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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292-2018: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标准.pdf简介:
"DBJ50T-292-2018: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标准.pdf" 是一份关于低影响开发(Low Impact Development, LID)雨水系统设计的中国地方标准。LID 是一种环境友好的雨水管理策略,它旨在通过模仿自然水文过程,减少或控制雨水径流,减少对城市排水系统的压力,同时保护水环境,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包括雨水的收集、储存、过滤、再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参数、设计原则和管理规定。它对于提高城市雨水管理的可持续性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DBJ50T-292-2018: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5.1.4新建项目下凹式绿地占绿地面积的比例不宜小于2
5.2.1屋顶坡度<25%的建筑宜优先采用绿色屋顶,设置绿色 屋顶不应影响建筑既有功能。 5.2.2绿色屋顶工程结构设计时应计算种植荷载;既有屋面改 造为绿色屋顶前,应对原结构安全性进行复核。 5.2.3绿色屋顶的屋面宜为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5.2.41 倒置式屋面设置绿色屋顶时,可采用容器式种植方式。 5.2.5 当绿色屋顶坡度≥20%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5.2.6 绿色屋顶宜采用节水灌溉措施。 度原需
HG/T 4843-2015标准下载5.2.8绿色屋顶植物应机
5.2.8绿色屋顶植物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因素,采取抗风揭
2.10普通屋面雨落水管宜采取断接的方式引入周边低影可 #发设施,
5.3.1小区内小型车通过的路面、停车场、步行及自行车道、休 闲广场、室外庭院宜采用透水铺装,其他车行道在满足其功能的 条件下可采用透水铺装。
5.3.2小区内透水铺装旁宜采用植草沟排水。
5.3.4小区设置的景观水体宜符
5.3.5架空平台或地下建筑顶部的绿地应设置底部渗排设施。
5.3.5架空平台或地下建筑顶部的绿地应设置底部渗排设施
6.1.1城市道路及站场宜优先控制径流总量和径流污染,独立 的站场还宜结合自身需求进行雨水资源化利用。 5.1.2城市道路及站场的低影响开发设施选择应充分考虑施工 及养护难度,同时兼顾节能、环保效益。 5.1.3城市道路及站场的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应考虑城市美 观,其系统布置、设施选取、植物配置应与其他市政设施相协调, 并与周边建筑风貌相融合。
6.2.1城市道路中分带、侧分带、人行道绿化带、树池等宜结合 道路景观要求和周边用地条件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 6.2.2城市道路宜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合理选用透水路面类型, 透水路面应考虑渗水导排措施。 6.2.3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配置有效的溢流排放设施 并与城镇雨水管渠系统有效衔接。 6.2.4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设施设置应考虑道路市政管线敷 设、维护、检修因素,雨水管线可设置于低影响开发设施下方,其 他管线宜避开低影响开发设施。
6.2.5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设施应考虑相应的防渗措施
6.2.6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设施植物宜选择适应能力较强的本 土植物,并应考虑高大植物根系对防渗系统、道路管线系统穿刺 影响。
6.2.7城市道路采用路沿石开口方式排水时,路沿石开口尺
根据道路纵坡、雨水水量等因素计算确定,开口处路面宜低于 边路面5cm。
6.2.8纵坡小于7%的道路两旁宜设置生物滞留带,并应采用相
发设施溢流口应满足高架桥路面雨水汇人重现期标准,数量
6.2.12道路、桥、隧穿越水源地及重要卫生防护区时,应在
两侧或排水系统下游修建雨水应急处理及储存设施;道路、桥、隧 雨水排入水源地水系时,其雨水排放应设置径流污染控制措施。
6.3.1交通枢纽站前广场应结合广场功能与景观需求,合理设 置多种低影响开发设施,不宜只设置透水铺装。 6.3.2面积超过10hm²的车辆停放、保养场地,宜进行雨水收集 利用。
式,初期雨水宜收集处理再行排放,
7.1.1城市绿地及广场应在满足自身功能条件下,合理确定低 影响开发目标。 7.1.2城市绿地及广场应优先保护并修复场地内自然沟渠、湿 地、坑塘等地表径流通道和雨水蓄存空间,并不宜降低场地原有 水面率。
7.1.3周边区域雨水径流进入城市绿地及广场内,应设置预处 理措施。
7.1.5城市绿地及广场的硬质铺装在兼顾美观的前提下
7.2.1公园绿地宜协同周边汇水区域共同实现其低影响开 目标。 7.2.2公园绿地建设应合理保护并利用场地内的河流、湖泊 泽湿地等水生态敏感区
7.2.3坡度大于25%的公园宜设置分级雨水塘,结合雨
7.2.4坡度小于25%的公园宜设置分散式低影响开发设施,
