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320-2021 航道养护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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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T320-2021 航道养护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JTS/T320-2021 航道养护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pdf"文件,通常是一个关于航道养护的技术规范文档。JTS/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的一种技术标准代号,"320"可能是该规范的编号,"2021"则表示这是最新版本的发布年份。这个文档详细规定了航道养护工作的技术要求、操作规程、管理方法以及相关条文的解释说明。它涵盖了航道的设计、建设、维护、修复、管理等各个环节,旨在保证航道的安全、畅通和高效运营,对于航道养护行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内容可能涉及航道维护的设备、材料选择、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

JTS/T320-2021 航道养护技术规范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5.3.2潮汐河口航道航标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6.3.2.1航标现场检查次数每月不应少于1次,夜间通航的航道应增加1次夜间检 查,常年蔬浚养护的航道应增加1次检查;航标遥测监控系统动态监测的航标每月现场检 查1次,利用监控系统平台电子巡查每座航标每天不应少于1次,轮巡周期不应大于6h, 6.3.2.2风暴潮后应对航标进行1次全面检查: 6.3.2.3浮标标位每月应校对1次,每半年应起吊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 5.3.3潮汐河口航道航标的保养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航台 同后美工品

5.3.3潮汐河口航道航标的保养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6.3.3.1航标能源应按规定周期及时补给,同时应做好保养工作, 6.3.3.2航标的检查、保养与维修应包括下列内容: (1)擦拭航标灯玻璃或透镜,检查灯器,校对灯质,测量开路电压和工作电流,并及时 修复或更换; (2)检查航标遥测监控系统监测终端,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3)检查电池箱和电池,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4)检查接线,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5)检查太阳能电池板、接线盒和充电控制器,并清洁保养: (6)检查波力发电装置工作状况,并及时保养与维修; (7)检查灯桩避雷设施; (8)定期检查浮标锚链系统,及时更换磨损量大于原直径1/8的锚链、卸扣和转环, 6.3.3.3岸标和浮标应定期检修,钢质标体和浮具每3年应至少进行1次除锈涂漆

4.1潮汐河口航道养护应根据水文 象和河床演变JC∕T 2075-2011 嵌缝石膏,结合周边涉水工程影响等因素 分析航道回淤强度季节性变化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对航道条件影响的规律。

6.4.2潮汐河口航道养护疏浚应根据航道回淤季节性变化规律,科学预测蔬浚工程量, 合理安排疏浚力量: 6.4.3潮汐河口航道宜采用自航粑吸挖泥船进行养护疏浚,并采取有效降低航道养护疏 涂费用的工艺措施

.4.2潮汐河口航道养护疏援应根据航道回淤季节性变化规律,科学预测疏凌工程量 合理安排疏浚力量, .4.3潮汐河口航道宜采用自航耙吸挖泥船进行养护疏浚,并采取有效降低航道养护政

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320—2021)

7.1.1沿海航道养护应建立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资料、图纸和批复文件; (2)航道养护测绘及相关研究成果资料; (3)养护设计、施工方案和验收资料; (4)航标养护记录和助航效能评估资料: (5)相关检测记录、照片和影像资料; (6)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7.2.1沿海航道养护测绘内容应主要包括航道养护水文观测、航道养护测量与航

7.2.1沿海航道养护测绘内容应主要包括航道养护水文观测、航道养护测量与航 绘航道整治建筑物观测等

7.2.2沿海航道养护水文观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水文观测规范》(JTS132)

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2.2.1水文观测应根据航道具体情况及养护要求进行,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潮汐、海流、波浪; (2)含沙量、输沙率、输沙量、悬沙颗粒级配与海床质组成; (3)盐度、水温; (4)能见度、风速、风向、冰凌; (5)浮泥监测: 7.2.2.2水文观测应根据工程海域潮汐、气象、泥沙等,确定观测季节、观测潮型

(5)浮泥监测, 7.2.2.2水文观测应根据工程海域潮汐、气象、泥沙等,确定观测季节、观测潮型, 7.2.2.3水文观测站和观测断面的位置宜固定,有条件时宜建设固定水文观测站;多 站观测应同步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准同步观测: 7.2.2.4水文观测应观测和收集观测期间的风速、风向、波况等资料: 7.2.2.5航道回淤受台风、寒潮影响明显时,应加强受影响期间的水文观测: 7.2.3沿海航道养护测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的有关 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2.3.1测量范围应包括航道底边线之间区域、航道边坡区域、航道坡顶和蔬浚段两 端外拓区域等,根据需要可包括港池、锚地等船舶航行和停泊水域,测量和成图比例尺不 宜小于1:10000

7.2.2.2水文观测应根据工程海域潮汐、气象、泥沙等,确定观测季节、观测潮型

7.2.3.2养护测量频次应根据航道淤积强度、备淤深度和船舶进出港情况等综合硕 ,并应符合表 7.2.3 的规定

表7.2.3沿海航道养护测量频次

7.2.3.3台风或寒潮大风后,应根据需要及时进行水深测量;可能出现浮泥的海域,测 量可采用双频测深仪,出现浮泥时可根据需要进一步开展浮泥监测, 7.2.3.4对于回淤强度较大或水沙运动规律复杂的航道,应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海床演 变和航道回淤观测,观测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7.2.4沿海航道应进行沿海航道图测绘,沿海航道图测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海道测 量规范》(GB12327)、《中国航海图编绘规范》(GB12320)、《中国海图图式》(GB12319)、 《沿海港口航道测量技术要求》(JT/T954)等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2.4.1沿海航道图测绘内容宜包括航道和港区水下地形、港口基础设施、导助航设 施、海岸地形、与通航有关的建筑物、水中碍航物的位置和深度等: 7.2.4.2沿海航道图测量比例尺不宜小于1:10000,成图比例尺可根据港口实际需要 确定, 7.2.4.3沿海航道图测量中的港池、航道、锚地、船舶定线制区域、船舶分道通航区域 等水域,应采用多波束测深系统实施全覆盖扫测,必要时应辅以侧扫声呐等技术手段,其 余水域可实施单波束水深测量

