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333-2020 轨道交通轨道精测网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DG/TJ08-2333-2020 轨道交通轨道精测网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5.4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57300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G/TJ08-2333-2020 轨道交通轨道精测网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简介:

"DG/TJ08-2333-2020 轨道交通轨道精测网技术标准" 是一份关于轨道交通工程中轨道测量精度要求的行业标准。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轨道交通轨道的测量技术参数,包括轨道几何尺寸、线路平顺性、高程控制等,旨在确保轨道交通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运营效率。它涵盖了精测网的建立、维护、更新以及测量设备和方法的要求,适用于地铁、高铁、城市轨道交通等各种类型的轨道交通项目。

"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的pdf版本意味着这份文档内容全面,格式清晰,没有模糊或者水印的干扰,方便专业人员查阅和使用。如果需要获取这份标准,可能需要通过官方渠道或者授权途径获取,以确保使用的合规性和权威性。

DG/TJ08-2333-2020 轨道交通轨道精测网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部分内容预览:

4.4轨道板施工测量4.4.1轨道板施工测量包括基底测量、定位测量和精调测量。4.4.2基底测量放样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前根据布板要求,确定加密点数量及位置坐标,包括基底边线、伸缩缝位置线、限位装置边缘等关键部位。曲线地段考虑超高及超高引起的平面偏移等因素的影响。3当采用加密基标进行定位时,加密基标设置于线路中心或一侧,轨道板地段每块板布设数量不少于1处,桥梁伸缩缝位置增设1处。加密基标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4.4.3混凝土底座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3的规定。表4.4.3混凝土底座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1施工控制高程52内侧宽度53中线位置24.4.4限位凹槽模板安装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4的规定。表4.4.4限位凹槽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1中线位置22相邻凹槽中心间距23长度和宽度34施工控制高程521

4.4.5混凝土底座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5的规定。

4.4.5混凝土底座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5的规定。

DB62∕T 3031-201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工艺规程4.4.5混凝土底座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表4.4.6限位凹槽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4.7定位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板安装前应清理基底表面并精确放线。轨道板四角 位置应根据轨道板坐标进行放样,定出轨道板四条边线。轨道板 边线允许偏差不应大于5mm。 2轨道板缝根据板型和布板单元确定,因曲线、温度、施工 误差等原因导致线路长度发生变化时,相邻轨道板间距应根据实 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3轨道板就位时的平面定位充许偏差,纵向不应大于 10mm,横向不应大于5mm。

4.4.8精调测量参照轨排法施工地段精调要求执行,采用全站

自由设站配合轨道板精调专用标架进行。

表4.4.9轨道板铺设定位精调测量允许偏差

4.4.10曲线及缓和曲线地段轨道板测量及施工应满足以下规定:

4.4.10曲线及缓利 1根据平分中失法的布板原则,采用轨道精测网放样线路 中心线及边角控制点。 2轨道几何尺寸的调整遵循先轨向,再轨距,后水平的原 则。轨道板地段先粗调铺轨基标位置,对方向和高低的精调采用 轨道检查仪进行。 3轨向调整时应先确定内轨的轨向,再以轨距确定外轨轨 向,由直线地段向曲线地段实施。 4缓和曲线地段的轨道板,不同超高产生的高差台阶通过 扣件垫板进行调整。 4.4.11轨道板铺设完成后的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11的规定

4.4.11轨道板铺设完成后的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

表4.4.11轨道板位置允许偏差

4.4.12钢弹黄浮置板地段 还应满足以下 要求: 1钢弹簧浮置板隔振器位置应在道床基底单独放样,并满 足隔振器位置基底公差和平整度要求。 2钢弹簧浮置板地段应考虑隔振器的压缩变形,测量控制 标高应按预制板的设计标高叠加压缩变形量表示。 3钢弹簧浮置板地段轨道平面和高程分别通过扣件和隔振 器调整垫片进行调整。 4线路状态调整到位后安装剪力铰、侧向限位等附属设备。

4.5.1道岔铺设前,应以轨道控制点为依据,在底座或支承层混 凝土上施测岔前、岔心、岔后等道岔控制基桩,直股应布置不少于 5个道岔控制基桩,侧股应布置不少于2个道岔控制基桩,控制基 桩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 4.5.2道岔控制基桩采用全站仪自由设站法测设,全站仪自由设 站应符合本标准第4.2.4~4.2.6条的规定。 4.5.3道岔粗调测量应以道岔控制基桩或采用全站仪自由设站 配合轨道检查仪进行,道岔平面位置及高程粗调充许偏差不应大 于5mm。 4.5.4采用全站仪自由设站配合轨道检查仪进行道岔精调时,每 测站最大测量距离不应大于70m,全站仪自由设站应满足本标准 第4.3.4~4.3.5条的规定。 4.5.5道岔两端应预留不小于200m的长度作为道岔与区间整 本轨道衔接测量的调整距离。 4.5.6道岔精调后,道岔定位中线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轨面 高程允许偏关为[一5.0lmm日与前后相连线路一致

