3 安全管理职责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核。
4.4.1企业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中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的提取比例规 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企业应按照AQ/T9004的要求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理念及行为准则,并 导全体人员贯彻执行。
4.6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 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4. 7 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相关示例见附录A,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每年至 少对规章制度的适用性、 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估
4.8.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教育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4.8.2企业应对新上岗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 业。新上岗的非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应少于 12学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应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 训时间不应少于20学时。 4.8.3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简称“四新”)投入使用前,应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 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8.4企业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 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经所在单位岗位安全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从业资格应定期接受复审。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8.5企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复审。 4.8.6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应急救援培训考核合格。 4.8.7应对进入企业从事服务和作业活动的承包商、供应商的作业人员及其他临时作业人员,如实习 生、施工人员等,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告知,并妥善保存记录,同时应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 品,安排专人带领。 4.8.8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从业 人员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DB5101/T 1172021
4.10.1隐患排查治理
4.10.1.1企业应结合生产实际,参考《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惠排查治理导则》和《工贸行业事 放隐惠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开展隐惠排查,隐患排查应覆盖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 人员、设备设施和生产过程活动,包括承包商和供应商等相关服务范围,至少包含综合性检查、专业检 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复工复产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 4.10.1.2企业应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隐惠排查治理: 一涉及物料的确认、储存、转运、使用、转化、处理等单元操作过程; 一一清洗、开停车、产品变化;一 一共线产品设备的确认、清洗、置换、开停车; 一一检维修等。 4.10.1.3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开展隐患治理,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评估。 4.10.1.4企业应运用隐惠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对隐惠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管理 和统计分析。按照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录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10.1.5企业应建立隐惠信息档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1.4企业应运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对隐患排查、报告、治理、销账等过程进行管 计分析。按照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录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5企业应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4.10.2重大危险源管理
4.10.2.1企业应根据GB18218的规定,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安全评估,确定重大危 险源等级,并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登记入档。 4 10 2 2个应重上险源区取以下进流
2.1企业应根据GB18218的规定,对危险化学品重天危险源进行辨识、安全评估,确定重天 等级,并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登记入档。 2.2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并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 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资料,按规定完成备案;
0.2.2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采取以下措施:
《标牌 GB/T13306-2011》和安全 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 按规定完成备
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分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系统应具备可燃、有毒 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 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应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 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 设施应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 险源应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一国家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其他措施, 4.10.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一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 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一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4.10.2.4企业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责任部门或人员,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4.10.2.5企业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维护、保养。 4.10.2.6重大危险源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4.10.2.7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 单位、区域及人员。 4.10.2.8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演练结束后及时评估、修订和完善预 案。
4.11.1企业应建立健全并执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 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4.11.2企业应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4.11.3企业应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 护等档案,建立台账,如实记录。 4.11.4企业应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规范的个人防护用品,放置于现场生产临近位置并设置醒目标识,教 育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11.5企业应按要求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体权
4.12作业安全及相关方管理
4.12.1作业安全管理
4.12.1.1企业应按照GB30871的规定,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断路、吊装、 盲板抽堵、动土、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的安全风险辨识、安全条件审查和作业规程审批程序。 4.12.1.2企业应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实施危险作业前,应进行风险分析、确认安全条件,确 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掌握风险控制措施,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预防和控制风险措施得到落实; 应对现场负责人、现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使其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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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状态[广东]8m高支模仓库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危险作业审批人员应在现场检查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作业过 程中,管理人员应加强现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