7.2.4.4沿海航道图测绘周期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表7.2.4沿海航道图测绘周期

7.2.4.5沿海航道图的测绘成果应符合国家海图发行部门制作海图和电子海图的 关要求, .2.5沿海航道整治建筑物养护应符合第8章的有关规定

7.3.1沿海航标养护应包括沼海航标的设置、调整、巡视、巡检、保养、修复等内容,并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沿海导助航设施维护技术规范》(JTS/T320一5)、《沿海浮动视觉航标 维护规程》(JT/T953)、《海区航标维护固定建(构)筑物》(JT/T731)、《沿海航标维护质 量要求及评定方法》(JT/T1363)等的有关规定

7.3.2视觉航标养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320—2021)

(1)检查灯器和发光显示牌的灯质、灯光射程、能源设施等工作状态,检查标志的表 面涂色,检查所有结构和固定标志防雷接地设施的完好性等,并复核浮动标志的位置视觉 航标的位置,超出误差范围的予以恢复; (2)去除表面污垢及附着海生物等,更换有裂纹或变色影响灯光射程的灯器透镜,不 满足效能要求的表面颜色时进行补漆,对磨损不大于原直径1/8的锚链、卸扣进行除锈、 徐漆,紧固结构松动部位,修复或更换脱落、磨损、老化的部件和电缆等; (3)维修工作异常的视觉航标及附属设施,更换无法正常发挥助航效能的雷达反射 器;修复或更换表面失色、变形或损坏的灯架、顶标和望板,更换磨损已大于原直径1/8的 锚链、卸扣以及出现裂缝或锚系链环磨损大于原直径1/8的沉锤和锚;当固定建筑物、构 筑物主体结构和基础强度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及时修复

7.3.3无线电航标养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1)检查设备外观、供电和固定状态,后动设备目检,复核雷达信标识别编码和船舶 自动识别系统(S)航标播发信息; (2)去除表面污垢,紧固结构松动部位和外置电缆,确保S航标的甚高频(VHF)天 线安装垂直、GNSS天线上方无遮挡; (3)雷达信标和S航标不能正常工作时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DB41∕T 656-2010 高速公路绿化养护技术规程7.3.4音响航标养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1)检查安装组件的结构完整性、外壳开裂、穿孔、雾情探测器的校准情况、信号特 征等; (2)去除表面污垢,并定期除锈,紧固松动的设备和组件; (3)外壳有细纹、裂缝和孔洞,雾钟出现钟座开裂、锤链有磨损或不能自由移动、锤杆 断裂或严重弯曲,雾号的声音驱动器出现故障或异常不能正常使用时及时进行维修或 更换 7.3.5超过设计使用年限而需继续使用的航标,应对其功能和结构安全性进行检测、评 估,并根据检测、评估结果进行保养、修复: 酷德品美拍国

7.4.1沿海航道养护疏浚宜编制专项养护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研究和确定航道维护尺度、养护周期,提出合理的施工时间; (2)计算养护疏浚工程量; (3)明确蔬浚土的处置方式; (4)确定养护蔬工艺,合理选择疏浚设备,明确蔬浚施工方案; (5)提出施工安全措施

沿海航道维护尺度宜按航道设计尺度执行,也可根据船舶实际运营吃水、航道回

沿海航道维护尺度宜按航道设计尺度执行,也可根据船舶实际运营吃水、

情况、乘潮水位利用等因素,经论证后合理确定: 7.4.3沿海航道中发现水下障碍物时,应及时清除: 7.4.4天然航道出现碍航浅点或浅段时宜采取疏浚措施进行养护,经论证后也可采取调 标等措施进行养护 7.4.5人工航道的养护方式应根据当地港口、航道的运行情况、使用要求以及航道回淤 规律等综合确定TB/T 3123.9-2009标准下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淤情况、乘潮水位利用等因素,经论证后合理确定: 7.4.3沿海航道中发现水下障碍物时,应及时清除: 7.4.4天然航道出现碍航浅点或浅段时宜采取疏措施进行养护,经论证后也可采取调 标等措施进行养护 7.4.5人工航道的养护方式应根据当地港口、航道的运行情况、使用要求以及航道回淤 规律等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4.5.1有备淤深度的航道在淤积厚度接近备淤深度时应及时开展航道养护蔬浚,备 淤深度应根据回淤强度、养护周期等合理确定 7.4.5.2无备淤深度的航道应根据航道回淤时空分布情况.提出合理的养护实施方 案,宜采取随淤随挖的常年养护方式: 7.4.6沿海航道回淤物呈浮泥特性时,经充分论证,可利用适航水深通航;适航水深测量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的有关规定: 7.4.7受台风、寒潮、水下活动暗沙迁移等影响,航道出现碍航浅点或浅段时,应开展应 急养护疏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4.7.1应急养护疏浚应根据测图合理确定疏浚范围,制定疏浚施工方案, 7.4.7.2当养护工程量大且施工力量不足以短期恢复至设计航道尺度时,应根据实际 法营舰通航要求合理确定分阶龄航道维护良度并尽快恢意至设计航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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