道岔静态平顺度应符合本标准第4.1.6和4.1.7条的规定,

净态平顺度应符合本标准第4.1.6和4.1.7条的规定 道岔前后线路轨道调整应在满足道岔几何状态的前提下 定位其线形状态。

测量定位其线形状态。 4.5.9道岔板施工测量参照本标准第4.4节执行。

4.5.9道岔板施工测量参照本标准第4.4节执行。

4.5.9道岔板施工测量参照本标准第4.4节执行。

4.6.1长轨精调测量应在长钢轨应力放散并锁定后,采用全站仪 自由设站方式配合轨道检查仪进行 4.6.2长轨精调测量前应按本标准第3.4.16和3.5.9条的要求对 轨道精测网控制点进行复测和评估 4.6.3长轨精调测量时,全站仪和轨道检查仪的要求应符合本标 准第4.3.5~4.3.6条的规定。 4.6.4轨道检查仪测量步长为3个扣件间距。更换测站后,应重 复测量上一测站测量的最后3个以上测量步长。 4.6.5长轨精调测量的内容包括线路中线位置、轨面高程、测点 里程、轨距、水平、轨向、高低、扭曲。 4.6.6当线路高程及平面同时超限时,轨道调整应遵循先高程 后平面的原则。 4.6.7长轨精调完成后,轨道静态平顺性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 4.1节的规定。

行的验收测量作业,在全线轨道长轨精调完成后、轨道竣工验收 前组织进行。

5.1.2轨道静态验收测量主要检测项目包括中线平面位置、轨面 高程、轨距、水平、扭曲、左轨轨向、左轨高低、右轨轨向、右轨高低 测量。

5.1.3检测区段综合评价依据轨道静态验收测量统计

按实施范围分为基本单元和整个区段两种

5.2.1验收测量实施前应确认轨道精测网测量成果、线路设计立 件等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5.2.2轨道静态验收测量检测项目限差及评价按表5.2

5.2.2轨道几何形位检测项目限差及

序号 检测项目/允许偏差(mm) 偏差评定范围(mm) 1.5~2 合格 8 右轨轨向2,基长10m >2 不合格 <1 优秀 相对 精度 1~1.5 良好 9 右轨高低2,基长10m 1.5~2 合格 >2 不合格

偏差评定范围”数值取检测值与设计值较

5.2.3轨道几何形位检测成果数据取位应符合表5.2.3的规定。

5.23轨道几何形位检测成果数据

5.2.4检测区段综合评价评价标准如下

1当总合格率(包含优秀、良好及合格率)达85%及以上,优 秀率占总合格率的比例达75%及以上时,该检测区段总体评价为 优秀。 2当总合格率(包含优秀、良好及合格率)达85%及以上,优 秀率占总合格率的比例小于75%,良好及优秀率占总合格率的比 例达90%时,该检测区段总体评价为良好。 3当总合格率(包含优秀、良好及合格率)达85%及以上,良好及 优秀率占总合格率的比例小于90%时,该检测区段总体评价为合格 4当总合格率(包含优秀、良好及合格率)小于85%时,该检 测区段综合评价为不合格

枕至少布设1个检测点,现场宜在钢轨面上做好检测点点号 标记。

在已建立的检测控制网的基础上,对轨道检测点进行测量

在已建立的检测控制网的基础上,对轨道检测点进行测量,并利 用专业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分析与评价

应在靠近线路中心处自由设站,后视轨道精测网控制点,由机载 软件解算出测站三维坐标后,配合轨道检查仪对每个轨道检测点 依次进行测量。

5.3.4轨道静态验收测量技术

测项目优秀、良好及合格率统计数据,对检测区段轨道几何形位 状态进行综合评价,分析轨道的平顺性,编写轨道几何形位检测 技术报告。

6.1.1轨道精测网可作为运营阶段轨道几何形位、结构位移沉降 等测量工作的基准。 6.1.2轨道精测网应依据线路运营养护维修需要进行复测,复测 内容包括平面复测和高程复测两部分 6.1.3轨道精测网平面和高程的复测方法和精度要求应符合本 标准第3章的规定。

6.1.4轨道精测网的维护应符合以下规定:

4轨道精测网的维护应符合以

1去失或破损较严重的控制点,按原测标准在原标志附近 重新补设。 2补设采用标志规格不变,补设点号通过修改原点号中的 第四位得到。 3轨道精测网控制点丢失时,补测临近至少4对精测网控 制点,采用同精度内插的方式进行坐标计算并恢复

6.1.6在运营阶段GB∕T 24851-2010 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可通过对轨道精测网的复测来进行构

则面,并与建筑物稳固地连接在一起。固定在变形体上时,应设 置于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

则面,开与建巩物稳固地连接在一 一起。固定受形体 置于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 5.2.2首次布网完成后,应通过获取监测体初始状态的观测数 居,对其进行周期性观测,获得桥梁、隧道等构筑物的位移沉降情 况,包括水平位移、垂直位移等。

1每个独立的监测网应设置不少于3个稳固可靠的基准 点,且基准点的间距不宜大于1km。 2地下隧道段的基准点宜选用在土建施工车站竖井、端头 井封闭前埋设的地下平面控制点和线路水准点:路基或高架段梁 段的基准点应选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位 置,宜选用如首级卫星定位测量平面控制点以及线路水准基点。 3基准点在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查与检验,并应以稳定或 相对稳定的点作为测定变形的参考点。 4轨道控制点作为工作基点时,其位置应在设备限界图中 进行设计和明确,理设在不被遮挡的地方,兼顾建设与运营需要。 5轨道精测网高程测量应结合隧道或高架桥梁结构的沉降 和变形监测的实际情况进行,与线路水准基点的联测应采用独立 住返水准测量的方法进行。 6在进行结构监测时,应在道床或高架桥增设监测点,监测 点的分布与密度按照运营监测需要确定。 6.2.4监测频率应根据监测目的、变形量的大小和变形速率等因 素进行设计。变形监测频率既要系统地反映变形过程,不遗漏变 形的时刻,文要科学制定以降低监测的工作量。 狐洲时控下规宝地行

6.2.5每周期变形观测时,宜按下列规定执行: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 GB50341-2014》1 采用相同的图形或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2 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3 固定观测人员。 4 固定基准点和工作基点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