7.2.5公园内的建筑宜采用绿色屋顶,当为普通屋面时,需将雨 落水管断接并引入周边低影响开发设施。 7.2.6 公园内景观水体宜采用生态措施保持水体自净。 7.2.7 公园内滨水区域宜设置植被缓冲带。 7.2.8 防护绿地低影响开发宜满足以下规定: 不应影响防护绿地自身功能
7.2.8 防护绿地低影响开发宜满足以下规定: 1 不应影响防护绿地自身功能; 2 当绿带较宽时,可考虑集中式低影响开发设施; 3 坡度较大的山体防护绿地,宜在山脚处设置拦洪沟,并宜 在拦洪沟前设置植被缓冲带
7.3.1城市广场应进行有组织排水并对雨水径流污染进行有效 控制。
7.3.2位于城市防涝系统的重要节点或位于汇水流域下游的城 市广场,可结合上位规划需求及周边排水情况建成具有雨水调蓄 功能的下沉式广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有排水泵站和自控系统的调蓄设施应配置可靠电源; 2有条件时宜设置雨水回用设施; 3 应设置专用的雨水进出口; 4 地下空间的出入口及通风井等出地面构筑物的敲口部位 应高于设计地坪0.3m; 在调蓄设施入口处,应设置格栅等截污设施; 6 调蓄设施应设置清淤冲洗装置和检修通道; 调蓄设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8广场内应配套安全疏散措施。
7.3.2位于城市防涝系统的重要节点或位于汇水流域下游
入绿地进行综合处置。
3.1.1城市水系及水体的低影响开发应符合上位规划要求, 应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不 降低城市内涝防治标准与防洪标准,
3.1.3城市水系内建设拦水坝等景观蓄水设施时,不应影响 防洪排涝功能。
8.1.4滨水带绿地空间宜选择雨水塘、雨水湿地、植被缓冲带等
8.1.5城市水系新增雨水排口应采用生态排口
8.2.1 城市河道建设宜优先采用生态工程措施,不宜硬化河道。 8.2.2 城市河道形态应具备自然性和生态性,并应评估其稳 定性。 8.2.3 城市河道在满足安全性、整体性的前提下,宜采用生态 护岸。 8.2.4城市河道宜考虑生态补水措施并根据当地情况考虑合理 选择补水水源
8.3.1城市湖库低影响开发应遵循其规划功能和服务功能
8.3.2湖库连通应充分考虑湖库水质及周边污染负荷情
8.3.3城区范围内新建湖库,应结合该区域低影响开发目
8.3.6城市湖库补水水源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确
主要水质指标不宜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IV类 标准。
9.1.1绿色屋顶从下至上宜包括以下构造:1防水层;2保护月 排水层;4过滤层;5土壤层;6植物层。 9.1.2防水层防水等级宜为1级并应有耐根穿刺功能
9.1.3保护层宜符合以下规定
9.1.5过滤层宜符合以下规
表9.1.7绿色屋顶土壤层厚度表
色屋顶的植物选择宜符合以下
1乡土植物不宜少于70%; 2应以低矮灌木、宿根花卉、地被植物和藤本植物等为主, 有条件时可少量种植耐旱小型乔木; 3绿禽、色块、藤本植物宜选用三年生以上苗木进行移植。 010平用空婴种时宜饰合下列规定
9.1.9采用容器种植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2种植容器宜设计有组织排水; 3宜采用滴灌系统; 4容器种植的土层厚度应满足植物生存的营养需求,不 宜小于100mm。 9.1.10 有雨水直接跌落到绿色屋顶时,雨水跌落处应设置防冲 蚀土壤的措施
9.2.5土基应满足以下规定
1 透水道路的排水设施应沿道路纵向设置在道路边缘; 2穿孔管用于透水车行道排水时,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 0.7m。 9.2.7雨水入渗对道路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潜在风险较大时, 可采用半透水铺装。 9.2.8周边的客水不宜引导到透水铺装上入渗,当确有需要时, 透水铺装接纳周边的汇水面积不宜超过其自身面积的1.2倍 9.2.9当透水铺装场地坡度大于2%时,宜沿坡度方向设置隔断 层并符合以下规定: 1隔断层顶端宜与透水基层顶齐平,底端超出透水基层底 3cm~5cm; 2隔断层可采用厚度大于1mm的防渗膜或者厚度大于 16mm的混凝土; 3隔断层最大水平距离应采用式9.2.9计算:
1 隔断层顶端宜与透水基层顶齐平,底端超出透水基层底 ~5cm; 2隔断层可采用厚度大于1mm的防渗膜或者厚度大于 nm的混凝土; 3隔断层最大水平距离应采用式9.2.9计算
式中:Lpmax 隔断层最大水平距离(m); 透水基层厚度(m); Sp 透水铺装坡度。
Dp pma.r 1.5XS,
9.3.1植草沟不应设置在雨水入渗后容易发生珊塌、滑坡灾害 的危险场所。 9.3.2植草沟在场地竖向允许且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宜作为雨 排水渠道,并宜符合以下规定:
水渠道,并宜符合以下规定:
1植草沟汇水面积不宜超过2hm,设计流量应该根据暴雨 强度公式确定; 2植草沟断面形式宜采用倒抛物线形、V形或梯形; 3植草沟的边坡坡度不宜大于1:2,纵坡坡度不宜大 于4%; 4植草沟末端深度不宜超过0.4m,平均深度不宜超过 o.3m; 5植草沟采用梯形断面时浙S11 建筑同层排水系统安装图,底部宽度宜为0.5m~2.5m,平 均深度不宜小王底部宽度的1/12
9.3.5下列情况下,植草沟进水端宜设置配水消能措施:
1 雨水径流通过管道集中接入植草沟; 2 雨水进入植草沟时跌水超过0.15m。 9.3.6在2年一遇暴雨条件下,植草沟内流速不宜超过表9 规定值
表9.3.6植草沟最大流速值
式中:V. 排水流速(m/s); n——糙率,取值 0.05~0. 1:
K110-1~3 通风机附件安装(2002合订本)[风机系统]水力半径(m); 植草沟坡度;
式中:Lg—雨水消能台坎水平间距(m); d一植草沟断面最大深度(m):