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285-2020 天津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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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29-285-2020 天津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pdf简介:

"DB/T29-285-2020"是天津地方标准,具体名称为"天津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这份标准主要针对天津市已有的建筑物进行绿色改造时,提供了一个详细的评估和指导框架。它涵盖了绿色改造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多个方面,旨在促进和规范既有建筑向绿色、节能、环保的模式转变。标准可能包括了节能性能、环保材料使用、室内环境质量、水资源管理、废物管理、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内容,以提升既有建筑的能效和环境友好性。它对于推动天津市的绿色建筑发展,实现可持续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DB/T29-285-2020 天津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1不使用模板改造的结构构件数量比例达到60%,得3分; 达到80%,得4分:达到100%,得5分。 2改造后结构构件体积较原结构构件体积增加不大于20%的 构件数量比例达到70%,得3分;达到80%,得4分;达到100%, 得5分。

7.2.18既有建筑改造涉及到结构改造和构件加固时,不因改造加

的数量比例达到50%,得2分; 3)采用施工时免支撑的楼屋面板,得2分。 3对于混合结构材料及构件,对其混凝土结构部分、钢结构 部分分别按本条进行评价,得分取各项得分得平均值。 7.2.21新增建筑材料采用可再利用材料、可再循环材料及利废建 材,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比例,住宅建筑达到6% 或公共建筑达到10%,得2分;住宅建筑达到10%或公共建筑达 到15%,得4分; 2利废建材选用及其用量比例,采用1种利废建材,其占同 类建材用量比例不低于50%,得2分;采用2种及以上利废建材 每一种占同类建材得用量比例均不低于30%,得4分。 7.2.22新增建筑材料选用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 评价总分值为3分,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 新增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低于60%,得2分;不低于80%,得3 分。

.2.23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改造部分新增的建筑材料选用绿色建材,绿色建材应用比 例不低于30%,得4分;不低于50%,得7分;不低于70%,得 10分。 2改造部分新增的建筑设备中,采用1种类型的绿色建筑设 备,得4分,2种类型的绿色建筑设备,得7分,3种类型的绿色 建筑设备,得10分。

.1.1建筑改造不应降低建筑原有日照标准DB11∕642-2014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目不应降低周边建争

8.1.1建筑改造不应降低建筑原有日照标准,且不应降低周边建筑 的原有日照标准。 8.1.2既有建筑场地改造后不应降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2.1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16分,按下列规 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建筑场地绿地面积相对原有绿地增加5%,得6分;增加 10%,得10 分; 2绿地增加比例达到5%以上且新增加的绿地采用养、灌、草 组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 求,得6分。 8.2.2对屋面雨水排放系统进行改造,实现屋面雨水的收集和回 用,评价分值为9分。 8.2.3既有建筑场地改造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以上,评价

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8.2.7场地内的环境噪声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项目采取环境噪声控制措施后,环境噪声值大于2类声环 竟功能区标准限值,且小于或等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得5分;小于或等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10分。

2项自未经环境噪声改造,环境噪声值小于或等于2类声环 竟功能区标准限值,得10分。 8.2.8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新增的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15,得5分; 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 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得5分。 8.2.9降低改造后建筑场地的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改造后建筑场地内户外活动场地有养木、构筑物等遮阴措 施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且遮阴面积比改造前增加10%,得2分; 增加20%,得5分; 2改造后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的道路路面和建筑屋 面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且面积比改造前增加10%,得2分;增 加 20%,得 5 分。

9.1.1历史风貌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内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应符 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历史文化保护的规定,扩建项目应满足上位规 划要求。

9.1.2供暖空调系统进行改造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爱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对热负荷和逐时冷负荷重 新进行详细计算,并应核对节能诊断报告。

9.1.5建设单位等应确保改造设计、施工、调试等技术资料齐全,

.1.5建设单位等应确保改造设计、施工、调试等技术资料齐全 车移交给物业管理机构。

9.2.1物业管理机构在绿色改造过程中提前介入,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评价分值为2分。

9.2.2实施设计文件中绿色改造的重点内容,评价总分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施工前,对绿色改造重点内容的进行专项深化设计并交底, 得2分; 2编制绿色建筑施工方案并严格实施,得2分。 3施工过程中以施工日志记录绿色改造重点内容的实施情 况,得2分。 9.2.3施工单位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 GB/T50905等相关规定,结合改造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绿色改造施 工组织管理架构及专项施工方案,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 行绿色施工管理,评价分值为3分。 9.2.4施工过程中,对结构的沉降、变形、应变、震动等进行监测, 评价分值为3分。 9.2.5工程施工中采用信息化技术,提高项目的工作效率和整体效 益,评价分值6分。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施工前,对绿色改造重点内容的进行专项深化设计并交底 得2分; 2编制绿色建筑施工方案并严格实施,得2分。 3施工过程中以施工日志记录绿色改造重点内容的实施情 况,得2分。

9.2.6改造完成后,进行节能改造工程的专项施工质量验收,并符

9.2.7改造施工时,应对自身其他部分或者邻近的正常使用建筑及 公共设施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评价分值为5分。 9.2.8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得3分; 2采取设防尘网等降尘措施,得3分;

监测和记录施工现场的噪声,施工现场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标准的规定, 评价总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得2分; 2正确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设备,得3分; 3对施工现场噪声进行监测并记录,得3分。

9.2.10在改造过程中采用节水施工工艺,监测并记录施工及生活 水耗,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制定施工节水和用水措施,得2分; 2对生产区和生活区水耗监测并记录,得4分。 9.2.11 制定并实施节能和用能方案,监测并记录施工能耗,评价 总分值为6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制定节能和用能方案,得2分; 2监测并记录生产区和生活区的能耗,得4分。 9.2.12提高建筑材料工业化的比例,评价总分值为10分,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块材、板材、卷材等装饰、防水材料、节能工程材料及通 风管道等工厂化加工比例达到70%,得5分; 2现场设计排版比例达到70%,得5分。 9.2.13制定并实施拆除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过程中废弃物减量 化、资源化计划及措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并累计:

1制定施工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计划及措施,得1分 2 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达到60%,得2分; 3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30%,得2分。 9.2.14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完成后,进行综合能效调适,评价总分 直为2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详细完备的问题日志,得10分; 2综合能效调适报告,得10 分。

1 制定施工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计划及措施,得1分: 2 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达到60%,得2分; 3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回收利用率达到30%,得2分。 9.2.14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完成后,进行综合能效调适,评价总分 直为20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详细完备的问题日志,得10分; 2 综合能效调适报告,得10分

10.1.1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时,应按照本章规定对加分项进行 评价。加分项包括性能提高和创新两部分。 10.1.2加分项得分为各条款得分之和,当加分项得分大于100分 时,按100分计。

SY 4208-2008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输油输气管道线路工程表10.2.2冷、热源机组能效指标比现行标准《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10.2.3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卫生器具用水效 率等级标准规定的1级,评价分值为10分。 10.2.4在满足采光标准值要求的基础上,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质 量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有关要 求,且采光效果改善后照明用电量减少20%以上,评价分值为10 分。

10.2.6建筑智能集成系统的架构和通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10.2.6建筑智能集成系统的架构和通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的要求,评价分值为10分。 10.2.7在既有结构改造设计中,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技术,评价 分值为10分。 10.2.8为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评价分值为10分,

10.2.9应用建筑信息(BIM)技术,评价总分值为20分。在 建筑改造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的一个阶段应用BIM技术,得10 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阶段应用BIM技术,得20分。 10.2.10进行建筑碳排放计算分析,对比改造前后建筑运行的碳排 放,并进行分析和优化,评价分值为10分。 10.2.11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进行既有建筑改造和运行管理 评价分值为10分。 10.2.12在利用既有建筑及其设备系统基础上,结合建筑功能、空 间布局对供暖空调冷热源、空气处理或气流组织等进行创新性改 造,评价分值为10分。 10.2.13既有建筑改造前后进行民意调研,广泛征求建筑使用者和 周边相关市民的意见,并将其落实于改造方案中,评价分值为10 分。 10.2.14在建筑改造的设计、施工和运行中,采取节约能源资源 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其他创新GB/T 51340-2018标准下载,并有明显效益,评价总 分值为20分。采取一项,得10分:采取两项及以上,得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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